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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星雲大師論文選 星雲法師著

星雲大師論文選 星雲法師著

論佛教民主自由平等的真義 (2001.5普門學報第三期)

[日期:2010-07-31]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星雲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一、皈依三寶是民主的精神
二、受持五戒是自由的意義
三、眾生生權是平等的主張

現代是一個倡導民主、自由、平等的時代。實在說,佛教的皈依三寶,就是皈依人人和佛陀共有的佛性,這就是民主的精神;受持五戒,就是對人尊重,不任意侵犯,這就是自由的意義;眾生生權的提倡,是因為諸佛與眾生一如,一切眾生都能成佛,這就是平等的主張。

早在二千五百年前,佛陀就已經對現代的民主、自由、平等之精神,向全宇宙發出宣言了。現在茲申其義如下:  


一、皈依三寶是民主的精神

 所謂「皈依三寶」,就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佛、法、僧稱為三寶,就如世間上的金銀財寶,可以解決人間經濟民生的需要;佛、法、僧稱為三寶,表示他是精神上的財富和寶物,有了佛、法、僧,生命才能提昇,心性才能解脫。

為什麼皈依三寶是民主的體現呢?因為佛說:「眾生皆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佛性人人平等,每一個眾生都是未來的諸佛,所有的諸佛都是當初的眾生。自己的 本性裡面就已具足自性三寶:人人都有佛性,人人都有法性,人人都有僧性;佛、法、僧三寶是一體的,如《般若經》卷廿六說:「佛寶、法寶、僧寶,與諸法等無 異。世尊,是佛寶、法寶、僧寶即是平等,是法皆不合不散。」

皈依三寶就是皈依自己的自性佛、自性法、自性僧。所謂「沒有天生的釋迦,沒有自然的彌勒」,有為者亦若是,直下承擔「我是佛」、「我是法」、「我是僧」,這就是民主。

三寶有最初三寶、常住三寶、自性三寶等種種的層次。最初的三寶是:成道的釋迦牟尼佛為佛寶,佛陀所宣說的四聖諦、十二因緣稱為法寶,佛陀所度的五比丘、千二百五十位大阿羅漢稱為僧寶。

從最初三寶進而有常住三寶,因此有佛像、經書、出家的比丘、比丘尼,這就成為現世的「常住三寶」。

皈依三寶的真正意義,是從最初三寶、常住三寶而皈依自性三寶,這才是真正皈依三寶的意義。

佛陀既然說人人皆有佛性,可見皈依佛、法、僧三寶就是皈依自己。吾人與佛同具真如實性,所以「心佛眾生,無二無別」。佛陀把眾生提昇到與他平等,這還不夠民主嗎?

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把教主定為主宰者,都認為是神聖不可侵犯,而佛陀沒有以成佛為大,也沒有以眾生為低。他認為自己是已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覺悟的諸佛;自性本心,同一無二,所以皈依佛就是皈依自己的本性。

皈依法,法是真理。真理能普及宇宙萬物,真理也即是吾人的真心,它融入大化之中,無始無終。無始無終的法性雖有呈現,在呈現中而能長存永恒,所謂「若諸如 來出現,若諸如來不出,諸法法爾如是住。」(《大毘盧遮那經》卷二)「法爾如是」,這就是永恒不滅的生命。因此,眾生和佛陀一樣,可以證悟自己的真如自 性。此一真如自性,又稱為法身,此即吾人不死的生命。凡所有流傳在世間的「覺者的思想」、「覺者的精神」、「覺者的文句名身」,就是經書。所以,藏經都是 佛法,道場都是佛法,善知識都是佛法,這一切都是人人通達解脫目標的正道,是為法寶。

所謂「僧寶」,亦即是代表清淨、和諧、安樂的教團,他必須要能做人天的模範,能做眾生和聖者之間的橋樑。他們一師一道,同一見解,同一思想,遵守共同的法制,享有均衡的生活日用,他們是能代替佛陀解決眾生苦難的指導者,是謂僧寶。

此一三寶的組合,才能成立佛教的教團。偉大的佛陀遺留在人間的此一民主的教團,充分表現了佛陀的民主思想與理念。但此一教團不一定要把它看成是外在的結 構,吾人內心都具有此佛、法、僧的真義,都具備和此一教團吻合的精神。例如在家的人士,連殺生為業的屠夫,都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因為此一成佛的佛 性,不是從外而有,也不是立刻新生,它是本來具備,所謂「即心即佛,即佛即心」。

有人問禪師:「誰是佛?」禪師說:「我不敢告訴你,恐你不信!」問者曰:「禪師開示,我豈敢不信?」禪師說:「實在告訴你吧!你就是佛呀!」問者自覺自己 是凡夫,怎能立刻成佛?禪師曰:「你有『我』的緣故!」問者曰:「我有我故,不能成佛,禪師!那你就是佛了?」禪師說:「有你有我,更加不見!」(見《惟 寬禪師語錄》)

所以,人人雖有佛性,但因妄想執著,如同明鏡蒙塵,光仍存在,只是塵蔽,不見光生。正如二千五百多年前,佛陀在夜睹明星,證悟正覺的那一剎那說道:「奇 哉!奇哉!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在我們的自性當中,已經圓滿具足了三寶的無量功德:

人人皆有佛性,就是佛寶;
人人都有平等無差別的法性,就是法寶;
人人都有喜好清淨和樂的心性,是為僧寶。  

因此,皈依三寶無非是藉助佛力,引導我們認識自我,肯定自我,進而依靠自我,實現自我,找回自己心中的自性三寶。我們每個人都像是一座寶藏,皈依就是開採 自己心內的寶藏;不皈依,就如同寶藏未經開採,黃金無法出土!所以佛陀臨涅槃之際,曾教誡弟子:「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大智度論》卷二)

由於佛性人人本具,所以皈依三寶,其實就是「皈依自性佛,皈依自性法,皈依自性眾生。」乃至「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眾生是未覺悟的佛,佛是已覺悟的眾生。」這些都是民主的詮釋。

此外,佛陀說:「我是眾中的一個」;常不輕菩薩的「我不敢輕視汝等,汝等皆當作佛」(見《法華經》卷六),乃至過去諸佛、現在諸佛、未來諸佛,三世諸佛,佛佛平等,佛佛道同,這就是民主。

佛陀所證悟的真理「緣起性空」,所謂「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佛說初分說經》卷二)說明宇宙世間一切都是依因緣法則而運行。人有生老病死的因緣, 世界有成住壞空的法則,因緣聚則生,因緣散則滅,生生滅滅,讓自然界有花開花謝、宇宙間有生住異滅、人世裏有貧富貴賤等「無常」變化。這不是神明創造,也 不是威權左右,甚至佛教的「因果業報」講「種如是因,得如是果」,無論達官貴人或販夫走卒,無一不是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定律下循環。可以說, 人的禍福窮通,都是自己的行為所造作,沒有人可以左右,也沒有人可以代受,這就是以民為主的真理。

佛教的「眾緣所成」、「同體共生」,甚至「公有共管」、「集體創作」都是民主的原則。佛教的四依止: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 義,這就是民主法制的思想;佛教的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也就是僧團在身口意之見解、思想、言行上所展現 的和諧無諍,也都蘊含著民主的思想。

在《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卷一說:「初地菩薩勇識者,百福莊嚴,一切行願皆圓滿,頓超十地,證入一生補處位吉祥,三乘速證究竟成正覺。」頓超法門,人人有份,這就是民主;立地成佛,個個都能,這也是民主。

甚至在佛教裏,不但佛陀提倡民主、自由、平等;禪宗呵佛罵祖,要人找回頂天立地的自我,不要臣服於神權,更把民主的思想提高到極點。

鳩摩羅什與磐達特,大乘小乘互為師,這是民主觀念的呈現;文殊菩薩曾向八歲的妙慧童女頂禮,這正是「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更是民主思想的典範。

太虛大師的「人成即佛成」,黃檗禪師的「不作佛求,不作法求,不作僧求」;乃至慧忠國師稱呼侍者「佛祖」,侍者說「我不是佛!」慧忠國師責備他不敢直下承 擔。從這些禪門公案,都足以說明,佛教主張「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見《般若經》),這就是典型的民主。

叢林生活中,出坡作務,不分資歷深淺,人人一律平等,充分發揮了民主的精神;叢林制度裡,清眾可以選為住持,例如樵夫出身的六祖大師,他也能成為一代祖師,這就表示一種民主。

因此,佛教叢林「傳位傳賢」,也跟唐堯虞舜的「禪讓天下」,乃至孫中山先生的「天下為公」一樣,都是民主。

此外,佛教的僧團,凡事要召開會議,經大眾「三番羯磨」通過,始能公諸實施,這就是民主政治的先驅。

佛陀認為一個國家政治結構的建立原則,首要條件是「數相集會,講議正事。」(《中阿含經》)佛陀留給眾生一個最可貴的僧團制度,主要是因為在僧團裏,凡事都是由多人會議決定,不會獨斷獨行,這就是民主的精神。

佛陀時代的會議形式有布薩、羯磨、滅諍、說法等四類。其中,羯磨是使生善滅惡的作法,行於授戒、說戒、懺悔、結界及各種僧事的處理。當受戒時,正授由羯磨 和尚開導受持戒法的意義,並行三番羯磨,一一問以「盡形壽能持否」,受戒者答「依教奉行」,始為證盟受戒。

佛教僧團透過羯磨法,發揮了高度的民主精神,它以大眾的意見和力量,圓滿解決僧團裡的各種事情,成就大眾過六和敬的生活。

佛教的羯磨法與現代的會議法相仿,分為三類:

(一)單白羯磨:意思是「唱言」,這是對於不必徵求同意的事,向大眾宣告常行、慣行、應行的事,唱說一遍即成。此法有如現代會議中的例行工作報告。

(二)白二羯磨:這是宣告一遍,再說一遍,徵求大家的同意。如同一般會議,凡是提案皆須交由大會討論、接納、決議,才能生效。

(三)白四羯磨:這是作一遍宣告後,再作三讀,每讀一遍,即作一次徵求同意,若一白三羯磨後,大眾默然,便表示無異議,而宣佈羯磨如法,一致通過議案。

比之現代議會程序,佛教會議法的精神顯得更為莊重、神聖,更為民主。現代會議中的提案,通常只要過半數投贊成票,即算通過,很少有要求一致通過的。但是在 羯磨法中,通常要求一致贊同通過,僧團中若有人執持歧見,便是羯磨不成;不過,羯磨法中有滅諍羯磨,是以投票方式取多數表決的。

所謂滅諍,就是為了解決僧團中的爭議事件,佛陀在戒律中制定七滅諍法,以公正、平和的原則,處理大小諍事。

七滅諍法不但保障個人的權益,且情、理、法兼顧,同時也使僧團得到清淨與和樂。佛陀制定戒律,依法攝僧,同時把執行教團制度的權力交由大眾,亦即所謂「僧事僧決」,充分流露出民主、法治的精神。

在英國的政治名著《印度的遺產》一書中,對佛教的此一民主會議法,有相當詳細的論述,因此塞德蘭侯爵(Marguess of Zeiland)說:「我們今天國會制度的基階,竟可從兩千多年前印度佛教徒的會議中見到,真是令人驚奇不已。」所以若說,現代民主國家的會議制度,是從佛教的思想中繼承來的,實在不為過。

此外,佛陀入滅後,僧團遵循佛陀所制定的會議法,配合時代演進的需求,漸漸發展出許多不同類別的會議。例如,僧團不僅對內召開會議,達成共識,甚或與信眾一同集會,舉行四眾弟子皆得參與的會議。

乃至佛陀入滅後,佛弟子為了讓正法久住,先後多次結集佛陀的教法。第一次是在佛陀入滅後的第一年夏天(約西元前四八五年),以大迦葉為上座,阿難誦經,優 婆離誦律,在七葉窟中舉行第一次結集,因為有五百大阿羅漢參加,稱為「五百結集」。之後陸續又有「毘舍離結集」(或稱「七百結集」)、「大眾部結集」(又 稱「窟外結集」),以及在摩揭陀國華氏城舉行的「第三次結集」,直至佛陀入滅後四百多年所作的「第四次結集」等,每次結集,莫不是取決於大眾的意見,這些 都是佛教民主思想的體現。

其實,在上古人類的歷史中,根據《大樓炭經》和《眾許摩訶帝經》等諸多經典記載,他們「身相端嚴,諸根無缺,妙色廣大,自有身光恒常照曜,長壽喜樂,騰空 自在…………,亦無男女眾生之相。」(《眾許摩訶帝經》卷一)他們「以好喜作食,各自有光明神足,其壽久長。時天下人,其端正姝好,不別男女,亦不可別君 長庶民人,但共眾俱往還。」(《大樓炭經》)因為他們以法喜為食,以沒有男女尊卑的平等為樂,因此可以說是再民主、自由、平等不過了。但後來由於世界起了 變化,他們之間有了美醜、驕慢、比較、計較、相互鬥爭,再後有了男女之別、夫婦關係,繼而形成家族、鄉黨、集團,終致造成世界擾攘不停。可見世間上,舉凡 一切紛爭對立,莫不由於「我執」而起,因此也唯有人人真正做到佛教的「無我」,人人能夠相互尊重,世間才有民主、自由,也才有和平可言。

唐君毅先生曾說道,世間上,沒有比民主自由更好的東西!(見《唐君毅論文集》)確實不錯,民主自由乃人間社會大眾所共有的財富!因為舉世滔滔,唯有民主和自由,才有人權,才有民意,才能共享民主、自由、平等的可貴。

二、受持五戒是自由的真義

為什麼受持五戒是自由呢?佛教講「持戒」,戒不是束縛,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也是世間一切道德行為的總歸。戒的根本精神,就是防非止惡、對人不侵犯。所謂不侵犯,就是不能為了自己的自由而妨礙他人的自由,所以不侵犯,才是真正的自由。
五戒雖然分別為五,但是根本精神只有一個原則,就是「不侵犯」。不侵犯而尊重別人,便能自由。

《大寶積經》卷八十二載:「所謂五戒:不殺一切諸眾生等,不惱一切。……彼應不盜,自財知足,於他財物不生希望。……離彼邪淫,不以染心視他女色。……應 離妄語,如說如作不誑於他。……應離酒,不醉不亂。」因此,五戒中:不殺生,就是對別人的生命不侵犯;不偷盜,就是對別人的財產不侵犯;不邪淫,就是對別 人的名節不侵犯;不妄語,就是對別人的信譽不侵犯;不飲酒,就是對自己的理智不傷害,從而不去侵犯別人。

五戒也不只是光從消極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吸毒,就叫做持戒;五戒另有積極面的解釋,就是不殺生而護生,不偷盜而喜捨,不邪淫而尊重,不妄語而誠實,不吸毒而正行。唯有如此積極的詮譯,才更充分發揮佛教擴大自由,成全大眾的積極精神。

一般人總以為受戒是增加束縛,因此有人說:何必受戒,自找束縛!其實,持戒是自由,犯戒才是束縛。因為並非學佛受戒的人才要持戒,持戒就如國民守法一樣, 不持戒就會觸犯刑法。你看,凡是身陷牢獄,失去自由的人,探究其原因,都是觸犯了五戒,譬如:殺人、傷害、毀容、迫害,是犯了殺生戒;貪污、侵佔、竊盜、 勒索、搶劫、綁票,是犯了偷盜戒;強暴、拐騙、重婚、妨礙風化,是犯了邪淫戒;毀謗、背信、偽證、恐嚇、造謠、仿冒,是犯了妄語戒;販毒、吸毒、運毒、醉 酒等,是犯了吸毒戒。

由於犯了五戒,於是身繫囹圄,失去自由,所以持戒不但是守法,而且不會失去自由。若能受持五戒,真實認識五戒,不因犯戒而受國法制裁,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因此,戒的真義是自由,而非束縛,意義不言可明。

受持五戒是人道的根本,過去一般人常依《梵網經》的戒條,如「以手觸酒,五百世無手」來解釋戒律。過分的恐嚇,反而沒有說服力,只有使得有心學佛的人望而 卻步。其實佛教的戒律都是信者自願受持,實在不必給予太過強調的指責。受持五戒是做人的根本,唯有把五戒持好,才算完成人格。

此說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五常有相通之處。五常就是仁、義、禮、智、信,若以五戒配五常,即:不殺生曰仁,不偷盜曰義,不邪淫曰禮,不妄語曰信,不吸毒曰 智。一個人受持五戒,會有無盡的利益。例如,如果我們不殺生而保護眾生,自然能獲得健康長壽;不偷盜而布施喜捨,自然就能發財而享受富貴;不邪淫而尊重他 人的名節,自然家庭和諧美滿;不妄語而讚歎他人,自然能獲得善名美譽;不吸毒飲酒而遠離毒品的誘惑,自然身體健康,智慧清明。

佛教的信仰,捨棄了受持五戒而向諸佛菩薩祈求所願,無因怎麼會有果呢?過去對受持五戒,因為過多的限制而沒有從積極面來詮釋;其實佛教的五戒,在「不可」 以外,它一定還會告訴吾人什麼是可以的。所以現在講五戒,應該要從積極面來發展,例如一般信眾莫不希求長壽、發財、名譽、家庭美滿、子孫滿堂等等,但是不 播種,怎麼能有收成呢?所以不必空自妄想,只要你受持五戒,就能所求如願。因此,受持五戒,從消極上來看,好像是束縛;若從積極面來看,實在是有無限的利 益。

廬山慧遠大師說:「佛道濟俗,亦為要務。何則?百家之鄉,十人持五戒,則十人淳謹;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則百人和睦;傳此風教,以周寰區,編戶一千,則 仁人百萬。夫能修一善,則去一惡;一惡既去,則息一刑;一刑息於己,則萬刑息於國,此所謂坐致太平者是也。」(見《三皈五戒正範》)

所以,受持五戒,小至個人可以免除苦惱、恐怖,可以獲得身心的自由、平安、和諧、快樂;大至國家社會,如果人人都能受持佛教的五戒,那麼我們的國家必定是一個淳樸謙讓、重德祥和的淨土。

受持五戒就是體現自由的精神。美國獨立時,巴特利克在講演時,曾說「不自由,毋寧死。」但是自由不是自己任意妄為的自由,自由是有自他關係的和諧;受持五戒不僅於己有利,而且能夠利益他人,所以受持五戒,才是自由的積極意義。

此外,佛教終極的目標,既是追求身心的解脫自在,自在就是自由,解脫就是自由,無煩惱束縛就是自由。每一個人都希望脫離一切束縛,做自己的主人,因此集權 專制的政治是佛教所呵斥的,佛教認為民主憲政國家的實現,道德掛帥政治的完成,才是國家政治的最終目的。

佛陀認為一個國家不可擴張武力去侵略他國,但是為了維護本國人民自由、平等、快樂、幸福,必要的力量是應該保有的。佛陀心目中的理想政治是轉輪聖王的仁王之治,是人人自由的政治。

所謂轉輪聖王的政治,就是一種民主平等的政治,根據《長阿含經》中的《轉輪聖王修行經》記載,輪王的政治是不以刀杖,而是以法教令的,也就是行五戒十善的德化政治。

五戒十善的德化政治之內涵到底是怎麼樣的情形呢?有一次輪王的太子問道:「父王!輪王的政法如何?應該怎樣去推行呢?」

輪王回答說:「應當依於法來立法,恭敬尊重觀察於法,以法為首,守護正法,以法來教誡宮廷中的人,如王子、大臣、群僚、百官,以法愛護人民百姓,乃至禽獸等。」

輪王又說:「身為國王應該禮賢下士,尤其對於有道之士,應多親近請教,因為他們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什麼是犯,什麼不犯;又何者可親,何者不可親;何者可行,何者不可行;施行什麼法可使人民生活安和樂利等道理。」

法,就是自由、尊重的意義,所以佛經中到處都鼓勵吾人要「依法不依人」,依人有好惡,依法才平等。

佛教所說的這種政治道德,因為是以法治化,所以沒有怨敵,布施持戒,泛愛人物,善攝眷屬,人民殷盛,富樂豐實,聚落村邑,雞犬相聞,舉國人民更相敬愛,種種眾伎,共相娛樂,呈現一個太平盛世的氣象。(大義取自《摩訶僧祇律》卷一)

政治因時因勢變化不定,本身欠缺恆久理想的持續性。佛教本身則具有教化的功能,例如梁啟超先生說:「佛教之因果,使上智下愚皆不能不信。」如果人人都能樹 立正確的因果觀念,我們的社會就不再是爾虞我詐、巧取豪奪的社會;如果人人都能懷抱佛教的慈悲精神,人人受持五戒,這個社會就能減少暴戾殺伐之氣。進而認 識佛教的「業力論」,知道世間上的善惡好壞,都是由我們自己的業力造作所決定,沒有神明能為我們安排。這種業力自由的理論,也才符合自由的真義。

一般的宗教,都是由神權統理世間;一般的政治,都是由領袖來統治國家。唯有佛教,他不尚神權,也不重視君權,唯重視人人自主的民權和自由。

所謂「民權」,也不是妄自行使的,因為每一個人身、口、意的業力,善善惡惡,都有業報。此即說明,世間上每一個人的行為,都會決定自己未來的前途。當一個 人失去自由,這一定是自己的自業所招感而來;反之,獲得自由,也是自己的行為所成就。所以佛教的業力論,已經把世間的自由精神,發揮到極致。吾人要想獲得 真正的自由,對持戒的內容,對持戒的意義,對業力決定命運的原理,不能不給予肯定。

三、眾生生權是平等的主張

人類從民智未開,對自然界神祕力量崇拜的神權時代,演進到對帝王絕對服從的君權時代;及至發展到現今民主社會的民權時代,大家不只提倡自由,也重視民權,強調人的生命有無比尊嚴,舉凡生存權、參政權、平等權、自由權、財產權、文化權等,均應受到保障。

佛教更從「民權」進一步提倡「生權」,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眾生皆有生存的權利,不容許輕易受到傷害。所以關懷眾生,救度眾生,為天下眾生服務,是佛教徒維護生權的表現。

所謂「眾生」,《金剛經》說:「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此皆名為眾生。

所謂廣度眾生,並非眾生飢餓,就給予飯食;眾生寒冷,就施以衣服。這種枝末的救度,並未能根本解決眾生的問題。例如,眾生的生死、眾生的煩惱、眾生的安 全,乃至眾生的生權如何獲得保障等,才是重要。所以必須要本著「眾生平等」的原則,確實維護眾生基本的生存權利,並且要救度眾生離苦得樂,獲得解脫自在。 如《金剛經》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這也是佛教對生權的基本主張。

所謂「生權」,就是對一切眾生生存權利的維護。世間上的生物,都要靠飲食來維持生命,即使是樹木花草、山河大地,也需要陽光、空氣、水土作為營養,才能存在。
世間上,有的眾生是肉食者,有的眾生是草食者。獅虎熊豹屬於肉食動物,牛羊馬象屬於草食動物,人則介於肉食與草食之間。

近年來,隨著佛教普及,素食漸漸成為現代人的生活習慣。在印度,鐵路餐廳皆以素食為主;在美國,有的鄉鎮之超級市場,不准葷食進入。這些國家不是以宗教的 立場,而是站在人道、健康的觀點倡導素食,這也是對生權的維護。尤其現在牛羊豬犬的「口蹄疫」病毒傳染,造成人類生命極大的威脅,所以重視生權、維護生 權,此時更能見得出其重要性。

在中國,從古以來就有慈悲護生的思想,儒家所謂:「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佛教為了愍護眾生,倡導不斷大悲種,包 含了素食的精神意義。但佛教的流傳,以人為本,因應各地風俗,對飲食並沒有強烈的要求。不過,對於生權的維護,凡是智者,也不能不給予重視,否則人類如果 不懂得保護生態,不懂得愛護地球,一旦遭到大自然的反撲,人類的災難,將不知伊於胡底?

說到「生命」,人存在於世,固然可以說有生命,我們所生存的這個自然界裡,鳥叫蟲鳴、飛瀑流泉、萬紫千紅、綠葉婆娑,觸目所及都是欣欣向榮的景象,那一處 沒有活潑的生命呢?所謂「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如果我們用心領悟,宇宙中的森羅萬象那一樣不是從自己的生命中自然流出?甚至日常生活中,一 張紙、一支筆、一輛汽車、一棟房子,如果你不好好愛惜,減短了它的使用年限,也是殺生。這就是對生權沒有給予尊重。

因此,若從廣義而言,大自然中,即使一沙一石,一草一木,都是宇宙萬有的力量所成,任意傷害,減少壽命,也是殺生的行為。因為一切生命都和自然息息相關, 生命也都是自然的一部份,我們均應善加珍惜。可惜長久以來,自以為「萬物之靈」的人類往往忘記其他生命的存在,為滿足一時的私欲而濫殺無辜。《法句經》 云:「一切皆懼死,莫不畏杖痛,恕己可為譬,勿殺勿刑杖;能常安群生,不加諸楚毒,現世不逢害,後世常安穩。」《金剛經》說,就算我度了無量無邊的眾生, 因為眾生和我一體,我也不應該執著自己是能度的人類,眾生是我所度的眾生。所以,保護生權,也就是保護自己,我們對於生權,應該有這樣的尊重,才是平等的 真義。

此外,濫伐森林,造成土石流;濫墾山坡地,造成地層坍塌,凡此都是不懂得尊重大自然,不懂得尊重生權。甚至電擊魚蝦、濫捕野生動物,以及各種海鮮生吃、各 種生命殘殺等。其實,空中的飛鳥、水中的游魚,以及山林裏的動物,都和人類共生在地球上,人類不能自恃聰明地去殘殺它們、消滅它們。如果我們對山川溪流、 森林大地,乃至一切含識生靈,不加保護,反而恣意妄為,任意傷害,有一天,當生態環境被破壞殆盡,當人類嚐到山崩地陷、洪水倒流,乃至沙塵暴、臭氧層破洞 所帶來的苦果時,所謂「因果報應」,實在是非常的可怕。

所以,說到生權,佛教裏睒子菩薩為怕踩痛大地而不敢重步走路,為怕污染大地而不敢任意丟棄一張紙屑;匾擔山和尚為恐傷及草木,而揀橡栗為食;阿彌陀佛所建設的極樂淨土,水鳥說法,無男女惡道等煩惱,都是對生態環保的重視。

最早提倡生權,最早重視環保的人,就是佛陀。然而因為佛陀對生權維護的呼籲,至今還不能令世人覺悟,所以社會上到處充塞著殺戮、乖戾之氣。所謂「欲知世上 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因為世人不懂得尊重生命,不懂得維護生權,實在不能不說是吾人最大的悲哀呀!

佛教說「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更是佛教尊重眾生,重視生權的最佳詮釋。同體即平等,平等才能和平。在佛教的經典中,有關「平等」的教義、思想,比比皆 是。例如《華嚴經》說:「一切眾生平等。」《大智度論》說:「凡夫與佛平等,無二無別。」《大般若經》說:「上從諸佛,下至傍生,平等無所分別。」《金剛 經》說:「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現代的人倡導和平,因為沒有平等,所以真正的和平不容易到來。

平等是倡導和平的不二法門,因為有平等,才有和平,所以平等與和平是一體兩面的真理。所謂「眾生平等」,上自諸佛菩薩,下至有情含識,都有生命的尊嚴,都 有生存的權利。因為提倡生權,讓宇宙間的生命同體共生,才有真正的平等;因為有平等,才有民主;因為有民主,才有自由。如果沒有平等,也沒有民主自由可 言,所以佛法講「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民主、自由、平等,也是三無差別」呀!

※ ※ ※

上列民主、自由、平等,不但有關佛學、哲學的理論,而且是有關世界、政治、國家、人民、種族的內容。茲將民主、自由、平等在這許多關係上的說法,就以政治為例,將之與佛教的論點,做一個對比:

(一)政治是管理服務人民,維護社會的安全;
  佛教是教化開導眾生,建設社會的力量。

(二)政治是降魔戰鬥,保衛國家;
   佛教是護生救苦,擁護國家。

(三)政治是重視財經成長,以昇平安定為目標;
  佛教是重視戒律因果,以身心安住為希望。

(四)政治從外做起,要求人民修身守法;
  佛教從內做起,要求人民修心守道。

(五)政治是怒目金剛,要人人安份守法;
  佛教是菩薩低眉,要人人自律觀照。

(六)政治的大同世界,是理想希望;
  佛教的極樂淨土,是如願往生。

(七)政治是希望人人能夠民治、民有、民享的生活;
  佛教是要求人人能夠救世、救人、救己的慈悲。

(八)政治要求奉行三綱五常、四維八德,以家齊國治;
  佛教要求實踐皈依三寶、受持五戒,以生權平等。

(九)政治是以民主自由平等為目標;
  佛教是以民主自由平等為實義。

梁啟超先生曾說,他之所以信仰佛教,因為佛教的道理有六點讓他心儀之處:
(一)佛教之信仰,乃智信而非迷信;
(二)佛教之信仰,乃兼善而非獨善;
(三)佛教之信仰,乃應世而非出世;
(四)佛教之信仰,乃無量而非有限;
(五)佛教之信仰,乃平等而非差別;
(六)佛教之信仰,乃自力而非他力。(見梁啟超《飲冰室全集》)

我們讚賞梁啟超先生的見解,甚至我們更要進一步地說:
(一)佛教之信仰,皈依三寶,即心即佛,乃民主而無階級。
(二)佛教之信仰,受持五戒,解脫自在,乃自由而無束縛。
(三)佛教之信仰,尊重生權,命理同人,乃平等而無差別。

多年前,我也曾講過三皈、五戒和生權的問題。我認為皈依三寶:皈依佛,可以點亮心光,如同建築了一座發電廠;皈依法,可以開拓自己內心的泉源,好像為自己 建設了一座自來水廠;皈依僧,好像開發了一畝田地,可以種植五穀,建設居家,過美滿的生活。所以,皈依三寶不是別人得到利益,一切受益,還是自己。

關於受持五戒,其實就只有一條「不侵犯戒」,因為自由的真義,是維護自己的自由,更不妨礙他人的自由。所以我一再強調,五戒分開來講有五條,其實從根本上 來看,只有一條,即:不侵犯而尊重有情眾生。違犯五戒,不僅是佛教所禁止,也是國家法律所不允許;如果人人都能嚴持五戒,則能締造一個祥和歡喜、富強安樂 的國家社會。

關於平等,佛教一直都在倡導平等,有平等,才有和平;有平等,才有民主。民主素養的養成,先要從平等上建立,所以我覺得現在世界各國,乃至種族之間,要想獲得和平,先要倡導平等。甚至現在海峽兩岸,如果彼此沒有了達平等的真義,便很難獲致和平。

因此,民主、自由、平等,主要就是要泯除吾人的差別、執著、侵犯、加害等。如果大家本著「同體共生」,互相尊重、互相包容,那裏不會有和平呢?

總之,民主是時代的潮流所趨,自由是每個人本有的權利,平等則是人類應有的認知。所以,希望未來舉世人類都能有此共識,大家同心協力,共同來創造一個民主、自由、平等的人間佛光世界。

本文因《普門學報》主編滿果法師邀稿之時,我人正在澳洲養病期間,由於手邊參考資料有限,對於佛教許多有關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意蘊,未能深入引證論 述,僅憑記憶,略抒所見,深感遺憾。不過仍希望此論點的提出,能引起大家更加地發揚佛教民主、自由、平等的真義,尤其希望佛教的學者,對於佛教民主、自 由、平等的思想,再予以廣泛的繼續發揮,以期有助於世界和平的促進,是所至盼。

 

二○○一年四月二日於澳洲

【書籍目錄】
第1頁:中國佛教階段性的發展芻議 第2頁:從四聖諦到四弘誓願 (2001.3普門學報第二期)
第3頁:論佛教民主自由平等的真義 (2001.5普門學報第三期) 第4頁:六波羅蜜自他兩利之評析 (2001.7普門學報第四期)
第5頁:人間佛教的藍圖(上) (2001.9普門學報第五期) 第6頁:人間佛教的藍圖(下) (2001.11普門學報第六期)
第7頁:宗教立法之芻議 (2002.1普門學報第七期) 第8頁:佛教的慈悲主義 (2002.1普門學報第七期)
第9頁:我們未來努力的方向 (2002.3普門學報第八期) 第10頁:比丘尼僧團的發展 (2002.5普門學報第九期)
第11頁:發心與發展 (2002.7普門學報第十期) 第12頁:佛教興學的往事與未來 (2002.9普門學報第十一期)
第13頁:佛教與花的因緣 (2002.11普門學報第十二期) 第14頁:佛教與自然生態(上) (2003.1普門學報第十三期)
第15頁:佛教與自然生態(下) (2003.3普門學報第十四期) 第16頁:佛教叢林語言規範 (2003.5普門學報第十五期)
第17頁:山林寺院與都市寺院 (2003.7普門學報第十六期) 第18頁:沒有台灣人 (2004.1普門學報第十九期)
第19頁:我對「世代交替」的看法 (2004.7普門學報第廿二期) 第20頁:自覺與行佛 (2004.9普門學報第廿三期)
第21頁:推動本土化,不是「去」而是「給」 (2005.7普門學報第廿八期) 第22頁:佛教對全球問題概觀 (2006.3普門學報第卅二期)
第23頁:化世與益人 (2006.10 普門學報第三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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