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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十三卷)

[日期:2010-08-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圓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圓瑛大師著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講義

福州鼓山湧泉禪寺圓瑛弘悟述  受法弟子明暘日新敬校 

辛三  想陰魔相  分三    壬初  具示始終    二  中間十境   三  結害囑護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區宇    二  修破顯露妄源    癸初分二    子初  躡前受陰盡相    二  狀示想陰區宇    今初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陰盡者,雖未漏盡,心離其形,如烏出籠,已能成就,從是凡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隨往無礙。

此通明想陰始終之境。彼善男子:躡前透過受陰十境之人,或備經,或不備經,總以不為所惑,透過前境,受陰破,仍復精研,故曰修三摩提;望受陰為終修,望想陰為始修也。受陰盡者:而於前境,一一透過,然猶為想陰所覆,故云雖未漏盡;而雖之云者,亦有似盡意耳。  心離其形者:以真心周遍,本來不局於身,由無始迷執,非局而局,縱色陰盡,十方洞開,見聞周遍,亦無離身自在之用,此皆受陰覆之之故。今受陰既盡,方得心離其形,親見離根之體;恐猶未明,故又以如鳥出籠喻之。鳥喻離根之體,籠喻所結之根。離根之體,即是第八本識,既得離根之體,似得漏盡勝用。故云已能成就,從是博地凡夫之身,上歷諸位菩薩,乃至妙覺。六十聖位:此乃指圓頓最利之根,決定能以凡身,上歷聖位也。非同別教,皆實取證故;經生累劫,證得一分,方到一位,豈能以凡身,頓歷諸位哉?  六十聖位者:於五十五位,前加三漸次,及乾慧地,後加妙覺,恰成六十。今通名聖者:以從凡入聖,因果理同,以得圓悟故也。得意生身,隨往無礙者:喻如意去,速疾無礙,而有三種:一、人三昧,樂意生身;謂心寂不動,即相似初信至七信,入空行也。二、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普入佛剎,以法為自性,即相似八信,出假位也。三、種類俱生,無作意生身;謂了佛所證法,即九信十信,修中位也。此三種意生身中,應是覺法自性,性意生身。以離根之體,即是第八本識,一切諸法,皆依此識變現,既得此識,即能覺了,一切諸法,自性如幻,以唯識變故。得此身已,不惟能現,且能普入諸剎,故云隨往無礙。初躡前受陰盡相。

子二  狀示想陰區宇

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雖則,無別所知,其言已成,音韻倫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語,此則名為,想陰區宇。

熟寐,深睡也;寱言,是自言自語也;非同醒人之言,以有想陰所覆故。是深睡人,昏昏不覺,而於所說之事,雖則無別所知,但其寱言,已成音韻可聽,倫類次序可別,令不寐之人,成皆明悟其語。是想陰未破之人,得意生身,上歷六十聖位,隨往無礙,而於上合下同,實未親證故。雖未親證,而所現不誤;諸佛菩薩,悉知此人,所現之身相可見,位次不紊,如二漸中,言其得通遊界,睹佛聞法,親奉聖旨,則諸佛誰不親知而見耶?此則名為,想陰未破之區宇,初始修未破區宇竟。

癸二  終破顯露妄源

若動念盡,浮想銷除,於覺明心,如去塵垢,一倫生死,首尾圓照,名想陰盡。是人則能,超越煩惱濁,觀其所由,融通妄想以為其本。

《指掌疏》云:動念者,即指第八識所含六識種子;以有微細動相,故以動念稱之。動必有想,即是根本想陰,六識浮想,皆依此想起故。此想既盡,六識中枝末浮想,無所從起,故云浮想銷除。覺明心,即第八本識;以帶妄故,不言妙覺明心。動念既盡,浮想不生,故云如去塵垢,蓋以性識覺明如鏡,六識浮想如塵,微細動相如垢。  一倫生死,首尾圓照者:謂三界十二類眾生,一類一類,所有生死,首從卵生,尾至非無想生,皆能圓明照察,生從何來,死向何去,以塵垢既盡,覺心光明既顯,生滅根元,從此披露;如後文所云: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是也。然類生,生滅根元,即是行陰;行陰既現,是則超出想陰,故曰名想陰盡。此當圓通,覺所覺空也。《指掌疏》云:前於聞所聞盡時,覺得有箇聞所聞盡,宛然有箇能覺之心,即是第八識中,六識種子,微細動相。今想既盡,微細動相亦無,故能覺與所覺,而俱空矣!所以不復真者,以猶為行陰所覆故。是人則能超煩惱濁者:如前煩惱濁文云,又汝心中,憶識誦習,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名煩惱濁。今以動念既盡,浮想銷除,想除識空,故能超越。同觀想陰之所由生,元從融通妄想,交織妄成,以其想陰,能融通質礙,如心想醋梅,口中水出是也。初具示始終竟。

壬二  中間十境  分十    癸初  貪求善巧  至十  貪求永歲  癸初分七    子初  定發愛求

阿難!彼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圓明,銳其精思,貪求善巧。

此下別示,想陰十種魔境,此第一貪求善巧。彼指透過受陰之男子,是以稱善。虛謂見聞遍周,妙謂離身作用,如鳥出籠,得意生身,隨往無礙。不遭邪慮者:謂不遭遇,受陰邪慮所惑。圓定發明:即圓通妙定,得以發明。是受陰已盡境界,後皆倣此。三摩地中,心愛圓明者:於此禪定心中,忽起一念,愛著圓明,謂愛著圓滿,發明一切妙用故。勇銳其志,精進思惟,貪求變化,更進善巧,將以悚動人心,以行教化,廣作佛事也。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當爾之時,天魔,即六天魔王,候得其便,有隙可乘,即飛遣精魅,以附他人之身,素受邪惑者。飛精,如軍門飛檄,官府之類。口說相似經法,由魔附之力,資其邪慧,以令聽受,非真能說佛法;若真能說佛法,即非魔矣。蓋受陰盡者,魔不得入其心腑。故假旁人惑之,轉令自亂耳。

子三  客邪投擾

其人不覺,是其魔著,自言謂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巧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斯須,或作比丘,令彼人見,或為帝釋,或為婦女,或比丘尼,或寢暗室,身有光明。

其人:即所附之人;不覺者:雖為魔著,不自覺知。自言謂得,無上涅槃者:以其人一向不能說法,今竟無端能說經法,自己疑成佛道,謂言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巧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蓋欲設計誘惑之耳。說法者:正說善巧方便,示現神通之法。其形斯須者:其形貌於斯須少頃之間,或現作比丘身,以現同類身,投其所好,令彼生信。或現帝釋身,或現婦女身,及比丘尼者:此現異類身也。

《起信論》云:座中或現,端正男女等相。又云: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等。但彼乃魔自來現,此乃附人轉現。又則彼但見所現之像,或可有疑,此則親見其人,斯須變化;如此非有深定妙慧,鮮有不被其惑者。或寢暗室之中,身有種種光明,或時說法,或時現形,或時放光,廣作善巧,鼓動其心,令其自亂耳。

子四  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信其教化,搖蕩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是人愚而無智,迷不自覺,惑為菩薩,三輪應機,身輪現通,口輪說法,意輪必定鑒機,自是傾心,信其教化,將所習定心,咸被搖蕩,所秉戒律,咸被破壞。潛行貪欲者:是魔惑亂行人,徹底主意,凡行人著魔,欲心便起,以魔多貪欲,潛行毀戒,而不解脫者此也。然淨行深,智慧強者,任其善巧莫測,但察誘淫毀戒,便知是魔,決非佛誨,何至迷惑,此反為驗魔之一助耳。

子五  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災祥變異,或言如來,某處出世;或言劫火,或說刀兵,恐怖於人,令其家資,無故耗散。

口中常好說言:災,是咎徵,劫火刀兵等,恐怖於人;祥,是休徵,如來某處出世等;變異,即怪誕反常之言。令其家資,無故耗散者:或說咎徵,劫火大三災起、刀兵小三災至,則整家以求救脫;或說休徵,某處有佛,傾資以求接引;故曰家資無故耗散。及至臨時,了無其事。

子六  出名示害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怪鬼:即遇物成形者。年老成魔者:以為鬼既久,魔王錄為役使,得成魔王伴侶;前飛精附人,即此鬼也。惱亂是修定之人,定力既破,厭足心生,去彼所附人體。魔既不附,即無威德。弟子,即貪求善巧之人等;師,即魔附惑人者。俱陷王難:官廳坐以妖言惑眾,敗壞風俗之罪,此是華報,果報當在地獄。

子七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汝當聽言察理,預先覺知是魔,不為所惑,而超出生死,不入輪迴。倘若迷惑不知,受其惱亂,必墮無間之獄,可不慎哉!初貪求善巧竟。

癸二  貪求經歷  分七    子初  定發愛求

阿難!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遊蕩,飛其精思,貪求經歷。

此第二,貪求經歷。又善男子,透過受陰十境;虛者,見聞遍周;妙者,離心作用,如鳥出籠,得意生身,隨往無礙。不遭受陰,邪慮所惑,圓通妙定,得以發明,此皆色受已盡境界,不為形質所拘。於三摩禪定之中,忽起一念愛著。遊蕩者:謂遊戲神通,放蕩自在,如諸聖之遊戲神通,遍周塵剎。飛其心思,貪求經歷者:飛是奮起之意,飛奮其精神思慮,朝夕研究,貪求經歷剎土,大作佛事,即此以為致魔之端。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講解同前

子三  客邪投擾

其人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遊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自形無變,其聽法者,忽自見身,坐寶蓮華,全體化成,紫金光聚,一眾聽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其人至敷座說法同前。自形:指說法者,自己形貌,無有改變。其聽者:忽自見身坐寶蓮華,全體化成紫金光聚,儼成佛道。既能如是,則心愛遊蕩之志,何患不遂?一眾聽法之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正所以投其欲也。

子四  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淫逸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是貪求經歷之人,愚迷無智,惑為菩薩,身命皈依,恣淫縱逸其心,遊戲放蕩,無所忌憚,將自修圓定之心,破佛所制律儀,暗中潛行貪欲之事。惜乎昔為佛子,今為魔侶矣。

子五  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諸佛應世,某處某人,當是某佛,化身來此;某人即是,某菩薩等,來化人間,其人見故,心生渴仰,邪見密興,種智消滅。

前明自受其害,此明世受其惑。口中好言,諸佛某處應世,某人當是某佛,化身來此,有佛必有菩薩,某人即是某菩薩等,來教化人間,魔口所說,皆以眼前為佛國,因彼行人,意在不離當處,遍遊塵剎,故作是說。其人,即貪求經歷者,見魔附之人,故心生渴仰,日親日近,時熏時染,故致邪見密興,正見日晦,種智銷滅,慧命斷絕矣。

子六  出名示害

此名魃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魃鬼,即旱魃之鬼,遇風成形者。

子七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準上可知,二貪求經歷竟。

癸三  貪求契合  分七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綿吻,澄其精思,貪求契合。

此第三,貪求契合。首四句同前。心愛綿吻者:正以不遭受陰邪慮,自覺定心綿密,圓通妙定,得以發明,自覺妙用吻合,得意生身,上曆菩薩,六十聖位,由是於三摩禪定心中,忽起愛慕,必至澄寂其精神,竭盡其思慮,貪求契合,密契至理,吻合妙用,豁然開悟也。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即此貪求契合一念,便為致魔之由。

子三  客邪投擾

其人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合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及彼,聽法之人,外無遷變,令其聽者,未聞法前,心自開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見地獄,或知人間,好惡諸事,或口說偈,或自誦經,各各歡娛,得未曾有。

其人至敷座說法同前。其形,即說法者身形,及彼聽法者身形,外無遷移改變。令其在會聞法之人,未聞法前,心自然開悟,相似得圓通體,念念移易,相似得圓通用,或得宿命通,能知過去之事,或得他心通,能知他人心念,或見地獄,了極苦之狀態,或知人間好惡之諸事,或口宣說偈語,或自背誦經文,以上皆密契之事,各各歡喜娛樂,得未曾有。

子四  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綿愛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綿愛者:纏綿親愛有欲密結其心,信其教化,破佛律儀,與其同事,潛行貪欲。

子五  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後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薩亦然,其人見故,洗滌本心,易入邪悟。

上乃自受其害,下乃世受其惑。口中常好說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後佛。三祇煉行,百劫修因,佛佛道同,古今一致,豈有先後之分?其中亦有,真佛假佛者:妄窮真極,乃名為佛,豈有真假之別?男佛女佛者:自古成佛,皆以男身得道,女人五漏之軀,焉得作佛?菩薩亦然:亦有男菩薩,女菩薩者,其意指魔附之人,盛行貪欲為男佛,受其欲者,承順魔意為女佛,又以變化男女,倣行欲事,即是菩薩,故曰菩薩亦然。其人見故者:即指行人,見魔附之人,能令開悟,密契之事,併信其所說,遂認邪為正,將妄作真,洗滌本所修心,容易入於邪悟。

子六  出名示害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魅鬼,即遇畜成形者,餘準上可知。

子七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此準上可知,三貪求契合竟。

癸四  貪求辨析  分七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根本,窮覽物化,性之終始,精爽其心,貪求辨析。

此第四,貪求辨析。首四句同前。行人於三摩禪定之中,心愛根本者:正以受陰既盡,露出微細動相,不知其是六識種子,根本想陰,謬謂其因動有生,而為萬物根本。由是一味窮覽萬物變化,性之終始;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麤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如本經佛云:世出世法,知其本因。以故,現前種種,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皆了元由,乃至恆沙界外,一滴之雨,盡知頭數,此佛智邊事;佛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故能如是;初心希求,真妄想也。精爽其心,貪求辨柝者:猶言奮其精神,竭其心力,貪求辨別物理,分析化性,有欲現前,一一分明,即此一念,實為致魔之端。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準上可知。

子三  客邪投擾

其人先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元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雖未聞法,自然心伏,是諸人等,將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都指現在,即為佛國,無別淨居,及金色相。

其人至敷座說法易知。惟求元,是愛窮萬化之本元。身有威神,摧伏求者:指魔附之身,亦有威嚴可畏之相,神通攝持之力,能摧伏求元之者,令其座下,雖未曾聞法,自然心悅神伏。  是諸人等下:主伴同惑,將佛之三涅槃中,性淨涅槃。三菩提中真性菩提,三德之中法身德,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以為根本,即是法身,常住不絕,不生不滅之性,不離生滅之中,都指現在,即為佛國,即染即淨,無別淨居,及金色相,即凡即聖也。

子四  主人惑亂

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歸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其人,即求元之人,信其邪師,受其魔教,亡失先前,本所修心,舉其身命以歸依。卻以肉身相生,鄙賤之事,為化理元,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之所好,無不承順,以纏縛為解脫,破佛律儀,以淫愛為佛性,潛行貪欲。

子五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彼無知者,信是穢言。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若為對治權宗,薦取根性,於理或可;若一向好言,是則外道邪見,況以男女二根,污穢不淨之本,以為萬化根元,菩提涅槃真處,褻瀆佛法,混亂真理。《正脈》云:大意無非誘人恣淫破戒,壞大定耳。彼無有知識之者,多信是穢言,淪入魔隊。

子六  出名示害

此名蠱毒,魘勝惡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此名蠱毒鬼,即遇蠱成形者。魘勝,即魘寐鬼,遇幽成形者。世有厭勝之術,取能壓伏故,又名魘勝,餘可知。

子七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四貪求辨析竟。

癸五  貪求冥感  分七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懸應,周流精研,貪求冥感。

此第五,貪求冥感。首四句同前,彼行人於三摩禪定之中,心愛懸應者:懸者,遠也;即指多生遠劫,有緣諸聖,應其所求也。周流精研,貪求冥感者:謂其一心,周遍流歷,精細研究,貪求冥相契合,以期感格聖應而已。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纔起一念貪求,便是定心不密;爾時天魔,候得其便,有隙可乘,有法能陷,故即飛遣精魅附人,口說經法,以應其感也。

子三  客邪投擾

其人原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應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能令聽眾,暫見其身,如百千歲,心生愛染,不能捨離,身為奴僕,四事供養,不覺疲勞,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師,本善知識,別生法愛,粘如膠漆,得未曾有。

其人,魔附之人,原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己得證,無上涅槃妙果,來彼求應善男子處,敷座為說,冥感懸應之法。能令聽眾下:詐現冥感,懸應之事,暫時看見,魔附之人,鶴髮童顏,宛爾深修久證,如百千歲,心生愛染,不能捨離,且以身為奴僕,四事供養,而不覺疲乏勞累。各各令其,指魔攝之眾;座下人心,指此眾之徒;心知魔附之人,原是先世師承,本身之善知識,別生一種法愛之心,如膠似漆,粘不可解,得未曾有。

子四  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親近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是人愚迷無智,惑為菩薩,相親相近其心,日熏日染其教,信其邪說,破佛律儀,學其邪行,潛行貪欲。

子五  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我於前世,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今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供養某佛,或言別有,大光明天,佛於中住,一切如來,所休居地,彼無知者,信是虛誑,遺失本心。

此詐陳冥感,懸應之言。口中好言,我前世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此詐述往昔之事,明以欲鉤牽引。今者我與汝,亦是夙生前緣,特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供養某佛,乃順其懸應之愛。或言別有大光明天者四句:謬指欲界頂天,魔宮為大光明天,謬稱魔王為佛,於中止住,一切諸佛如來,所休止居住之處。彼無知之者,信是虛妄欺誑之言,遺失本修之心,順從魔教。

子六  出名示害

此名癘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癘鬼,乃遇衰成形之疫癘鬼也。

子七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五貪求冥感竟。

癸六  貪求靜謐  分五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深入,克己辛勤,樂處陰寂,貪求靜謐。

此第六,貪求靜謐。首四句同前。於三摩禪定之中,心愛深入者:謂三摩定境,心愛深窮契入,克己工夫,不計辛勤,惟望得以深入圓通。樂處陰隱寂寞之處,以求安靜寧謐之修。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殊不知三摩地中,不容起心動念,一涉貪求,魔得其便,飛遣精靈,密附他人,口說經法。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本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陰善男子處,敷座說法,令其聽人,各知本業,或於其處,語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於後蹋尾,頓令其人,起不能得,於是一眾,傾心欽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儀外,重加精苦,誹謗比丘,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口中好言,未然禍福,及至其時,毫髮無失。

其人,指魔附之人,本不覺知是魔著,亦言自己證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陰善男子處,敷座為說圓通之法。  令其下:先現邪惑事,令其聽法之人,各知本業,即宿業也;此顯通過去世。或於其處者:即說法處,特語一人言,汝現今未死,已變作畜生,恐其心中不伏,敕使一人,於後蹋尾,魔力所持故,頓令其人,起不能得,如是證驗故,一時聽眾,皆傾倒其心,而欽伏之;此顯通未來世。設或有人起心,已知肇於何種因緣,肇即起始也;此顯通現在世。魔意以為能通三世,即圓通勝用;殊不知,圓通勝用,實不止乎此耳。此中文皆宿命通,恐與下科,抄寫之誤也。於佛所制律儀外,重加精苦者:如斷五味,裸四肢,拔髮熏鼻,投灰臥棘等,乃故為詭異之行,以竦世也。誹謗比丘者:斥其不能精苦。罵詈徒眾者:顯其無有私心。訐露人事者:攻發人之陰私。不避譏嫌者:顯己直心不諱也。  口中好言未然禍福者:次說邪惑言,其口常好宣說未來禍福之事,及至其時,一一皆應,毫髮無失,又故為詭異之言,以炫世也。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大力鬼,有大神通力之鬼,善能惑人者。餘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六貪求靜謐竟。

癸七  貪求宿命  分五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知見,勤苦研尋,貪求宿命。

此第七貪求宿命。首四句同前。於三摩禪定之中,心愛知見者:意謂世人不知者能知,世人不見者能見,所以不辭勤苦,研究尋思,貪求宿命,宿命二字,似與上科,靜謐二字,抄寫之誤也。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殊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知善男子處,敷座說法。

文顯易知。

子三  邪惑事言

是人無端,於說法處,得大寶珠。其魔或時,化為畜生。口銜其珠,及雜珍寶,簡冊符牘,諸奇異物,先授彼人,彼著其體。或誘聽人,藏於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處,是諸聽者,得未曾有。多食藥草,不餐嘉饌,或時日餐一麻一麥,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誹謗比丘,罵詈徒眾,不避譏嫌。

是人即魔附之人,此先現邪惑之事。無端者,無故於說法處,得大寶珠,以為瑞應;其魔或有時,身化畜生,口啣其珠;及雜色珍寶,如寶印寶瓶之類;及簡冊符牘,竹削名簡,韋編名冊,竹刻為符,木片為牘,符為符信,漢制以竹為之,長六寸,刻約信於其中,二人各持其半,扶而合之,相符則可信也。諸奇異物,如龍光寶鏡之類;先授彼人,後著其體者:顯是魔力所為,或誘聽法之人,藏於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處,是諸聽者,目睹其事,心信其說,得未曾有。  多食藥草,不餐嘉饌者:因避煙火食,多食藥草,如黃精菖蒲之類,或有時日餐一麻一麥,其形貌肥壯,血氣充滿,魔力所持之故。誹謗比丘,不修苦行,罵詈徒眾,飽食終日。

口中好言,他方寶藏,十方賢聖,潛匿之處,隨其後者,往往見有奇異之人。

此復說邪惑之言。口中常好說言,他方寶藏者:此以世間利益惑人。十方賢聖,潛藏隱匿之處者:此以出世利益惑人。隨其後者往往見有奇異之人,此皆陰隱之事,似與靜謐相合。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嶽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與承事者,潛行五欲,或有精進,純食草木,無定行事,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山林等,指掌管者,山神、林神,當方土地,當邑城隍,川即四瀆,嶽即五嶽,各專其權,神為福德之鬼。年老成魔者:年代既久,魔錄為使者,故曰成魔。或有宣淫八句:《指掌疏》云:附精惑人,略以三法:或有宣說淫穢,破佛清淨戒律,與彼承事弟子,潛行世間五欲,此以欲破戒法也。或有無益精進,愚癡盲修。一味食草食木,令人效行,此以愚破慧法也。或有數瞋數喜,數勤數怠,數信數疑,無定行事。一味惱亂是人,令失本修,此以亂破定法也。厭足下準前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七貪求宿命竟。

癸八  貪求神力  分五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神通,種種變化,研究化元,貪取神力。

此第八貪求神力,首四句同前。三摩禪定之中,心愛菩薩神通,神妙莫測,通達無礙,種種變化;由是研究變化之元,貪求取得,神通之力。溫陵曰:化元萬化之本也。欲乘之以發神變耳。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起心研究,即落邪思;著意貪取,便同有作。安得不為天魔,候得其便哉?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誠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通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是人或復手執火光,手撮其光,分於所聽,四眾頭上,是諸聽人,頂上火光,皆長數尺,亦無熱性,曾不焚燒;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於空中,安坐不動;或入瓶內,或處囊中,越牖透牆,曾無障礙;惟於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禮,誹謗禪律,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

其人至敷座說法文易知。其人手執火光下:先現邪惑事,若但說猶不足以取信,今特為現種種神變。是人或手執火光,以手撮取其光,分於所有聽眾頭上,是諸聽人,頂上火光,皆長數尺,不熱不燒。或水上能行,猶如履踐平地,此則水火二者,而得自在。或於空中,安坐不動,宛似空色一如,或入瓶內,或處囊中,幾等大小相容,或牖閉之而可越,或垣隔之而能透,曾無障礙,此亦神異之事。惟於刀兵,不得自在者:以魔未離欲,身見猶存,故不能使刀兵觸之不傷,如風吹光,如刀斷水一樣。

自言是佛者:佛為極聖,猶自僭稱。但身著白衣,受比丘禮拜,誹謗禪律者:謗宗門為靜坐狂參,自命頓超生死。謗律學為持戒修身,究竟不出小乘。禪、教、律三者,唯不謗說教,以自己敷座說法,謬稱己說即是佛說,各宜信仰。蓋自命為佛,是壞佛寶;誹謗禪律,是壞法寶;受比丘禮,是壞僧寶。信其邪說,斷三寶種,佈地獄苗矣!罵詈徒眾者:以示無私;訐露人事者:以表正直;不避譏嫌者:發人陰私,譏謗憎嫌,所不避也。

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或復令人,旁見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實。讚歎行淫,不毀麤行,將諸猥媟,以為傳法。

此復說迷惑之言。口中時常宣說,神通變化,自在無礙,以慰愛求之心故。或復令人,旁見佛土,為證自己是佛,此皆鬼力要迷惑於人,故意妄現,非有真實。讚歎行淫者:以男女交遘,即是法身常住不絕。並不毀麤行,將諸鄙穢猥媟之事,以為傳法,令得佛種不斷故。此將地獄種,以為佛種,吁可嘆也。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積劫精魅,或復龍魅,或壽終仙,再活為魅,或仙期終,計年應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

天地大力四字,通指下之五精,以是天地間,大力精故。五精各有統轄,威權自在,有正有邪,正者為神,邪者為精,以能與正神分權,其力最大。一切奇草異木,受天地之靈秀,盜日月之精華,積劫既久,成為精魅。或復龍魅:如守天宮殿之龍,及守護伏藏之龍,竊天之靈,盜物之精,而為妖魅。或壽終仙,再活為魅者:存想固形,本望長生不死,豈知仙壽,亦有終盡,再活為魅。或仙期終,計年應死,其形不化:以修仙者,燒鉛煉汞,烹養丹砂,應享遐齡,仙期告終,計年應死,神識難留,形骸不化,為他怪所附,可惜已往功行,反資妖孽。不依正覺,修三摩提,而存想固形者,宜知猛省也。年老成魔下,準前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八貪求神力竟。

癸九  貪求深空  分五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入滅,研究化性,貪求深空。

此第九貪求深空。首四句同前。三摩禪定之中,心愛入滅者:《寶鏡疏》云:由彼不知一切法相,本自寂滅,不待更滅,無故欲將有相之法,而入無相之空。非同小乘,滅色歸空也。研究化性,貪求深空者:研究萬化之體性,即是根本想陰,微細動相,精研窮究,欲期於盡,蓋為貪求深空。言深空者,不唯身境俱空,並且存沒自在也。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即此一念貪求,便是定心不密,天魔有隙可乘,飛精附人惑亂,固其宜矣。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終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空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於大眾內,其形忽空,眾無所見,還從虛空,突然而出,存沒自在,或現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氣。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誹毀戒律,輕賤出家。

其人至敷座說法,準上可知。於大眾內,其形忽空者:先現邪惑事,雖說空法,恐猶不信,特為示現,堅固信仰耳。正於大眾內,身形忽空,眾無所見:顯是即有而空;正當形空無見,還從虛空,突然而出,顯是即空而有。如是或存或沒,均得自在,略有似於妙有真空,真空玅有也。但魔力詐現,以遂貪求深空者之心也。  或現其身,洞如琉璃者:身為眾穢所集,能現洞澈,如琉璃寶。或垂手足,作旃檀氣者:手足垢污不淨,能垂作旃檀香氣。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者:大小便臭穢不堪,能現如厚石蜜之甜,石蜜冰糖也,顯是即染而淨。竟於現前身中,炫異惑眾。誹謗戒律者:誹持戒為小乘,自行束縛。輕賤出家:不得身空,自解求脫。

口中常說,無因無果,一死永滅,無復後身,及諸凡聖。雖得空寂,潛行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撥無因果。

此復說邪惑之言以炫世。口中常好說言,無因無果,一死永滅:如波斯匿王,見迦旃延,毘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正同此見。無復後身者:即一死永滅,無復捨生趣生,而受身後苦樂等報;及諸六凡四聖,迷悟差別;即使聖人修證,亦屬無有。蓋以斷滅為得空寂,以行欲為無礙,故曰雖得空寂,潛行貪欲。受其欲者,名持法子,傳授斷滅之法,亦得心空。撥無因果,生大邪見。永嘉云: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可不懼哉?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日月,薄蝕精氣,金玉芝草,麟鳳龜鶴,經千萬年,不死為靈,出生國土,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

《指掌疏》云:日月薄蝕者:黑氣相迫曰薄,蔽其精耀曰蝕,即今日月交食是也。然日為陽精,月為陰精,各有光華之氣,周遍散注;當其薄蝕之際,不得散注,直貫於地。地上之金玉芝草,麟鳳龜鶴,得之可以久生,可以毓秀,故云經千萬年,不死為靈。出生國土者,為物仙,為禽仙,為獸仙,與前所稱,積劫精魅者不同也。餘準前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九貪求深空竟。

癸十  貪求永歲  分五    子初  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長壽,辛苦研幾,貪求永歲,棄分段生,頓希變易,細相常住。

此第十貪求永歲。首四句同前。於三摩禪定之中,心愛長壽,辛苦研究幾微動相,即想陰根本。《指掌疏》云:然此微細動相,不可以有心研究,但依本修,定深自滅,如澄濁水,貯於靜器,靜深不動,沙土自沉。今以辛勤勞苦,研究幾微,已為失計;而又貪求永歲,而棄分段之生,頓希變易,而望細相常住,是為重增妄想。  分段生死者:三界內有形生死;六道眾生,依此身根,有壽命長短之分劑,有體質大小之段落,故稱分段。變易生死者:三界外無形生死;三乘聖人,斷界內見思惑盡,生法性土,故受變易,但心念遷變移易而已。今棄分段之生死,頓希變易之生死,而得細相常住也。

子二  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竟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生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好言他方,往還無滯,或經萬裡,瞬息再來。皆於彼方,取得其物;或於一處,在一宅中。數步之間,令其從東,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現前。

其人至敷座說法,解見在前。好言他方下:先現邪惑之事。他方萬裡之遙,或往或還,去來無滯礙也。瞬息時之短也,可以再來。皆於彼方,取得其物為證。此五通中神足通,魔力所為,以至遠而成至近也。昔道教薛道光,修性不修命,但能出陰神,不能遠方取物。張紫陽,性命雙修,能出陽神,兼能遠方取物。由此觀之,縱能遠方取物,仍不出天魔伎倆,又豈能與《法華》,普現色身三昧,及本經圓通殊勝妙用,論其淺深哉?

或於一處,在一宅中,不過數步之間,其量至近,令其從東,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然所明在己,則行遠若近;而明在他,則令近如遠,蓋地之可縮可舒,時之或延或促,皆魔詐現,以惑亂人心。因此心信,疑為是佛現前矣。

口中常說,十方眾生,皆是吾子,我生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此復出邪惑之言。口中常說,十方眾生,皆是吾子者:顯未有眾生之前先有也;我生諸佛者:顯未生諸佛之前先生也;我出世界者:顯未出世界之前先出也;是依報正報,諸佛眾生,我是元佛。既是根本元佛,今猶現在,而壽命之長,更無有過者矣;此投其愛求之本念也。出世自然,不因修得者:正顯其徒修無益,撥無修證之事也。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屬,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發心者,利其虛明,食彼精氣,或不因師,其修行人,親自觀見,稱執金剛,與汝長命。現美女身,盛行貪欲,未逾年歲,肝腦枯竭,口兼獨言,聽若妖魅,前人未詳,多陷王難。未及遇刑,先已乾死,惱亂彼人,以至殂殞。

住世自在天魔者:即欲界第六天上,別有魔王居處,亦他化自在天攝。使其眷屬者:如飛遣精魅之類。遮文茶,云奴神,即役使鬼,亦云嫉妒女。毘舍童子,即毘舍遮鬼,此云噉精氣,皆隸屬四王天管轄。已發心則護人,未發心則害人,以取利彼行人,定心虛明,資發邪慧,食彼精氣,助養魔軀也。或不因師者:不因魔附之師,其修行人,親自觀見,魔王現身,口稱執金剛堅固之術,與汝長命,身等金剛也。然後現美女身,引誘迷惑,自恃身形強壯,與之盛行貪欲;未逾一年半歲,肝血腦膜,自告枯竭,殊不知長命之說,徒託空言,損身之害,成為實驗。口兼獨言者:乃謂行人,與魔對語,旁人不曉,以為獨言,所言無定,聽若妖魅。  前人未詳下:雙明二俱為害。言前來因師,受惑之人,未詳是魔精所附,以致弟子與師,多陷王難,若此之不因師,與美女盛行貪欲,未及遇刑,先已乾死,其為害猶速也。此二者皆足以惱亂行人,以致殂喪殞亡也。

《寶鏡疏》云:以上十種,皆由圓定心中,妄起貪求之念,以致然耳。若是如法精進,一念不生,如幻修證,則何善巧之不得?何法界之不歷?何機理之不契?何根本之不析?何感應之不成?何靜謐之不入?何宿命之不知?何神通之不具?何深空之不證?何常住之不獲?而乃忽生心愛貪求。譬如鱗角未成,輒思飛躍;羽毛不足,便擬扶搖;所謂學未優而求仕,丹未成而先吞,其可乎哉?故知招魔成墮者,皆自心妄想之過也。

子五  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 ,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二中間十境竟。

壬三  示勸末世  分四    癸初  妄稱極果

阿難當知:是十種魔,於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

此結十種魔境。勸令當機,傳示將來,令得咸知,勿為所惑。故呼當機,應當知覺,此十種邪魔,於末世時,在我佛法中,假示出家,名字修道,希圖破壞佛法,現比丘身。昔佛在世,魔王欲壞法佛,佛有神力,故不能壞。佛將涅槃,召魔囑咐,擁護佛法。有一魔作誓云:我待佛滅後,依教出家,著汝袈裟,壞汝佛法,其可能否?佛即墮淚曰:無奈汝何!譬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身中肉。或附人體,或自現形,如第十境,親自觀見,稱執金剛,與汝長命,現美女身,盛行貪欲。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者:此約智果說,已經成就,正遍知覺之佛果;了知心生萬法為正知,了知法法唯心為遍知。行人當知,凡現通稱佛,必魔無疑,以聖人應世,必不輕洩也。

癸二  以淫成化

讚歎淫欲,佛破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淫淫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

溫陵曰:涅槃經云:末世魔眷屬,現比丘羅漢等像,混壞正法,誹毀戒律,其意同此。  讚歎淫、怒、癡,即是戒、定、慧,破佛所制律儀。先惡魔師者:指前十種,魔附之人,與其座下弟子,以淫傳淫,延害後世。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舉世不覺,陷入魔網;故近則九生,多逾百世也。九生百世,皆約佛滅後言之,以百年為一生,九生九百年也。以三十年為一世,百世三千年也。去聖時遙,人根淺薄,本望真修,反成魔業,故曰令真修行,總為魔眷。

癸三  陷魔墮獄

命終之後,必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

既為魔眷,命終之後,必定以為魔民。邪見日深,正見日晦,亡失正遍知覺之佛性,墮無間獄。 

癸四  悲救報恩

汝今未須,先取寂滅,縱得無學,留願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眾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見,我今度汝,巳出生死,汝遵佛語,名報佛恩。

此正勸當機,救度末世。阿難願學菩薩久矣。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故教以未須先取寂滅,縱得成無學之道,還要留願,入彼末法之中。阿難此時,已斷三界修心,六品煩惱,自知修證,無學道成,故勸以留願度生也。起大慈悲五句:時當末法,魔強法弱,邪說競興,真偽莫辨,發起大慈心,以與正知正見之樂;發起大悲心,以拔邪知邪見之苦。正心者,發無上菩提之心;深信者,信眾生具有佛性。救度此等眾生,慧眼圓明,修真三昧。令不著魔,得正知見者:能令不著魔王邪知邪見,而得佛法正知正見也。

我今度汝二句。阿難雖在二果,但為侍佛,故留殘結,佛知分段不羈,故曰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既出生死,故囑勿滅,當遵佛語,傳示末法,救度眾生,名報佛恩。假使頂戴恆沙劫,身為床座遍三千,若不說法度眾生,是則不名報恩者。亦如當機偈云: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也。

壬四  結害囑護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想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如是十種,禪那魔境,皆是想陰所覆。以故觀力與妄想,交戰心中,互為勝負;若妄想勝時,故現斯事。

癸二  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謂言登聖者:不惟惑魔為聖,兼亦自言登聖。佛為法王,如何妄竊?大妄語成,決定墮獄無疑也。

癸三  囑令保護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汝等,皆叮嚀咐囑之意。必須將如來所說之語,於如來滅後,傳示末法,遍令一切眾生,開悟斯義,勿墮魔網。故當機結集法藏,流通今後,為作人天眼目,以為救世慈航,普令行人,依之修習,保持真心,覆護禪定,成無上正等正覺之道也。三想陰魔相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文卷第九終

辛四  行陰魔相  分三    壬初  具示始終    二  中間十境    三  結害囑護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區宇    二  終破顯露妄源  癸初分二    子初  攝前想陰盡相    二  狀示行陰區宇    今初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陰盡者,是人平常,夢想消滅,寤寐恆一,覺明虛靜,猶如晴空,無復麤重前塵影事。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鑑明,來無所粘,過無蹤跡,虛受照應,了罔陳習,惟一精真。

此通明行陰始終之境。彼善男子:攝前透過想陰十境之人;或始終不起愛求,常住性定;或魔來便能覺知,不壞本修。如是用心,想陰破,而仍復精研,故曰修三摩提。望想陰為終修,望行陰為始修;三摩增進,動念既盡,浮想銷除,名為想陰盡者。是人平常夢想消滅:如後云,寤即想心,寐為諸夢。今既無夢無想,則寤時無想,常同寐時之靜;寐時無夢,常同寤時之覺;故曰寤寐恆一。覺明虛靜者:本覺妙明真心,離諸夢想之擾亂,而得清虛寂靜矣!猶如晴明之空,迥無所有。無復麤重前塵影事者:以麤重塵影,即是法塵,全依想陰為體;想盡,塵自無依,故言無復等。此以上,約心之自體妙,獨影先虛也。觀諸下,約心之照境妙,性境亦虛也。世間山河大地是性境,今心照山河等,如鏡之光明洞鑒,應物而現,毫無分析。故物來影現鏡中,而鏡無所粘著;物過影滅鏡中,而鏡亦無蹤跡。據此,則境識中,不過虛受照應而已。境滅,識中瞭然罔有陳習之可言。陳者舊也,即舊時習氣也。惟一精真,惟是一個識精真體,即是第八本識,非究竟也。

子二  狀示行陰區宇

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生滅根元者:一切生滅,根本元由,及第八識中,所含七識種子;以有微細生滅,為行陰根本,所有生滅,皆由此流出。前為想陰所覆,故不能見,今則想陰動念既盡,行陰生滅根元,從此披敷顯露。故得見諸十方,十二種類,眾生生滅,畢竟克殫其類。殫,猶盡也。  各命由緒,為識陰;同分生基,為行陰;今為行陰所覆,故曰,雖未得通達十二類生,各各受命元由頭緒;而見七識種子,同分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野馬非塵埃,即田間遊氣,春晴伏地可見,其狀如水,其光如燄。莊生呼為野馬,佛經多稱陽燄,渴鹿逐陽燄,遠望如水,至近則無。此陰前於二卷,五陰科中,彼約迷位,取其麤相,譬如瀑流;此約修位,取其細相,喻同野馬。以喻行陰,幽隱微細動相。熠熠,小明也,以喻行陰動相,忽起忽滅也。

清擾者:揀異前後之辭。清是輕清,非同前陰之重濁;擾是擾動,非同後陰之澂湛。為浮根塵,究竟樞穴者:浮根四塵,乃眾生根身;十二種類,各各不同;而究竟轉變之機,盡在行陰。樞者,門之軸;穴者,門之臼。由樞穴故,門得開關;由行陰故,根塵得以生滅。此相不盡,生死難脫,是則名為行陰區宇。初始修未破區宇竟。

癸二  終破顯露妄源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若此輕清擾動,熠熠生滅之根元體性,因定力轉深,此體性一入於元本澄清之際;後文所謂,湛不搖處是也。元性:生滅根元體性,即第七識。  元澄:水浪停息曰澄,即第八識。一澄本元習氣,即第七識行陰。種習俱盡,而復還識精元明之體矣。故曰如波瀾滅,化為澄水。以想陰如洪波,行陰如細浪,識陰如無浪流水,真覺體性加湛然止水;今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指掌疏》云:按耳根圓通,此當空所空滅。言前於覺所覺空時,宛爾有個能空心生,所空覺滅,仍屬細流,即是八識中,第七識種子,名為生滅根元。今於行陰盡時,性習都盡,故能空與所空,而俱滅矣。所以不能復真者,以猶為識陰所覆故。

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者:如前云,知見每欲留於世間,業運每常遷於國土,相織妄成,名眾生濁。以行陰生滅不停,業運常遷,遂成眾生知見,渾濁真性。今者,行陰既盡,則眾生濁自然超越,超越之後,反觀行陰之所由來,元從幽深隱微妄想,以為其本。初具示始終竟。

壬二  中間十計  分十    癸初  二種無因  至十  五現涅槃  癸初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二  詳釋其相    三  結成外論    今初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此下別示,行陰十計,不言十境,而云十計者,但是想破行現,自緣定中所見,而生種種邪計,非有外境魔事之擾也。此第一、二種無因論。呼阿難而告之曰:當知,警令覺知也。是得正知者:即不遭邪慮也。奢摩他中者:即圓定發明也。凡能到此地位,俱有決定善根,故稱善男子。凝明正心者:凝:不動也,於想陰十境,不起愛求。明:不惑也,於飛精附人,便能覺知。正心:雙承不動定也不惑慧也,定慧均等。十類天魔,不得其便,圓通妙行,乃可增修,方得精心研究,力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即現,故得窮十二類生,生滅根本。此上歷敘,想破行現。於本類中,生元露者:此下方明,邪解起計,並非外魔,惟是自心作孽,是謂心魔。先窮十二類生,行陰深本,欲於本類中,研求生滅根元顯露者,即行陰顯現也。

觀彼幽清,圓擾動元者:乃正觀行陰;彼即指行陰,幽隱輕清,非同前想陰,顯明重濁也。圓者:遍十二類生,一一皆然;即觀行陰遷流,微細動相,為圓擾群動之元,觀同分生基之總相,不起妄計,一味精研;自可進破行陰。今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於圓擾群動之元,為諸行之本,是生滅之元,如是觀察,執為勝性,故起計度。並不知有不擾不動之真如,亡失本修,以是墜入二無因論。  《正脈疏》云:二無因論,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違理背正之惡見耳。今行現之解,適與之同,故即墜彼論中,如後車蹈前車之覆轍,故即同墮一坑□地。後文諸論,皆倣此意。初標由示墜竟。

子二  詳釋其相  分二    丑初  本無因    二  末無因  丑初分三    寅初  據己見量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於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祗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

首二句標定,下徵釋。一者、是人;即於圓元中,起計度之人。計執此圓元為勝性,並不知此但行現,尚未至於盡;行陰盡後,還有識陰,識陰盡後,方是本覺。便謂此行陰,為生滅之元,本來無有因起,故曰見本無因。何以故徵,下釋。是人既得生機全破者:生機:即行陰。破:即顯露義。前文所謂生滅根元,從此披露是也。乘於眼根清淨,獲得八百功德,極盡其見量,能見八萬劫內,所有眾生,業行遷流,灣轉回環,莫能自止。死此生彼者:即捨生趣生也。亦即前文所謂,業運每常遷於國土是也。祗見眾生,隨業行以遷流,輪迴在八萬劫中之處,八萬劫外,冥然莫辨,毫無所觀也。

寅二  謬成邪計

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便作如是邪解妄計: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因八萬劫外,冥然無有所觀,遂計無因。拘舍離等,昧為冥諦,即同此見。儒宗所謂,鴻濛混沌者,皆此類也。殊不知自己見量有限,未至圓極,若如來見量,豎窮三際,橫遍十方,豈以八萬劫為限哉?

寅三  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邪計籌度,亡失正知,執八萬劫,無因自有;亡失遍知,墮落外道邪見,惑亂菩提正覺之性矣。初本無因竟。

丑二  末無因  分三    寅初  據己見量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豎,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

首二句標定,下徵釋。二者、是人:於圓元中,起計度之人。計執此圓元為勝性,詳推過去,見本無因,例知未來,見末無因也。何以故徵,下釋云:是人於生,既見其根者:謂是人於諸眾生,既見劫前,本無其根,無因而有。蓋即以無因,為十二類生本元,自然而然,由此轉計,成為自然外道。知人還自然生人,悟鳥還自然生鳥,烏從來自然是黑,鵠從來自然是白。白非是洗成而白,黑非是染造而黑。人天二句,當在下,諒抄寫之誤。若是人天,本來是豎形而立,若是畜生,本來是橫行而走,此皆自然而然,本無有因。從八萬劫來,未嘗更改變移。

寅二  謬成邪計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此下釋成,上科全推過去,此科列定未來。今盡此形者:盡,即盡未來際,而此形亦復如是,無有改移。而我本來,八萬劫前,不見十二類生,從菩提性起;云何更有,眾生於劫後,成菩提事乎?當知今日,一切物象,既皆劫前,本無有因,以此驗知劫後,末亦無因也。言八萬劫盡,終成斷滅,無有因果而已。蓋以從無因而起者,還復無因,返於冥初之意而已。

寅三  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邪計籌度,亡失正知,皆謂一切自然,亡失遍知,不達循業發現,以致墮落外道惡見,反惑亂菩提正覺之性矣。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初二種無因論竟。

癸二  四種遍常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遍常論。

此第二,四種遍常論。是三摩中:正修定慧之中。凝明正心者:凝然不動,於想陰十境,始終不起愛求;明照不惑,於飛精附人,魔來便能覺知;正心即不動不惑,定慧均等之心。魔不得便:圓通妙行,自可增修。想陰既破,行陰現前,窮十二類生,生滅根本,即觀察彼行陰幽隱輕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見周遍處,各之曰圓,見相續處,名之曰常;殊不知此周遍相續,乃行陰遷流,生滅之相。而於是中,妄起計度,圓遍常住者,是人墜入外道,四種遍常論矣。

子二  詳釋其相  分四    丑初  心境計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一者、是人欲窮行陰,但約心之與境二性,以求本元,何自而起。然窮之不遠,以見心境二處,於二萬劫前,無因自有。修習者:即窮心境之修習;能知者:以其見量有限,祗見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心境生滅。以心境皆屬行陰,皆有生滅;然生滅正是無常,而彼但見劫內,生滅滅生,咸皆循環,相續不斷,不曾散失。遂計心境二性,以為遍常,不計劫外無因,以為斷滅,與上科異也。

丑二  四大計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恆,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二者、是人欲窮行陰,乘己見解,研窮四大,為變化之元。見一切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成,遂計四大種性,本來常住。殊不知四大,亦屬唯識變現,其體本空,如虛空華。依之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四萬劫外,則冥無所觀矣。其見量比前,增加一倍,十方眾生,所有生滅,皆從四大和合而成。而四大種性,既是常住,咸皆體性,周遍恆常,不曾散失。遂計四大之性為遍常。

丑三  八識計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恆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之中,所具之六識,並及末那之七識,恆審思量故,執受之八識,執持根身、器界、種子故。此由行人,乘己見解,窮心八識意七識識第六識中,根本元由,生起之處。殊不知是乃行陰,相續之由,而反妄計識性恆常之故。依此修習,能觀八萬劫中,一切眾生,死此生彼,展轉循環,不曾散失。遂謂從本以來,周遍常住;即以窮此循環不失之性,計以為周遍常住。《正脈》謂:特以所窮八識,法門深廣詳切,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數,亦倍前人。

丑四  想盡計常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四者、是人計想盡為常,以其既盡想陰根元,謂根本想陰,即第八識中動相。今想破動相已盡,露出行陰,生滅根元。生理:即生滅根元,猶如野馬,熠熠清擾,非是無流,彼謬謂更無流止,運轉施為,意以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一種不生滅。殊不知行陰,正是第七種子,微細流注,實非真不生滅;不過因心路籌度,計為周遍常住。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常,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由此之故,非是遍常,妄計遍常。亡正遍知者:不達行陰遷流,則亡正知;不悟萬法生滅,則亡遍知。墮落外道,執此為常;不知別有真常,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為第二常見外道,立圓常論﹒二四種遍常竟。

癸三  四種顛倒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此雙計常與無常也。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者:前二科云凝明,足顯定慧相資,此云堅凝,似偏屬於定。然雖似偏屬,乃是即慧之定,定力愈深,而堅固凝然不動。想陰十境,始終不起愛求,故曰正心。魔不得便,故得想破行現。研究眾生,十二種類,生滅深本,深本既現,但依耳根妙修,一味反聞照性,自可進破行陰;而乃觀察行陰,幽隱輕清,常時擾動;生滅之根元,既為諸動之根元,則自他依正,皆依之建立。由此於自他法中,起諸妄計籌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顛倒見中,一分無常,一分常義。《合轍》云:平等性中,本無自他,而妄計自他;中道了義,迥絕二邊,而謬執斷常,非倒見而何哉?  《正脈》云:四種顛倒,合前二計觀之,二無因,似觀劫外斷處,而計無常;四遍常,似觀劫內續處,而計是常;各皆單計而已。今此乃是雙計,常與無常也。

子二  詳釋其相  分四    丑初  雙約自他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遍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一者、是人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此是行陰,生滅根元;而計為妙明真心,遍滿十方世界。且以幽清常擾,不覺妄謂湛然,即不動義,自計最勝曰究竟,名為神我,此即外道二十五諦之最後一諦也。彼有定力,能觀八萬劫;八萬劫外,則冥然莫辨,遂立為冥諦。從冥諦生覺大,覺大生我心,我心生五微,五微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最後立一神我。謬計冥諦為能生,中間二十三法為所生。神我為能受用,中間二十三法為所受用。如彼論云:神我有知,能思慮故,我以思為性,受用大等二十三法。蓋是以第八識中,所含第七識種子,為神我也。既立神我,從是則計神我,遍滿十方,凝明不動,無生無滅,以故是常。以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故是無常。此於自他處計常無常也。

丑二  約他國土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遍觀十方,恆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二者、是人前觀自心,已知是常,故不復觀,又前於眾生,知是無常;而於國土,未知是否常住?故運心遍觀,十方恆沙國土,成壞不一。彼但見劫壞之處,三災起時,壞後見空;不知成住壞空,乃世界之劫運,空後還有成,便名為究竟無常種性。若見劫不壞處,不知暫時而住,不過二十小劫,便名為究竟真常種性。此以國土壞不壞,計為常無常也。《指掌疏》云:要知界性無二,成壞隨緣,若因有壞,而執無常,則菩薩灰嚴土之心;若因不壞,而執真常,則凡夫增戀世之志。邪見誤人,不可不知。

丑三  約自身心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三者、是人捨他觀自,於自己身心二途,分別而觀。別觀我心等:此觀心也。能令此身等:此觀身也。言精細微密者:此想破行現,指行陰根本也。別觀我心,是七識種子故曰精,流注莫見故曰細,虛受照應故曰微,行相幽隱效曰密,猶如微塵,為十二類眾生根本。此即外道所計之微細我也。第一科中神我,即廣大我也。依此微細我,起惑造業,隨業受報,流轉十方,而性無移改,此即大小不定我也。所受之報,有大小不定故。以上觀心,次觀身;能令此身,即生即滅者:前云業運每常遷於國土,能令此身,剎那變滅,故云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即無移改之心性,名我性常。至於一切生死之身,從我流出,名無常性。此以自己身心計為常無常也。

丑四  雙非自他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滅盡,名無常性。

四者、是人通觀四陰,知色、受、想三陰已盡,見行陰現在遷流,以行陰相續,不斷而常流者,便計以為常住性。色受想等三陰滅盡,而無有者,故計以為無常性。此於四陰中,計常無常也。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由此計度,自他依正,及陰等。各執不同,總不出一分無常,一分常論。以此雙計,故成顛倒。所以墮落外道,如僧佉論師等。《智論》云:諸法不應執常。常即無罪無福,無所傷殺,亦無施命,無縛無解,則無涅槃;若執無常,即是斷滅,亦無罪福,亦無增損功業,因緣果報亦失;是皆足以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此偏言一分者,以二分中,以常為勝,顯獨重故。三四種顛倒竟。

癸四  四種有邊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又三摩中,文同上可知。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溫陵曰:分位有四,謂三際分位,見聞分位,彼我分位,生滅分位。於四種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文雖雙計,有邊無邊,理實但是邪計。邊見而已,非真得無邊理體,故以正教判之,但名有邊。

子二  詳釋其相  分四    丑初  約三際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一者、是人約分位計有邊無邊也。心計生元者:謂見行陰為十二類生,生滅根元,而現在遷流業用,循環不息。計過去已滅,未來未至,名為有邊;計現在相續,曾無間斷,名為無邊。既取現心續處,為無限際者,為無邊;則必以過未斷處,有限際者,為有邊。然心無限際者,以當念觀心,浩渺無涯岸之謂也。

丑二  約見聞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二者、是人約見聞以計有邊無邊也。以定力能觀八萬劫,則見眾生,生滅滅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前,寂然無有聞見。彼但見無聞見處,冥然莫辨,邈無涯涘;不知惟是自己見聞不及,遂名為無邊之性。又但見有眾生處,生滅相續;不知惟是業緣,虛妄現起,遂名有邊之性。

丑三  約彼我

三者、是人,計我遍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三者、是人約彼我以計有邊無邊也。此由行人,觀己行陰,執為真我。遂計我能周遍了知,於諸法之中,得無邊之性。而彼一切眾生,皆現我知之中,我曾不知,彼知之性;名彼不得,無邊心性,但名有邊心性耳。

丑四  約生滅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四者、是人約生滅以計有邊無邊也。窮行陰空者:謂想陰既盡,行陰遷流,今以定力研窮,欲求其空即滅也。以在定中,覺得行陰滅,出定之時,覺得行陰生,不知是定功未至,若定功至,則行陰自空。如波瀾滅,化為澄水。今以其所見,用妄想心路籌度,謬謂一切眾生,一身之中,咸皆半生半滅。以一例諸,明世界所有一切皆是一半有邊,一半無邊,以生時覺得有邊,滅時覺得無邊故。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由此妄心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成其伴侶,以其邊則非中,故迷惑中道,菩提正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四四種有邊竟。

癸五  四種矯亂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又三摩中,文同上可知。於知見中,生計度者:謂以彼定中,所知所見,不能決擇明了,而妄生周遍計度也。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之見。不死者:外道計無想天,為不死天。一生不亂答人,死後當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輒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秘密言詞,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訶云:此真矯亂。《灌頂》云:邪分別性,故名遍計;都無實義,故云虛論。

子二  詳釋其相  分四    丑初  八亦矯亂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續處,名之為恆。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一者、是人以生滅行陰分別,而成八種邪見。觀變化元者:以想盡行現,進觀行陰,為變化之根元,其體即是遷流。既有遷變流轉,故即名為變。雖有遷變,而卻前後相續,有相續則無斷絕,故即名為恆即常也。此變恆一對也。  見所見處,名之為生者:於八萬劫內,能見所見之處,似為眾生生,故即名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者:於八萬劫外,不能見所見之處,似是眾生滅,故即名為滅。此生滅一對也。  相續之因,性不斷處者:此又於生滅之中,別起有因之計,如前行陰已滅,後行陰未生,中間必有相續之因,然相續即中有身,其體即是識陰,以彼不知,行陰之外,別有識陰,但見其性不斷處,似多出一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必有缺乏之處,如出入之息,相續而缺中交是也,缺少即名為減。此增減一對也。  又各各生處,名之為有者:因觀眾生,各各生處,以生為有,故遂名為有。見互互無處,以滅為無,故遂名為無。此有無一對也。如上八種,雖則以行陰之理,統而觀之,而行人用心,差別而見,前後不一,無有正知正見。有求法人來問修證之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蓋亦者,兩可之詞,顯其不墮偏執。殊不知,中無主宰,於一切時,皆亂其語。正墮矯亂論議,文少亦變亦恆一對。令彼前人,遺失章句者:指前來問話之人;答者既兩可莫決,而聽者自然遺失章句也。

丑二  惟無矯亂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惟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者:於生類中,諦觀行陰之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者:謂悟得一切法皆無也。有人來問,惟答其無,除無之外,無所言說也。

丑三  惟是嬌亂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因有得證者:念生後必有滅相,滅後必有生相。從此證得,一切皆有;是即有也。餘可知。

丑四  有無矯亂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四者、是人觀察行陰,有無俱見。既見其念念生處,又見其念念滅處;其境如木分為兩枝,其心亦復不定亂也。有人來問,即答,見亦有即是亦無者:以生者必歸於滅。亦無之中不是亦有者:以滅者不定更生。一切矯亂,無容窮詰者:矯者:執拗不順於理。亂者:心無主正。《寶鏡疏》云:此中第一、第四,言皆兩可,亂義為多,而終非順理,亦兼於矯也。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矯義為多,而終非主正,同歸於亂也。故總結云:一切矯亂,無容窮究詰問者也。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矯亂虛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虛無者:虛妄邪計,無有實義。墮落外道,迷惑菩提真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迷正知見,立邪知見,故曰四顛倒性。結名遍計虛論者:此人周遍計度,如執繩為蛇,皆至虛至妄之論也。五四種矯亂竟。

癸六  有十六相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又三摩中,文同上可知。於無盡流者:行陰相續無盡,遷流不息。生計度者:即計此行陰,為諸動之元,將來能生諸動,遂計色、受、想三,即現前已滅,將來必生,故曰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正脈》云:真悟無生,了知初生即有滅,是知生尚空洞無相,何說死後,豈可妄計有相耶?

子二  詳釋其相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含遍國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回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

此即外道,六十二見中四計也。一者:或自堅持,固守此身形,云四大之色,皆是我故,此計即色是我也。二者:或見我性圓融,含遍十方國土,云我有色,此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者:或彼前緣,即謂眼前之色。隨我回復者:咸皆隨我迴旋往復,即運用也﹒云色屬我者:色既屬我,顯是我所,非即我矣,此計離色是我也。四者:或復我依行陰之中,遷流相續,云我即在色中;以行陰相續之相,即是色陰,此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

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謂色身雖死,我猶現在,色陰既爾,餘三亦然。如是循環,四四共有十六相。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上因見行陰無盡,遂計前三陰,亦復無盡,同成有相。此更轉計,一切諸法,無不皆然。煩惱攝盡染法,菩提攝盡淨法,則煩惱菩提,理亦如是。煩惱畢竟是煩惱,菩提畢竟是菩提,決無更改。由是真妄兩性並驅,即並行不悖,各各不相抵觸也。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由此計度,死後有相,所以墮落外道,有十六相,真到底是真,妄到底是妄,真妄各立,無有轉煩惱之妄法,成菩提之真性,故曰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通結五陰,惟在前四;雖在前四,義惟行陰耳﹒依斯立論,從心顛倒,正所謂心魔作祟,其奈之何?六十六有相竟。

癸七  八種無相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又三魔中,文同上可知。於先除滅,色受想中者:見前三已滅,生妄計籌度,前三先有今無,例知行陰現有,將來亦應滅無。因計死後,終歸斷滅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正脈》云:此與上敵體相翻,故變有成無,蓋上睹未滅之行陰,見其無盡,而因前三,並萬法,皆當無盡。此睹已滅之前三,見其無相,而因計行陰,並萬法,皆當無相也。發心顛倒者:違佛教修因證果之誠言,成外道虛無斷滅之妄論,故曰發心顛倒。

子二  詳釋其相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銷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

色,四大之色;形,一身之形。形因色有,見其四大之色滅,則形無所因矣。想為意識之想,心為意根之心,心因想繫,觀其意識之想滅,則心無所繫矣。色居受陰之前,心居受陰之後。有受居中,則色心可以連綴;知其受陰一滅,則色心無復連綴矣。據此前三陰之性,既已銷亡散滅,縱有行陰,雖是生理,而無受想,則無知覺,與草木同。溫陵曰:陰性銷散,謂色、受、想滅也。生理即行,謂無受、想,則行亦滅也。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此質指現陰色心,非獨指色陰也。今在定中,見四陰現在皆無相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相耶?因之勘驗已滅,而知現在未滅,比校將來,死後陰相,一定是無。如是循環,往復推檢,每一陰生前死後皆無相,而色、受、想、行四陰,共有八無相。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現前質空無修因,死後相空無證果,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世出世法,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終無實體,究竟皆歸於斷滅也。斷滅是大邪見,撥無因果。以一切諸法,皆不離因果。所謂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七八種無相竟。

癸八  八種俱非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又三摩中,至常擾動元,同上可知。《正脈》云: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者:見前三已滅,體相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有,於滅計無也。自體相破者:以行陰之有,破前三之無,以前三之無,破行陰之有也。末言墜俱非者:以破無則成非無,破有則成非有也。起顛倒之論矣。

子二  詳釋其相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

此正釋成自體相破之義。謂前三已滅,故色、受、想中,見行陰之有,亦即同滅,而非有矣。後一猶存,故行遷流內,觀三陰之無,亦即同有,而非無矣。

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

如是循環,窮盡陰界者:謂如是循環,由後觀前,由前觀後,窮盡色、受、想、行,四陰界限,有無俱非,成八俱非相;即非有色、受、想、行,非無色、受、想、行也。隨得一緣者:隨舉一陰,為所緣時,皆言死後非有相非無相也。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虛實失措。

諸行是指萬法,非獨指行陰,此下例成,萬法之性,悉皆遷變淆訛,有既非有,無亦非無,於此盡知盡見。心發通悟者:非真通悟,增長邪知見解,有無俱非。設有人問曰:孰虛孰實?亦莫能施對,故曰:虛實失措。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由此計度,以生前例之死後,皆是非有非無。後際昏瞢,即是杳冥,無正理之可說,道有不得,道無不得,此明有無俱非,皆不可道之故,墮落外道,惑菩提之正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真是從心顛倒,而立論矣。八八俱非相竟。

癸九  七際斷滅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又三摩中,至常擾動元,同上可知。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溫陵曰: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此與第七無相,而起計不同。彼由前三,此由行陰;又彼推過去,以定死後,此觀未來,念念成滅。故計處處,有斷滅處也。

子三  詳釋其相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

七處斷滅:或計身滅,即四洲、六欲二處。或欲盡滅,即初禪,離生喜樂地,已離欲界之生,欲染已盡故。或苦盡滅,即二禪,定生喜樂地,極喜無憂故。或極樂滅,即三禪,離喜妙樂地,樂有終盡故。或極捨滅,即四禪,捨念清淨地,捨覺觀喜樂故。併四空天,捨色質之礙故。

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消滅,滅已無復。

如是循環,推窮極盡七際,現前悉歸消滅,是七處皆現斷滅,則知死後未來,更無復生之事。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九七際斷滅竟。

癸十  五現涅槃  分三    子初  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又三摩中,至常擾動元,同上可知。於後後有者:此與上科相翻,前以行陰,念念遷流不住,因不住則後必有滅。此以行陰,念念相續無間,因無間,則後必是有,故曰於後後有。當有實果,必不滅無也。是人墜入,五涅槃論者:不待灰身泯智,而入涅槃,即於現在所計五處,即是涅槃。

子二  詳釋其相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

此計五處,現在生處,即為涅槃。顯非一人,遍計五處,各隨所見,或計一處而已。欲界指六欲天,非指一天也。為正轉依者:妄計為真涅槃之境,以涅槃乃佛教,轉生死依涅槃之號也。此如仙家,計六欲天上,無生死耳。此句應通後之四處,每處皆當有之。何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以前想陰既破,圓定發明,以初得天眼,普觀天光,清淨莊嚴,迥超日月之明,且離人間之穢濁,以故心生愛慕,遂計此境,為現在涅槃也。或以初禪,離生喜樂地,苦惱不逼,計為現在涅槃也。或以二禪,定生喜樂地,憂愁不逼,計為現在涅槃也。今謂初禪無憂,二禪無苦者,疑翻譯之誤倒耳。或以三禪,離喜妙樂地,極悅隨者:謂極喜悅,得大隨順,計為現在涅槃也。或以四禪,捨念清淨地,修捨定,雙捨苦樂,二者皆亡。遂謂三災不到,不受輪迴,生滅性故,計為現在涅槃也。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五處,皆在有漏天中,今迷有漏天,竟作涅槃無為解。五處安隱者:以五處既誤作涅槃無為,遂以為安隱之家鄉矣!為勝淨依者:為最勝清淨者之所依處,最勝清淨,即佛也,佛依涅槃故。如是自下向上,展轉推觀,有循環義。五處究竟者:推觀五處,謬謂皆是無上極果也。  《正脈》云:初於六欲,乍離人間之塵穢,而妄謂真淨。次於初禪、二禪。乍離下界之憂苦,而妄謂真樂。次於三禪,乍得隨順自在,而妄謂真我。次於四禪,暫得三災不壞,而妄謂真常,不生滅也。此正於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中,而妄計常、樂、我、淨也。二詳釋其相竟。

子三  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五現涅槃者:計此五處,皆現在涅槃,現受寂滅之樂,不待將來者也。墮落外道,惑菩提性者:菩提、涅槃二種,是如來智、斷二果。今既認妄為真,將必以真為妄,故曰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乃是從心顛倒,妄計而立論耳。二中間十計竟。

壬三  結害囑護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斯悟。

溫陵曰:前云禪那現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禪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見道不真,多歧妄計,皆即狂解,是謂心魔,最宜深防也。  皆是行陰,用心交互者:皆是想破行現,用定慧力,趣真斷妄,正當真妄交攻之時,互為勝負,故現斯悟。斯悟:即狂解也。

《正脈疏》云:然通論十種狂解,不出斷、常、空、有,四字而已。且前五屬斷、常,後五屬空、有。第一斷見,第二常見,第三雙亦,第四、第五,皆充廣雙亦也。問:何無雙非?答:斷常皆過,若雙非,則為離過正見,非外道也。第六執有,第七執空,第八雙非。問:此何不為離過正見?答:有空不定是過,因偏方始生過,且此雙非,蓋指後陰昏瞢,不定有無,非是雙遮之中道,故非正見。第九推廣畢竟斷空,第十推廣畢竟滯有,若更以空有,攝入斷常,仍惟斷常二見而已。

癸二  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頑迷者:謂頑癡成性,難入正悟。迷惑覆心,易生狂解,由其不自己思忖量度,我何人斯,逢此現前,以迷惑為解悟,未證言證,自言登聖,僭稱果位,大妄語之業既成,其必墮無間地獄矣,誠為可惜!夫修行而至想破行現,外魔無可奈何,不知幾經歲月;如穿衣者,脫卻面上三層,只剩二層,功已過半,而乃妄言,登聖致墮,豈不悲哉!

癸三  囑令保護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

此囑作摧邪知識,蓋令未起者勿起,已起者速滅。囑阿難云:汝及在會眾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度之後,傳示末法,以去聖時遙,魔強法弱。遍令眾生,覺了斯義者:謂覺察瞭然明白斯十種狂解之義,既能覺了,自能辨識,邪正分明。妄念纔萌,即當以正定拒之。無令者:禁止之辭。心魔自起深孽,心魔:即十種狂解,謂外魔雖不能擾,無令自己心魔,自起深孽。孽者:禍之萌也,以能為地獄因故。書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今云自起者,正是自作孽耳。上是教未起者勿起。保持覆護,消息邪見者:是教已起者速滅也。保持禪定,覆護進修,消息邊邪之見矣。

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此囑作趣真導師,是教其未生正智令生也。身心體察,真如實義,回然不屬於斷常空有;但一念不生,回光照性,中中流入,於無上佛道,不遭枝歧。木旁出曰枝,路曲分曰歧,皆非正直之本。勿令心中祈求,得少為足。蓋遭枝歧,即墮外道;得少為足,便入小乘。故囑當機,作大覺王,清淨標指。一念不生曰清淨,疾趣無上菩提,為大覺王,標榜人天,示作成佛指南而已。四行陰魔相竟。

楞嚴經講義第二十三卷終 

【書籍目錄】
第1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一卷) 第2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卷)
第3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三卷) 第4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四卷)
第5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五卷) 第6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六卷)
第7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七卷) 第8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八卷)
第9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第10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卷)
第11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一卷) 第12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二卷)
第13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三卷) 第14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第15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五卷) 第16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第17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七卷) 第18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八卷)
第19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九卷) 第20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十卷)
第21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十一卷) 第22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十二卷)
第23頁: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十三卷) 第24頁: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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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4-11 4:59:29
第十三卷,寅二 喻除至異還成至同,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不成,願樂一成,復云何得?阿難言:此結無存,是非鋒起⋯

參考別版本,該是"阿難言:此結若存,是非鋒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