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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太虛大師主講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太虛大師主講

法會因由分第一

[日期:2010-08-2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太虛大師主講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法會因由分第一

此經原無分數,後經梁昭明太子分為三十二分,雖分為三十二分,而文與義本一氣連貫,不為分所割截,讀者會而通之可也。此第一分,曰法會因由,凡會聚眾弟子說法,曰法會。凡法會說法,必有發起之因由,如放光震動等類是。此會不然,則以持?乞食、洗足、敷座、日用尋常之本地風光而為說法之因由焉。若依三分判經:此分完全為序分,序有二:一通,二別。自如是我聞至千二百五十俱,為通序;自爾時至敷座而坐,為別序。

如是我聞。

自下明通序。通序有六事,「如是」者,第一,明 所聞之法。如、決定義,是、即指此經,決定所聞之法即此經也。此二字總括全經宗旨,明夫全經宗旨,即明諸法實相,即明金剛般若,即明究竟無上菩提,故云如 是。「我聞」者,第二,明能聞之人。我者,阿難自稱,聞、耳聞,謂我親從佛邊聞,非傳聞也。夫我本四大、五陰和合運續之假相,耳為五根外門之假形,識無有 時,聞亦無有,何以謂之我聞耶?隨世俗故,說我聞無咎。若依勝義,則是因緣聞,是不聞聞,是聞無所聞;故說者無說無示,聞者無聞無得也。

一時,

此第三,明說經之時。一、數量義,時、即時間。即遙指釋迦牟尼佛在舍衛國祇洹精舍,於有數量之時間說此經也。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佛者,第四,明說經之主。佛,梵語,具言佛陀,華言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義,即由金剛般若到究竟圓滿,妙莊嚴海,富有萬德之稱。在者,住義,行住坐臥悉可名住。

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者,第五,明說經之處。處有 二:(一)通,(二)別。舍衛國即通處,祇樹給孤獨園即別處也。舍衛國在中天竺國,佛受須達長者之請,故居於此。祇樹給孤獨園,即祇洹精舍也。時舍衛國主 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曰須達,家富好施,人咸稱之曰給孤獨。因擇地起舍請世尊說法,化導眾生,適覓得王太子祇陀之園,園在國城外,其地平正,樹木鬱茂,最 為適宜。太子謂之曰:卿若以黃金布滿其地,侯當相與。須達如其言,以金密布,僅餘少地。太子曰:前言戲耳,返其金即施以園。須達不可,國人亦以太子無戲言 反難。太子不得已,曰:止,勿更出金,園屬卿,樹屬我,可乎?須達從之。舍成,遂以二人之名連合樹園名之。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第六,明同聞眾也。比丘、梵語,華言乞士。有 二義:(一)乞佛法以資心,(二)乞食物以資身。大者,比丘中具大德大名聞者也。眾者,僧也。僧非個人之名,四人以上謂之僧,彷彿一團體之謂。千二百五十 人俱者,俱,共住義。千二百五十人,即共住大比丘眾之總數也。過去現在因果經云:耶舍長者子朋黨五十人,優樓頻螺迦葉師徒五百人,那提迦葉、伽耶迦葉師徒 各二百五十人,舍利弗、目連師徒各一百人,共千二百五十人也。然法會聽眾本不可以數計,此眾先本外道,見佛在先,得度亦在先,因感佛之鴻恩──度其出離三 界,解脫生死──,故常隨行藉以報恩也。以上六事具足,義乃完成。其往蹟均彰彰可考,確非阿難之所杜撰也。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

自下別序,分二章:(一)明行乞食事,(二)明 敷座而坐事。此初。「爾時」者,即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之時。「世尊」者,世間無上最尊之稱,惟佛乃能當之。「食時」者,正為 乞食之時,亦居士營食成就之時。世間居士,食有定時,早則始營未就,晚則噉食已訖,均非乞食之時也。非乞食之時而行乞,不惟乞者無所得,而施者亦無有施, 於自於他兩兩惱亂;故世尊勝德內涵,宏福外施,雖一舉一動之微,無有不自他兩利者。「著衣」者,以衣附著於身,衣有上中下三品,平常起臥著下品,入眾法事 著中品,入大聚落,進見國王則著上品。明整儀容,不同尋常乞丐乞食。舍衛大城,即舍衛國之都城,園在城外,故云入城乞食。已者,完畢也,猶云:乞食之事業 已完畢。「次第乞」者,謂挨次順序而乞,不捨貧而從富,亦不捨富而從貧,正以顯示平第之道也。

此明乞食之後事。得食後,即還歸祇洹而食,不得隨得隨噉。訖,竟也。敷,設也,陳設座位,鎮攝儀容,然後淨心靜坐,入於三昧,而將說法焉。

夫佛、菩薩、羅漢,自行均已成辦,且位至羅漢, 生存示滅已能自主,何必乞食為?蓋乞食者,實施遊行教化利導眾生也,實行成就眾生布施波羅蜜而報眾生之恩也。故雖自行已辦,猶無日不為方便眾生之事也。未 發心者令其發心,已發心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早得解脫,速證究竟圓滿金剛般若安住清淨法界。

乃復說此金剛般若沒羅蜜經,以顯眾生本具金剛波 羅般若之體,而伸萬行無住金剛般若之用。已得金剛般若,則事事無礙,法法皆通,尋常日行是佛法,行住坐臥亦佛法,平常心尤莫非佛法。神通變化既佛法之無上 妙用,即喜笑怒呵亦莫非佛法之方便善巧。若未顯得金剛般若,雖有移山倒海之神通,亦妖魔外道之邪術;雖有萬年之禪定,亦人天有漏之福果。業報一盡,仍不免 五趣輪迴之苦。諸君宜仔細究!此金剛般若本人人具足,周遍法界,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復不離內外中間,不可思議,不可執著,久之功馴,自有頓契之一 日。不然,向外馳求,以佛具變化、放光、震動等種種神通,遂執變化、放光、震動等種種神通然後為佛,不能簡別外道,則失之毫釐,差以千里矣!慎之慎之!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3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4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5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6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7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8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9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0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1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2頁:無為福德勝分第十一
第13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4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5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16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17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18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19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0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1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2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3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4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5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26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27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28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29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0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1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2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3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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