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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解脫的原理和行法 淨行法師編著

原理篇

[日期:2010-07-20] 來源:轉載  作者:淨行法師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原理篇

第一章  佛法的內容

(一)佛法所解說的是什麼呢?

善男子,佛法所廣為解說的,是宇宙與生命各種生滅現象的原理,及眾生能如何隨順駕馭這些原理,創造自己及環境,爭取最大的智慧、力量與解脫。

因此,它博大精深的原理,超越了世間種種科學與哲學的範疇;在解脫境界的平等與殊勝上,更絕非一般只懂崇拜神祇求福的外道所能想像了。

佛法解說了宇宙萬有的緣起如何生?如何滅?

它解說了生命出現的原理如何變現?如何生死輪轉?

它解說了眾生苦惱的來源,及如何能徹底地把這些苦惱源頭堵塞?

它解說了無量的修行法門,指導眾生該如何滅去苦因、疾得樂果?

佛法最終的功用,就是除去眾生對虛妄不實的執著,覺醒他心中所藏的佛性,使此佛性能壯大成熟,令眾生能過著真正醒覺、不執虛妄的自由解脫生活。

善男子,佛性就是成佛之種。它藏於一切眾生的心中,能作不可思議的妙用,能起無限的智慧、力量與解脫。

眾生的佛種成熟圓滿,能以佛心代替妄心,便是他成佛的時候了。

但是,顛倒的眾生不知心中有佛種,不知佛種的大能妙用,不知反觀於內,把它開拓壯大,卻遠離唯一真實的佛性,迷失於外境的虛妄裏,在客塵中打滾,任由妄心不斷造業,不斷輪轉於生死海中,受種種業報,永不得解脫。

善男子,就是這緣故,佛法所著意弘揚的,不是俗世知見的世間法,卻是導致身心解脫、成熟佛種的出世間法。

出世間者,並非指在空間上出離世間,卻是指超越世間的苦惱束縛,進入一個解脫的境界。因此,覺者身雖仍住於世間行種種俗事,心卻能常住於解脫之出世間中。

諸佛世尊皆以弘揚此出世間解脫法為因緣 ,出現於六道種種惡世之中,點化有緣,普度有情,令離苦得樂。

(二)對佛法所應採取的態度

善男子,佛法的用途在於解除眾生的煩惱和束縛。若是學佛者執著它,視為教條,不知變通,拘泥不化,它便會成為另一種束縛,不但對解脫無助,反會妨礙解脫的增長,使事倍功半,令許多氣力白費。

為什麼呢?

因為佛法就好比一條用來渡海的船,作用只在把旅客載至彼岸。到達之後,旅客便應離船上岸,不應執著渡船不捨了。

若執著佛法,就好像已渡海的人,對渡船起了顛倒的愛著,迷戀著渡船的本身不願離捨,不肯上岸,只滿足於逗留在船上漂泊。

這樣,又怎能發揮渡船的功用?又怎能繼續旅程,到達目的地呢?

同樣的道理,執著佛法的本身為目的,不把它視作工具的人,就只會迷失於經典的方便比喻裏,為文字所累,自加束縛,不解密義,難見真理,更遑論活學活用了。

佛法無量法門皆是方便,是盲人的仗、載人渡海的舟。若固執不捨,不知因時制宜,用功便只屬徒勞,並無解脫可言、智慧可說了。

佛陀弘法於世,必賴世間言語,但是佛法一落於世間言語,便起相對,再不是絕對的真理、純淨無瑕的法了,因為,出世間的真理,不是世間桎梏的語言文字所能詮釋得十足清楚無誤的。

因此,種種說法皆是方便,在最高的智慧觀察底下,一切以言語傳達的佛法皆是虛妄,並非純然無垢。

但是,從這些比喻施設,可以看到真理的端倪;假善巧方便,可導入親身體證、言語難宣的境界。

就是這緣故,一切眾生若執著經義和聖者的方便說法,墨守拘泥,不知變通,就好比盲人拿了手杖,不用來走路,卻用來玩賞珍藏,或渡海的人不登彼岸,卻與渡船依依不捨,甘於與它在海上漂泊一樣,行止愚癡可笑,終難望證得智慧解脫。

學佛的人若要有所成就,必須拋棄一切成見,不偏執於一門;善用一切方便,卻不為它們所繫縛。如此,始能證佛法之真髓、解脫之極致。

(三)於學佛修行無益的戲論

善男子,有一次,釋迦牟尼佛的徒兒鬘童子尊者,在僻靜處靜坐修行,心中起了一些念頭,令他感到非常迷惘。

他所想的,是一般愛好思想竹旳人都曾想過的問題。

在他心中起伏的念頭是幾個問題。他在想:

『世界是永恆的?還是不永恆的呢?』

『世界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呢?』

『靈魂和肉體是同一物?還是兩回事呢?』

『得道的聖者死後,肉身繼續存在?還是不再存在呢?』

『聖者死後,會不會既存在也同時不存在?還是既不存在,也非不存在呢?』

他想了許久,都想不通,心中非常懊惱,便自言自語道:『這幾個問題,世尊總是不解釋,只把它們擱置一邊,到有人提出的時候,又把它們摒棄。』

『這些是困擾了我很久的問題,是宇宙的根本問題,若是世尊沒法子解釋清楚,打開我的疑團,我留在他身邊修行也沒有什麼用處了。』

『我現在就要去問他這幾個問題,若他答不出,我就要脫離僧團,再過在家的生活。』

已經傍晚的時分了,鬘童子仍然獨自走向世尊的居所。見過世尊,行禮已畢,便恭敬地坐在一旁,坐定後,便向世尊道明來意,列舉他的疑問:

『若是世尊覺者也不能解答這幾個問題,我在此繼續修行,也註定沒有什麼成就的了;明早我便會收拾一切,離開僧團,再過在家的生活,不再修行什麼了!』

『現在就請世尊老老實實回答我的問題吧!』

佛陀聽罷徒兒生氣的說話,便和藹地說:『鬘童子,我從來有沒有向你說過:「來吧!鬘童子,到我的座下來修習梵行,我會為你解答世界是否永恆等那幾個問題」呢?』

『沒有呀,世尊。』

『那麼,鬘童子,驕慢的人呀,你在生甚麼人的氣呢?鬘童子,不論是誰說這樣的話:「我不願在世尊的座下修行,除非他能為我解釋清楚世界是否永恆等那些問題」,這人在未能清楚滿意之前,就要死掉了。』

『為什麼呢?』

『因為這人就好比一個中了毒箭的人,在親友找到醫生替他診治的時候,不好好地讓醫生為他治療,卻驕慢地對醫生說:「我不要你把箭取出來,不要你給我解毒療傷,除非你能解答我以下的問題:傷害我的人屬於什麼階級呢?名字叫什麼?身材怎樣?是那裏的人氏?他用的弓是什麼做的?弦又是什麼做的?他用的箭,箭杆是什麼做的?箭翎是那種鳥的羽毛?箭鏃的樣子怎樣?醫生,你若不能給我一個滿意的解釋,我決不讓你給我療傷。」鬘童子,那人還沒有把這些問題搞清楚,他已經毒發死掉了。』

『同樣的道理,一個人未搞清楚你所提出的那些問題之前,便把時光浪費殆盡,再沒有時間修習梵行了。』

『修習梵行,建立解脫,不在於肯定或否定你所提出的問題。』

『不論世間流行的臆度是怎樣?肯定的或是否定的?都不能倚靠它消除人間的苦痛。』

『消除痛苦,建立解脫,才是梵行的目的。』

『我為什麼不去解釋你這些問題呢?因為它們與解脫無關。』

『鬘童子,我要解釋的又是什麼呢?』

『我要解釋的是怎樣才能止息苦的生起?』

『我要解釋的是怎樣才能建立解脫?』

『從梵行可以建立解脫,從解脫可以得到無限的智慧和力量,到那時,一切的智慧盡在心中,又何愁解釋不了你所提出的區區幾個問題呢?』

鬘童子聽畢世尊這番話,便為剛才的失態感到羞慚,繼因鬱結已通而滿心歡喜,向世尊謝過後,便歡天喜地地離去,繼續他的梵行努力了。

善男子,很多眾生都喜歡在一些心性發展尚未能應付的問題上浪費時間,在可切實修行、增加身心解脫的地方卻不下功夫,以致苦悶鬱結,不但不得解脫,反增添愁苦。

善男子,一切不能導致解脫的辯論都是戲論,不值得學佛的人費神討論。

(四)學佛對行者能起的改變

學佛的人會有什麼改變呢?

善男子,學佛的人於理解佛理之後,若能身體力行,便能即時領會學佛帶來的靈淨化,讓身心得到從未曾有的清涼解脫感受。

瞭解佛法的人,可以隨順佛法的原理,創造環境,開拓自己的生命,化苦惱為快樂,化束縛為解脫。

但是,不懂佛法的人,卻時常生活於顛倒之中,隨波逐流,對自己的前途際遇不能自主,難得恒久的安樂。

善男子,學佛是得一切樂、離一切苦的唯一方法。佛法有無量法門,能普合上中下根性的眾生。眾生不論賢愚、種族,皆能從佛法中悟道、證道、有所受益。多耕耘便多收穫,努力絕不白費。

世間一切的苦惱、恐懼、貧困、疾病與所求不得,若依佛法修行,必會盡去無剩;世間一切的快樂、安寧、富貴、健康與心願成就,悉能從佛法修行而盡得。

善男子,學佛修行的人、隨順佛法生活的人,正踏上身心舒暢與解脫的道路,在世間上,是一位快樂無憂的人,也是一位傳播幸福與解脫的人。

學佛的人,在世間的物質生活和出世間的精神生活上,每一天都更豐盛、更滿足。

他的靈性日高,智慧日廣,力量也日大。他比常人有更大的自由,更能控制與創造自己的環境,使事情更能遂自己的心願。

善男子,他的能力沒有限制地逐步增長,他的成就沒有限量;唯一的極限,只是他信心與志向的極限。

隨順佛法生活的行者,在物質的享樂裏,必愈來愈豐盛,但他能悟出物質的束縛不實,絕不耽於物質的欲樂,只以所得的資財利物濟人,增長自他的慧命解脫,不斷地袪除對妄心假我的執著,令自己更接近真心佛性,得更大的自在。

正因如此,他才堪修更高的佛法,堪得大的智慧、力量與解脫。

第二章  分別真理與錯謬的四法印

(一) 四法印

善男子,有四準則可用以判斷任何見解是否何於佛理? 可否導致清淨解脫?這準則是佛法對宇宙、生命和解脫的基本見解。 一切佛法,終不與此四準則相悖,否則便不名佛法。這四準則就是四法印。

是那四法印呢?

四法印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諸受是苦和涅槃寂靜。

學佛的人要以此四法印檢驗一切論說。 若契合此四法印的,便應印可,擇其善者修行;若不契合此四法印的,便應駁斥摒棄,視作導致桎梏、妨礙解脫的邪見。

(二) 諸行無常

什麼是諸行無常呢?

善男子,在相對的世間裏,一切不同類別的行為與現象,無論關乎有情或無情生命的、心理的或物理的,或者是兩者兼具的,都是毫無例外地恒久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永無一刻能有絕對的靜止。

所有的物質從極小的微塵以至極大的星體, 都是在永無休止的運動、變化與生滅之中,以此顯現一切能或不能為眾生覺察到的物理現象。

所有有情眾生的心智活動, 從極簡單以至極複雜的,也同是念念生滅,前念死,後念生,方生便死,方死又生,以此顯現一切能或不能為眾升生覺察到的心理現象。

善男子,宇宙一切物理與心理的行為現象都是遷流不居,不得永久。這就是諸行無常。

(三) 諸法無我

什麼是諸法無我呢?

善男子,不論是造成世間物理現象的色法或是造成精神現象的心法本身,都沒有一個常住不變、能作永恆主宰的『我』。

一切物質的色法,都是恒久處於不斷運動、變化與生滅之中; 滅了的就不再存在,方生的又迅即毀壞。 色法如是生滅不息不定,又怎樣能夠在它裏面找到一個永恆不變、能作主宰的『我』呢?

一切屬於精神的心法, 無論是喜、怒、哀、樂、憂、悲、苦、惱或任何其他心理狀態,都是剎那生、剎那滅的;滅的就不再存在,方生起的又迅速即湮滅。 心法如是生滅不息不定,又那裏能夠在其中找到一個不變、能作主宰的『我』呢。

善男子,在物質和精神裏,決不能找到一個永恆不變、能作主宰的「我」,這就是諸法無我。

(四) 諸受是苦

什麼是諸受是苦呢?

善男子,眾生在相對的世界裏, 不斷因無常的現象、無我不實的各種心法和色法,起各種痛苦的、快樂的或非苦非樂的感受。

痛苦的感受,自然不能稱作樂; 快樂的感受,卻要賴外緣而生,又不得永久,失去了便悵然不悅,徒令惘然追憶。 因此一切快樂背後,皆隱藏著痛苦,並非真正澈底的快樂。至於非苦非樂的感受,當然不能稱為樂了。

善男子,看破世間一切感受的真面目, 在最高的要求底下,眾生在世間的一切感受,都稱不上是真正的快樂,卻只不過是不同程度的痛苦而已。

在這定義下, 苦便包括了眾生自認是苦的感受、一切澈底的不快樂感受和所有非苦非樂的感受了。

善男子,在這定義下,一切世間的感受皆是苦受。這就是諸受是苦。

(五) 涅槃寂靜

什麼是涅槃寂靜呢?

善男子,眾生若依佛法修行,鍛煉心智,便能進入一個解脫的狀態。 在這境界裏,他可以見到唯一常見不變的法,感受唯一實在能作主宰的『我』,嘗到真正澈底的快樂。

在這解脫的境界裏,世間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諸受是苦的原理已被超越了。 這境界是常、是我、是樂,與世間有別,名為出世間。

這出世間就是涅槃。

善男子,涅槃、出世間的境界並不離開世間而獨有,並不是一個特定的地方,卻是你我差別的超越、 你我的合一、從無常中看到常、從無我中看到我、從生滅的虛幻苦惱中看到永恆真實的快樂。

眾生於色身尚存、世間生命尚未終結的時候, 就已經能夠經歷和安住於此涅槃之中。尚有色身而住於涅槃的就是有餘涅槃,棄色身而住於涅槃的就是無餘涅槃。

善男子,世間的無常、無我和痛苦能全部寂滅於涅槃境界之中。這就是涅槃寂靜了。

(按:在四法印中,若除去諸受是苦,則為三法印。)

(六) 四法印與一實相印

善男子,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諸受是苦、涅槃寂靜這四相就是非有非空、不墮二邊的實相。因此,言一實相印即是略說四法印,而四法印即是廣說的一實相印。

※ 打字者識:此篇作者的說法為真常唯心思想。

第三章  法界的緣起

(一)真如-心物的本體

構成宇宙萬有的心與物究竟從何處來呢?

善男子,心物的來源是真如。它是一切的源頭、一切的本體、一切智慧力量的泉源。

不要試圖用世間的語言去描述真如,因為真如並不能以世間有限桎梏的經驗詮釋得清楚。

以世間法解說世間法中所無的事物,是註定要失敗的,只會把終極、沒有桎梏的真如淪為世間相對的知見,使它盡失原來的無縛、超越與絕對性。

真如不能解說,就好像不能向深海的遊魚解說翱翔之樂,或向天上的飛鳥解說潛泳之趣。

以世間語強解真如,只能說它具有亙古不變的本質。

它的本質雖然亙古不變,卻是一切心物之種;一切心物的顯現皆由它的動態而來。

心物的顯現,是它活動的結果。

真如存在於一切已生的、活動的心物裏,也存在於一切未生的、寂滅的法裏。

因此,一切已生、未生的法皆是真如之體;而真如之體也構成整個法界。

真如是一切,一切也是真如。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真如能起心物及心物的變異,但本質卻從未改變。因此,它是既不一也不異。

真如能起心物的生滅,但本質卻從沒有生滅。因此,它是既不生也不滅。

善男子,真如處於變異之中,保留了不變的本質;而不變的本質卻能成變異心物之本。

善男子,就如山裏的一塊黃金,熔了它,可作手鐲;熔了手鐲,又可作其他飾物。所鑄造之物雖不相同,但是黃金的本質不因飾物的生滅而稍有變異,卻如在深山時一樣,維持金質不變。

善男子,真如的本質處於萬物生滅之中,無生無滅、不一不異、超越了生滅相對。

(二)真如種子變現宇宙

善男子,真如是法界一切心物之源,藏有一切心物萬法的種子。

地上的微塵不可勝數,真如的萬法種子亦不可勝數。

泥土裏的種子,遇到適當的因緣,便會發芽生長,開花結子;真如裏面的萬種子,遇到適當的因緣,亦同樣會開始它的生命。

善男子,真如有它清淨、無生無滅的一面,也有它動態、能生化萬物的一面。

萬法都攝真如體內。事實上,萬法即真如,真如即萬法。

離開真如便沒有萬法,離開萬法便沒有真如。因此,法界即真如,真如即法界。

萬法從真如的萬法種子而來。因此,離開種子便無萬法。事實上,種子本身亦即是法。

真如有它動靜、生滅、染淨的體性,真如的萬法種子亦有同樣的體性。

真如種子的生化力量,建立了生滅宇宙的一切法,令現象世界能夠出現。

但是,法界並非由單一的種子或單一的法所建立。法界的建立,是從萬法種子的力量互相滲入、互相影響、互相依賴、互相支持而成的。

任何一法都不能獨立存在。因此,任何種子若要現行,出現於現象世界,就必須遇到適當的條件,而這些條件卻只能由真如的其他法或種子提供。

這樣,構成萬法總相的法界的出現,就非要萬法種子的同時具足不可。

就是這緣故,在真如之內,在法界之內,實在不可能找到一個能單獨成就萬法、建立整個法界的種子,可作為法界的第一因。

(三)和諧的法界

善男子,真如種子互相依賴,彼此融攝,才使萬法能夠出現。萬法能夠出現,才有法界的出現。

萬法合成一體,互相攝受。法界內任何一法的活動,都足以影響整個法界,令其他法受到相應的波動。

善男子,法界的一切心與物,都有生滅遷化的特性,能對其他法的活動,作出適當的反應和改變。一切眾生都具有平等的佛性,都具有清淨的真如心,能自由平等地與其他法並存,也能各自發揮自己的生化力量,不斷創造自己及所欲的境界。

但是,既然每一法在互相依存的法界裏所作的活動,都足以影響一切其他法,都會擾亂法界的均衡,也都會帶來恢復它均衡的相應變動。因此,萬法能協調地運動。

善男子,在萬法不斷活動的法界中,時刻都在進行著這些維持持均衡的變化,各各合乎心物萬法的整體意願和需要。

這樣,法界能夠安穩地出現,正好證明了萬法正在進行和諧不悖的運動,事事無礙。

(四)宇宙萬有的類別

善男子,法界的一切可分為五大類,共一百種,這就是構成宇宙萬有的一切法。

法是宇宙萬有的通稱,百法就代表了宇宙能出現的一切。

百法可歸納為五大類,就是(1)心法,(2)心所有法,(3)色法,(4)心不相應行法,(5)無為法。

什麼是心法呢?

心法就是有關精神活動的法,可分為八種,就是1.眼識,2.耳識,3.鼻識,4.舌識,5.身識,6.意識,7.末那識,8.阿賴耶識。

什麼是心所有法呢?

心所有法就是因前面八種心法的建立而出現的法,為心法所具有,因而稱作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種,是心法活動時所引發的精神現象,就是1. 作意,2.觸,3.受,4.想,5.思,6.欲,7.勝解,8.念,9.定,10.慧,11.信,12.精進,13.慚,14.愧,15.無貪,16.無瞋,17.無癡,18.輕安,19.不放逸,20.行捨,21.不害,22.貪,23.瞋,24.癡25.疑,26.慢,27.不正見,28.忿,29. 恨,30.惱,31.覆,32.誑,33.諂,34.驕,35.害,36.嫉,37.慳,38.無慚,39.無愧,40.不信,41.懈怠,42.放逸, 43.昏沈,44.掉舉,45.失念,46.不正知,47.散亂,48.睡眠,49.惡作,50.尋,51.伺。(請參閱第八章佛教的心理學)

什麼是色法呢?

一切物質統稱為色法,可分為十一種,就是1.眼,2.耳,3.鼻,4.舌,5.身,6.色(顏色),7.聲(聲響),8.香(氣味),9.味(味道),10.觸(一切令觸覺生起的法),11.法處所攝色。

法處所攝色又分作五種,就是a.極略色(肉眼無法看到的極細微的法),b.極迥色(肉眼無法看到極遠的法),c.定果色(由禪定所變現的法),d.受所引色(由受持戒律所起的法),e.遍計所執色(本非實有卻由意識錯誤執著為有的幻象)。

什麼是心不相應行法呢?

善男子,心不相應行法就是因心法活動而生,但本身卻不是心理現象,不與心法相應,不為心、色兩類法所攝的另一類法。

心不相應行法可分為二十四種,就是1. 得(法的獲得),2.命根(導致生命出現的種子),3.眾同分(眾生所共有,令能平等,各得成佛的特性),4.異生性(眾生間的個別差異),5.無想定(一切意識活動皆止息的定),6.滅盡定(一切意識活動與末那識的煩惱心所皆已止息的清淨解脫定境),7.無想報(修無想定的果報,解脫不及滅盡定境徹底),8.名身(名詞),9.句身(語句),10.文身(字母),11.生,12.住,13.老,14.無常,15.流轉(因果相續,遷流循環不息), 16.定異(善惡果報依法而現,決定果報差異,無有混亂反覆),17.相應(因果同類相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18.勢速(因果相續的來勢與速度), 19.次第(先後次序),20.方(空間),21.時(時間),22.數(數量),23.和合性(諸法相輔相成的特性),24.不和合性(諸法之間的抗拒排斥性)。

善男子,上述四大類九十四法,要賴眾緣和合才能出現,緣聚則成,緣散則滅,並無獨立的實體與自性,因此叫做有為法。

什麼是無為法呢?

善男子,無為法不似有為法之生滅不定、無有實體,卻是常住不變,為萬法之本體,平等無有差異,其性亙古不變,因此又稱為法性。

無為法可分為六種,就是1. 虛空無為(沒有任何障礙存在,能行一切法如在虛空,無有阻滯束縛的境界),2.擇滅無為(由慧力除去染著而生的解脫境界),3.非擇滅無為(非依法性慧力擇滅,本來清淨或緣缺者),4.不動無為(苦樂相對感受止息,湛然清淨,不為任何煩惱所能動的境界),5.想受滅無為(修滅盡定能得之境,前七識的差別活動徹底止息,是個清淨寂滅的境界),6.真如無為(前五無為法的本體,唯一真實常住之法,亦為一切有為法所依,因此是萬有的本體)。

(五)諸有為法皆因緣生

善男子,生滅宇宙裏面的一切事、物與眾生,必須有適當的因,配合適當的緣(環境條件),才能夠以種種不同的形態,出現於不同的時間和空間裏。

諸法賴因緣生,無論它是心法還是色法。必先要有某些因緣存在,才能導至某些法的存在。若這些必要的條件消失了,有關的法也必會同歸湮滅。因此,法界之內,沒有一法的生滅能不受諸緣生滅的限制。

善男子,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這就是一切宇宙生滅法的特性。

它們互相依存,不能獨立,沒有一法能先一切其他法之立而獨立,也沒有一法能後一切其他法之滅而獨留。

善男子,由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法,就是一概這樣的沒有自主獨立或不變的實體。而這種特性就是所謂空的特性。

生滅宇宙裏的一切法,無不是因緣生。因此,一切法無一不能視之為空了。

善男子,睿智的眾生,深明一切有為法的空性,知道皆賴因緣而生,假合而成,變異而存。於是,他們既不執著諸法實有,也不執著諸法虛無。

這樣不墮有、無二邊,便得中道之深義。

(六)四緣生諸法

善男子,宇宙萬法可從四緣的具備而生起。這四緣就是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和增上緣了。

什麼是因緣呢?

因緣就是真如的法相種子。沒有它的存在,便沒有任何法可以生起。

種子能起現行,現行又能薰習種子。它們互為因果,令宇宙萬法能夠出現。由於現行本身又成為未來現行的種子,因此,種子與現行其實非一非異,不可分割。種子是萬法成立的主因,因此,這萬法成立的主因就叫做因緣了。

什麼是次第緣呢?

善男子,萬法有次第生滅的特性,前念能導致後念的生起,若是前念不滅,後念便不能生,遑論生滅相續。沒有這種次第生滅的條件,縱有因緣,萬法也不能成立。這個必要的條件,就是次第緣。

什麼是所緣緣呢?

有了因緣與次第緣,沒有適當的外緣引發,種子也不能現行。這就好像植物的種子,雖有變異成長的能力,若沒有陽光、空氣與水分,也不能現出生機一樣。

這些為種子所攀緣的外緣,就是所緣緣。

什麼是增上緣呢?

善男子,有些緣本身雖不足以引發種子現行,但對它的現行卻具有輔助的作用,能替它消除現行的窒礙,或增強它所攀外緣的力量,令現行能更迅速圓滿。

這些助緣就是增上緣。

善男子,四緣具足,萬法便能生起,毋須任何其他緣的出現了。

第四章  物質宇宙的生滅

(一)四大種

善男子,宇宙的一切物質(色)、皆由四大種基本的東西構成。這四大種的互相揉合,能令宇宙出現—切物質的現象。

這四大萬物之種,有聚的時候,也有散的時候。有些聚散是小規模的,只影響微塵細物;有些卻是大規模的,涉及整個世界,以至整個宇宙。有些聚散只需一剎那便完成了,但有些卻需要億萬年才能完成。

善男子,宇宙的形成與散滅,無不由這四大種的凝聚散離所起。——切物質現象的更替與宇宙的動力,也從這散聚的規律顯現出來。

那四大究竟是什麼呢?

善男子,四大萬物之種,就是地、水、火和風了。

地就是一切有質礙性質的固體。

水就是一切流質。

火就是一切有溫暖作用的熱能。

風就是——切流動於空中的氣體。

善男子,這四大種在虛空之中,能以不可勝數的形式組合,形成了—切眾生可見的口月星辰、山河大地,一切動物和植物的外形軀體,及—切眾生視力所不及的微塵細物,使物質的宇宙能夠出現。

(二)四大皆空

善男子,宇宙裏一切眾生所視作有生命或無生命的物質形體,都必定經過形成、安住、破壞和散滅這四個階段。

當物體壞滅解體的時候,解放出來的四大種,又再次成為新物體的塑造原料,能以新的組合,營造出各種新的物體,周而復始,循環不息。

善男子,世間—切的物質,時刻都在如是的形成與壞滅過程之中,沒有片刻靜止。

這遷流不居、循環不息的特性,就是所謂「空」的特性了。

由四大所造之物,全皆具有此空的特性。因此,四大皆是「空」的了。

就是這緣故,四大皆空就是指物質遷流不居、生滅不定的特性,而非指一無所有、空無—物的虛空。

善男子,這空性是導致宇宙萬物生滅循環不息的必要條件,能令宇宙現出生機與創造力;若沒有這空性,一切將會如太初—樣,絲毫沒有演變進化,死寂—片、難有些微活力可言,遑論變化多端、森羅萬象的宇宙了。

(三)色空不異

善男子,一切物質皆可稱作色。

一切可見的色法,在空的原理下,是不斷地形成和壞滅,從壞滅再次形成,周而復始。

但是色法微至肉眼所不能見,至極微之處,可有獨立%A

【書籍目錄】
第1頁:本師釋迦牟尼佛的應化 第2頁:原理篇
第3頁:行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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