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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因老法師 妙音居士著

第二章 圓因法師念佛放生思想的形成與發展

[日期:2010-08-10] 來源:般若文海  作者:妙音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二章 圓因法師念佛放生思想的形成與發展

第一節 論其時代背景與主要思想

 時代背景

首先觀察圓因師其出生的年代是1899年,然而這個大環境是充滿著不安動盪的時代,首先從中日甲午戰爭(1894─1895年)與《馬關條約》,在1898年─日本割佔福建。清廷的腐敗,因此有辛亥革命(1840—1911年)創立中華民國。在他求學階段又逢中日長達8年的戰爭(1937.8.7—1945)因此也中斷留學的生涯。在1949年圓因師與家人隨從國民黨政權逃往台北。同個時間毛澤東主席也在北京天安門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接著在看明末以來,中國江南的佛教,在修行上是禪淨雙修,因此持誦《金剛經》、《阿彌陀經》、《觀音經》《普門品》是很自然的事。為何持誦《金剛經》與《阿彌陀經》呢?因為禪宗自六祖慧能以後,即以《金剛經》作為修行的準則,而淨土宗則在善導(613~681)時代,就以《阿彌陀經》為定課的緣故。另外關於觀音大士的信仰,則更是不諍的事實,因此會誦《觀音經》《普門品》。而在考其生平時,就知道他小時後被父親教導要抄寫《金剛經》,可以說這本經的思想,也影響到他以後的人生,另外也可以從他日後的生命歷程中看出,他對世俗人所追求的富貴、健康、享受,他真能說放就放,實非易事,這無非他有很深的金剛般若思想,並看出人生事實的真相,才有可能辦得到。

所以筆者認為在分析其主要思想時可以分成兩階段,首先是他未出家前,圓因師已具有《金剛經》的般若思想及生逢戰亂覺悟到無常的思想;第二階段,是閱藏一次與閉關後注重淨土兼放生的思想。

 圓因師的主要思想

故在此先論述他早期主要的思想,而那本經就是《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經典略稱《金剛般若經》。梵名Vajracchedika—prajbaparamita—sutra。全一卷。後秦鳩摩羅什譯。收於《大正藏》第八冊。自古講說此經者特多,本經之注疏也極多[18],尤以禪宗六祖慧能[19](638—713)以來更受重視[20]。其實金剛經是漢譯一千餘部經典中,少數最受中國人觀喜信受的經典之一。自五世紀初鳩摩羅什譯出此經之後,中國佛教徒對它的月持讀誦、重新翻譯、註釋趼究、與講解,歷久不衰,迄今猶然[21]。

本經的主要思想內容,是闡釋「一切法無我」之理。此經不如《大般若經》之浩瀚,又不如《般若心經》之太簡,而能說般若之空慧,無有餘蘊,故古來傳持,弘通甚盛。因此法師除專行[22]外,也常叫人多念[23]多抄,在研究其出版書籍中發覺他是以梁昭明太子對《金剛經》的三十二分法[24],做簡介科判以利讀者之參考並修學之,除此之外更可以從他的身行體驗到《金剛經》本身的可實踐性與不可思議性[25],此種般若思想絕非一些日本及西方學者認為只是違離形式邏輯規律,是超理性或是神秘主義的。因而忽略了其中的理性成素。換言之,般若思想的最後歸宿,自是超理性或神秘主義的;但在這之前,它有很多思考是理性的,尤其是可通過「無自性空」一義理來理解[26],由此才不會只是個空談。最後節錄其扎記中的兩句偈,來代表他對無常與《金剛經》的思想:

草色花香,遊人賞其真趣。桃開花落,達者悟無常[27]。

《金剛經》是指導我們要做到,三心不住,四相皆空,破除我執、法執,而又不著空執的境界,同時還要我們運作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妙用,去廣修六度萬行[28]。

接著是說他淨土兼放生的思想,為何在他閉關後會如此的重視呢?在分析他推崇的書中及其手書的茅蓬扎記中,發現到幾位重要的祖師分別有印光大師、李炳南、廣公上人、慧明法師開示、虛雲和尚、蓮池大師、月溪法師、弘一大師。其中以印光大師[29]的書印的最多,抄寫其語錄也最多,筆者之後在翻閱印光大師的書中則發現他的書中除了淨土的思想外也有很多放生的想法,如其中有一篇很重要,即南潯極樂寺重修放生池疏上寫:

戒殺放生之事,淺而易見。戒殺放生之理,深而難明。若不能明其理,縱能行其事,其心決不能至誠惻泹。其福田利益,亦隨其心量而致成………倘遇不知者阻緋,逐而被彼所轉,而一腔善心,隨即消滅者有之………為彌陀之弟子,作海眾之良朋矣。閱者幸注意焉。原夫水陸眾生一念心性,直下與三世諸佛,無二無別………………一切人天六道衷生心性悉皆如是,由無始來,惑業障蔽,不能顯發本具妙明。迷背真性,造生死業。大覺世尊,知諸眾生一念心性,與佛同儔。因茲種種方便,隨機說法。普令修習戒定慧道,以期斷惑業而復有。圓福慧以證法身。又令世人發慈悲,戒殺放生。良以我與一切眾生皆在輪迴之中。從無始來展轉相生展轉相殺。彼固各各皆為我之父母兄弟姊妹兒女我亦各各皆為彼之父母兄弟姊妹兒女。彼固頻頻由惡業力,或於人中或於異類,受我殺戮。我亦頻頻由惡業力,或於人中或於異類,受彼殺戮。久經長劫,相生相殺,了無底止。凡夫不知,如來洞見。不思則已,思之則不勝慚愧悲憫矣。[30]

又說:

我今幸承宿世福善,生於人道。固宜解怨釋結,戒殺放生。令彼一切有生命者各得其所。又為念佛回向淨土,令得度脫。縱彼業重,未能即生,我當仗此慈善功德,決祈臨終往生西方。既往生已,即得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永出輪迴,漸證佛果矣。且愛物放生,古聖先腎,皆行此事,故書有鳥獸魚龜咸若之文,而文王澤及枯骨,況有知覺之物哉。…………此固聖賢一視同仁之心,尚不知其蠢動含靈,皆具佛性。展轉升沉,互為怨親,及將來決定成佛等義。迄至大教東來三世因果及生佛心性平等無二之理,大明於世。凡大聖大賢,無不以戒殺放生,為挽殺劫以培福果,息刀兵而樂天年之基址。古云:「欲知世上刀劫,須聽屠門夜半聲。」又云:「得世間無兵劫,除非眾生不食肉。是知戒殺放生,乃拔本塞源之濟世良謨也。」故陳智者大師,買臨海滬溪梁六十餘所,互四百餘里為放生池……直至唐貞觀中,猶然如是。唐肅宗乾元二年,昭天下諸州各立放生池……真宗天禧元年,詔立天下立放生池,而杭州西湖亦宋之放生池也。明蓮池大師立放生池於上方長壽二處,其戒殺放生文,流通天下。迄今三百餘年以來,景仰高風,慈濟物………。

又說:

南潯極樂寺外,向有放生池……坍塌兼復多年……每有善士就河放生。雖發善心,生難穫益。其旦蒙放而暮復遭捕者,當居多半。若近大江,則固宜放之江中,小河則斷非所宜,園林大師心有不忍,擬欲深睿其池,外築圍牆以為防護。……裨此舉速得成功,庶物類悉得其所……豈特現世萬禍冰消,千祥雲集。而未來世之恩報德者,正不知幾千萬億也[31]。

這段文字的要旨雖然是針對過去已經有放生池的佛寺,今為復興重建之意而說的。在無意間又針對放生的事與理都在述說一次,在事相上過去的祖師或帝王都有在提倡放生,並說放生的事情很好做,其福德[32]也大。相對上障礙也很大,文中所說最大障礙者即是,本來要去放生,之後又被人動搖本有的善念,又對放生之事質疑而不去做,因此就會失去福德。再說到福德的大小也在於你的心念與心量上,是誠或不誠?另外在理上則是指出,戒殺放生之理,深而難明。若不能明其理,縱能行其事,其心決不能至誠。在此文粗略說出大約有四點。第一是要認識自己與水陸眾生的一念心性,直下與三世諸佛,無二無別;第二是對我們這輩子生為人道的人們說,更應戒殺放生。其道理是一切眾生[33]皆在輪迴中。從過去無始來,彼此展轉相生又相殺。那些眾生在過去中曾經做我的父母、兄弟姊妹、兒女過;反之我過去生中也可能做過他們的父母、兄弟姊妹與兒女過。如今那些眾生因為惡業力的原因,現在出生在異類,將受我們殺戮。那些要殺他們的人也由惡業力的牽引要將它們殺戮。如此一來便是相生相殺,了無底止…如果知道以上事實的人就會慚愧又悲憫;第三點是指明戒殺放生的目的最主要是令一切有生命的眾生能回到自己的生長環境團聚。其宗教儀式就是為他們念佛回向淨土,令他們現在能度脫被砍頭的危機。在未來可以了生脫死並永出輪迴,漸證佛果。最後一點是回顧之前的聖賢人,都戒殺放生,因為他們知道戰爭與和平背後最深的道理就是戒殺放生。過去古云:「欲知世上刀劫,須聽屠門夜半聲。」又云:「得世間無兵劫,除非眾生不食肉。是知戒殺放生,乃拔本塞源之濟世良謨也。」

除此之外,其師父,懺公也有以自己的實例[34]做證明影響到圓因法師,在蓮因寺《放生儀規》中說:「丙甲春雲臥病岡山,經久不癒,醫藥治療,營養滋補,靜攝調護,悉皆罔效,身心苦悶,不知所措。嗣承淨業道侶慈悲勸諭,謂若提倡放生,與眾行之當得早占勿藥云云。雲遂依勸告,先自放生,並同諸方提倡,經時不久,頑強痼疾霍然痊癒。」

第二節 度眾的志業—以放生為例

 簡述放生的流程與意義

首先應知放生之事為何?佛教放生的對象就是看到有生命的異類眾生,當它們被擒被抓被關被殺,驚惶失措命在垂危之際,便發慈悲心買物救贖,給以解救釋放的一種行為!若從另一方面來說,放生就是還債,還今生累世以來我們所欠無數的殺債。故積極地放生,救贖生命,償還宿債,以期滅罪消愆,消除業障![35]

換言之,放生最容易消業障,簡單易行,只要發心,隨時隨地,一人多人,錢多錢少,都可以放生。正因為放生如此殊勝,累劫多生以來,我們多少的冤家債主,邪魔外道都不願意我們如此簡單地便消除業障,故反對批評放生的人很多。在加上放生的事情看起來雖然很簡單,但放生蘊含的道理卻十分深奧複雜,就像淨土宗一句彌陀佛號統攝三藏十二部的道理一樣難懂,並非一般人所能理解。因此容易對放生失去了信心。那應如何從佛教的教理中去懂其理?(一)因果報應,亙古不變的真理。放生就是救人家的命。(二)天地萬物眾生,皆有靈性,皆會貪生怕死,皆有悲歡喜怒,今朝放生,物類皆知感恩圖報!(三)天地萬物眾生,皆本具佛性,與我相比無二無別,一旦業障消除,同樣可以證成佛果。今朝放生,等於救一未來佛!(四)天地萬物眾生與我,在無始以來的輪迴中,皆曾經互為手足親眷。今朝放生,等於救自己的親人!(五)天地萬物眾生與我,在過去的輪迴中,皆曾經互為冤家仇敵。今朝放生,正可解冤釋仇,不再冤冤相報[36]!

放生活動的流程,有獨自小型的放生與團體大型的放生兩種,在此是以圓因法師帶領的放生團做簡介,他們放生大多是由遊覽車接送是一天來回的,地點沒有固定[37],時間則有固定即是每月第三與第五個星期日,大多是星期六凌晨出發,近下午就到家了,車上有提供免費的早餐和午餐,遊覽車車費大多百元而已,另外放生的錢,都是隨喜的也就是隨自己的能力,有的人投在放生箱或親自供養老和尚[38],其實沒出錢放生也沒關係,因為可以去幫忙傳水桶,放諸魚類,因為大家的參與都是使物命得以迅入海中,各有所獲,其實只在一念心中。其方式是圓因老和尚帶領大家在灑淨之後,為物命三皈依三寶後,全體的人排開,大家一邊念佛,一邊用接力的方式,將一桶桶的魚,海中的生物…放生到海中,那時魚兒還會回頭望那些將它們放生的人!每次參與放生的人數,大約是一千多人左右,有時約二千人參加,放的物命種類不一定,全視當地適合情況而定,但魚類算是放最多的,此團體時時會對放生的方式與大環境的考量一直不斷做改變,盡量達到盡善盡美的階段,如改用「活魚袋」[39],還有為何在此地會放這類的魚[40],都有做其評估與研究,因為並不是為放生而放生。

再說「放生」是有其儀軌的,雖然任何人,任何時間、地點都可以做,但有些小節是必須注意的,如果是初發心者,可以委託有經驗的人或團體代勞,或一同參與放生活動。一般放生儀規,有的並無任何擺設,有的會設桌子上擺佛像等,起先於佛前置楊枝、水盂,捻香、燃燈,種種供養。然後以慈悲心,視所放眾生,念其沉淪,深生哀憫。復念三寶有大威力,能救拔之。作是觀已後,默念想云:「一心奉請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降臨道場,加持此水,其大功勳,沾洒所放眾生,令彼身心清淨,堪聞妙法。」一、香讚(唱、念皆可)二、持咒(大悲咒1—3遍,心經1遍,自始至此、大眾同念彌陀聖號。)三、啟請  香花迎  香花請(弟子○○、一心奉請、盡虛空遍法界、十方常住、佛法僧三寶…稱揚寶勝如來十種通號、解說十二因緣法相、懺悔宿業。【僧用】授與三皈【俗用】代受三皈、發四弘誓願、念彌陀聖號、仰乞三寶、威德冥加、哀憐攝受)四、稱名[41]。五、懺悔(諸佛子、汝等多生障重、墮在畜生、今為汝等、對三寶前、發露罪愆、汝當隨我、求哀懺悔。)六、皈依。七、發願(諸佛子、再為汝等、稱四弘誓願、令汝得聞、依法發願、依願修行、汝今諦聽。)八、求願(弟子○○一心求哀仰願,十方三寶、慈悲加持、憐憫護念。[42])九、念佛。十、灑水(主法者持水盂,以楊枝淨水,沾洒所放眾生身上。)十一、放生(改念四字佛號,隨即開籠放鳥,或持器出外放生。)十二、回向。簡略行法可摘用儀規中一、二、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43]。然洏在簡略行法中為何仍不能少替眾生做三皈依及念佛呢?因為佛教徒知道只是有緣救其生命,但他們仍不能脫離輪迴業報。因此再發慈悲心,為眾生授以三皈依[44],使其今生報盡,不再淪入三惡道中,並為其誦念彌陀聖號,使其來生轉世為人,必能值遇佛法,念佛修行,往生西方,永離輪迴之苦,此乃放生中之大放生。

另外,佛教徒為何去放生,除了是有其功德外[45],在此不細說,其重要的是對放生應抱的正當觀念,像劉小如、齊如,〈台北市民眾放生行為研究報告〉說放生行為的理由往往有多種,在全部受訪者中,有27.8%的人表示因為『覺得做善事可以積功德、想為人祈福或聽說可以消業障』的理由而放生。表示因為『看到或聽到別人放生』的人有7.5%;表示因為『有人勸說要放生』的人有8.8%[46]。換言之,放生起先不單是捐錢做善事這麼簡單,而是放生能生起最起碼的慈悲心,也就是說放生放我們的慈悲心生[47],使我們體會到天地萬物皆平等,眾生也具備佛性,這樣,當我們看待每一生命應尊而重之,讓這些有生命的異類眾生,從被擒被抓被關被殺,到驚惶失惜中被釋放,所以放生是買物救贖,予以解救,斷除殺業。再來就是說當它們面對新環境、新事物,亦可能是放他們邁向死路,這就是「放生」嗎?一般放生的佛教徒則認為其實絕大部分是可以重拾新生,回歸大自然,死亡的只有少部分。若不放生,禽畜難逃被宰殺的命運,雖是死於大自然中,總比被割炸煎熬,被火燒水滾的酷刑來得自在吧。而被放生的禽畜眾生,能重拾生機,在放生的儀軌中,親聞佛法,皈依佛門,永不墮惡道中。除了這種大型的放生活動外,其戒殺與放生的行為也包括,不親手殺生、不教唆別人殺生、不幫助別人殺生、戒除肉食、不從事與殺生有關的行業、凡有拜拜,不管拜的是什麼,一律用素菜、鮮花、水果、不用牲禮、見人殺生,應加勸阻,或用前將臨宰之動物買而放之。若勸阻無效,或他不買則應對被殺之動物起同情心,若能為牠念佛號或往生咒更好、不虐待動物、自己戒殺放生,也勸別人戒殺放生。

 放生的根據

素食乃以植物為主要之食物,即相對於以動物為食物之肉食而言。大乘佛法一本佛陀「慈愛與樂,悲愍拔苦」之精神對待眾生,更為護生而制律戒殺。此戒殺即為慈悲精神之實踐,故倡素食[48]。另外戒殺與素食又是一事之兩面。故南傳佛教沿習舊制乞食維生,故僅嚴守戒殺律;而中國佛教則因處北方,不行乞食,多集居自炊,故捨肉食而倡素食[49],然而中國佛教的素食與放生也是有其關連性。

首先從歷史上的人物,探索放生的根據,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而歷代政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每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464~549)[50]就曾下詔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臂遊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隋天臺隋天臺山智顗大師、煬帝號為智者、師曾鑿池勸人放生,今之西湖乃大師所創古放生池也。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伺予魚鱉;陳宣帝時,敕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天臺山修禪寺智顗禪師放生碑文》[51],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的,刺史顏真卿撰《天下放生池碑銘並序》[52]。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永明延壽禪師,五代時、吳越王鎮杭、師為餘杭縣庫吏、屢以庫錢買魚蝦等物放生。後坐監守自盜罪、法當棄市。及將臨刑、王頗知其放生、故諭刑官、觀其辭色以覆。師臨死地、面無戚容、人怪問之、答云、將生極樂世界、豈不喜乎、王聞而釋之。師乃出家為僧、克勤修持、得成道業。後有僧入冥、見閻羅王時時出座、禮一僧像、問之、則永明壽禪師也、謂已生西方、上品上生、王敬其德、乃時禮耳。明蓮池大師、立放生池於上方長壽二處、著戒殺放生文、流通天下、迄今三百餘年、景仰高風、慈濟物類之緇素、不可勝數,[53]其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筆》[54]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鼓勵戒殺放生。除了素食文章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大眾于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准。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豐子愷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冊。

其次是論經典上有那些是相關於放生的,然而這些經典說出些什麼,是什麼原因,讓這些佛教徒堅持要放生?筆者試著將其經典的屬性歸類做出以下七點:

1、視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

《萬善同歸集》:「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55]

〈第十放救報恩戒〉:「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應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56]

2、欲趣菩提慈心,則修淨業濟物為先

《廬山蓮宗寶鑑》「放諸生命。欲趣菩提慈心為本。凡修淨業濟物為先。觀夫飛禽走獸水族遊鱗。或挂網羅或拘籠檻…顧盻哀鳴以求救拔。所以弟子悲憐抽財贖命…施水焚香合掌咒願。法施事畢安詳放之。或縱陂池或齎林野。皆由佛道展演悲心。乃至上及人倫下霑螻蟻。但能救死無不放生。既乃放生自然長命。因茲勝利回向西方。普願眾生同成佛道[57]。」

《梵網經菩薩心地戒品》:「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即以眾生形體雖殊,而覺性不異,好生惡死之情尤與人同,不應肉食而戕害其性

《梵網經菩薩心地戒品》亦載:「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58]」故戒殺、茹素乃實踐佛陀慈悲精神之一種方便法。《梵網戒經》是放生的理論依據

3、食肉與不淨肉

《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59]」

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九[60]:這是雁塔的故事。指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淨肉;所謂三種淨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不疑為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墮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禱告:這是菩薩,何人?從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淨肉。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4、脫畜生身、生忉利天

《金光明經》有段經文其義:「無量劫前、世尊行菩薩道時、為流水長者子[61]。出見十千游魚、困涸水中、將欲危斃。乃用二十大象、負囊盛水、傾注得活。後為稱寶勝如來十號、說十二因緣法、魚尋命終、脫畜生身、生忉利天[62]」。《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

5、救物得報

《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沙彌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哪有池塘決堤那麼快速?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63]。」其他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三,有贖鱉的放生記載[64]。而另外《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放諸生命。散雜色華燒眾名香。病得除愈眾難解脫」。[65]

6、戒殺、放諸生命

《大智度論》:「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世間中惜命為第一。[66]」

〈勸持眾戒第十一〉《寶王三昧念佛直指》:「奚獨戒殺。但殺業最重。通於貴賤。人所難除。故於正行之首。先令斷殺。庶可具乎眾戒[67]。」

7、往生前更須放諸生命

《往生集》:「永明壽禪師…自古求西方。未有如此之專切者也。乃立西方香嚴殿。以成其志。在永明十五年。弟子千七百人。常與眾授菩薩戒。施鬼神食。放諸生命。皆悉迴向莊嚴淨土。時號慈氏下生。開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晨起焚香告眾。趺坐而化。[68]」另外《往生集》(卷2)楊嘉禕文學,在將死前夢遊到地獄,見地藏大士於冥陽殿,醒過來後就發覺要放諸生命[69]。

筆者在一些宗教法會活動介紹,發現放生的區域除盛行於台灣、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於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另外這放生活動並非屬於某個宗教的行為[70],也就是說不只有佛教徒才做的,其中曾參與放生活動比率以佛教最高,再來是民間信仰、無宗教信仰、道教、一貫道宗教,其次為基督教、天主教

佛教的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念。這也是符合圓因師所重視既戒殺放生又往生西方的基本觀念,因此才有這種生救生的善行的概念;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不是圓因師放生念佛志業。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章 圓因師父生平事蹟 第2頁:第二章 圓因法師念佛放生思想的形成與發展
第3頁:第三章 圓因法師影響與貢獻 第4頁:結論
第5頁:參考資料 第6頁:附件、圓因功德會的出版書籍
第7頁:附件、圓因法師年譜 第8頁: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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