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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優婆塞戒經講錄 太虛大師著

優婆塞戒經講錄 太虛大師著

集會品第一

[日期:2011-01-31]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太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釋 經

經題之優婆塞戒義,前已言之。其內容共有七卷,分為二十八品。品即品目,凡文義相類,則收為一品。茲將二十八品經文,依古德分為三分:一、敘啟分,即集會一品。二、自發心品至般若品多分,共二十七品,皆為正說分,又稱正宗分。三、結成分,即最後兩行之文。

集會品第一

甲一 敘啟分

乙一 追敘嘉會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陀林中阿那邠抵精舍,與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五百比丘尼,千優婆塞,五百乞兒。

此為結集人追敘本經有說法者、有聽法者、及說聽之時與地,謂之五重證信,藉證此經之確實可信,以流傳於永久。佛弟子有阿難陀者──義即慶喜──在佛弟子中為多聞第一,記持不忘。佛滅後第一次結集經典時,由五百弟子推舉阿難陀結集經藏,優波離結集律藏,大迦葉結集論藏。此經為阿難陀所結集,當結集時,追敘有此嘉會。如是我聞,是敘親聞。我字、是結集者自稱。如是,含義甚深,此中且指本經文義而言,謂如此經義,是我親從佛說得聞,以證本經非道聽途說,憑空杜撰者比。是為親聞證信。

一時,係敘說法之時。所以不記明某年某月某日時者,就廣遠義言,天上人間,年月日時長短不同。就切近者言,世界各國所用歷法亦互有差異,不相統一,故不能用某年某月某日時記之,以便行於各地也。復有事一時、理一時之分,所謂機教相扣、說聽事畢,謂之事一時;依無分別智契無分別理,理之與智無二無別,謂之理一時。是為說時證信。

佛、係梵音,具足應言佛陀,或浮屠、浮圖。浮圖、中國一般人每指塔而言,其實、塔為供佛舍利之所,殆借名以代表佛耶!古時文人,又每以浮圖二字稱佛出 家弟子,實在出家人為學佛而尚未成就者,不能逕稱之為佛;或以出家人為佛弟子之上首,代佛宣揚,亦稱之為佛歟!佛陀之本義為覺者,覺為覺悟之覺,與中國之聖字相似。但佛法中阿羅漢、辟支佛及地上菩薩亦可稱聖,而佛則為聖中之聖。覺者、謂有覺悟之聖者,譬如有學問之人稱為學者,以有覺悟故稱之為覺者。但此中覺者,要無絲毫迷惑錯謬,究竟圓滿者方可當之;所以聖中阿羅漢乃至大菩薩,尚不能謂為覺者,要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無上正遍覺者──方可稱為覺者。正、即正而不謬,遍、即遍而不偏。大菩薩雖有正遍覺悟,猶非無上,故須福智兩足,乃可稱佛。佛本為通稱,如東方藥師佛,西方彌陀佛,乃至十方諸佛,皆可稱為佛。但因此世界祇有釋迦牟尼佛教法化行,故可單稱為佛,別佛則須加別名於其上,如藥師佛之類。故此中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但十方諸佛,福智均等,其所證所說無有高下,僅於應機設教上有各種方便之不同,一佛說亦即等一切佛說耳。此為說主證信。

舍衛國、在中印度。中印度非祇舍衛一國,不過舍衛與摩竭陀等國較大耳。舍衛、為譯音,其義為豊德,謂豊富道德之國也。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即是金剛經中所云祇樹給孤獨園。祇陀、簡稱為祇,是舍衛國太子之名,其義為戰勝,因生在其父王戰勝時而命名。阿那邠坻、譯為善施,即給孤獨長者,以其當時給卹孤獨之人,故稱為善施長者。林為祇陀所有,精舍為阿那邠坻所有,故合謂為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此處原為祇陀太子之地,阿那邠坻長者欲買此地以供養佛,祇陀太子戲謂須黃金鋪滿其地方可,長者供佛心切,復饒有家產,乃傾其所有金以鋪此地。祇陀太子受其感動,止其鋪金,即以此地售與長者,而留樹林以自供佛,故謂之祇陀林。長者得其園林,構造最精美之房舍以供佛,故謂之阿那邠坻精舍。此中舍衛國為大地名,譬如南京;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為小地名,譬如逸仙橋中國佛學會。是為說處證信。

敘與大比丘僧、比丘尼、優婆塞、乞兒者,為同聞證信。此中先敘比丘僧者,出家五眾以比丘為首故。比丘、有人望文生義,謂比於孔丘。然比丘為譯音,即乞士之義。因出家之人,不獨不事生產,且將家財捨盡,常行乞食以資生命,現在錫蘭、暹羅、緬甸等地尚是如此。又有乞法以資慧命之義,乞法即求法,謂從佛出家,求學佛法以除煩惱了生死也。比丘本義,不過如此。若引申之,則有怖魔、破惡等義。蓋修學正法,破除諸惡,為天魔所恐怖也。僧字、多有錯用誤認之者,或以僧為出家人之姓,或以僧即是出家之人。但僧為譯音,具言應稱僧伽,即眾也。故僧即出家佛教徒之團體。此團體係依戒律而住;依比丘律而住者,謂之比丘僧;依比丘尼律而住者,亦可謂之比丘尼僧;僧、即出家各類團體之通稱,佛經中亦有譯為眾者。比丘程度不齊,有證聖度生者,有破戒退墮者,復有新學之人,而此中比丘,皆是證阿羅漢果、發菩提心、有大功德智慧者,故謂之大比丘。復是常隨從佛者,其數有千二百五十人。尼係譯音,比丘尼即比丘之女性者,其數有五百人。比比丘在佛徒中為晚起之事,佛成道後約二三十年,由佛之姨母求出家,方有比丘尼。又優婆塞之義,前日雖曾略說,今日聽眾中不乏新來者,再約言之:優婆塞為譯音,又有譯為鄔波索迦、鄔波塞迦或優蒲塞者,義為近事,能親近承事三寶故。有處翻為善宿、近宿、清信。中國習稱為居士,其實、佛典中居士稱通常之人,若佛弟子應稱為優婆塞或優婆夷。大概為受過五戒者所稱;廣義則但歸依三寶者亦可稱為三歸優婆塞夷,受五戒者稱為五戒優婆塞夷,受八戒者稱為八戒優婆塞夷。此中,其總數有一千人。乞兒、乃普通之乞丐,與前之比丘有乞食、乞法之二義者不同,其數有五百人。此會、僧俗、男女、貧福俱備,全為人眾而無他道眾生,亦此經特殊之一點,可為本經正為人道而設之證。此種集會追敘,與現代之開會紀錄相同:如是我聞,乃紀錄人之自署也;繼之有會時、有主席、有會地、有會眾。如此佛經,證據確鑿,無怪流傳至今,永久可信也!

乙二 問啟綱宗

千優婆塞中,有長者子名善生,發問啟動佛說,揭示此經之綱宗。

丙一 本事問答

丁一 問禮六方

爾時、會中有長者子名曰善生,白佛言:『世尊!外道六師常演說法,教眾生言:若能晨朝敬禮六方,則得增長命之與財。何以故?東方之土屬於帝釋,有供養者,釋提桓因則為護助。南方之土屬閻羅王,有供養者,彼閻羅王則為護助。西方之土屬婆婁那天,有供養者,彼婆婁那則為護助。北方之土屬拘毗羅天,有供養者,彼拘毗羅則為護助。下方之土屬於火天,有供養者,火則為護。上方之土屬於風天,有供養者,風則為護。世尊!佛法之中,頗有如是六方不耶』?

長者、為年高德邵,饒有財譽人之尊稱;善生年輕,稱長者子。在他經中,言其父命終時,囑令禮拜六方之事甚詳。善生歸佛法後,因再啟問六方之義。因其有善根方生人中,又能不空過此生,增進為善,故曰善生。此時善生雖已歸佛,然未詳問佛法,故舉外道六師當說禮六方義以問。凡非佛法,即為外道。據理,所說所行與一切法實相相應,則為內道;反之,則為外道。在佛世外道有九十六種,六師為其著名之代表,涅槃經曾詳言之。第一、富蘭那迦葉,富蘭那其子,迦葉其姓。立一切法斷滅性,無君臣、父子忠孝之道。第二、末伽梨拘賒梨,此云不見道,末伽梨其字,拘賒梨其母名。計眾生之苦樂非由因緣,惟自然生。第三、刪闍夜毗羅胝子,刪闍夜其子,毗羅胝子其母名,此云正勝不作。計不須求道,但經生死劫數自盡苦際,如縷丸轉於高山,縷盡自止。第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阿耆多翅舍其字,欽波羅即粗衣也。身著弊衣,五熱炙身,以苦行為道,謂將長時之苦於短時受盡,即得解脫。第五、迦那鳩陀迦旃延,迦那鳩陀、此云牛領,其字也,迦旃延、此云剪髮,姓也。計諸法亦有相亦無相,應物起見,隨意而答,謂之邪命外道。第六、尼犍陀若提子,尼犍陀、此云離繫,為出家總名,若提、為母名。計苦樂善福悉由前造,非今生行道所能斷者,即現在印度之耆那教,徒眾甚夥。以上六種外道,均有徒眾,亦教化眾生,此中亦非六師皆如此說,不過六師中有作如是言者耳。

增長命財,如所謂添福添壽。外道之人,多隨順世俗之要求,以圖其恭敬供養;而在大乘佛法,亦不僅修智慧,尚欲兼修福德以增長財命,為利他之資故。東方之土,土字、訓為世界,非泥土之土,即天帝之領土。能為天中之帝,即為帝釋,釋提桓因、即是能天主之義。閻羅王、為地獄之主,掌管地獄苦報眾生。婆婁那、即龍王名,掌治水者。水天之天、可訓為神;婆婁那天即水神。拘比羅、義為蛟,乃夜叉神名,非蛟龍之蛟。火天、即火神。風天、即風神。禮彼天或神,彼則為保護救助,此外道禮六方之道理。世尊,為一切世界之所尊敬也,譯音為薄伽梵。

丁二 答修六度

『善男子!我佛法中亦有六方,所謂六波羅蜜。東方即是檀波羅蜜,何以故?始初出者,為出智慧光因緣故。彼東方者屬眾生心。若有眾生能供養彼檀波羅蜜,則為增長壽命與財。南方即是尸波羅蜜,何以故?尸波羅蜜名之為右。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壽命與財。西方即是羼提波羅蜜,何以故?彼西方者名之為後,一切惡法棄於後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北方即是毗梨耶波羅蜜,何以故?北方名號勝諸惡法。若人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下方即是禪波羅蜜,何以故?能正觀察三惡道故。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命之與財。上方即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上者即是無上無生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命之與財。善男子!是六方者,屬眾生心,非如外道六師所說』。

佛答六方即六度。所謂正人說邪法,邪法皆成正,佛即六方說為六度,則外道轉成佛道矣。波羅蜜係梵音,義為度到彼岸,凡事做到圓滿成功,即謂之波羅蜜。六度之義,後當詳說,此處祇約言之。檀、具言檀那,義即布施,先修布施,可開智慧之光。供養、即修學之義。尸、具言尸羅,義即持戒。右、訓為上、為優,能受戒修持則為上為優。羼提、義為忍辱,後者、能忍辱即是將惡法棄之在後。毗梨耶、義即精進,北方能降伏惡法,故號勝諸惡法。禪、即禪定,具言禪那,義為靜慮,能靜觀善惡因果之義。般若、義即智慧,乃無分別之真實智慧,為善法中之最上者,故云無上。以無分別智契證真如,無有生滅,與般若心經所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之義相當,故曰無生。六度為眾生心中所行,故曰屬眾生心;非外道所說之六方神也。外道有多神教,有一神教,佛法則證明一切皆屬眾生之心。

丙二 決擇問答

丁一 辨能供養之菩薩性

『如是六方,誰能供養』?『善男子!惟有菩薩乃能供養』。

前已說如能供養六度,則能敬禮六方,依此義自應引起善生誰能供養如是六方之問。善男子、即稱呼善生。佛即答言:如是六方非菩薩不能供養。菩薩、有認作偶像之代名詞者,凡木彫或泥塑、金鑄神鬼之像,皆呼之為菩薩,實屬非是,即以菩薩通稱一切神,又或將神、佛混而不分,統稱菩薩,亦不妥當!蓋鬼神,或為天道,或為阿修羅道、鬼道等,不出六道輪迴者。至菩薩,雖在人天中受生,乃已發菩提心,依其發菩提心之念,即已超出三界、二乘之上。因此,不能與未出三界鬼神並稱。又、有謂菩者、普也,薩者、濟也,菩薩為普濟之義者,亦屬望文生義。其實,菩薩即菩提薩埵之略稱。菩提,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略,薩埵、為有情眾生之義。要之、即發菩提心之有情;人為有情之一類,或近指發菩提心之人,方可稱為菩薩。故須發無上心、堅固不可動搖者,乃是菩薩。菩薩乃能敬禮六方,即能修行六度。

『世尊!以何義故名為菩薩』?佛言:『得菩提故名為菩薩;菩提性故名為菩薩』。『世尊!若言得菩提已名為菩薩者,若未供養彼六方時,云何得名為菩薩耶?若以性故名菩薩者,誰有此性?有此性者則能供養,若無性者,則不能供養!是故如來不應說言:彼六方者,屬眾生心』!『善男子!非得菩提故名菩薩。何以故?得菩提者,名之為佛,未得菩提乃名菩薩;亦非性故名菩薩也。善男子!一切眾生無菩提性,如諸眾生無人、天性,師子、虎、狼、狗犬等性;現在世中和合眾善業因緣故,得人、天身,和合不善業因緣故得師子等畜生之身。菩薩亦爾,和合眾善業因緣故,發菩提心,故名菩薩。若有說言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有性者,則不應修善業因緣供養六方。善男子!若有性者,則無初心及退轉心;以無量善業因緣故,發菩提心名菩薩性。

善生不明以何種義名為菩薩,故而再問菩薩之義。佛即答以:得菩提故名為菩薩,菩提性故名為菩薩。得菩提、是從果上講,即究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成佛。菩提性、是從因上講,本來如此、常常如此者,謂之性;本來、則非從學得,常、則不變。譬如有人性故名為人,有男性故名為男,有女性故名為女,以有菩提性故,則名為菩薩。

此兩句答,又啟善生之疑,故進而再問。此一問,甚為重要,即本經特殊宗旨之所在。善生問意:若言已得菩提者方名為菩薩,則未供養六方之前,尚未得菩提,即不得名為菩薩,又何能供養六方,故有矛盾!若以有菩薩性名為菩薩,是否眾生皆有此性?倘非皆有此性,則無性者即不能供養。以此推論,彼六方者即非為眾生心!又、若非皆有此性,則自己有無菩提性乃不可知,從而不能決定能否供養六方,豈不徒勞無益!若言眾生皆有此性,何以眾生不能供養六度?若說有有性、有無性,又將無從知之以決定其能否供養!是故不應說言彼六方者屬眾生心。因已得菩提故,則不必供養;有菩提性故,亦不可供養,則佛說似不能成立,所以善生大啟難問。佛則答言:非得菩提故為菩薩,以得菩提者名之為佛,故以在未得菩提之前方名菩薩,故與前並無衝突。前說得菩提故者,重在其能得也。又言:非以性故名為菩薩,性者、指本有不變而言。又言一切眾生本無菩提性,譬如一切眾生無人、天、畜生等性,以和合善惡因緣而得人、天、畜生等身。以諸眾生能受眾多生死,生生死死流轉六道,都無一定之性;若有一定之性,則師子永遠為師子,人、天永遠為人天矣。蓋由此生死流轉,說無本有不變之性,現在所得之人、天、師子、虎、狼、等身,即為善惡業因緣和合所得之果。例如能修五戒,則得人身;能修十善、不動業,則得天身;如行十不善業,則得師子、虎狼等身。依此道理,菩薩亦然,以和合超出人天而包括人天等善惡因緣,又能發起誓得菩提之心,所以名為菩薩。菩薩所以為菩薩,乃從此和合超出人天、包括人天多數善行而得。若說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者,則不然;本有不變謂之性,以有本有不變之菩薩性,則不必供養六方而能得菩提成佛故。

善男子若有性者下,結成菩薩性非本有不變心。蓋既屬本有,則無初心;既屬不變,則無退轉。以有初心及退轉心,證明非一切眾生有菩薩性,而為以無量善業因緣發菩提心名菩薩。此上、雖依文加以說明,在未曾研究其他經典者,或能信解無疑,若曾研究過其他經典者,則反生難問矣!蓋有一類經內,曾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有一類經內,言眾生分為五種性:有無性者,即是無聲聞、緣覺、菩薩等涅槃性;次有定性聲聞;定性緣覺;及大乘菩薩種性;又有不定性者,於聲聞、緣覺三乘種性不定。今此經言一切眾生皆無佛性,與彼諸經如何會通?雖佛法為一貫之理,但說經造論各有特重之點。特重之點,分境、果、行三種說之:境、即宇宙萬有──諸法性相,從宇宙一切法平等真如性言,離言說,絕思慮,一切眾生均屬平等,無二無別,則眾生皆有佛性;即無情之一草、一木、山河、大地,亦皆同此佛性。此從境法之性,明皆有佛性者。若從境法之相上言,宇宙萬有各有其因,如草木之種子各各不同,則有情眾生亦各有本識中一切種之功能差別;由此法相境以觀察,即有無性、三乘性、不定性之分也。有經論從果上談,又有不同:如涅槃經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法』。蓋從果上觀一切法,一切眾生皆佛之法身,故皆有以佛為性之義。然法華經彰佛果教之力,可明一切眾生皆無佛性。故曰:『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以一切法從眾緣生,眾生初非有佛性,須有已成佛者大悲教化之殊勝增上緣,乃可令其生起佛性,即頓起佛性;先起聲聞、緣覺之性,後被佛化,迴發大心起佛之性。此皆依佛之教化為因緣而生起,初皆無性,此法華依菩提果之說也。此經特重在行,已說如前。以重行故,故以能發心修行者為有菩薩性。譬如發羅剎之心,行羅剎之行,即有羅剎之性;發人、天之心,行人、天之行,即有人、天之性;皆以發心修行為準。此經以特重在行,所以能發人、天之心,修行五戒、十善,為有人、天之性;以發菩提之心,修菩薩之行,則有菩薩之性;若能修集無量無漏業,三大劫滿則能成佛。此顯本經重行之宗旨所在,故菩薩性既不是已得菩提者,又不是本有不變者,須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者方有此性,方名菩薩。然此經與法華所說之義,雖屬相近,唯法華是從佛果菩提為緣起一面說,故重在果;此經則從眾生發菩提心、修菩薩行一面說,故重在行;但其理則相通無滯。此是辨明能供養六方六度之菩薩性;明有此菩薩性者,則名為菩薩。

丁二 辨明所發生之菩提心

戊一 明十種能發因

『善男子!有諸眾生受行外道,不樂外典顛倒說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住寂靜處,內善因緣,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觀生死過,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惡、聞惡,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深知自身貪欲、瞋恚、愚癡、慳嫉,為呵責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諸外道五通神仙,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欲知世間有邊無邊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見聞如來不思議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生憐愍故,發菩提心;或有眾生愛眾生故,發菩提心。

菩提心之能發因,有十種:一、捨棄外道,由捨邪說而歸投正法者。此種人、現時最多,如由同善社、道院、乩壇等信從鬼神教者,以從理論上研究其說難得成立,所說多與事實不符,乃捨卻不符事實之邪教邪師,發心歸佛、正知正見以修學也。二、為內因善根所啟發,以先有善根故。三、觀生死流轉,六道往返時生時死,無間息時,見生死有無限之過失而發起菩提心故。四、有眾生見惡、聞惡,引起悲愍心,欲救拔眾生苦惱而發菩提心故。五、有人體會慳是貪之一分,嫉為瞋之一分,此為覺自己與眾生,皆須闡明煩惱之根本,故發心對治。六、五通: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境通;佛菩薩則更有漏盡通,合之則為六通。但佛菩薩雖有六通,非有度眾生之必要,則不常顯現;外道特重在神通,專以眩耀人心。此為羨慕神通以為降伏外道,乃發菩提心故。七、為求知欲所驅使,現在講科哲學亦類是;如欲知世界有始無始,有終無終,有中無中,有邊無邊等,為澈底了知個中道理,故發求無上覺之菩提心。八、為羨慕佛道故。因佛有十號,以觀佛有最尊最勝之不思議事,自己亦欲成就佛事故。九、即眾生有苦而欲救濟,起憐愍心,認為非發菩提心則不能成辦。十、欲成就其所親愛而發心,觀眾生如父母、兄弟、妻子,親愛之極,故發心普度。

戊二 示三種所發心

『善男子!菩提之心,凡有三種:謂下、中、上。若言眾生定有性者,云何說言有三種耶?眾生下心能作中心,中心作上,上心作中,中心作下。眾生勤修無量善法,故能增上;不勤修故,便退為下。若善修進則名不退,若不修進名之為退。一切時中常為一切無邊眾生修集善故,名不退轉;若不如是,是名退轉,如是菩薩則有退心及恐怖心。若一切時中為一切眾生修集善法,得不退轉,是故我記是人,決定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明三種所發之菩提心,所謂下心能作上中心,中心能作上心,上心能作中心,中心能作下心。此之下上、上下,即增進退轉之意。下心即是聲聞心,中心即是辟支佛心,上心即是菩薩心。有先發菩提心,後退發聲聞、緣覺心者;亦有先發聲聞、緣覺心,後發菩提心者。是上中下變動不定,以勤故上進,不勤故不進,且不進則為退,進為不退。要於一切時中常為一切無邊眾生修集故,方名不退。倘有一念之退心及恐怖心,即為退。若不退轉。則佛定可授記,記其經若干時即可成佛。

戊三 辨發心無定性

『善男子!三種菩提無有定性;若有定性,已發聲聞、緣覺心者,則不能發菩提之心。善男子!譬如眾僧無有定性,是三種性亦復如是。若有說言定有性者,是名外道。何以故?諸外道等無因果故,如自在天非因非果。』

 

此發明菩提心無有定性。僧眾和合無有定性,如僧眾原為五六人,今日離去一二人,明日又來二三人,分子不定,時有變動。以喻三種菩提變動如是。若說有定性者,即是外道之見,以佛說諸法因緣生;所謂諸法皆空,亦是明因緣變化之無定性。外道有自在天者,與耶教之創造主宰,體用相同;謂為本有不變,即為非因非果。因是能變者,如穀種生穀則因已變果,自在天既常不變,則為非因非果。然佛法中之平等真如雖亦非因果,但不於因果外有其存在,不過遍於一切因緣生果諸法中之理性;自在外道乃於因果之外,有其本有不變之存在,故為外道。

丁三 辨菩薩性之因緣生

『善男子!或有人說菩薩之性,譬如石中定有金性,以巧方便因緣發故,得為金用;菩薩之性亦如是者,是梵志說。何以故?梵志等常言尼拘陀子有尼拘陀樹,眼有火石,是故梵志無因無果,因即是果,果即是因。尼拘陀子具足而有尼拘陀樹,當知即是梵志因果,是義不然。何以故?因細果麤故。若言眼中定有火者,眼則被燒;眼若被燒,云何能見?眼中有石,石則遮眼;眼若有遮,復云何見?善男子!如梵志說:有即是有,無即永無;無則不生,有不應滅。若言石中有金性者,金不說性,性不說金。善男子!因緣故則有和合,緣和合故本無後有,如梵志言無即永無,是義云何?金合水銀,金則滅壞,若言有不應滅,是義云何?若說眾生有菩薩性,是名外道,不名佛道。善男子!譬如和合石因緣故而有金用,菩薩之性,亦復如是。眾生有思,名為欲心,以如是欲,善業因緣發菩提心,是則名為菩薩性也。善男子!譬如眾生先無菩提後乃方有,性亦如是先無後有,是故不可說言定有。』

此處再辨因緣生。石中有金性,是梵志所說,即因中有果說。尼拘陀樹、即菩提樹,此樹甚大,略與廣東榕樹相似。此樹之子甚小,小子內有大樹,亦即因中有果。人眼患病,或覺燒疼,或覺有星障。彼謂眼中本有火與石,燒即是火,障即是石,亦即因中有果。若謂好眼已有火石,尼拘陀子已有尼拘陀樹,所以因即是果,此與事實相違!子小樹大,是因細果粗,如何子即是樹?又若眼好時即有火者,何以眼不被燒?眼好時即有石者,何以眼不被遮?彼執有定性,故說有即永有,無即永無,此近數論派所說。如此則無生滅,無生、則與因緣和合本無後有之事實相違,無滅、則與金合水銀金即滅壞之事實相違。且既已有金,則不必說性;既說是性,不能說即是金。如礦石不能作金用,以非金故。梵志之說與理相背,是故若說眾生定有菩薩性者,則為外道;以有善業因緣和合始有菩薩性故。欲心、即願欲之心。發菩提心,即發菩提之願。欲、即志願得菩提之心,以此即名為菩薩心故。不可謂眾生定有菩薩性,要成佛方得名菩提,要發心方名有菩薩性。雖無有決定性,若一發欲得菩提之心,則無論男女長幼,即皆為有菩提心之菩薩。

丙三 揭示綱宗

丁一 彰一切菩薩之義類

『善男子!求大智慧,故名菩薩;欲知一切法真實故,大莊嚴故,心堅固故,多度眾生故,不惜身命故,是名菩薩修行大乘。善男子!菩薩有二種:一者、退轉,二者、不退。已修三十二相業者,名不退轉;若未能修,是名退轉。復有二種: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菩薩奉持八重,具足清淨,是名不退;在家菩薩奉持六重,具足清淨,亦名不退。』

大智慧、即大覺,亦即佛智。由覺慧相應而得之──一切智、一切種智、自然智──廣大普遍之覺慧,欲求如此智者,為菩薩;此總明菩薩之義。次別明菩薩之義為五:一、欲知宇宙一切法之究竟真實,此亦求智之動機。何故求智?此為發菩提心品之綱領。大概世人求學問事業,都不外乎求安樂、免苦惱,及求知識得智慧之二種,世人一切欲望不外此二。此中對宇宙萬有、法界諸法之求知,即最高無上之求知欲,因此可成一切智故。如法華經言:『諸法實相,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了知』。二、大莊嚴,為此後自他莊嚴二莊嚴品之綱領,即福智兩足尊之謂。二、心堅固,以志向絕對,住持趣向,發心修行,不免遭遇困難;要心志堅固,才能勝彼私欲。欲堅固,則須受戒,所以有受戒品文。四、多度眾生、為六波羅蜜品、三十二相業品之綱領;種種菩薩,皆為度生。五、不惜身命,菩薩為度生而受身,眾生為煩惱牽引而受身,菩薩為度眾生入生死海,具足福智莊嚴,施捨資財;既為度生受身,則如手足頭目等皆可施捨,無慳惜心。命、即命根,亦皆可為度生而施捨。蓋菩薩真能照見五蘊皆空,即人我已盡,得生忍智,依摩訶般若而度生,以身命與資財及無畏等無差異。上來明為求智慧等而發心,既發心、更須修行,是為菩薩定義。要具五義,方為菩薩。菩薩大乘、如車中之火車,能載多數人至目的地。此下、明菩薩之種類。二種菩薩,以退不退分。在真發心以前,不名有退無退;既發心已,於十信中六信名信不退;初住名發心不退,此要圓具十信,才到發心不退;第七住為位不退,修菩薩行至第七住方不退,故發心在因中修行,於第六住尚有退轉;到初地方證真理,證真能不退,故名為證不退;第八地則為念不退,以其念念任運增進,真智現前故,七地以前則尚起俱生煩惱。有說到三劫行滿,方修三十二相。或說:從初發心住已修三十二相業,即是初住。至三十二相業,下面專有一品說明。前明退不退二種,下明出家在家二種,即以持戒堅固與否明退不退,足證此經重在戒行。此中八重、六重,為輕重之重,其重者犯則不可悔,犯則失戒體,可悔則輕。比丘戒四重,瑜伽菩薩戒亦四重。八重:即以比丘四重──殺、盜、婬、妄,與菩薩四重──自讚毀他、慳不施法、瞋不受悔、說相似法,合為出家八重。以此八重完全修持無犯,可名不退。在家六重:此經受戒品所明之六重、二十八輕,即在家菩薩之戒,至下受戒品時詳言之。亦要完全不犯,方為不退。足見此經重持戒以示宗旨之所在。

丁二 顯在家菩薩之殊勝

『善男子!外道斷欲所得福德,勝於欲界一切眾生所有福德;須陀洹人勝於一切外道異見;斯陀含人勝於一切須陀洹果;阿那含人勝於一切斯陀含果;阿羅漢人勝於一切阿那含果;辟支佛人勝於一切阿羅漢果;在家之人發菩提心,勝於一切辟支佛果。出家之人發菩提心,此不為難,在家之人發菩提心,是乃名為不可思議。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在家之人發菩提心時,從四天王乃至阿迦尼吒諸天,皆大驚喜,作如是言:我今已得人天之師』!

此以比較而顯殊勝。善男子以下,皆以比例而說。外道亦能修世間四禪、八定,能斷五欲,能超欲界諸天。須陀洹、即小乘聲聞初果,由聞佛所說法,修行解脫;聲聞四果,此為第一。義為預流,即初入聖人之流類。已勝一切外道,超過非想非非想天,證人空無我見,見所斷惑皆已斷竟。非真實見為異見。斯陀含人為聲聞第二果,義為一來,謂於人間一往來也。阿那含為聲聞第三果,義為不還,即生色界五不還天,不還人間即可證阿羅漢果。阿羅漢、依法華有十九種義,根本義為無生。辟支佛人,義為獨覺或緣覺,以從十二因緣得覺,謂之緣覺;以不聞佛說法而自覺,又謂之獨覺;其智慧超過阿羅漢果。上來不專講在家,此下特講在家。在家人若能真發菩提心,不僅勝過外道,乃至辟支佛均超過之。就此可見發菩提心之尊貴,不要自貶去供養外道鬼神。從前有一羅漢,以他心通見跟隨背後負著包袱之小沙彌忽發菩提心,羅漢應時知其發心,即將包袱取來自負,讓沙彌前行。沙彌忽想起菩薩行之難行,有退心,羅漢即將包袱交還,仍令沙彌背負後隨。沙彌問:何緣如此?羅漢為說:發菩提心即超越阿羅漢,一有退轉即不及阿羅漢。

出家之人以下,言在家發心之難。出家人捨離五欲,無惡緣纏繞,清淨易進;在家之人,於五欲之中能發菩提心,真不可思議,以其有許多惡濁因緣故。四天王天為第一天,阿迦尼吒天是色究竟天,共有二十四天,皆生驚異歡喜,以其於惡因緣中能發菩提心,當為人天師表,即與佛無異故。由持戒清淨,宗旨在重行,尤重在家菩薩行故,特在此品顯其殊勝,故可謂在家菩薩經。已顯全經綱宗,以下各品,於綱宗內詳明其義而已。

甲二 正說分

乙一 明能行六度之菩薩

丙一 廣說修成菩薩之行丁一 策發心願

戊一 策發總心

己一 明發心相

現講發菩提心品,即明發心義相。發菩提心,此心上已說明發求菩提或求佛果之願欲,對佛果起求得之心,可謂發願欲心或誓願心,即對菩提願欲之心;到初住成勝解;由十住到十迴向,欲、勝解、念具足;到四加行得定;入初地得無漏智,方是真正菩薩。其初發心之實質,即願欲。

【書籍目錄】
第1頁:懸論 第2頁:集會品第一
第3頁:發菩提心品第二 第4頁:悲品第三
第5頁:解脫品第四 第6頁:三種菩提品第五
第7頁:修三十二相業品第六 第8頁:發願品第七
第9頁:名義菩薩品第八 第10頁:義菩薩心堅固品第九
第11頁:自利利他品第十 第12頁:自他莊嚴品第十一
第13頁:二莊嚴品第十二 第14頁:攝取品第十三
第15頁:受戒品第十四 第16頁:淨戒品第十五
第17頁:息惡品第十六 第18頁:供養三寶品第十七
第19頁:六波羅蜜品第十八 第20頁:雜品第十九
第21頁:淨三歸品第二十 第22頁:八戒齋品第二十一
第23頁:五戒品第二十二 第24頁:尸波羅密品第二十三
第25頁:業品第二十四 第26頁:羼提波羅蜜品第二十五
第27頁:毗梨耶波羅蜜品第二十六 第28頁:禪波羅蜜品第二十七
第29頁:般若波羅蜜品第二十八 第30頁:重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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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2-26 11:07:57
可以購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