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法在與孩子互動的應用:
‧濃密的大樹底下,草木不生。過度的呵護,和揠苗助長的傷害是相同的。
‧有愛心有耐心,不動聲色地裝愚裝魯,但仔細觀察孩子的一切。對孩子所承受的小傷害、小挫折不聞不問。日常生活中,除了必需用語言傳授之道理以外,盡量透過肢體語言來和孩子互動。
應有的基本心態:
‧要瞭解孩子是來和我們結緣的,不是我們的財產。從他成長的過程,我們也可以學習到如何自我成長。
‧只有自己才真的擁有解決孩子問題的鑰匙。
‧別人只能提供意見,別人很難幫你說服孩子。
‧要有以身作則的基本觀念。
‧要將孩子當朋友,才不會過度溺愛,或者過度嚴厲。
‧在許多地方讓孩子覺得我們比他(她)笨拙,他才會以知心朋友的方式和我們親近而不耍賴(同理心的應用)。
‧應隨時維持在身心安詳的狀態,才能在與子女相處時機動地作出適合當時狀態的反應,子女不在身邊也可幫助孩子穩定情緒。
‧若無法身心安詳,將會被雙方的共業所轉,隨著因緣發展(可能變成無法掌控的局面)。
‧多行善事,有空多做宗教功課,以改變氣質,才能隨時身心安詳。
‧自己很難察覺平日的言行是否違反好人的原則,需要好朋友的指正與切磋。
正視孩子的問題:
‧小孩的問題:肇因於家庭,惡化於學校,為害於社會。
‧不同家庭聚會時,不要只顧聊天,應該隨時注意孩子的行為。小孩有大事要立即處理(小事則不必理會),否則日後會衍生成問題。
可能變成大問題的實例——需要立即作親子溝通:
‧和別的孩子玩了之後哭起來——可能他的能力還不夠,或者容忍別人的心胸尚不足等。
‧和別的孩子玩踢石頭的遊戲——太野的危險性之警覺心不足。
‧打太久的電動——沒有自我節制心。
如何處理孩子打電動玩具:
‧電動玩具是時代產物,孩子不太可能不打,超過一小時會有後遺症。
‧和孩子約法三章,規定平時與考試期間打電動的時段(不可將時間固定),及違背規章的處罰辦法(由孩子自訂),犯規時一定要處罰。
‧幫孩子換用筆記型電腦,必要時將電腦鎖在櫃子裏(在不許打的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