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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達理法師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一、初明隨說勝福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隨說:隨者不限定之意,有:隨人、無論僧 俗;隨機、無論利鈍;隨文、無論多少廣略;隨處、無論城鄉勝劣;隨時、無論晝夜長短;隨眾、無論多人一人;如遇宜說機緣,即為說之,此謂隨說也。當知:有 警誡不可輕忽之意;此處:即指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之處也。又下科經文云:當知是人……故今雖僅言處,亦兼言說經之人也。一切世間:間即界也;世是豎義,間 是橫義;即十方三世一切世間也。天人阿修羅:即三界所有眾生也;皆應供養:法華經云:「能為一人說法華經乃至一句,是人則為如來所遣,行如來事。」法華 經,一切經皆然;又大般若經云:「帝釋每於善法堂為天眾說般若波羅密多法,有時不在,天眾若來,亦向空座作禮供養而去。」須知說經處,即是道場,因法本是 佛法,而現說法之人,即是代佛宣揚,則同佛在,而此弘揚佛法之處所,豈不是佛之道場,如是便與塔廟一般無二,故皆應供養也。又塔、梵語具云塔婆,亦翻窣堵 波也,義為高顯處,有翻為方墳圓塔,而塔必高顯,所以表勝也。佛塔有多種,如所謂生處塔、成道塔、轉法輪塔、般涅槃塔等;今教供養如塔者,有攝此四種塔義 也。何以故?蓋此經是明實相,實相即法身;又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則此處豈不同佛生處塔耶!弘宣佛法之處,即為佛轉法輪塔也;聞法而後知修因證果,而此 經生福滅罪,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豈不同佛成道塔耶!又此經所說無住,不取等皆無為法,令聞者滅生滅心,證涅槃果,所謂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故謂此 處如佛之般涅槃塔,不亦宜乎!廟者,即寺廟,供佛像處也;凡是佛塔,必供佛舍利,佛舍利即佛真身,凡供佛像之寺廟,必有經法,必有僧眾,所以言寺廟,即是 住持三寶所聚之處,而佛塔廟,知所供養者多,說經之處,人多忽視,故佛特舉塔廟為例,使知皆應供養也。

二、正明受持成就人勝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受者:謂領納真實義也;持者:謂依義修持 也;讀誦者:以經中義蘊無窮,必須時時讀誦,更能熏習增長,則受持之力日益進步也。上文言說,今言受持,一不同也,上言隨處說,乃至四句偈等,此言盡能受 持讀誦,二不同也,何況有人,又與上隨說是經之人不同也,此科明盡能受持讀誦之人,更勝於隨說之人也。蓋受持功大,而能隨說者,必由能受持來,且必由盡能 受持來,否則,必不能隨說四句偈也。因般若深法,若非盡能受持讀誦之者,恐不能領會而說,勢必至於妄說般若,淺說般若也。此又警誡說經之人不可不盡能受持 讀誦而後說也。最上者:如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佛道無上即最上也;第一者:般若為第一義空也;希有之法者:正如後文須菩提 所說,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故般若為希有之法也;成就者:即成就此希有般若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證成佛道也。

三、明經在處勝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我國經字:本有路徑之義,典者、軌則之 義,是經所明,皆是發菩提心者不易之正軌,共遵之覺路;行此路,依此軌,自可直達寶所,故此經所在之處,便是寶所,既是寶所,佛及一切賢聖,莫不在焉,故 知為有佛也;若尊重弟子:世人多知尊重佛所教之弟子,如聖賢僧,而每忽略佛所說之經典,所謂法寶,依之奉行,能使人離苦得樂,了生脫死,證成佛道,故應尊 重,猶若尊重佛之弟子也。須知經典所在之處,則是三寶所在之處,更必須尊重恭敬也。大般若經云:「般若所在之處,十方諸佛常在其中,故欲供養佛,當供養般 若,般若與佛,無二無別。」此以明本經殊勝,在處處貴,在人人尊也。

綜上數科所說,初顯說經之處,次顯受持之 人,至此則知所以顯處顯人,實為顯此經,亦即為顯般若正智也,而又所以顯此經者,實則為勸人供養此經、讀誦此經、受持此經,廣為人說此經,以期由文字起觀 照證實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成佛道也,又於此經功校量福德,因受持自可成佛,復可隨說度他證入無餘涅槃,故其福德之大,實非無量無邊寶施所可比擬 也。

隋時蜀民荀氏,嘗於空地,遙望虛空,手寫金剛經,遂感諸天覆護,遇雨此處不濕,牧童皆避於此,至唐武德間,有僧語村人曰:此地向來有人書經,諸天設寶蓋於上覆護,不可令人作踐,後設欄圍繞,供養佛像,常聞天樂之聲,此其章明較著者也。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引言
第3頁:釋經題 第4頁:釋人題
第5頁:釋經文 第6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7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8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9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10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11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12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13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4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5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6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7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8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9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20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21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22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23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4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5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6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7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8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9頁:福德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30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31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32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33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4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5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6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7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第38頁:重再版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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