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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金剛經講義 達理法師編著

無得無說分第七

[日期:2010-08-23]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達理法師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無得無說分第七

一、如來雙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於意云何:經中凡安此於意云何四字,皆是 試探聽法之人對所聞過即如上所說之法,能否明瞭,亦即疑問之詞,并有令勿錯會佛意之意也;此以果法作勘驗,因前筏喻文中,法與非法,均不應取,恐須菩提意 謂既不可取,如何世尊三祇煉行,百劫修因,以取菩提之果,即今度生說法,廣談般若,以此而論,有取有說,何為而不捨乎?故而世尊設此雙問,問句中兩耶字, 含有深意,即謂如來究實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亦可謂真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得耶?如來究實有所說法耶?亦可謂真有法如來可說耶?耶字實已含有無得 無說之意,若說無得無說,則取非法了也;若說有得有說,則又取法了也;用是試探須菩提及聞法者,究竟如上說二邊不取之真實義,能否領解乎?

二、當機雙對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須菩提言:即承佛問而致答之言也,如我解 佛所說義:因我須菩提尚未成佛,對果法事無從知道,不過就我所了解佛上來所說筏喻,無定之義,言未渡須用筏,到岸不須舟,約是而推,取捨不定,故知無有一 定之法,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尚無有一定之法可名,則無有定法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更因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尚無有定法可名,是故亦無有一定之 法,為如來可說。蓋尋常如來說得果者,猶空拳誘子,說法可說者,似黃葉止啼;且如佛所證之果曰無上正等正覺者,不過為對菩薩之有上,而稱無上,對二乘之偏 枯不等,而稱正等,對凡夫外道之癡邪迷夢不覺,假名正覺而已,即所說之法,不過因人而示,就事隨機,遇凡說凡,逢聖說聖,本來無有得與不得,說與不說,一 定之法也。

三、釋雙非并引證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何以故:係須菩提自釋何以如是之故?如來 所說法,初無分別心,祇對機而說,所以無有定法,既然法無有定,即不可執取!又如來所說法,為應眾生機,從無分別心中流出,亦無有定法,既又無有一定之 法,又如何可說?何以如此,因如來所說法,非法,非非法,故不可取,不可說也。非法、即有而非有,是乃妙有;非非法、即空而不空,是乃真空,即又是真空妙 有,妙有真空,雙遮雙照,遮照同時,說非法非,說非非法亦非,故不取不可說也。又須知菩提非相,不可相取,般若非言,不可言說,故皆不可取,不可說也;又 須知世尊說法,既自大圓覺中自在流出,并無分別,所謂離言說相,正是言語道斷,離心緣相,正是心行處滅,既然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又何可分別取說乎!

所以者何:謂何以如此呢?是將解釋自說而 自問也,一切賢聖: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為賢,初地至等覺為聖,佛乃聖中之聖、極聖也;無為法:無為即指自性清淨心,無造作相,六祖云:「三乘根性所解 不同,見有淺深,故言差別,佛說無為法者,即是無住,無住即無相,無相即無起,無起即無滅,蕩然空寂,照用齊施,鑑覺無礙,乃真是解脫佛性,佛即是覺,覺 即是觀照,觀照即是智慧,智慧即是般若也。」無為法即從無分別之平等性體中自在流出之法;無為之法,無為本無所作為,故不見其有,不見其無,故無為即無可 分別,不得而取,不得而說,彼之自性,離言說相,非可說事故,但賢聖(此聖乃十地之聖也)分證此理,分得清淨,佛聖全證此理,具足清淨,然皆修淨此菩提之 法,而果位不無差別也。所謂有差別者,亦即以賢聖程度深淺不同,如所謂有: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之不同,故法亦有差別也,此係一般解釋。倘若如說一切 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反之,則一切凡夫皆以有為法而有差別釋之,則無為法從平等性體中觀照空有萬法差別,而無分別取捨之心;凡夫則不然,從有為分別心 中起觀察空有萬法,而又生分別執著也,以此之故,賢聖之所以為賢聖,凡夫之所以為凡夫,其所不同者,在於平等、分別、差異而已,故學般若法門者,須法與非 法雙遮雙照,不起分別執著之心,則可頓入般若矣。

傅大士頌曰:菩提離言說,從來無得人,須依二空理,當證法王身,有心俱是妄,無執乃名真,若悟非非法,逍遙出六塵!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引言
第3頁:釋經題 第4頁:釋人題
第5頁:釋經文 第6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7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8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9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10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11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12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13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4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5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6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7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8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9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20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21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22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23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4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5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6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7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8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9頁:福德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30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31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32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33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4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5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6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7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第38頁:重再版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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