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六大者,即指地、水、火、風、空、識、六種而言。前五大,物質的元素,第六識大,精神的總稱。顯教以抽象的「真如」稱諸法之體,真言密宗,則以此六大為不生不滅體,遍於六凡(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之十法界。大至無邊,廣週沙界,皆是六大之所成。
顯教之六大說
五大之中,地、水、火、風、四大是宇宙萬有的本質,早在古代之GRAECIA(今希臘)及印度之婆羅門,已有是說。及至原始佛教經典,亦說地、水、火、風、空、識六種。小乘論部,稱之為士夫之六界。主要是說明構成人體要素的原質。
六大體大說乃弘法大師的創見
弘法大師在真言密宗的教義上,高唱六大緣起說。弘法大師在其所著『即身成佛義』,對於六大之說明,列舉『兩部大經』,多所引證,以明其義。可知六大體大之說,實弘法大師之創見。
法爾之六大及隨緣之六大
六大有法爾之六大,與隨緣之六大二種。初,法爾之六大,乃能造之六大。所謂六德性是也。六德性者,即謂堅、濕、煖、動、無礙、了知。如是六德性,乃諸法自然具足的本性。我們可以憑藉五官感覺而能認知。其次,隨緣之六大,指地、水、火、風、空、識、所構成之六界而言。此乃所造之六大。能造之六大,與所造之六大,相對而言。所造之六大,乃現實上的認知,而能造之六大,則是訴諸五官的感覺,而加以捕捉。能造之六大,乃本體方面設定之六大。所造之六大,乃現象方面之六大。但並非謂二者完全分別不同,實乃一六大而分兩方面去說明之而已。法爾之六大,亦即隨緣之六大。弘法大師所著『即身成佛義』有云:「雖有能所,二生都絕。能所法爾道理,有所造作?能所等名,皆是密號。執常途淺略義,不可作種種戲論」!讀者應領悟其深意。
能造(法爾)所造(隨緣)等名稱,應視為說明絕對法爾之體相的秘密符號。不能與母胎(能生)及兒子(所生)之場合比較。如以此淺近之理譬喻之者,即是落於戲論。稍佳之譬喻,應為日月(體大)及光明(相大、用大)。然仍含前後次第,至於真言密教之能所,雖名能所,但超越能所,決無本末始終之區別,此不可不注意也。
六大所表之旨趣
如上六大所表之旨趣為根?乃說明在世界觀觀點上,「現象即實在」是也。但單就世界觀觀點,佛教學者必不能滿足,應有更深入的追探。於是體驗到宗教上,「聖凡不二」的奧理。由是提出作為根據的理論。其旨趣相同,但表現法不同。真言密宗,胎藏之理世界,金剛之智世界,兩者二而不二,即此理論之根據也。
五輪塔婆
真言密宗之塔婆,在其五論表面的各個位置,書寫佉,訶,羅,縛,阿,五字。在裡面則書鍐字,此塔婆者,六大之所表現也。此五輪塔婆,又稱為法界塔婆,乃表示宇宙的整體。並非單指六大。興教大師曾指出,一基於五輪塔婆,則六大之法身完全象徵,此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