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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楞嚴經通議 憨山大師著

楞嚴經通議 憨山大師著

楞嚴經通議卷八

[日期:2010-08-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憨山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明‧憨山大師著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通議卷八

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菩薩戒弟子清河房融筆受 

明南嶽沙門憨山釋德清述 

二約真如熏無明成其淨用為五十五位因,分三:初明染淨同源: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捏目亂華發生,顛倒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虛妄亂想;

議曰:此通躡前以顯染淨同源也!十二類生皆依一念妄想而有,但隨習氣熏變,雖各類自有元熏本習以成當類,然此一心融通身心,互涉世界,則已遍具於諸類矣!故曰:如是眾生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第約重輕而感,故本習感當類,餘習帶熏諸類又為彼各各因,此所謂不思議熏變,而眾生業力微矣!以此而觀,吾人日用未造真修,舉心動念無非妄想用事,念念皆為十二類生生死之因,可不懼哉?以此顛倒盡是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虛妄亂想,是知全真起妄,全妄即真;吾人茍能達妄原虛,則了眾生體空,本來是佛,故五十五位之真修本於眾生十二之顛倒也!故下文明真依妄立。

二明真依妄立,分二:初正明:

汝今修證佛三摩提,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

次喻顯:

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議曰:此明真依妄立也!以顛倒元是妙圓真心,故今修證佛三摩提不必別求,即就眾生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若顛倒不生即是如來真三摩地,而十二類顛倒則當下除滅;故如淨器先貯毒蜜,但除其毒,洗滌其器,然後可貯甘露矣!

三正明因行階差,分二:初總明依三漸次頓悟一心為返妄歸真之本,分二:初徵標: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議曰:此徵列三漸次以明頓悟一心為返妄歸真之本也!除助因者:以眾生積劫習氣念念熏變已是難斷,若外加助發之因則愈益熾盛,故斷習氣之要先除助因為第一也!刳正性者:習有多種,唯淫欲為生死之根,故曰: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是知在眾生中但以淫欲為正性也!刳者:剜去之義,如人被毒箭所傷必剜去毒肉,則可不傷性命,故云刳者斷其毒根也!違現業者:以舊熏種子習氣內鼓發為現業,若現業不違而新熏益熾,何由能出生死哉?故真修必違現業,現業不行則正性自枯,欲流可涸矣!所以依三漸次建立行本也!

次釋,分三:一除助因:

云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淫怒癡,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議曰:此別釋三種漸次之初相也!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與興渠是為五辛,氣味極濁,眾生以此為食,而淫機元為命本;以無明內熏,淫習鼓動,故妄有緣氣依附肉團為妄想心,若食此五辛,濁氣返熏,則淫機益熾,故能助發淫性,是須必斷也!若不斷辛,天仙嫌其臭穢,諸鬼時與周旋,善神不守,魔王得便,墮落邪途為地獄種;故修菩提者永斷五辛則神清氣爽,觀行易成,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也!

二刳正性:

云何正性?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永斷淫心,不餐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淫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當觀淫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睹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議曰:此釋第二漸次之相也!眾生生死以淫欲為本,今願出苦輪必永斷淫心,而生死可出也!飲酒則助發淫心而昏迷自性,食肉則恣殺業而增盜貪,冤債相牽無由得脫,是故斷淫必兼持四重,以此為生死之本故也!且淫欲從渴愛生,若不大生恐怖則不生厭離,故視如毒蛇則自不敢狎也!如見怨賊則自知逃避也!四棄八棄雖嚴,猶屬小乘,但能執身不行而已;若修菩薩觀智,照破無明,則執心不起,所謂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此觀照之力也!不淫則不相生,不食肉則無殺業,不盜則免酬債,是以先持四重皎如冰霜,則生死根機永斷,身心清淨,心見發光,故得宿命清淨也!宜矣!

三違現業:

云何現業?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淫,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明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議曰:此釋第三漸次之相也!前問行之初,首示三決定義,而以四重為妙行之本,今立聖位又從三種漸次為進趣之階;正性之中雖兼殺、盜,而正意在淫,若淫心既斷,則殺、盜何由而起耶?所謂皮既不存,毛將安附?故今違現業專以斷淫為第一義,何也?以廣大無邊清淨法界如來藏心具有恆沙稱性功德神通妙用,孰能奪之?獨淫欲一事則能全舉而覆奪之!金剛心地誰能壞之?唯淫機一動而盡壞之!是知破涅槃城、蕩法王家、絕菩提種、戕害法身而斷慧命者,無尚此矣!如來大慈出世專為此一大事因緣,故修斷之功萃於此經,而始終以此再三致意焉!故首以此為發教之端,及問行門又以斷淫為上,今躋聖位皆從斷淫一行建立,淫心一斷,立登佛果,豈不至重至要哉?故違現業而為聖位之本也!以順欲流故有生死,今則返流則旋元自歸為復性之要。

塵既不緣:境空也!根無所偶:心空也!心、境皆空,則返欲流而全一真,六根銷復,六用不行;塵境既空,則身心內外一時清淨,而十方皎然猶如琉璃內懸寶月,豈不快哉?斯乃頓破根本無明,使八識種子一時迸裂,此通論全功;故下經云: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如淨琉璃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故曰: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諸說無生法忍八地乃得,今於三漸次中已證無生,而五十五位從此建立,則迴異餘經;故後結云: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所謂以果地覺為本因心,是為真修之要也!足知諸位如涉海履空,無階級中之階級耳!豈可以漸次地位而擬之哉?

上總明依三漸次為返妄歸真之本竟。

次別明元依一心三觀之相漸斷無明為轉凡成聖之因,分三:初世間差別因,分三:初由中道妙觀攝假入真證空如來藏,分三:初乾慧地: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執心虛明,純是智慧,慧性圓明鎣十方界,乾有其慧,【謂空有其慧,無力斷惑】名乾慧地,欲習初乾,【但乾欲流,未乾無明流】未與如來法流水接。

議曰:此下明進趣因位也!華嚴明因有二種:地前三賢名差別因、地上名平等因。天台判三賢為外凡,四加行為內凡,地上名聖位,信前為觀行位,十信為相似位,十住已後為分真位。諦觀此經總不如是,迴異諸說。以上文云:違其現業即獲無生法忍;又云: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始從觀行以乾慧心即名聖位,又何外凡、內凡之可分哉?此在聖心所履境界,固非妄識可知,然就聖言比量,明文自有昭著,以理為準庶可依通耳!是善男子:即上修三漸次之行人也!由違現業,塵既不緣,根無所偶,故得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此結上三漸次之功行也!

前二決定義云:欲取菩提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以此經宗真修,專以斷淫為本,故因地先審發業、潤生二種無明為所斷之惑,故今證果之初約觀行心,先斷此二種無明為發軔初步;其根境不偶則發業不生,不復續生則潤生永絕,此二不生即真無生忍也!無生忍:即真不生滅心也!故此證果專以不生滅心斷此二種無明,是以果覺為我因心,故從乾慧即名聖位,不比他經分破分證之說也!執心虛明:是伏二種無明不起也!已離欲染無煩惱障,故純是智慧。以入流亡所,一根返源,六根解脫無復隔礙,故慧性圓明鎣十方界。此但觀慧圓明,未見真理,故乾有其慧,名乾慧地。但乾欲習,無明全在,故未得與如來法流水接。此觀行初心單約斷欲,故立此位,諸經所無。

二十信: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議曰:此約觀行增進初心立十信位也!此十信位即在乾慧觀心中入,以中道直觀八識,漸漸研窮,故曰:即以此心中中流入;正如除結當心也!逆流而入,入之既深則心精發化,故云:圓妙開敷;此乃自心發悟,如蓮華開,真心忽現。大論云:性戒清淨,猶如妙華開敷,發生自他善因果故。即從所悟重發觀慧,故曰:從真妙圓重發真妙。是則的信自心本無生滅,故曰:妙信常住。此則一切生滅妄想永不現行,如是漸增,聞所聞盡,故曰:滅盡無餘。唯一精真湛不搖處,故曰:中道純真。名信心住:謂能安住信心也!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議曰:此第二信!由此妄想滅盡,純真信心圓明精了,故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此以初信圓成,七識不行,故捨身受身一切欲愛習氣皆現在前。此見惑已盡,思惑漸斷,故能憶念不忘,名念心住。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議曰:此第三信!進斷思惑,故妙圓純真。由真精觀智銷鎔愛習,變習成智,故曰:通一精明;此正二乘涅槃!是則習銷智明,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妙理,以盡聞不住,故名精進心。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分破無明】名慧心住。執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定光發明,明性深入,【定慧並運】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議曰:此第四信!以習氣既銷,故心精現前。二惑已除,故純是智慧。名慧心住:此已觀智圓明。故第五信即執持此智明遍照本體湛然,照寂雙流,則寂妙常凝,名定心住。第六信位由智得定,定久發光則慧性圓明。定慧並運,故明性深入。智能會理,故唯進無退,名不退心。一向判位當七信為不退,斷見思惑,得六根清淨;今於三信已斷見思,六根圓通,而六信得不退者;彼約先斷見思以及塵沙,後及無明;今經發覺初心三漸次中,即以中道徑破根本無明,任運粗垢先落,如澄濁水,沙土自沉,清水現前;單約中道觀智,故迴別諸位,不可概論也!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議曰:此第七信!前雖有進無退,尚有進趣猛利之相;至此七信進趣功純,定慧兩全,故曰:心進安然保持不失。見思緣影已盡,仗中道觀分破無明,法身漸顯,故與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也!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迴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議曰:此第八信!由前觀智增明,保持既久,心光發暉,妙契法身,故曰:能以妙力迴佛慈光,向佛安住。理智融通,故如鏡交光,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議曰:此第九信!以微密觀照返照心源,頓契寂滅清淨心體,故曰: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自然任運而入,不假作為,故曰:安住無為。以憑觀照之力,一念失照即墮無明,故名戒心住。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名願心住。

議曰:此第十信!前雖不失猶未純熟,常防其失,故未自在;至此功用已純,故曰:住戒自在。遊歷性空,隨願斷惑,名願心住。按此信位雖列十名,實是觀行成就,圓成一心,以中道純真,故非相似比也!向後三賢只以此一心研窮三觀次第而入,故為差別因也!十住乃以中道妙觀攝假入真,以顯本覺出纏,證空如來藏。

三十住: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暉,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議曰:此十住位!謂以觀行研窮,開發本覺常住真心;所謂盡聞不住,以無住為住,故得住名。華嚴每位約觀行有入、住、出三相,總躡前位以為勝進,然後進入後位,故此文云:以真方便發此十心。是以三漸次及乾慧地為真方便,為入;發此十種信心,為住;但十種心歷別未圓,至十信滿心寂照雙流,融成一味,使十心涉入,無次第相,圓成一心,名發心住,為出;是以十信觀行勝進功圓,總成初住一位也!始覺有功,本覺乃顯,故曰:心精發暉。以此心初顯,故云:發心住。其無始無明須漸次研窮深入,所謂理須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故向後四十四心由是而立也!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議曰:此第二住!以中道觀圓照自心,故曰:心中發明。所觀理境了然現於觀智心中,故如淨琉璃內現精金。即以前微妙觀智遊履此心,淨治無明,故曰: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治字平聲呼〕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議曰:此第三住!由前治地以智照理,理隨智現,故曰:心地涉知。境智歷然,故曰:俱得明了。智照既明,理境亦大,盡十方際成一真境,故曰:遊履十方。理智冥符,不落空有,空不能留,有不能礙,故曰:得無留礙。心心無間,名修行住。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議曰:此第四住!由修行位以中道妙智觀中道妙理,心境不異,故曰:行與佛同。初以智熏真如,而真如漸顯亦返熏智,智得所如,故曰:受佛氣分。念念證真,故曰:如中陰身自求父母。始、本暗合,故曰:陰信冥通。融會藏性,故曰:入如來種。以本覺種子令彼觀智新熏發生,名生貴住。以般若尊重,特以貴名。以智攝理,故如入胎。

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議曰:此五、六、七、八四位通約住胎之相以明觀智之功也!以始覺觀照含育本覺,故曰:親奉覺胤。觀行已成,故曰:如胎已成。名方便具足住:方便即觀智也!謂非觀智本覺不顯,乃由方便而具足者。理智不二,心境一如,故曰: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理智冥合,理隨智增,有進無退,名不退住。本覺圓滿,一念頓證,故曰: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具體而微,名童真住。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議曰:此第九、十二位約出胎之相以明觀智也!始覺有功,本覺乃顯,故曰:形成出胎,名法王子住。始、本合一,名究竟覺;由華嚴位位成佛,故如王子長成堪紹覺位,名灌頂住。輪王授太子位,取四大海水以灌其頂,名為授職,是為真子;覺位亦然,故稱灌頂。

上前十住位以中道妙觀觀三諦理,任運先證空如來藏竟。

二由中道妙觀帶真涉假證不空如來藏〔十行〕: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瞋恨行。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癡亂行。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如是乃至十方虛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議曰:此十行位乃出真入俗,起假觀用,證不空藏也!以如來藏循業發現,隨染業用故起染行,隨淨業用故起淨行;以此藏性具有恆沙稱性功德,向被無明障蔽,今無明既破,性德用顯,故具足無量如來妙德。不住果覺,故十方隨順。理滿心足,名歡喜行。此躡十住滿心,融成一味,生大法樂,故歡喜耳!自利功滿,能轉己功以利眾生,名饒益行。以觀眾生隨順覺性,永無違拒,名無瞋恨行;以瞋恨起於違拒故。稱法界性,不休不息,窮未來際;三世平等而無出沒,十方通達而無往來,現無盡身度無盡生,名無盡行。佛界、眾生界,一界無二界,故一切合同。鑒機說法,故得無差誤。不著法相,名離癡亂行。我以妙明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故離癡亂。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同中現異、異中現同,事理無礙,名善現行。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凡所示現無非大用現前,全彰法界,故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如是圓融妙行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一切諸法會歸藏性,以事得理融,理能奪事,故一一皆是清淨無漏妙行。無思成事,稱性而行,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此十行位依理發行,從體起用,涉俗利生,所謂覺所覺空,故顯證不空如來藏也!

三由中道妙觀空假互入證空不空如來藏〔十向〕: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已,純潔精真,遠諸留患,當度眾生,滅除度相,迴無為心向涅槃路,名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迴向。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即一切法,離一切相,唯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相迴向。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迴向。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迴向。

議曰:此迴向位由前涉假以入中道也!菩薩修行迴向三處:謂迴向實際、迴向菩提、迴向眾生。以本覺出纏,遠離空有,入空不留,入有無患,故曰:遠離留患。當度眾生:迴向眾生也!滅除度相:以眾生如故,本來平等,迴向實際也!迴無為心向涅槃路:迴向菩提也!以眾生即己,終日度生不見有生可度,故名:離眾生相迴向。可壞者:無明煩惱,乃雜染眾生相也!故壞其可壞。離相亦無,故曰: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空有不住,一心清淨,寂滅湛然,故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寂滅心地精真顯現,故如佛地,無往不真,名至一切處迴向。一真法界依正互融;世界:依報也!如來:正報也!互相涉入,名無盡功德藏迴向。既依正互入,圓融交涉,通為一真,則草芥塵毛皆是成佛真體,故云:地中各各生清淨因。即此是為涅槃妙行,依佛真因,故云:依因發揮;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已證平等法界,則真根既成,而一切眾生純一真如,故云:皆我本性。以成就自性即是成就眾生,故云: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全理成事,事能奪理,故即一切法。全事即理,理能奪事,故離一切相。理事無礙,故二無所著;名真如相迴向。以真得所如,則無不如者,縛脫兩亡,名無縛解脫迴向。

法界性德,中道圓成,唯一真心,則法界量滅,所謂空覺極圓,名法界無量迴向。此十迴向依前十行,念念證真,心心寂滅,妙契中道,故云:迴向。然雖三觀歷然,中道理顯,猶存歷別,未極一心之源,故為差別因;必須泯前修相,妙證寂滅一心平等法界,方得圓滿菩提,故須四種妙圓加行,融前四十一心以為一味,以平等難證,必用四加行以為入地之功行;但泯前心,非離前位別有四行,故此四心為登地勝進,良有旨哉!

二出世間平等因,分二:初遣差別因相四加行,分四:初煖位: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次成四種妙圓加行。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名為煖地。

二頂位: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虛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三忍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四世第一位:

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議曰:此四加行為入地之勝進也!總前四十一心通名清淨,則乾慧已真而信非相似,明矣!將證平等一心立四加行位者:以融前歷別修相,意在亡能所、絕對待,泯前觀智,方證一真,義當空所空滅;以其觀智難亡,故須展轉四重,離即離非名妙圓耳!前已覺齊佛覺,即以所顯之果覺為今入地之因心。因心已極,故云:若出。觀智未忘,故云:未出。有如鑽火之煖相,名為煖地。又以己因心成一真境界,成佛所履。但觀智似忘未忘,故云:若依。其實將忘,故云:非依。以法界如空無所依故,故如登高山,身雖在空,足未離地,有此微礙,名為頂地。以心境一如,故心佛二同。平等一心,故善得中道。前雖以中中流入,但任運次第見三諦理,故未為善;今圓滿一心,不思而合,故云:善得。觀智將泯,故非懷;緣影未斷,故非出;名為忍地。直至一往理行斷證功夫一切俱泯,故云:數量銷滅。十信尚迷為有,三賢屬覺為空,至此中道泯絕無寄,故云:二無所目。方有出世之分,名世第一地。由是而觀,足見三賢位乃通以中道觀智總照無明住地,任運淺深而顯,約此以明次第,殆非分斷分證者比也!

上總明差別因,下明平等因。

然前差別因以屬生滅門中對待之真如,今此十地唯依寂滅一心建立,不屬對待,故為平等因也!

二正入平等因相,分二:初有功用行,分二:初列位次: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淨極明生,名發光地。明極覺滿,名燄慧地。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盡真如際,名遠行地。一真如心,名不動地。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次結因圓:

阿難!是諸菩薩從此已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亦目此地名修行位。

次無功用行: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三結果滿: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議曰:此入地位!由四加行勝進功圓,會入圓覺寂滅一心,故善達菩提,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差別事理因果同歸一心,同亦不立,名離垢地。法界一心有大智慧光明義,由淨極而光通達,故為明生,名發光地。明至極處,覺性圓滿,名燄慧地。從此差別理事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無為真如全體顯露,故曰:性淨明露;名現前地。俱生無明名為遠行,今盡真如際,已捨藏識,名遠行地。純一真如,不假功用,永絕動搖,湛寂一心,名不動地;華嚴說此地菩薩墮寂滅真如,不捨此定,故十方諸佛說三加七勸而拔起之。出真如定,從體起用便能說法,居法師位,故發真如用,名善慧地。遠從乾慧以來通名修習因位,今修習功畢,行極理圓,所謂生滅既滅,故此地收功,名修習位。〔結前因圓〕若第十地於法性空布慈陰雲,覆涅槃海,融前九位通成一心,名法雲地;正寂滅現前。如來圓證一心,雖居果位,不捨因門,故逆流而出。菩薩修行逆生死流,順法性流而入果海,因果相接,故曰:覺際入交;名為等覺,〔結果滿〕則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入妙覺矣!

三結指觀行圓證一心泯同果海成無上妙覺之果,分二:初正結:

阿難!從乾慧心至等覺已,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次勸修: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議曰:此結觀行以明圓證一心,泯同果海,成無上妙覺之果也!始終乾慧二地,從古解者不一,學者難憑,但未觀佛法源頭耳!以九界眾生因三種流名五住煩惱,感二種生死。五住者:欲愛住地、色愛住地、無色愛住地、見一切住地、無明住地。三種流者:謂欲流、有流、無明流。前四煩惱為欲流、有流,感分段生死,此在初信已斷;無明住地名無明流,感變易生死,至佛果乃斷。今經約生死染緣重在流字,故六根則曰流逸奔境,返妄觀行則曰返流全一,入流亡所;專約三種流相以為真妄之本也!今首楞嚴大定總名金剛如幻三昧,故下文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漸次深入。是知從初乾慧即用金剛觀照,發心之初志在直斷生相無明,何待等覺後心耶?以此證之,則初乾慧地乃用金剛心任運先斷欲、有二流,出分段生死,故曰: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如澄濁水,沙土自沉,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此明文的證也!

其無明流從入信以來即志斷之,但無明深厚,故歷五十四位直至等覺後心,生相無明纔乾,以此無明在觀心中斷,故曰: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五住究盡,二死永亡,無明流至此纔乾,乃入妙覺,出變易生死,所謂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是則位有始終,觀無先後,以力行深淺為次耳!以此證明決無疑矣!又何牽強多說哉?如是重重者亦有多解,但約華嚴位位勝進自然明了,初以三種漸次為發覺初心,圓成一心為勝進,乃入信位;位位歷別,及至第十融成一心,入住、行、向位位皆然;其四加行又融前三賢觀智,乃入初地;前九猶是歷別因,十地融前諸位為因窮,等覺為果滿,會歸寂滅一心乃入妙覺,故曰:重重。以先歷次為單,後融一心勝進為複,蓋單十、複十有二也!奢摩他:止也!毗婆舍那:觀也!天台三止三觀正符此義。初云從是漸修安立聖位,故此結云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觀此結文,則初乾慧地通為基本為一位,十信至十地為五十五,是則以前為因,以等覺為果。

華嚴不立信位,唯云初發心時即得菩提,與今經從三漸次安立聖位義同,但彼圓宗以十二因緣原是如來普光明大智願海,一念信心即得安住,因果同時,唯說稱性法門橫周法界,故曰即得菩提,不說斷證;此經意在逆生死流,豎盡一心,故曰安立聖位,此為別耳!觀者應知!

從前請問位次,至此通顯三觀之用,約真如熏無明以顯淨用,并圓證一心泯同果海竟。

四結三觀之名,分二:初文殊請問經名: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次世尊具答五目: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咒,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議曰:前七卷半經說理行因果已周,修證義了,故文殊請問經名,此經以首楞嚴大定為宗,始終不離一心三觀,故結經即結觀名耳!如來具答五目:一名大佛頂等者:表此藏性具體、相、用三大,如題中說,故云:大佛頂。梵語悉怛多般怛羅,此云白傘蓋;喻顯藏性清淨,故曰白;覆庇眾生,故如傘蓋。以實相印印定諸法,故名:寶印。大海不唯不受死屍,而草葉亦不留也!眼裏不容纖塵,如來藏清淨真心纖塵不立,故喻如海眼;此克體、相立名也!亦名救護等者:約用立名也!亦名如來等者:三世果人資為密因,若修若證皆為究竟,故云:了義;乃合體、用而名也!亦名大方廣等者:謂體具三大,清淨無染,出生諸佛為大總持;此約體、用勝益而名也!亦名灌頂等者:謂是法身所演中道名言,一切因人資為萬行,總稱大定;此約觀行以名,故判此章通為結觀行之名也!佛說五名而結集題中巧含多義,存三隱二可知。  上結三觀之名竟。

從前初卷阿難啟請以來通科大開修證之門竟。

二曲示迷悟差別,分二:

由前一往開示迷悟因果至此已周,法會已圓,即可罷座,大眾應散,今復重興後問以啟七趣升沉之說、五十陰魔之談者,意明迷悟之差別耳!意謂元依一心妄想祇合熏成一類眾生,何以備有七趣升沉之狀?悟止一心,一悟便了,何有二乘、魔外之差?此群疑所潛故有後說,七趣乃示迷中之差別、陰魔乃示悟中之差別耳!

初精研七趣曲示迷中差別之相,分三:初經家敘益:

說是語已,即時阿難及諸大眾得蒙如來開示密印般怛羅義,兼聞此經了義名目,頓悟禪那修進聖位增上妙理,心慮虛凝,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煩惱;

二當機啟請,分三:初陳自益: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無遮!善開眾生微細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

二正陳所疑,分六:初疑真本無妄,六道從何而有:

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遍圓,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脩羅、人、天等道?

二疑六道為是本有、為從妄習生:

世尊!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三疑妄性無體,妄業如何受報:

世尊!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

四疑眾生既是無生,如何生陷地獄:

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

五疑世界既無所住,地獄可有定處:

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

六疑妄業是同,受報何以各別:

彼彼發業,各各私受。

三結請意:

惟垂大慈發開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議曰:此呈益讚謝復請後疑也!三界九地,每地各具思惑九品,今聞開示實證二果,實斷下界一地前六品思惑,故曰:微細煩惱。約觀行研窮俱生無明,故曰:善開微細沉惑;此讚謝也!若此妙明下總躡前義含有六疑,據答甚明:由問位之初,乃曰: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又云: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則一切皆是如來成佛真體;故此疑云:佛體真實,既本無妄,六道從何而有?此一疑也!故下答云:因彼妄見有妄習生。二疑:六道為是本來自有?為是從妄習生起?故下答云: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於中含有妄想是一,何以六道不同?故下答云:因有情想不同,故有七趣升沉。三疑:妄性既是無體,妄業如何受報?如寶蓮香淫業招報;故下答云:自妄所招,還自來受。四疑:眾生既是無生,云何生陷地獄?如琉璃王殺業、善星妄語,墮無間獄;故下答云:非從天降、不從人與,自妄所招。五疑:世界既本無住,地獄可有住處?故下答云:眾私同分,非無定處。六疑:妄業既是一同,受報如何各別?故下答云:因各各私,眾私同分。以此六疑總顯迷中差別之狀,故世尊委答,曲盡迷情,先舉答意以質問端。

三世尊曲示,分二:初讚許: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令諸眾生不入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議曰:此讚許也!愜佛本懷,故稱快哉。

次開示,分五:初通示七趣根本,分三:初約妄見妄習立內外分為三界之因:

阿難!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

二約內外情想為染淨生死之因,分二:初內分純染:

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內,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是故眾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心憶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光潤;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阿難!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生,自然從墜,此名內分。

次外分兼淨: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因諸渴仰發明虛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是故眾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持咒印,顧盼雄毅;心欲升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聖境冥現;事善知識,自輕身命。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議曰:此答七趣升沉之元也!實本清淨:本無妄也!妄見妄習:迷輪始也!約內外分而分情想以定升沉:內分者:由自心內愛習凝結而為情也!由內而發,故云內分。外分者:由虛想而發,自外而感,故云外分。

三約情想多寡示七趣升沉之相,分三:初總明生死交際之相: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臨命終時未捨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二約情想多寡細示升沉之相,分二:初列示其相,分六:初天道: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二天仙神道: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大力鬼王、飛行夜叉、地行羅剎,遊於四天所去無礙,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咒隨持咒者、或護禪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三人道: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四畜道: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為毛群,輕為羽族;

五鬼道:

七情三想沉下水輪,生於火際受氣猛火,身為餓鬼常被焚燒,水能害己,無食無飲經百千劫;

六地獄道:

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二種地獄,純情即沉入阿鼻獄,若沉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誑妄說法、虛貪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二略示報地: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

議曰:此備言七趣升沉之所以也!生為循情,故云:順習。臨終惡業果報現前,故云:變流。二習相交:謂方生方死之際。善惡殊途,升沉遂別,故純想即飛必生天上,此純想業也!若兼福慧淨願,故生淨土,此純淨想也!若情少想多,故升為神仙之類,有護法心者親住佛座,此亦習使然也!若情想均等則為人類,但約情想厚薄以分智愚。若六情四想則為毛羽群族,七情三想下沉水輪受氣猛火;若八情二想則為餓鬼,見水成火故能害己;若九情一想則入地獄,純情即沉阿鼻,若加謗法、五逆十重則永無出期。此三惡之狀,循造惡業自招,地獄則同受,而各有元地,非無因也!

三廣示七趣輪迴因果之相,分二:初各示其相,分七:初示地獄道因果之相,分五:初總標十因六報: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自業所感,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議曰:此結前起後,十因六報詳示地獄苦狀以顯情習之感也!造十習因委明地獄但約情習而言:謂習約一念妄心而報則六根交受者,以念念妄想融涉六根,故報亦同受,如十二類,則一一類各具十二;今地獄苦報則一習為因,六根同果,足見眾生業性不可思議,熏變之力昭然可睹矣!十習:謂淫、貪、慢、瞋、詐、誑、怨、見、枉、訟也!論中根本煩惱六:謂貪、瞋、癡、慢、疑、邪見,此中具四。隨煩惱十:謂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此中誑即彼之誑,怨、枉即該忿、恨、惱、害四法,詐即是諂,訟即是覆,其憍屬慢,嫉屬瞋,慳屬貪。前四重律謂淫、殺、盜三總為貪,今則單以淫為首者,是諸業之本故也!

二別釋其相,分二:初徵十習因相,分十:初淫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云何十因?阿難!一者:淫習交接發於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於中發動,如人以手自相摩觸煖相現前,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然,故有鐵床銅柱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淫同名欲火,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欲如避火坑。

議曰:此徵釋淫習為生死根,眾罪之首也!男女交接二妄相磨,故煖相現前,此命終所現之境也!二習燒然,故果感鐵床等事,此所感地獄苦報也!下倣此,諸佛目淫為欲火,行人當避如火坑也!

二貪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二者:貪習交計發於相吸,吸攬不止,如是故有積寒堅冰於中凍冽,如人以口吸縮風氣有冷觸生,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羅羅、青赤白蓮寒冰等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多求同名貪水,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議曰:此貪通約貪著而言也!故曰:於有有具,染著為性。彼此妄計貪取,故曰:交計。貪取不止,故如吸攬。吸生冷觸,故感寒冰等相。陵:謂憑陵,競尚不休之意。吒波羅:忍寒之聲也!青赤白蓮:寒凍之色也!諸佛名貪為水,以沒溺故,行人當避如瘴海也!

三慢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三者:慢習交陵發於相恃,馳流不息,如是故有騰逸奔波積波為水,如人口舌自相綿味因而水發,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熱沙毒海、融銅灌吞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我慢名飲癡水,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議曰:慢有多種,此指我慢而言也!謂恃己陵他,高舉為性。自他相慢,故曰:交陵。陵:乃欺侮之意。恃:謂恃己貢高。慢之不已,故曰:馳流不息;故感奔波等相。彼此皆有傲慢之氣,故曰:相鼓;故感灰河等事。諸佛名慢為飲癡水,溺於不明,行人當避如巨溺也!

四瞋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四者:瞋習交衝發於相忤,忤結不息,心熱發火鑄氣為金,如是故有刀山鐵橛、劍樹劍輪、斧鉞鎗鋸,如人銜冤殺氣飛動,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擊,故有宮割斬斫、剉刺槌擊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瞋恚名利刀劍,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瞋如避誅戮。

議曰:瞋習以怒氣相加,故曰:交衝。忤:逆也!忤結不息,火盛而氣益剛,鑄氣為金,故感刀山等相。兩相傷刺,故曰:相擊;故有宮割等事。諸佛目瞋名利刀劍,行人當避如誅戮也!

五詐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五者:詐習交誘發於相調,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繩木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長,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延,故有杻械枷鎖、鞭杖鐹棒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奸偽同名讒賊,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議曰:詐乃誑詐,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邪命為業,誑惑於人,故曰誘、曰調。引:謂緣引;故感繩木絞校等相。校:枷也!相延:謂纏蔓不已;故有杻械等事。如來目奸偽同名讒賊,行人當畏如豺狼也!

六誑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六者:誑習交欺發於相罔,誣罔不止飛心造姦,如是故有塵土屎尿穢汙不淨,如塵隨風各無所見,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加,故有沒溺騰擲、飛墜漂淪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欺誑同名劫殺,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誑如踐蛇虺。

議曰:此誑不同於詐,乃欺罔之意,謂罔冒他人諂曲為性,矯設方便以取他意,故曰:交欺相罔。以飛心造姦,故感塵土屎尿等相;以心穢惡,故感如此。相加:謂交欺也!故有沒溺騰擲等事。如來目欺名劫殺,行人當避如踐蛇虺。

七怨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七者:怨習交嫌發於銜恨,如是故有飛石投礫、匣貯車檻、甕盛囊撲,如陰毒人懷抱畜惡,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吞,故有投擲擒捉、擊射拋撮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家名違害鬼,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怨如飲鴆酒。

議曰:怨習:謂彼此相嫌,由銜恨而發;故感飛石投礫等相。遞相吞食,故有投擲等事。如來目怨名違害鬼,行人當避如飲鴆酒。

八見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八者:見習交明,如薩迦耶見戒禁取邪悟諸業,發於違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籍,如行路人來往相見,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交,故有堪問權詐考訊、推鞫察訪、披究照明、善惡童子手執文簿辭辯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惡見同名見坑,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諸虛妄遍執如臨毒壑。

議曰:此惡見也!謂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正見,招苦為業,彼此非其明而明之,故曰:交明。薩迦耶:此云惡見。此見有五:謂一身見:執我、我所;二邊見:謂執斷、常二邊;三邪見:謂謗無因果;四見取:非果計果,如以無想為涅槃之類;五戒禁取:謂非因計因,如外道持牛狗等戒、臥棘投灰等。苦行為業無益勤苦,故曰:邪悟。以各執己見,故有王使執證等相。相交:謂交哄諍論;故感堪問考訊等事。如來目見為見坑,行人見遍執者如臨毒壑。

九枉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九者:枉習交加發於誣謗,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磑耕磨,如讒賊人逼枉良善,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排,故有押捺搥按、蹙漉衡度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謗同名讒虎,

四行人當避:

菩薩見枉如遭霹靂。

議曰:枉:謂誣枉,讒謗狠戾為性,即惱害也!能障不惱。蛆螫為性,乃追懷往惡多發囂暴,兇鄙粗言,蛆螫他故,故曰:交加。謂交相加害,發於誣謗;故有合山磕石等相。以二習相排,排謂擠陷;故感押捺諸事。如來色目怨謗名為讒虎,行人見枉如遭霹靂。

十訟習,分四:一因能感果:

十者:訟習交諠發於藏覆,如是故有鑒見照燭,如於日中不能藏影,

二舉果驗因:

二習相陳,故有惡友、業鏡、火珠披露宿業對驗諸事;

三諸佛所訶: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覆藏同名陰賊,

四行人當避:

菩薩觀覆如戴高山履於巨海。

議曰:此訟習訟其覆也!訟即是覆:謂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損惱為業。彼覆此訟,故曰:交諠。以其覆故,故有鑒見照燭等相。陳:謂陳列罪狀;故感業鏡對驗等事。如來目覆名為陰賊,行人觀覆如戴山履海。此上十習發業為因,因必趣果,故感地獄種種苦具;且十種習各由一念妄想而發,以此妄想融涉六根,故受苦報六根互變,名為交報。

二釋六交報相,分二:初標六報總相:

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議曰:此徵標六交報相也!以六識總造惡業遍熏六根,故報從六根而出通受其苦。

次釋六報別相,分六:初見報,分二:初當根招報,分三:初現報: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

二生報:

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

三後報:

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則能遍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

次六根交報:

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洋銅、燒息能為黑煙紫燄、燒味能為焦丸鐵糜、燒觸能為熱灰爐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議曰:此見業交乃眼識造業招引惡果也!易卦離為火為目,故見業交先見猛火;方生方死之際,亡者神識將捨煖觸,故隨見業所感之境,識從習變,乘之入無間獄。古釋極善極惡皆無中陰,故如射箭頃徑入地獄。以見不離明、暗二塵,故發明二相:一者明見:惡境遍現故生畏;二者暗見:寂無所見故生恐;此本識業因。下明六交報果:本識見火能燒當根,經文缺也!聞根屬水,故為鑊湯洋銅;鼻息為氣,故為煙燄;味、觸二塵,以報舌、身;心屬火,故星火煽空。此由見火交燒,五根各隨塵習而變諸苦具,此業為不可思議也!下倣此。

二聞報,分二:初當根招報,分三:初現報: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

二生報:

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

三後報:

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鬧,精神□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沉沒。

次六根交報:

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蟲周滿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議曰:此聞業交耳識造業招引惡果也!易卦坎為水為耳,故聞業先見波濤。神識乘流:識從習變也!聞以開聽為用,故閉則無聞。聞注當根,變為詰責之聲;見火聞水相激,若陰陽相激而為雷吼,水被火蒸,故為惡毒氣;水隨氣變,故注息為雨、霧、毒蟲;膿、血、糞、尿皆習所變也!水火相激,故為電雹。

三嗅報,分二:初當根招報,分三:初現報: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此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

二生報:

亡者神識從地踊出入無間獄,

三後報:

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熏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

次六根交報:

如是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沙礫擊碎身體。

議曰:此嗅業交鼻識招引惡果也!鼻主出入息,故先見毒氣。鼻為土,故識從地踊。鼻由通、塞取境,故通聞毒氣,塞則氣掩。嗅衝當根則為質、履。質:礙塞也!履:猶通也!氣衝見火則為炬;氣衝聞水則為沒、溺、洋、沸之聲;氣衝味則變敗為餒、為爽。魚敗曰餒;爽:失其味也!衝觸則為綻、爛、肉山,合觸塵也!脾土主思,故為飛沙等事。

四味報,分二:初當根招報,分三:初現報: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燄熾烈周覆世界,

二生報:

亡者神識下透掛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

三後報:

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冰凍冽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焦爛骨髓。

次六根交報:

如是嘗味,歷嘗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議曰:此味業交舌識招引惡果也!舌根不但取味,而妄語、綺語、兩舌、惡口,或謗三寶、毀汙賢善等,其業最廣大,故感報亦甚;故臨終先見鐵網猛燄等相,神識乘之入無間獄。舌以吸、吐二習,吸則取味,吐則發語;故吸則為寒冰等,吐則為猛火等。歷當根為承、為忍,以惡語傷人令他承忍,故報亦如之;歷見為然金石,以見火鑄氣為金;金得水淬而更利,故歷聞為利刃;非語乘氣籠絡於人,故歷息為鐵籠;利舌傷觸於人,故歷觸為弓箭等事;由意造姦而飛語橫發,故飛鐵從空雨下。

五觸報,分二:初當根招報,分三:初現報: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

二生報:

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鎗鞘驅入城門向無間獄,

三後報:

發明二相: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劍觸身,心肝屠裂。

次六根交報:

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歷見則能為燒、為爇,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歷嘗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議曰:此觸業交身識招引惡果也!以眾生妄識堅執四大為我依之造業,故臨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向未離身,故死無出路;以身為眾惡所歸,故神識乘鐵城眾多惡事入於地獄。觸由離、合二塵,故合則合山逼體,離則刀劍觸身。歷觸當根為道觀等者,以生依此身如房舍故;歷見則為火燒爇,見屬火故;歷聽則撞擊而有聲。剚:以刀刺入肉也!以聞聲即動觸想,故為剚、射。以息充一身,故為括、袋、考、縛等事;歷嘗能為耕鉗斬截者,以味充舌為滋觸故;歷思為飛墜煎炙者,以妄想一動遍身火然,隨因感果宜其然矣!

六思報,分二:初當根招報,分三:初現報: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

二生報:

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

三後報:

發明二相: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

次六根交報:

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鑒、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冰、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嘗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議曰:此思業交意識招引惡果也!六識以緣氣集聚,妄想如風,故臨終見風乘入地獄。思以生、滅二塵,迷、覺約根;迷無所止,故荒走不息;覺則明了,故知苦痛。思歷當根,生以妄想為心地,故能為方、所歸向之地;思發知見,故為鑒、證;思土聽水,故為冰、霜、土、霧;思以籠冒,息氣成火,故結為火車等;思由舌發聲,故為叫喚等;思執根身,故為生死、偃、仰等。是六交報皆以不思議業力之所熏變,唯佛眼能見,非凡情妄識所知,故唯心所變地獄苦具不可解者甚多,但約義據理而言,非真知見力也!總屬自心所現,非心外法,故下文云:若悟菩提則本無所有;凡在迷情可不畏哉?

三結示所由: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議曰:此總結妄業由迷情有也!

四校量輕重,分三:初六根同造:

若諸眾生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二六根各造: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三三業分造,分三:初三業兼造: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二三業不兼: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三六根獨造:

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五結答略問: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議曰:此示因果輕重之次也!同造:謂十因六報具足也!六根各造:謂先後不一;單兼一根一境,則輕次前。若身口意三根唯造殺盜淫三業,餘不兼涉,則又輕次前。若於三業唯造二,不兼餘,則又輕次前。若一根獨造,單犯一業,則又輕次前。見見〔長水音現〕:謂六根唯一造一業,不兼餘也!以不相涉,故云見見。別作別造:謂各各私造也!其業是同,故感同分獄。由前問云:為是本有?為是造成?故此結云:皆是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上顯十因六報之狀,下示輪迴之相。

二示鬼道因果之相,分三:初標示因果總相:

復次,阿難!是諸眾生非破律儀、犯菩薩戒、毀佛涅槃,諸餘雜業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議曰:此從地獄出復受鬼形,以顯輪迴之狀也!前十習因所感地獄,若但由習則報盡可出;若非破律儀等則其苦更長,故復受鬼形。非破律儀:破比丘戒也!犯菩薩戒:則破大乘性戒也!毀佛涅槃:謂一闡提,斷佛種性也!此斷善根受苦時長,故復受鬼類。

上總標,下別列。

二別示因果別相,分十:初貪習: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怪鬼。

二淫習:

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三詐習:

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四怨習:

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五瞋習:

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厲鬼。

六慢習:

貪傲為罪,是人罪畢遇氣成形,名為餓鬼。

七誑習:

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

八見習:

貪明為罪,是人罪畢遇精為形,名魍魎鬼。

九枉習:

貪成為罪,是人罪畢遇明為形,名役使鬼。

十訟習:

貪黨為罪,是人罪畢遇人為形,名傳送鬼。

三結示因由,分二:初結升墜因由:

阿難!是人皆以純情墜落,業火燒乾,上出為鬼,

次結答有無所以:

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無所有。

議曰:此貪習也!所貪者物,故附物成形;以巧計而取,故為鬼猶怪。淫習貪色,以淫心欲火,故遇風成形,名為魃鬼,旱鬼也!詐習惑人,名為貪惑;故遇畜成形,即狐狸精魅現美色以惑人,故為魅鬼。怨習懷恨,故為貪恨;恨積惡毒,故遇蟲成形,如蛇虺蝮蠍以毒傷人,故為蠱毒鬼。瞋習懷恚不忘,故為貪憶;乘虛而入,故遇災衰成形,名為厲鬼,即瘟疫時病瘧症皆此鬼作也!慢習陵人傲物,故為貪傲;憍矜恃氣,故遇氣成形;空腹高心,故為餓鬼。誑習罔冒欺人,故為貪罔;暗昧良心,故遇幽成形;魘惑寐者,故為魘鬼。見習妄執邪見以為明悟,故為貪明;遇精明處即附成形,如山靈木石之精,名魍魎鬼,以見逐光影,故鬼亦似有若無。枉習搆架無辜以成有罪,故為貪成;以精思求過,故遇明成形;勞役心神,故為役使鬼,即擔沙負石之鬼。訟習黨護己罪,彼此相訟,故為貪黨;因人造姦,故遇人成形;發人隱惡,名傳送鬼,即巫師之類訐露陰事。以上十因所招地獄,純情墜落,業火燒盡,餘習未盡,故出而為鬼;皆是妄業招引,妙圓心中本無此事,蓋由迷情所感之妄相耳!

三示畜生道因果之相,分三:初標示因果總相:

復次,阿難!鬼業既盡,則情與想二俱成空,方於世間與元負人怨對相值,身為畜生酬其宿債。

二列示因果別相,分十:初貪習:

物怪之鬼物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梟類。

二淫習:

風魃之鬼風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咎徵一切異類。

三詐習:

畜魅之鬼畜死報盡,生於世間多為狐類。

四怨習:

蟲蠱之鬼蠱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毒類。

五瞋習:

衰厲之鬼衰窮報盡,生於世間多為蛔類。

六慢習:

受氣之鬼氣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食類。

七誑習:

綿幽之鬼幽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服類。

八見習:

和精之鬼和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應類。

九枉習:

明靈之鬼明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休徵一切諸類。

十訟習:

依人之鬼人亡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循類。

三結示因由,分三:初結示輪迴因由:

阿難!是等皆以業火乾枯,酬其宿債傍為畜生,

二結答有無所以:

此等亦皆自虛妄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緣本無所有;

三牒示問意: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惡業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為浮虛妄想凝結。

議曰:此從鬼道出為畜生類也!以情多少之不一,故沉地獄之不同。地獄罪畢,復出為鬼,既經苦趣,則情、想之業二皆報盡,故曰:俱空。但怨債未忘,以身酬值,故為畜生,亦因本習各從其類。且如貪習為怪鬼,畜為梟類,以食他物而為己有,故土梟附塊為兒,習使然也!物能害己,故梟子食母,業使然也!淫習為魃鬼,淫為病徵,故餘習出為咎徵,如商羊舞水、江豚拜風之類。詐習魅鬼而為狐類,狐能魅人亦餘習也!怨習蠱鬼而為毒類,如蛇蠍等。瞋習厲鬼乘衰入身而為蟯蛔。慢習餓鬼往受飢虛,故為食類以充人腹。誑習為魘昧之鬼,因誑罔冒於人,虛飾外儀,故為服類,凡畜物皮毛可為服飾,或驢騾馬等可乘服者皆其類也!見習魍魎名和精鬼,和雜精明而為鬼也!畜為應類即應節序而先鳴者,預知先報蓋見習也!枉習役使之鬼託明以生,名明靈鬼,畜為休徵之類。休:美也!休徵乃美事之先見者,即麟鳳之類;如吏勵精圖治,窮詰民情而為明,所謂神明之宰皆其類也!訟習為傳送,故名依人之鬼,即世健訟能起滅訟事,一向因人,故鬼為傳送;畜為循類,即人所畜養貓犬之類專愛依人,習使然也!此十畜類皆以業火乾枯,酬償宿債而為畜生,皆妄業所招,若悟菩提,則此三惡道本無所有;如汝所言寶蓮、琉璃、善星等業皆自心發明,元非天降人與,乃自妄作其因,自受苦果,於菩提心中皆妄想凝結耳!可不哀哉?

四示人道因果之相,分三:初標示因果總相,分二:初示因果酬償:

復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眾生還復為人反徵其剩,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酬還彼力,若無福者還為畜生償彼餘直。

二示輪迴不已: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議曰:此言畜生酬足,復生人類,蓋三惡報盡而幸生為人,非善業所感也!故首論酬償先債。然債非獨殺、盜,而十習因中皆有負債之義,其貪詐等皆以邪命自活,妄取他財,豈非夙負?故畜生類中總言償債,償足而止。言酬越過分者:謂或多售其價、過用其力,或過貪其味、挫糜其身,皆為過越,使彼含冤,必反徵其剩,此其所以輪迴不已也!如彼有力即於人中酬償者:如不孝敗家之子弟、狐媚騙財之朋友與夫劫賊官訟之類,令其破產蕩財,皆往業所招,非無因也!又若負錢物而以身償還,如值而止,若更殺其身而食其肉皆為過也!故相食相誅輪轉不已,自非禪定之力及遇佛懺悔,決無停寢之日也!

二列示因果別相,分十:初貪習: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二淫習: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異類。

三詐習: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庸類。

四怨習: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狠類。

五瞋習:

彼蛔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六慢習:

彼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七誑習:

彼服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八見習:

彼應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文類。

九枉習:

彼休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十訟習:

彼諸循倫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達類。

三結示輪迴之相: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畢酬復形人道,皆無始來業計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於塵勞中法爾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議曰:此列十種酬償人類也!梟本貪習,從怪鬼出,今幸為人參合頑類。頑:謂頑囂無知也!以因地多貪而性愚癡,故今為顓蒙無知之類。言參合者:參:預也!合:混為一也!謂人中愚頑自有本因,今從鬼畜而來得參預混合而為人,意蓋謂雖得人身侕而似非分也!咎徵本淫習,從魃鬼出,以多淫者邪心茍合,故參異類。狐本詐習,從畜魅鬼出,參於庸類;謂庸鄙自用,由詐習欺人,故今返習庸鄙也!毒本怨習,從蠱毒鬼出,故參合狠類,以怨天尤人而不揣己,習使然也!蛔本瞋習,從厲鬼出,參合微類;微者:眇賤,不為人所齒錄也!以瞋陵毒於人,故感報微眇。食本慢習,從餓鬼出,慢習貢高,故感柔怯;以食類為強所陵,故為人亦柔怯。服本誑習,從魘鬼出,以因勞苦役力,故人亦為勞形治生之類。應本見習,從和精鬼出,而人為文類,此文非大名家,蓋小有才情動止可觀者耳!休徵本於枉習,從明靈鬼出,故人參明類,此世智聰明,非明智也!訟習從傳送鬼出,而人為達類,此非達者之達,乃通達世情,以訟習主刁詞起滅,鬼為傳送發人禍福,故人參達類,習使然也!此上十類非正因為人,故皆云:參合;乃三途餘業酬畢復形各從習類,實業計顛倒耳!以未聞正法,法爾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上人趣畢。

五示仙道因果之相,分三:初標示因果總相:

阿難!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處,有十種仙。

議曰:此標仙趣也!仙道亦因修得,以不依正覺修三摩地,但依妄念存想固形,所謂修長生者,各從其術而有十種。

二列示因果別相,分十:初地行仙: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

議曰:此地行仙!因服餌所成:謂服藥餌,以此養形而得壽考。行不離地,為地行仙。

二飛行仙: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議曰:此飛行仙!因餐松噉柏黃精芝朮之類,服久身輕而得飛舉,非吸風飲露者比。

三遊行仙: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

議曰:此遊行仙!乃煉丹沙點化五金八石,遊戲人間,故曰化道;名遊行仙。

四空行仙:

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

議曰:此空行仙!常銷息陰陽之候,以子午卯酉為運氣工夫,故云:動止。久而身輕蟬脫,名空行仙。

五天行仙: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議曰:此天行仙!因鼓天池津液,吐故納新,日久功成,如八洞神仙之類,能謁天帝,故曰:天行仙。

六通行仙: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議曰:此通行仙!乃吞日精月華,呼吸導引,久而壽永心通,名通行仙。

七道行仙:

堅固咒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議曰:此道行仙!因持咒禁符術而得成功,如天師之類,名道行仙。此道乃禁術,非大道也!

八照行仙: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議曰:此照行仙!以存想丹田泥丸為命元,如莊子曰泥垣之審為淵,名照行仙,非慧照也!

九精行仙: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議曰:此精行仙!謂固守精氣,陰陽交遘,如嬰兒奼女之類,胎息存形,名精行仙。

十絕行仙: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議曰:此絕行仙!乃習出陽神,改形易質,往來自由,故曰:變化。久而心通,故曰:覺悟。餘仙之所不及,故曰:絕行仙。

三結示輪迴之相,分二:初揀不解真修:

阿難!是等皆於人中鍊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

次示輪迴根本:

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議曰:此結仙趣也!以此仙趣乃人中鍊心,別得生理,故勝於人;壽千萬歲,故不如天。不修正覺,故曰:妄想流轉。報盡墮落,故散入諸趣。以非天非人,故別列此趣。  上仙趣畢。

六示天道因果之相,分二:初通示三界因果之相,分三:初欲界六天,分二:初列示器界因果之相,分六:初四天王: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於邪淫中心不流逸,澄鎣生明,命終之後鄰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議曰:此後言天趣也!三界中先從欲界,六欲天始於四王也!忉利已下名地居天,未離飲食男女之欲,但因重輕為六天之次,皆不知修禪,正以十善之因所感耳!四王居須彌山腰,鄰日月宮,四面居之,為護世四王。此經論天不說十善,單以淫欲一事為本,從經所宗也!四王有正妻妾,恩愛未捨,但不邪淫,故感生此天。

二忉利天:

於己妻房淫愛微薄,於淨居時不得全味,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議曰:此忉利云三十三天,乃地居頂天,稱帝釋天,居須彌頂中,四方各統八天,故云三十三。以欲氣粗濁,故欲薄則上升;此天雖有妻房而淫愛微薄,即淨居時不得全味,有微愛故,人中愛薄即感生此天。日月在下,故超日月明。

三夜摩天: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世動少靜多,命終之後於虛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燄摩天。

議曰:此欲界第三,空居第一天也!須燄摩:此云時分,此天無日月光而有身光,以蓮華開合為晝夜,由昔人中欲氣漸薄,故感生此天。逢欲暫交:未離欲也!去無思憶:無愛心也!不馳欲境,故動少。欲淡心清,故靜多。身心不染而無穢濁,故朗然空居自有光明。

四兜率天:

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升精微,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災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議曰:此欲界第四天也!兜率:此云知足,有內院、外院;外院乃實報天人所居,內院乃彌勒一生補處為主,其在釋迦末法弘法菩薩,及修行發願待彌勒下生助揚法化者居之。以淫機不動,故一切時靜。未能息機,故應觸不違。以行勝前,故云:上升精微。然三災壞至三禪,而此云不壞者蓋指內院而言也!

五化樂天: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議曰:此欲界第五天也!以樂變化五欲之境而自受用,故得此名。我無欲心:淫機已息也!而欲境橫陳,在彼有心,在我無味,故如嚼蠟,則至淡也!越者:超也!言在人中能有此行,則徑生此天。不歷下位,故云:越也!化地:即此天。

六他化天: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遍能出超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議曰:此欲界第六天也!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故全無欲也!以未離世緣,故云:於行事交;非言欲事。蓋與妻妾相接而中心了無相干,故云:超越。若言猶與欲交,則非此天之行也!俱舍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但目視而已,豈有交耶?化:謂第五天。無化:謂下四天。超者:謂由人中徑生此天也!此天受用乃他所變化,故云:他化自在。

二總結當界得名: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跡尚交,自此已還名為欲界。

議曰:此結欲界天名也!人趣欲穢雜亂,心多動搖,而天已離人,故云:出動。言心跡尚交者:蓋約六天通相而言也!其實粗細不同,非可例觀也!以未出欲,故通名欲界。

上欲界六天竟。

【書籍目錄】
第1頁:楞嚴經通議卷一 第2頁:楞嚴經通議卷二
第3頁:楞嚴經通議卷三 第4頁:楞嚴經通議卷四
第5頁:楞嚴經通議卷五 第6頁:楞嚴經通議卷六
第7頁:楞嚴經通議卷七 第8頁:楞嚴經通議卷八
第9頁:楞嚴經通議卷九 第10頁:楞嚴經通議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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