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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佛教基本知識 正果法師著

佛教基本知識 正果法師著

第一章 教理 第四節 四諦

[日期:2010-07-22] 來源:轉載  作者:正果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四節 四諦

佛陀在菩提樹下成等正覺以後,最初在波羅捺斯城外鹿野苑說四諦法輪教化五比丘,令他們觀察世出世間的因果道理,而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五八聽聞了這四諦法門,漏盡意解,成阿羅漢,究竟解脫了生死流轉的痛舌。如來入滅的時候,亦以四諦法門為最後的垂示(遺教經)。故四諦教法,為聲聞乘觀理修行的中心法門。四諦即苦諦、集諦、滅諦、道諦。這四種法,皆真實不虛,所以名諦。又唯是聖人無漏智慧的親證親知,所以又名四聖諦。

一、苦諦

(一)苦諦總相

苦是逼迫義,即世間一切有漏的果報,皆為三苦八苦等逼迫,所以名苦。這苦果法包括有情世間和有情所依處的器世間。

有情界有五趣的差別,即地獄、餓鬼、畜生、人、天。或別開阿修羅,成為六趣。這五趣有情,從胎、卵、濕、化四生中受生。地獄等三趣,是由不善業所招的非可愛果,是為惡趣。人天二趣,是由善業所招感的可愛果,名為善趣。

有情趣生,有三界九地的差別。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九地即欲界五趣雜居地。色界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無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欲界為五趣有情之所雜居,所以名為五趣雜居地。欲界有飲食、睡眠、情愛三欲,故名欲界。欲界有六天:即四王天、忉利大、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前二是地居天,後四是空居天。色界有十八天,初禪攝離生喜樂地,有三天:即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二禪攝定生喜樂地,有三天:即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天。三禪攝離喜妙樂地,有三天:即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四禪攝捨念清淨地,有九天:即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這四禪十八天,皆依禪定而住,無諸欲塵,唯有淨妙的色身,故名色界。無色界有四天,即空無邊處等四天。無色四天的有情,唯有無色四蘊,沒有色身的形質,所以名為無色界。欲界由散業所招感,故又名散地。上二界由不動的定業所招感,所以又名定地。色界上五天,名為五淨居天,是三界聖人所居,故名聖天。餘則皆是凡天。其色界中無想一天,則唯是外道所居。

諸天的相狀各有差別,四王天、忉利天有忿怒相,其餘上天皆是善相。欲界六天,皆有男女,上界一類相,沒有男女的差別。初禪以下,有王臣差別;二禪以上,皆無王臣。三禪以下,皆有喜樂;四禪則無,唯有捨受而已。初禪有火災,二禪有水災,三禪有風災;四禪以上,即離三災、絕八患了。下二界皆有身形器界;無色界則沒有身形器界,唯有無色四蘊心心所法而已。除聖天以外,其餘諸天業報有盡,天報盡時,仍入諸趣受生。

所依處,即器世界,謂水輪依風輪,地輪依水輪,依此地輪有蘇迷盧山、七金山、四大洲、八中洲、內海、外海,並輪圍山等,廣如《瑜伽師地論》第二卷、《對法》卷四、《俱舍論分別世間品》所說。

總上所說的有情世間和器世間,都是由業煩惱的勢力所生,和業煩惱的勢力所起,俱是苦性,故名苦諦。

(二)苦相的差別

甲、三苦

由於順苦、順樂、順不苦不樂三種受相的差別,經中說三種苦相,即苦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道理,佛說諸受皆名為苦。

(一)苦苦:即逢苦緣逼迫所生的苦受,和隨順苦受法,即能生起苦受的所依根與所緣境及相應的心心所等,是為苦苦;總合苦受和隨順苦受的法即苦苦的體性義。一切有漏的法,性自逼迫,苦更增逼迫,即成苦苦;如於熱瘡上加淋熱湯,或增火灸,是逼迫中更加逼迫,故名苦苦。在諸法之中,一切一分是苦苦性;即一切法中除壞苦、行苦,及無漏法,餘皆苦苦。

(二)壞苦:即樂受變壞位,和隨順樂的所依根與所緣境及相應的心心所法,於變壞位能生憂惱,是為壞苦:故樂受變壞和隨順樂法變壞,即壞苦的體性義。在諸法之中,一切一分是壞苦性;即一切法中除去苦苦,行苦及無漏法,餘皆壞苦。

(三)行苦:一切有為有漏法遷流變動,是為行苦;即不苦不樂受自相,和隨順不苦不樂受的所依根、所緣境,及相應心心所,和隨順此受的諸行,即苦受樂受和一切有為有漏法,為苦苦、壞苦,兩種粗重(種子)所隨逐故,為無常所隨逐故,由不安穩義,是為行苦的體性義。不安穩義,就是一切有漏諸行,不能解脫苦苦和壞苦故,或於一時,墮在苦受位,或於一時,墮在樂受位,不能一切時候,保持不苦不樂的捨受位,是故無常所隨逐就是不安穩的行苦性。《瑜伽師地論》六十六卷說,行苦遍行於苦、樂、捨三受中,然於不苦不樂的捨受中,此行苦粗重性分明顯現,所以但說不苦不樂受中由行苦故苦。於苦樂二受中,愛恚二法擾亂心故,這行苦性不易了知,故於苦樂二受中不說行苦,非是彼二受中沒有行苦啊!在諸法之中,一切一分是行苦,即一切法中,除去無漏之法,皆是行苦。

三苦之中,前二苦唯欲界有(約多逼迫說),後一種苦遍通三界。

乙、八苦

如來為令有情了解生死流轉的過患,引起厭離生死,欣求解脫向上心,故說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一)生苦:略有二義:(1)生為眾苦所逼,即在母胎之中,經過十個月的時間,內熱煎煮,身形漸成,住在生臟的下面,熟臟的上面,夾壓如獄,具受種種不淨物的逼迫。正出胎的時候,肢體又受逼迫的痛苦。出胎以後,柔嫩的肌膚,受到冷風熱湯等的刺激,無異遍體針灸,苦難言狀。(2)生是餘苦所依,因為有了生身以後,其餘的老苦、病苦、死苦等都跟隨著來了。應該知道,生苦不是說生的自體是苦,是說由生為苦因緣,引生身心上種種的苦受,故名為苦。其餘七苦之說名為苦的道理,也應準此例知。

(二)老苦:由時分變壞故苦,即從少至壯、從壯至老、色相、氣力、根用等,時時刻刻都向衰損方面轉變,最後以至於朽壞,令身心生起種種的苦受,故老為苦。

(三)病苦:由大種變異故苦,有情的色身,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組織而成的,若四大不調,則眾病發生。地大不調,身體僵硬沉重:水大不調,身體虛浮腫胖;火大不調,遍身蒸熱高燒;風大不調,舉身戰掉倔強。由於大種變異而產生各種的疾病,引起身心上種種的苦受,故病是苦。

(四)死苦:由壽命變壞故苦,即由內身的疾病為因緣,壽命變壞而死,或由外在的惡緣逼迫,及遭受水火災等為因緣,壽命變壞而死,引起身心上極難忍受的苦痛,故死是苦。

(五)怨憎會苦:心目中常時怨恨的仇敵,憎惡的壞人,希望他長時遠離,心理才感覺暢快,但偏有湊巧的因緣,反而集聚會合,引起身心上的種種苦受,故怨憎會是苦。

(六)愛別離苦:自己親愛的人,希望常相聚會,不願其乖違離散,但偏有違緣逆境,使其乖離分散,引起心中的種種苦受,故愛別離是苦。

(七)求不得苦:對於世間希求想得的財物、名位,及一切心中所愛樂的事而不能有,引起心裏種種苦受,故希求不得是苦。

(八)略攝一切五取蘊苦:五取蘊剎那遷流變壞,為生老病死等眾苦之所集聚,成為總略攝受一切苦法的重擔,故五取蘊是苦。

丙、六苦

上面所說的八苦,又可以攝為六苦,如《集論》說:「如是八種,略攝為六,謂逼迫苦、轉變苦、合會苦、別離苦、所希不果苦、粗重苦。如是六種,廣開為八,若六若八,平等平等。」逼迫苦攝生苦,生苦之住胎出胎,俱受種種逼迫,逼迫苦盛,故生苦名逼迫苦。轉變苦攝老苦、病苦、死苦三種,老苦由時分轉異變壞,病苦由大種轉異變壞,死苦由壽命轉異變壞,故老病死三種俱攝於轉變苦中。合會苦攝怨憎會苦,由怨憎的仇人合會,即引生苦故。別離苦攝愛別離苦,由親愛的人分別乖離,即引生苦故。所希不果苦攝求不得苦,由希求所得而不果其所願,即引生苦故。粗重苦攝五取蘊苦,粗重即種子,五取蘊為三界煩惱種子所隨逐生起,故五取蘊名粗重苦。

丁、二苦

上面所說的三苦、八苦、六苦,又可以攝為二苦:即世俗諦苦、勝義諦苦。世俗諦苦,即世間人的智慧所能了知的苦,即苦苦和壞苦;如老病飢渴和三惡趣是苦,世間皆知,故名世俗諦苦。勝義諦苦,是聖人無漏後得智的證知境,即行苦性;如享受五欲樂和人天善趣是苦,則非世間人的智慧所能了知,唯是聖人殊勝智慧證知的境界:由勝智證知有漏諸行皆苦,故名勝義諦苦。

戊、諸苦相攝

前面所說的三苦、八苦、六苦、二苦,都可以展轉相攝;如八苦中的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是順苦受法,苦自相義故,能顯示出苦苦的意義,故生苦等五種,與三苦中的苦苦相攝。八苦中的愛別離苦和求不得苦,是已得和末得的順樂受法,壞自相義故,能顯示出壞苦的意義,故與三苦中的壞苦相攝。八苦中的略攝五取蘊苦,由於五取蘊不能解脫苦苦和壞苦的二無常性所隨逐,是不安穩義故,能顯示出行苦的意義,故與三苦中的行苦相攝。

八苦與世俗諦苦、勝義諦苦怎樣相攝呢?如《雜集論》所說,生苦乃至求不得苦,是世俗諦苦所攝;因為生等是苦,世間人的智慧可以了知故。略攝一切五取蘊苦,是勝義諦苦攝:因為五取蘊苦是約行苦義說,有漏行是苦性的道理,唯是出世間勝義後得智的證知境故。八苦與六苦相攝,已如六苦中說。這裏把諸苦相攝總立一表如表四十:

(表四十)

除上說的苦相差別外,諸經論中還說有許多苦相的差別,如《菩薩藏經》說十苦,《智度論》說內外二苦,《顯揚聖教論》說五十五苦、《瑜伽師地論》說一百一十苦等,若欲廣博求知,當看彼等典籍,這裏就不說了。

(三)苦諦四行相

修觀行的人,為了徹底了知苦相,依作意力尋思觀察由四種行了知苦諦相,即: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分別解說如下:

(一)無常相:無是除遣義、非有義;常是一切時義,不變義;無常即無有常住不變之義,即否定了常性的存在,常性無故,名為無常。無常相如《集論》說略有十二種:[1]非有相,[2]壞滅相,[3]變異相,[4]別離相,[5]現前相,[6]法爾相,[7]剎那相,[8]相續相,[9]病等相,[10]種種心行轉相,[11]資產興衰相,[12]器世成壞相。

1)非有相:非有是無常義,相指我我所性:非有相就是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中,於一切時,我我所性,常非有故,是名非有無常相。

2)壞滅相:由於諸行沒有常住不變的固實性,所以生已即滅,暫有還無,不能相似相續地生住,是名為壞滅無常相。

3)變異相:即諸有為法的變異生,由不相似相續轉,就是一物在前後剎那中,形質起了不相似的變化,如前剎那是固體,後剎那轉成液體,前剎那是青色,後剎那轉變成黃色,前剎那是生長,後剎那轉成朽壞等,都是諸行前後不同的異異相續轉生,是名為變異無常相。

4)別離相:即於諸行失去了主權和受用等,如於資助生活的財物和人與人之間的主從的關係等,或由自己不能主宰、自在、受用;或為盜賊等惡勢力之所侵奪,失去主宰、自在、受用;或由自然災害的侵襲等,失掉主宰、自在、受用;由如是等因緣而引起與諸行別離,是名為別離無常相。

5)現前相:即諸行現前正處於變異無常、壞滅無常、別離無常的時候,令受無常故,是名為現前無常相。

6)法爾相:即當來無常,即當來有的法,所有變異無常、壞無常、別離無常,於現在世雖然猶未合會,但由諸行法爾性故,於未來世當有法性,決定當受變異、壞滅、別離、死亡等無常,是名為法爾無常相。

7)剎那相:即諸行自體剎那變易,念念壞滅,勢不能暫時停住,由於無間必壞故,過去諸行,決不能留住於現在,是名為剎那無常相。

8)相續相:即從無始以來,有情生死展轉相乘,生死死生輪迴不絕,是名為相續無常相。

9)病等相:等字等老死二相,即由粗根四大變異有病根,時分變異有老相,壽命變異有死相。由四大、時分、壽命變異故,了知分段生死的轉無常,是名為病等無常相。

10)種種心行轉相:這是說心理的活動無常,一個有情有時對於可愛境起貪著心,有時即於如是境相遠離貪著心;有時對於可憎境起瞋恚心,有時又於同樣境相遠離瞋恚心。如是有痴心、離痴心;若略緣,如止行的專一境心;若散緣,如於外五欲境起散心。若掉舉心、離掉舉心,若善心,若惡心,千差萬別的心行流轉,是由心識住於能治所冶分位而生起的差別。是名種種心行轉動的無常相。

11)資產興衰相:資產就是世間富貴榮華諸興盛的事,終歸衰變,不可愛樂,非究竟故。是名為資產興衰無常相。

12)器世成壞相:這是說有情所依住的器世間,有成、住、壞、空、大三災、小三災等無常相;如器世界成的時候,水輪依風輪,地輪依水輪,漸次而成,壤的時候,火燒壞初禪天,水淹壞第二禪天,風颱壞第三禪天,廣如《瑜伽師地論》第二卷,及《雜集論》、《俱舍論》等所說。是名為器世界的成壞無常相。

總上十二種無常相,可以分為三類:初七種通觀內法(有情)和外法(無情)無常。八、九、十三種,唯觀內法無常。十一、十二兩種,唯觀外法無常。在初七中又分為兩類:初一相觀所無,因為我我所性是本來沒有的。次六相觀所有,即於如幻有的法上觀無常。在觀所有中,又分為三種:初二種觀微細無常。次一種觀粗顯無常。後三種觀現在、當來、過去三世無常。次三觀內法中,初總觀自體無常,次觀分段轉變無常,後觀微細心行無常。後二觀外法中,初觀資產無常,後觀器世界無常。為了醒目,列表如表四十一:

(表四十一)

(二)苦相:苦是逼迫義。苦相差別,有三種、八種、六種等,已如前說,不再重覆。這裏說一說由了知無常相則能夠進而了知苦相意義。修觀行的人,由作意力尋思觀察,於無常行得決定。由三分無常為緣,苦相可以了知。(1)由生分無常為緣故,苦苦性可以了知。生是本無今有,就是本來無有的法而今現起為有,修觀行的人,就於這本無今有的新生法上,作意思惟,如是諸行既是生法,即有生苦,既有生苦,當知亦有老病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苦品諸行,體是逼迫,不可愛樂,由此生分無常為緣,而了知苦苦性。(2)由滅分無常為緣故,壞苦性可以了知。滅是已有還無,就是已經生起的有法,壞滅無有了。修觀行的人,於諸行壞滅作意思惟:已有的法還歸壞滅,了知樂品諸行,亦不可愛樂,以樂品法終歸壞滅故,由此滅分無常為緣,而了知壞苦性。

3)由俱分無常為緣故,行苦性可以了知。俱分即生滅二分,粗重的有漏諸行相續流轉,無論是生起與壞滅,俱不可樂。由此俱分為緣,而了知行苦性。

其次,修觀行的人,由生滅二無常故,了知八苦。就是由作意力思惟有生滅二法所隨逐的諸行中,就有生等八種苦性,故佛陀在經說言,若無常的法即是苦性。

如上所說,觀行者由思惟無常,就能夠悟入佛陀在經中說的由無故苦的意義。但是應該知道,經教中說無常故苦,不是指一切有為行法來說,而是專指有為行中的有漏雜染法,否則聖道法是無常故,也應該是苦了。

(三)空相,空是非有義,無所得義。即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了知唯是依因托緣而現起的如幻有法。沒有常恆凝住不變的固實性和我我所相;固實性非有故,我我所相不可得故,所以說名為空。但空並不是一切都無所有,僅僅是在蘊處界法上空去虛妄計執的固實性和我我所相,由因緣和合的如幻法則宛然而有。這樣解空,才是正觀空相;若說空是一切皆無,那就墮到頑空斷見上去了。《集論》說:「於蘊界處常恆凝住不變壞法我我所等非有,由此理彼皆是空。」《瑜伽師地論》三十四卷說:「復作是念,我於今者,唯有諸根,唯有境界,唯有從彼(根境)所生諸受,唯有其心,唯有假名我我所法,唯有其見,唯有假立此中可得,除此更無若過若增;如是唯有諸蘊可得,於諸蘊中,無有常恆堅住主宰,或說為我,或說為有情,或復於此說為生者、老者、病者及以死者,或復說彼能造諸業,能受種種果及異熟,由是諸行皆悉是空,無有我故。如是名為由無所得行趣入空行。」

(四)無我相:我是實有、常一、主宰、自在義,一般眾生和有我論的外道,都於蘊處界中虛妄計執有我我所相,但以正慧觀察,正理推徵,蘊處界中,無論是內事和外事,都沒有實有常一主宰自在的我我所相,所以如來在經中說,一切法無我。《集論》說:「由蘊界處我相無故,名無我相。」《瑜伽師地論》三十四卷說:「復作是念:所有諸行與其自相,及無常相苦相相應,彼亦一切從緣生故,不得自在,不自在故,皆非是我,如是名為由不自在行入無我行。」

修觀行的人,為什麼對於苦諦需要修四行相觀呢?為了對治常、樂、淨、我四種顛倒的虛妄執著故。由觀無常行相,對治當倒;觀苦行相,對治樂淨二倒;觀空、無我行相,對治我倒。如《瑜伽師地論》五十五卷說:「何故於苦諦為四行觀?答:為欲對治四顛倒故;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

二、集諦

(一)集諦總相

集是招集義,即招感集起苦果的因;包括一切煩惱,和煩惱增上所生諸業,俱說名集諦。集為什麼是苦的因呢?由此煩惱及有漏業集起生死苦故。但佛陀在經中,隨最勝義唯說愛為集諦。最勝是遍行義,由愛具有六遍行義,是流轉生死最勝的染污法,故佛說若愛,若後有愛,若貪喜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是名集諦。

六遍行是:(一)事遍行、(二)位遍行、(三)世遍行、(四)界遍行、(五)求遍行、(六)種遍行。這裏分別略釋如下:

(一)事遍行:事是體境二義,遍行是周遍起義,即愛於一切已得未得的自身和境界事遍行起;於已得的自身起自體愛,於未得的自身起後有愛,於已得的境界起貪喜俱行愛,於未得的境界起彼彼喜樂愛。

(二)位遍行:位是苦苦性等三位,即愛於苦苦性等三位諸行中遍隨行起:於已得苦苦性位,起希求別離愛;於未得苦苦性位,起希求不和合愛。於可樂法壞苦性位,已得起希求不別離愛,及未得起和合愛。於漸衰的行苦位法,起愚痴愛。

(三)世遍行:世是過現未三世,即愛於三世中遍隨行起。於過去世,起追憶遍隨行愛;於未來世,起希樂行遍隨行愛;於現在世,起耽著行遍隨行愛。

(四)界遍行:界是三界,即愛於欲界、色界、無色界,次第遍行起故。

(五)求遍行:即由貪愛遍於三界起欲求、有求、邪梵行求故:因欲求力,不能解脫欲界纏,招欲界苦:因有求力,不能解脫離三界煩惱,招色界無色界苦;由邪梵行求力,(非解脫生死的清淨行,妄執為清淨行),不能解脫生死,仍在三界五趣中流轉。欲求通善染,有求唯善,邪求遍善染。

(六)種遍行:種是種類,即希求後有愛,希求無後有愛,是遍行於常斷見之各種類妄執見故。

(二)體性差別

甲、煩惱

1)煩惱的名數,煩惱總有六種:即貪、瞋、痴、慢、疑、惡見。或分為十種:前五種如前,第六惡見別開為五種: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2)煩惱的自相,即貪瞋等的自體,廣如五位百法中說應翻閱參考。

3)煩惱的共相,一切煩惱生時,皆能令身心相續不寂靜轉,故不寂靜性,是諸煩惱的共相,《雜集論》借隨煩惱六個名數顯示諸煩惱的共相有六種差別:即散亂不寂靜性、顛倒不寂靜性、掉舉不寂靜性、昏沉不寂靜性、放逸不寂靜性、無恥不寂靜性。無恥通三界,非無慚愧,以染心散亂皆有微薄的不羞恥故。

4)煩惱的生緣,煩惱生緣有六種:一由所依故,即由煩惱的種子未能永斷,因此煩惱得以生起。二由所緣故,即由順生煩惱的境界法現前,引發煩惱生起。三由親近故,即由親近惡友,引生種種的煩惱。四由邪教故,即由聽聞不正的邪法,引生種種的煩惱。五由數習故,即由先時數數近習熏殖煩惱勢力,因此生起種種煩惱。六由作意力故,即由不正思惟,於所緣境界取淨妙等相,由此生起貪瞋等煩惱。

5)煩惱的顛倒,煩惱顛倒所攝有七: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起常倒、五於苦起樂倒、六於不淨起淨倒、七於無我起我倒。想倒,即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妄想分別。見倒,即於前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看。心倒,即於前所執著中貪等煩惱生起。這有三種差別:有的煩惱,是顛倒的根本,就是無明。有的煩惱,是顛倒的自體,即薩迦耶見,和邊見的一分,及見取,戒禁取,并貪。有的煩惱,是倒的等流,即邪見和邊執見的一分,與恚、慢及疑。此中的薩迦耶見,是無我執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執常倒。見取是不淨執淨倒。戒禁取是於苦執樂倒。貪通二種,即於不淨執淨倒,及於苦執樂倒。

6)煩惱的差別,由於煩惱有多種的差別義,依差別義的不同,而安立種種的差別名,依《瑜伽師地論》第八卷所說有如下的二十六種:[1]結、[2]縛、[3]隨眠、[4]隨煩惱、[5]纏、[6]暴流、[7]輒、[8]取、[9]繫、[10]蓋、[11]株杌、[12]垢、[13]常害、[14]箭、[15]所有、[16]根、[17]惡行、[18]漏、[19]匱、[20]燒、[21]惱、[22]諍、[23]火、[24]熾然、[25]稠林、[26]拘礙。分別解釋如下:

一、結,有九種:[1]愛結、[2]恚結、[3]慢結、[4]無明結、[5]見結、[6]取結、[7]疑結、[8]嫉結、[9]慳結。能和合苦故,名之為結:據實義來說,一切煩惱皆能合苦,唯愛等九法增盛,故特立結名。

[1] 愛結:就是對於三界的貪,由貪結所繫故,不厭離三界;由不厭離故,廣行不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的苦果,與苦和合相應。這就是愛結的自性、作用、行位;即貪是愛結的自性,廣行不善是愛結的作用,招感後世苦果與苦果相應是愛結的生位。以下恚結等八種,皆准此例知,有相、用、位三種差別。

[2]恚結:是對於苦事與順生苦受的根境和相應心所及一切有漏無漏但能生苦的法,心起損害。由恚結所繫故,於可恚境心不棄捨;不棄捨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的苦果,與苦相應。

[3]慢結:是依恃自己所長,於他有情高舉傲慢。有七種九種的差別,可參看前五位百法中所說。慢結所繫故,於我我所不知;不了知故,執我我所,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苦果,與苦相應。

[4]無明結:即於三界無智。由無明所繫故,於苦果法和集因法有漏諸行所有過患不能了解;不了解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苦果,與苦相應。

[5] 見結:見是三見: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結所繫故,於邪出離法,妄計追求,說我當解脫,我所解脫,這是身見。既解脫已,我當常住,或我當斷滅,這是邊見。又誹謗佛法中沒有解脫,這是邪見。這樣地執著邪出離已,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苦果,與苦相應。

[6]取結:取是見取,和戒禁取。取結所繫故,對於邪出離的方法,妄計執著,棄捨能真正出離行的八聖道,妄執薩迦耶見等及見取為先的戒禁取為清淨道。由妄執著邪出離方法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苦果,與苦相應。

[7]疑結:疑是於四諦三寶猶豫不決。疑結所繫故,對於佛法僧三寶,不能修習正行,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苦果,與苦相應。

[8]嫉結:嫉是嫉妒,即由於耽著利養的心很強,見到其他有情得到利養的時候,就不能忍耐地起嫉妒心。嫉結所繫故,則愛重利養,而不尊敬善法;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苦果,與苦相應。

[9]慳結:慳是哚惜,由耽著利養故,於資助生活的財物等,心生哚惜不捨。慳結所繫故,愛重蓄積,不尊重遠離;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不善業,能招未來世苦果,與苦相應。

二、縛:有三種:[1] 貪縛、[2]瞋縛、[3]痴縛。縛是纏縛義,即於欲貪等境界現前或不現前,而其根識不能棄捨,故名為縛。[1]由貪縛故縛諸眾生,令處壞苦;即為貪縛所纏縛故,對於隨順樂受的境界心不能棄捨,境界壞時,引生憂惱,故處於壞苦。[2]由瞋縛故,縛諸眾生,令處苦苦:即為瞋縛所繫故,對於能隨順苦受的境界心不棄捨,境界苦相現前,心生苦受,故處於苦苦。[3]由痴縛故,縛諸眾生,令處行苦;即為痴縛所縛故,對於能隨順非苦非樂受的中庸境界,心不棄捨,為剎那遷流行相的不安穩性之所逼迫,故令眾生處於行苦。由上說三義,故立貪等三種名之為縛。又依貪瞋痴故,於善法加行不得自在,亦名為縛。如《瑜伽》第八卷說:「令於善行不隨所欲,故名為縛。」

三、隨眠:有七種:[1] 欲愛隨眠、[2]瞋恚隨眠、[3]有愛隨眠、[4]慢隨眠、[5]無明隨眠、[6]見隨眠、[7]疑隨眠。隨眠就是煩惱種子,即煩惱品所有的勢力,隨逐依附在有情身心中眠伏著,能為種子而生起一切煩惱現行,故立名隨眠。欲愛隨眠,就是欲界貪品煩惱的種子。瞋恚隨眠,就是欲界瞋品煩惱的種子。有愛隨眠,就是色界無色界貪品煩惱的種子。慢隨眠,就是慢品煩惱種子。無明隨眠,就是無明煩惱品的種子。見隨眠,就是見品煩惱的種子。疑隨眠,就是疑品煩惱的種子。這七種隨眠,依未離欲界貪求的眾生,由欲愛、瞋恚隨眠之所隨增故,建立欲愛隨眠和瞋恚隨眠。依未離邪梵行求的眾生,由慢、無明、見、疑隨眠之所隨增長,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即由彼眾生得到二十分的對治法,便上起憍慢立慢隨眠,對於聖諦愚迷不知立無明隨眠,由此虛妄計度心外的邪解脫(前三見)和邪解脫的方便(二取見),因此對於佛聖教正法猶豫疑惑,如其次立慢、無明、見、疑隨眠。

四、隨煩惱:隨煩惱即除去根本煩惱以外的所餘染污心所,依《百法明門》所立有二十種:即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驕、無慚、無愧、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這二十種隨惑,都是從根本煩惱而起,所以名隨煩惱。它的體性業用如五位百法中所解,這裏不重說了。又隨煩惱名,亦攝根本煩惱,如《集論》諦品中:「又貪瞋痴,名隨煩惱心所法,由此隨煩惱隨惱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故名隨煩惱。」雖然隨煩惱這個名稱亦攝根本煩惱,但有此隨煩惱卻只能叫隨煩惱,而不能稱做根本煩惱;如忿恨等二十隨惑皆是。

五、纏,有八種:[1] 昏沉、[2]睡眠、[3]掉舉、[4]惡行、[5]痴、[6]慳、[7]無慚、[8]無愧。纏是纏繞,由昏沉等諸纏,數數現行增盛,纏繞一切行者的心,於修善品諸法為大障礙,故名為纏。這八纏於四個時位數數現行,即於修習戒學的時候,無慚無愧為障,由具有無慚無愧二法,則犯諸學處,不生羞恥的心。修習定學的時候,昏沉睡眠為障,由此二法,於內心中引起沉沒。修習慧學的時候,掉舉惡作為障,由此二法數起現行,於外塵境界引心散亂。於同法者展轉受用財法時,嫉慳二法為障,由有嫉慳,於財於法生起慳哚嫉妒,數數動搖其心。

六、暴流,有四種:[1] 欲暴流、[2]有暴流、[3]見暴流、[4]無明暴流。隨生死暴流水漂溺鼓動,是暴流義。即隨順生死雜染的意思。《瑜伽》第八說:「深難渡故,順漂流故,故名暴流。」就是有欲求的有情,對於欲界所繫的上品煩惱未知未斷,為欲界生死流漂溺鼓動,名欲暴流。已得離欲而習有求行的有情,於上二界所繫上品煩惱未斷未遍知,為上二界生死流漂溺鼓動,名有暴流。近習邪梵行求的有情,由於惡見虛妄計度邪外解脫及邪解脫方便,為惡見流漂溺鼓動,諸惡見略攝為一,名見暴流。起諸惡見,由有愚痴顛倒推求解脫(三見)及加行(二取)法,是起惡見的因緣,為無明流漂溺鼓動,諸惡見因緣略攝為一,名無明暴流。這後二種暴流,取三界外道的上品見痴為體。四暴流都取上品煩惱為體而不取中下品,是因為與暴流的名義不相當,以中下品煩惱非是暴流故。

七、軛,有四種:[1] 欲軛、[2]有軛、[3]見軛、[4]無明軛。軛是繫軛,用來軛牛的項領,令其拉車不能出駕,譬喻煩惱障礙離繫,不得解脫。故障礙離繫,違背清淨,繫礙於生死苦中,是為軛義。有情為四暴流所漂溺已,復為四軛和合繫礙,便能夠荷擔生死苦。四軛的體相如《瑜伽師地論》八十九卷說:「若諸煩惱等分行者,非增非減,即上所說的一切煩惱,(四暴流中的煩惱)說名為軛。」這就是說,四軛即取中品煩惱為體,不取下品煩惱,因為下品煩惱相非暴流非軛故。四軛的建立,如其次第,即依習欲求行、習有求行、習邪梵行求行三類有情而說,義如四暴流中的解釋例知。

八、取,有四種:[1] 欲取、[2]見取、[3]戒禁取、[4]我語取。取是執取,有兩義:一執取諍根,二執取後有,是為取義。這四種取:是依在家眾,和外道出家眾而建立。由貪著五欲,繫縛耽染為因,為得諸欲及為受用,諸在家眾,互相鬥諍,這諍的根本,是第一欲取。由貪著見,繫縛耽染為因,諸外道出家眾,更相鬥諍,這諍的根本,是後三種取。六十二見(如五位百法中說)趣是見取。各別禁(遮戒)戒(性戒)多分苦行,是戒禁取。見取和戒禁取所依止的薩迦耶見,是我語取。我語取的語是增語義,就是由第六意識分別所計的作者受者流轉還滅的工夫相所起的增益語為我語,於這我語上起貪著,名我語取。由於見取和戒禁取,諸外道眾互相諍論,因為對於十二取處的見解不一致故。由於我語取,諸外道眾互相諍論,因為對於我有自體性的見解相同,引起常、遍、大、小、與蘊一異等的諍論。由我語取,諸外道等與奉行佛教正法的人互起諍論,因為外道們不信無我理故。如上執著爭論的根本即貪愛,由這貪愛為緣,復能引取後有苦異熟果法,故名為取。

九、繫,有四種:[1] 貪欲身繫、[2]瞋恚身繫、[3]戒禁取身繫、[4]此實執取身繫。繫是縛纏身義、結生義,由貪欲等四繫,縛有情身,結生相續。瑜伽第八卷說:「難可解脫,故名為繫。」《集論》說:「此能障礙定意性身,故名為繫。」定意性身簡別非散心及非色身,即貪欲等四種皆說名身繫,是指定心自性之身,約自體義名身,所依義名身。就是顯貪欲等四種能為心的散亂因,而障礙定心。[1]貪欲身繫,由貪愛財物等為因,令心散亂。[2]瞋恚身繫,由於鬥諍的事,不正行為因,令心散亂。[3]戒禁取身繫,由於難行的戒禁,苦惱為因,令心散亂。[4]此實執取身繫,由不如理的作意,推求境界妄生執著,執我及世間為常、無常等,計唯此真實,餘皆愚妄,由此為因,令心散亂。因為對於貪欲等未斷未遍知,為它所繫縛,所以說名為繫。

十、蓋,有五種:[1] 貪欲蓋、[2]瞋恚蓋、[3]昏沉睡眠蓋、[4]掉舉惡作蓋、[5]疑蓋。蓋是覆障義,覆蔽其心,障諸善品,令善法不得顯了故。五蓋在五位中障善法: [1]貪欲蓋,於樂出家位為障。就是一個有情在發起樂欲出家的時候,由貪欲蓋,對於色聲香味觸五種妙欲境界,隨逐淨相、欲見、欲聞、乃至欲觸,希求受用。牽引心識向外塵境界散亂,對於出家不生欣樂。[2]瞋恚蓋,於覺邪行位為障,覺是發覺,就是自己由於邪行犯了學處,同梵行的道伴們正發覺或舉發的時候,心生瞋恚。由心瞋恚,不正修學,障礙訶諫正行。[3]昏沉睡眠蓋,於修習專注的止位為障。由不守根門,食不知量等,引起身心昏昧的昏沉和心極昧略的睡眠,障礙明靜的止,無由得定。[4]掉舉惡作蓋,於修習觀慧的舉位為障。舉是策舉,就是策舉其心,於所緣境上思惟修觀,由掉舉心於親屬國土等生起尋思,由惡作於別離親屬國土等生起追悔,障礙觀心於所觀境上明靜專注的思惟修,觀慧無由生起。[5]疑蓋,於修習平等正直住的捨位為障。捨是平等正直住,在修習止觀的時候,若已經遠離了昏沉掉舉,心安明靜,則應當平等正直住;由疑心猶豫猜度,於所學的法和所證的功德境界,疑惑不決,心懷二分,遠離決定,障礙捨故。五蓋之中,昏沉睡眠是近而相順的法,若生昏昧,必引起睡眠,故合立一蓋。掉舉惡作,同依親屬國土等尋思境而懷念追悔,同一境轉,故合立一蓋。又《瑜伽師地論》八十九卷約違背五處建立五蓋,如彼論說:「復次違背五處,當知建立五蓋差別:一為在家諸欲境界漂淪故,違背聖教,立貪欲蓋。二不堪忍諸同法者,訶諫驅擯教誡等故,違背所有可愛樂法,立瞋恚蓋。三由違背奢摩他故,立昏沉睡眠蓋。四由違背毗缽舍那故,立掉舉惡作蓋。五由違背於法議論,無倒決擇審查諸法大師聖教,涅槃勝解故,建立疑蓋。」

十一、株杌,有三種:[1]貪、[2]瞋、[3]痴。株杌是禿樹根,譬喻貪等三種根本煩惱堅固難拔,對治道犁難以破壞故。因為眾生從無始以來,串習貪等以成貪等的業行,引起心不調順的貪,無所堪能的瞋,難可解脫的痴;由於眾生難斷這根深蒂固的貪等行,故立貪等為株杌。

十二、垢,有三種:[1]貪、[2]瞋、[3]痴。垢是不淨義。由依止貪瞋痴故,毀犯戒行學處,作諸惡行,染污不淨,故立名為垢。

十三、常害,有三種[1]貪、[2]瞋、[3]痴。貪等三種,常能為害,由此招感生老病死等苦。常為害故,立名常害。《集論》說名燒害,如《集論》說:「由依止貪瞋痴故,長時數受生死燒惱,故名燒害。」

十四、箭,有三種:[1]貪、[2]瞋、[3]痴。由依止貪瞋痴故,於有果法及三有的因,深起追求:於佛法僧,若集滅道,常生疑惑。由此生死相續不絕,而不知希求解脫。於有有具和三寶四諦,隨愛疑門,違背三寶四諦,順趨生死輪迴,貪等三毒,能射傷諸行,故立名為箭。

十五、所有,有三種:[1]貪、[2]瞋、[3]痴。所有是從果法立名,貪瞋痴三應名能有,由貪等故,能積集所有資財,恆常與怖畏等相應,多住散亂,故名所有。

十六、根,有三種:[1]貪、[2]瞋、[3]痴。貪等三法,是三不善根,即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痴不善根。由貪等故,生起一切的不善法,為一切不善法生起的所依根本,故名為根。

十七、惡行,有三種:[1]貪、[2]瞋、[3]痴。行是業行,即身語意的造作。由依止貪瞋痴故,恆行身語意惡行,是邪行自性,故名惡行。由貪進求財利等,多行惡行。由懷瞋恚,不忍他過,多行惡行。由懷愚痴,起顛倒的邪見,因而殺生祠祀天神等,行諸惡行。

十八、漏,有三種:[1] 欲漏、[2]有漏、[3]無明漏。漏是流散義。《瑜伽論》第八卷說:「流動其心,故名為漏。」《集論》說:「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故名為漏。」依外門流注:即心於五欲外塵境界中流散,建立欲漏。體即欲界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明欲漏。依內門流注,即於內根身等上流散,建立有漏。體即色無色界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有漏。依彼二所依門流注故,立無明漏。體即三界所有無明,總攝為一,名無明漏。

十九、匱,有三種:[1]貪、[2]瞋、[3]痴。匱是缺乏、不足。《瑜伽師地論》第八說:「無有厭足故名為匱。」由依止貪瞋痴故,於資助生命的財物等,恆起追求,沒有滿足。因為貪得無厭,故常為貧乏眾苦之所惱亂。由貪瞋痴,能令身心恆感覺貧乏,是故立名為匱。

二十、燒,有三種:[1]貪、[2]瞋、[3]痴。燒是燒熱。由貪瞋痴於所緣境界不如正理,執著相好、起強烈地愛染故,燒熱身心,故名為燒。

二十一、惱,有三種:[1]貪、[2]瞋、[3]痴。惱是惱亂。由貪瞋痴於諸可愛境相愛樂耽看,若可愛境相變壞的時候,便引起種種的愁嘆等憂苦,惱亂身心,故名為惱。

二十二、有諍,有三種:[1]貪、[2]瞋、[3]痴。諍是鬥諍,貪瞋痴能為鬥訟諍競的因,由貪瞋痴故,執持刀杖等,興諸戰諍,種種鬥訟,所以貪等,說名有諍。

二十三、火,有三種:[1]貪、[2]瞋、[3]痴。火是燒毀義,由貪瞋痴故,燒壞所積集的善根薪,故說貪等名火。

二十四、熾然,有三種:[1] 貪、[2]瞋、[3]痴。熾然是大火,這裏譬喻惡業。由負瞋痴故,為非法貪的大火所燒:非法貪就是貪著十種不善業道。由貪瞋痴故,又為不平等貪的大火所燒;不平等貪就是非法非理的貪求境界。由貪瞋痴故,又為邪法大火所燒;邪法大火就是一切外道的惡說法律。因為非法貪等能夠引發身心中的熾然大火,如猛火烈焰,故名熾然。

二十五、稠林,有三種:[1] 貪、[2]瞋、[3]痴。大樹聚集,名為稠林。由貪瞋痴故,於生死根本的煩惱,和雜染的業行,廣興染著,令諸有情,感種種身,流轉五趣,長夜處於生死輪迴中,如行走在大樹稠林裏,難可出離。生死因即貪等三毒,三毒果即生死,生死即稠林,稠林由大樹,大樹即三毒,三毒起生死稠林故。所以貪等,說名稠林。

二十六、拘礙,有三種:[1] 貪、[2]瞋、[3]痴。拘礙是拘束障礙。《瑜伽》第八卷說:「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若為拘礙。」由貪瞋痴故,依於五處起拘礙:一顧戀內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缺於隨順教誡教授,五於諸善品得少為足。於上說五處拘礙心故,不能自在地修諸善法,故名拘礙。

乙、煩惱增上所生業

(一)業的體性

集諦體性的第二部分是煩惱增上所生的業,也就是有漏業,若不與煩惱相應的無漏業,則非集諦所攝了。業是造作義,它的總相,即思業和思已業。思業就是心內的種種分別思慮,心性界的造作。思已業即由分別思慮的意業發現於外的身體上的動作和言語動作。這思業和思已業,都是以思心所為體性。思有三種:(一)審慮思,即將發動身語作業時審慮此事應當作否的思。(二)決定思,即於將要作的事情,起決定心的思。(三)動發勝思,就是正動身發語勢用強勝的思。前二思是意業,亦即名思業。《集論》裏說:「思已業云何:謂身業、語業、意業。」意業即指貪瞋邪見,由思引發,故名思已業。第三動發思是身語業,亦即名思已業,以身業等體非即思,但由思所引發,故名思已業。身語二業,以第三動發善不善的思為體,意業以前二思為體,如《成唯識論》卷一說:「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

(二)業類差別

1)二業類

[1] 善業與惡業:惡業即十種不善業道:一殺生、二不與取、三欲邪行、四虛誑語、五離間語、六粗惡語、七雜穢語、八貪欲、九瞋恚、十邪見。善業即十善業道,就是遠離殺生,乃至遠離雜穢語、無貪、無瞋、正見。業以思為體,十善十惡有所造作共名為業,是思所游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故名為道。

[2] 引業與滿業:六趣有情各有總報和別報的差別,總報即各趣有情得到的色心相續;別報就壽夭智愚,色形的好醜全缺等。引發總報的強業名為引業;成滿別報的業。名為滿業。如《雜集論》諦品中說:「又善不善業,於善趣惡趣中,感生異熟時,有兩種差別:謂招引業、圓滿業;招引業者,謂由此業,能牽異熟果。圓滿業者,謂由此業生已,領受愛不愛果。」

[3]作業與不作業:作就是起造現行,作業即意思業,和思已所起的身業語業。不作業,即不思業和不思已不起身業語業。

[4]黑業與白業:黑業就是招感穢惡不淨的苦果業,白業就是招感淨妙清白的樂果業。

[5] 增長業與不增長業:不增長業《瑜伽師地論》第九卷說有十種:「一夢所作業,二無知所作業,三無故思所作業,四不利不數所作業,五狂亂所作業,六失念所作業,七非樂欲所作業,八自性無記業,九悔所損業,十對治所損業。」除開上面十種業,所餘諸業,能有增進長養的力量,名為增長業。

[6] 故思業與不故思業:故思業就是經過故意思惟以後而起的業,即經過審慮思、決定思、動發思而起造的業,是為故思業。若非經過故意思惟,由剎那任運起和不知不覺地誤起的業,是為不故思業。如《瑜伽師地論》第九十卷說:「故思所造業者,謂先思量已,隨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所作。……若異此業,是即名為非故思造。」這故思所造業,為《集論》說略有五種:「謂他所教敕故思造業,他所動請故思造業,無所了知故思造業,根本執著(為貪等蔽心執著發起故思)故思造業。顛倒分別(依不平等因見受等發起故思)故思造業。」這五種故思所造業的解釋,詳在《雜集論》中。

[7] 定受業與不定受業:《瑜伽》第九十卷說,定受業就是故思所造的重業,不定受業就是故思所造的輕業。《瑜伽》第九卷說:「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作與增長的解釋,如《雜集》論:「作者,謂起造諸業,令其現行。增長者,謂令習氣增益。」這定受業,又有作業決定、受異熟決定、分位決定的差別。解釋詳如《雜集論》中。

[8]異熟已熟業與異熟未熟業:異熟已熟業就是已經與果的業,異熟未熟業,就是未與果的業。

[9] 重業與輕業:無論是善業與惡業,都有輕重的差別,《瑜伽論》第九十卷說:「由三因緣,令業成重:一由意樂故,二由加行故,三由田故。」由意樂故成重,就是在作業的時候,由極猛利的意念對於所作的事情尋思伺察而起造作。由加行故成重,就是對於所念的事業長時無間地去作,和很殷勤尊重的去作。由田故成重,田是造作事業的對境,如田中播下種子決定會長出苗芽的果實,若對於自己有恩的有情,如父母師長等,與他們為造作事業的對境田,無論作善行惡行都成重業。與上所說相違的所作業,則名為輕業。

[10] 共業與不共業:共業就是能令器世間成種種差別的業,因為器世間是一切有情共有的,故招感此共相世間的業稱為共業。不共業就是能令有情世間成種種差別業,即各個有情招感各自所依根等的業,所招感的根等唯屬己有,不為其他有情所受用,故名不共業。這有共中共、共中不共、不共中共、不共中不共的差別,詳辯在《成唯識論》第二卷述記中。

2)三業類

[1]身業、語業、意業。身業即身體上的造作,語業即口上的造作,意業即思於意中的造作。

[2]善業、不善業、無記業。由無貪無瞋無痴為因緣而起造的業,招感可愛的樂果,是為善業。由貪瞋痴為因緣而起造的業,招感非可愛的苦果,是為不善業。非無貪無瞋無痴為因緣,亦非貪瞋痴為因緣而任運起的業,不招感愛非愛果,於善不善二種行相不可記別故,是為無記業。

[3] 律儀業、不律儀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業。律是法式、儀是軌範,由內心發誓遵守一定的法式和軌範而起造的業,是為律儀業和非律儀業。律儀業有三種:[1]別解脫律儀所攝業,就是佛弟子所受的律儀:即比丘律儀、比丘尼律儀、式叉摩那(正學女)律儀、勤策(沙彌)律儀、勤策女律儀、鄔波索迦(近事男)律儀、鄔波斯迦(近事女)律儀、近住律儀(即受八戒者,為不能遠離惡行,及不遠離欲行的人,受一日夜戒,使其暫近依止,故名近住)。[2]靜慮律儀所攝業,即由四種靜慮能夠損害伏除那發起犯戒的煩惱種子的所有遠離功能,是為靜慮律儀所攝的身語業性。[3]無漏律儀所攝業,即已見諦的聖者由無漏作意力量所得的無漏遠離的戒性,是名無漏律儀所攝業。不律儀是一種惡戒法,受持不律儀的人,就是由於生在不律儀事業種姓中而造彼業,或由於誓願定期受持不律儀事而造彼業,這不律儀事業,《集論》中說有十五種:一屠羊、二養雞、三養豬、四捕鳥、五捕魚、六獵鹿、七置兔、八劫盜、九魁膾、十害牛、十一縛象、十二立壇咒龍、十三守獄、十四讒講、十五好為損等。論文既然說好為損等,其等字之義,即攝取一切損害水陸生命等事皆為不律儀事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除前三種律儀業及不律儀業之所餘的一切善不善與無記業。就是不受持律儀亦不受持不律儀的普通人所作的布施愛語等業。和歐打惡語等業,不為律儀不律儀所攝,故名非律儀非不律儀業。

[4]施性業、戒性業、修性業。施性業,就是無貪無瞋無痴為因緣俱行的思,所起的能捨所施物的身業和語業。戒性業,就是律儀所攝的身語業等。修性業,就是由三摩地為因緣俱行引發的定思,是為修性業。

[5] 福業、非福業、不動業。福是殊勝義,即業自體及果俱可愛樂,相殊勝故,名為福業:就是欲界可繫的善業。非福業即自體及果俱不可愛樂,相鄙劣故,名非福業;就是欲界所繫的不善業。不動業即色界無色界所繫的善業,因為上二界定地業在受異熟果時,界地決定,不可改轉,故名不動。雖然上二界善也應名福業,但約其比前福業更為殊勝的意義,所以特立不動的名稱;因為欲界中餘趣圓滿的善不善業,會遇緣時可能改轉得餘趣果故。

[6] 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順樂受業。就是從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所有的善業;此業能順樂受而招感異熟樂故。順苦受業,就是欲界所繫的不善業;此業能順苦受而招感異熟果故。順不苦不樂受業,就是從第四靜慮以上乃至有頂諸地所有的善業,因為第四禪以上諸地,沒有苦樂,唯與不苦不樂的捨受相應,這些地中所有的善業,亦唯招感與捨受粗應的異熟果故。

[7] 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順現法受業,就是能招感現法果的業,如對於佛或阿羅漢等,造作善不善業,必得現法異熟;又由猛利意樂,猛利的加行去造作善不善業,於現法中亦得異熟成就;所以名順現法受業。因為在現生中作現生即受果故。順生受業,就是所作的善不善業,在現生中異熟未熟,於無間生中異熟成熟,即次生中當生異熟,所以名為順生受業。順後受業,就是所作的善不善業,於現法中和次生中異熟果俱未成熟,從次生以後的生中異熟方才成熟,即名為順後受業。

[8]過去業、未來業、現在業。過去業,就是住於習氣位的業種,或已經與果,或還未與果,皆名過去業。未來業,就是未生未滅的業。現在業,就現前已造已思而未謝滅的業。

[9]欲繫業、色繫業、無色繫業。欲繫業,即能招感欲界異熟果的業。色繫業,即能招感色界異熟果的業。無色繫業,即能招感無色界異熟果的業。

[10]學業、無學業、非學非無學業。學業即有學聖人相續中,於時時間依增上戒、依增上心、依增上慧,修學無漏,及此後得的善有漏業。無學業,就是所作已辦的無學果阿羅漢相續中所有的善業。非學非無學業,就是一般凡夫身心中所有善不善和無記業。

[11] 見所斷業、修所斷業、無斷業。見所斷業,就是由見道所斷的煩惱相應所發思等諸業,及一切能往諸惡趣業,皆名見所斷業。修所斷業,就是由修道所斷的煩惱相應所發思等諸業,及受善趣的善不善無記業,皆是修所斷業。無斷業亦名非所斷業,就是一切有學無學相續中的出世間諸無漏業。

[12]三曲業:依諂曲為因而生起的身語意業,名為曲業。即修行邪道者所有一切善不善業,由邪見所起,邪見增上力所生故,能障礙正直的八聖道支令不生長,故名曲業。又邪行者墮在斷常二邊,違處中行,故名曲業。

[13]三穢業:依猛利貪瞋為因而生起的身語意業,能污穢相續,能障礙清淨的八聖道支,令不生長,故名穢業。又異生對於聖教中,起顛倒見者,住自見取者,起邪決定者,起猶豫分別者所有的善不善業,皆名穢業。

[14]三濁業:依猛利愚痴,上品鈍根忘失念者,薩迦耶見為因而生起的身語意業,能障礙通達真無我義故,名為濁業。又依止外道生起顛倒見,能障礙通達真如義故,是一切如來清淨聖教之所對治,為「不信」混濁之所攝故,亦名濁業。

以上三業,都是總約一切無漏業所有能為障礙體性而建立為曲穢濁諸染污業。

[15]三清淨業:一切能往善趣的妙行,由清淨尸羅與正直見之所攝的身語意三業,遠離毀犯戒見的垢故,所以名為清淨業。又有異生於聖教中,起正決定者,不猶豫分別者所有的善業,亦名為清淨業。

[16]三牟尼業:《瑜伽》第九卷說名寂靜業,第九十卷說名默然業。牟尼是梵語,漢文譯言寂默,即諸煩惱寂滅之義。一切能往涅槃的妙行,即有學無學聖人所有的無漏身語意業,契證寂靜理故,所以名為牟尼業。

以上二業,都是總約一切無漏業隨順體性而建立的。

3)四業類

復有四種業:一黑黑異熟業,二白白異熟業,三黑白黑白異熟業,四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黑黑異熟業,就是欲界中的不善業,體即十種不善業,其性染污,故名為黑;又依此黑業能招感不可愛的異熟果,故總說名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就是三界的善業,性不染污,不雜惡法,故名為白;又依此業能招感可愛的異熟果,故總說名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即欲界所繫的雜業,由善不善相雜故,非純善純惡,所以立名黑白黑白異熟業。黑白異熟之業,以惡強故,可名黑白,不可立名白黑,以善劣故。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體即出世間的無漏諸業。說非黑白,是約遮煩惱表白淨兩義共合立名。非黑遮除煩惱,顯示無漏業遠離煩惱垢穢;白即表其體性情淨;無異熟即顯其與生死相違;能盡諸業,顯其是諸有漏業的能對治者。由無漏業的力量,能永拔黑等有漏業招果的習氣故。此無漏業在《瑜伽》中又名非黑非白無異熟業,這是就雙簡前二種業而立名,義無相違。

4)十業類

十業就是十種業道,這有兩類:一、十不善業道:即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虛誑語、離間語、粗惡語、雜穢語、貪欲、瞋恚、邪見。二、十善業道:即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無貪、無瞋、正見。這十種業道,在下面說人天行果中將作比較細地解釋,這裡就不說了。

除上所說業類差別以外,還有強力業、劣力業、可思議業、不可思議業,取受業、作用業、加行業、轉變業、證得業,地獄業、畜生業、餓鬼業、人業、天業、不定業。《集論》《成實論》等,皆不出前已說業類所攝,恐太繁瑣,且止不說。

(三)集諦四行相

如上所說集諦,總有四種行相:一因相,二集相,三生相,四緣相。集諦所有的惑業,是引起後有苦果的原因,即能引發後有的習氣因,如種子是生起苗芽的親因,故名因相。由諸有情所集積的惑業習氣,在人天等有情類中,能為相似的形貌種類的平等現起因,而使其現行;如人與人相似,牛與牛相似,馬與馬相似等,即集起之義,故名集相。又由業煩惱的力量使各別有情內身相續生起無量品類差別,是決定於五趣四生三界九地等的生因故,是名生組。又一切有情身心中,雖然同時具有三界五趣四生的種子,但現在世唯生於此界此趣此生中,而非餘界餘趣餘生,皆由業煩惱為助緣成此差別,因此有情捨已得自體而取未曾得的自體,即諸有情別別的得捨因,是名緣相。

為什麼於集諦說四行相呢?是為修觀行的人於集諦修四行觀,可以對治四種貪愛,四愛就是:一我愛,即於自體愛著;二後有愛,即希求當來自體差別:三喜貪俱行愛,即於現前的或已經得到的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四彼彼喜樂愛,即於所餘未現前未得到的可愛色等起希求愛。這四種愛,是從常、樂、淨、我四種顛倒而產生的,我愛就是我倒,後有愛就是常倒,喜貪俱行愛就是樂倒,彼彼喜樂愛就是淨倒。修觀行的人以智慧觀察因等四相,就是對治四愛,亦即對治四倒;觀察因相,對治我愛;觀察集相,對治後有愛;觀察生相和緣相通治四種愛。《雜集論述記》說:「前二別治、後二通治故。」《瑜伽師地論》五十五卷說:「問:何故於集諦為四行觀?答:由有四種愛故。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故建立差別:初愛為緣,建立後有愛;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喜樂愛;最後愛為緣,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又愛云何?謂於自體親昵藏護。後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差別。喜貪俱行愛云何?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彼彼喜樂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三、滅諦

(一)滅諦體相

滅是滅盡義,即擇滅無為,由聖無漏智慧的簡擇力,滅盡惑、業、苦三種雜染法,究竟證會靜妙安穩的寂滅果,是即滅諦體相。《集論》解滅諦相文說:「相者,謂真如,聖道,煩惱不生,若滅依,若能滅,若滅性;是滅諦相。」這是以滅所依的真如,能滅煩惱的聖道,和煩惱滅盡的滅性,總出滅諦體相。約實際來說,滅諦體性就是斷盡煩惱,絕諸戲論,究竟寂滅的涅槃。如《瑜伽師地論》六十六卷說:「復沈此煩惱粗重永滅,是有餘依涅槃增上所立滅諦。又因永斷,未來不生;及先世因受用盡已,現在諸行,任運謝滅:是無餘依涅槃增上所立滅諦。」又《瑜伽論》六十八卷說:「問:何等法滅故名滅諦耶:答:略有二種:一煩惱滅故,二依滅故。煩惱滅故,得有餘依滅諦。依滅故,得無餘依滅諦。」

(二)滅相甚深

有為絕諸戲論,究竟寂滅的滅相,甚深最甚深,望有為諸行,不可說異,不可說不異,不可說亦異亦不異,不可說非異非不異。說異則應離開諸有為法而有寂滅,則寂滅與諸行,不相繫屬,各別異體了。說不異則有為諸行應即寂滅,如是則寂滅應同諸行是有為,是有漏,是雜染,是不淨等,與諸行相無有差別。說亦異亦不異,過同異不異;說非異非不異,過同不異異;即具有不相繫屬的染淨無別等過失。故寂滅相,離四句,絕百非,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唯正智證知。

(三)立名差別

諸經論中,就滅相攝義差別,施設種種的異名,這裏依《集論》所說差別的名稱,略述如下:

甲、依所滅法辨名差別,即依無餘永斷的總義,立有七種名稱:第一「名永出,永出諸纏故」;這是依永斷現行煩惱的纏縛而立名。第二,「名永吐,永吐隨眠故」;這是依斷煩惱的種子而立名。第三,「名盡,見道對治,得離繫故」;在煩惱聚中,唯有所餘修所斷的迷事煩惱存在,迷理煩惱見道已頓斷盡,亦名為盡。第四,「名離欲,修道對治,得離繫故」;由修道漸斷諸地煩惱,離諸地欲貪,漸次所顯,故名離欲。第五,「名滅,當來彼果苦不生故」;由煩惱永盡,當來的苦果,亦永滅不生,故名為滅。第六,「名寂靜,於現法中,彼果心苦,永不現故」;彼果即離繫果,在證得離繫果的有餘依位,由證得心解脫故,心苦永不現行,心無擾動,故名寂靜。第七,「名沒,餘所有事,永滅沒故」;即證寂滅以後,無為之餘的所有宿業煩惱所感的有漏諸蘊事,自然滅盡,入無餘依位,唯有清淨真如離相湛然為依為住,餘所有依事,皆永滅沒,故名為沒。

以上七名,亦顯示斷惑的次第:即斷惑的人,先伏現行,次斷種子,所以先說永出永吐。在斷種中,見惑頓斷,修惑漸斷,所以次說盡及離欲。見修二惑種子俱斷盡已,當來的苦果決定不生,故次說滅。在證滅的時候,先證有餘依,後證無餘依,所以最後說寂靜與沒。

乙、釋自通名,這有二十一種名稱的差別:一、「名無為,離三相故」;即寂滅無為,與生異滅三有為相究竟相違,故名無為。二、「名難見,超過肉眼、天眼境故」;即寂滅無為,不是肉眼和天眼的所見境,唯是聖無漏慧眼的所行境界,故名難見三、「名不轉,永離諸趣差別轉故」;寂滅無為遠離那落迦等諸趣往來流轉,恆常安住不動,故名不轉。四、「名不卑屈,離三愛故」;寂滅無為永離欲愛色愛無色愛,於諸有中無所有卑屈,故名不卑屈。五、「名甘露,離蘊魔故」;寂滅無為永離一切死所依蘊,故名甘露。六、「名無漏,永離一切煩惱魔故」;煩惱魔是有漏,寂滅無為永離煩惱,故名無漏。七、「名舍宅,無罪喜樂所依事故」;無罪喜樂即清淨的解脫喜樂,寂滅無為是解脫喜樂的所依止,故名舍宅。八、「名州渚,三界隔絕故」;寂滅無為,於三界生死大海能為高原之隔絕,依譬喻立號,故名州渚。九、「名弘濟,能遮一切大苦災橫故」;證得寂滅,生老病等諸苦災橫,永遠絕離,故名弘濟。十、「名皈依,無有虛妄,意樂,加行,所依止故」;寂滅無為是無有虛妄性之意樂及正加行的所依處,所依止,是皈依義,故名皈依。十一、「名勝歸趣,能為歸趣一切最勝聖性所依處故」;歸是歸投歸依,趣是趣向趣入。聖性即無漏聖道,寂滅無為,能為趣證最殊勝的聖性之所依止處,是阿羅漢證得涅槃的加行所緣境界,故名勝歸趣。十二、「名不死,永離生故」;有生必有死,寂滅無為無生,故名不死。十三、「名無熱惱,永離一切煩惱熱故」;寂滅無為,永離一切求不得苦的大熱惱故。十四、「名無熾然,永離一切愁嘆憂苦諸惱亂故」;寂滅無為極清涼,一切愁等熾然永息,故名無熾然。十五、「名安穩,離怖畏住,所依處故」;寂滅無為,無老病死等一切怖異,是離怖的聖住所依處,即空住,無願住,無相住,滅盡定住名聖住(瑜伽三十四卷),聖住離怖畏,不為老病等所動,故名安穩。十六、「名清涼,諸利益事所依處故」;寂滅無為是一切無熱惱的清涼善之所依,故名清涼。十七、「名樂事,第一義樂事故」;第一義樂即出世間樂,寂滅無為是出生出世間樂的所依事,故名樂依。十八、「名趣吉祥,為證得彼易修方便所依處故」;趣是趣入趣證,吉祥即涅槃,寂滅無為是趣入證得彼涅槃易修加行的所緣境,故名趣吉祥。十九、「名無病,永離一切障礙病故」;寂滅無為遠離惱煩等諸障礙病,故名無病。二十、「名不動,永離一切散動故」;寂滅無為,離諸境界戲論散動,故名不動。二十一、「名涅槃,無相寂滅大安樂住,所依處故」;寂滅無為,永離一切色受想行識等一切有相,是究竟寂滅大安樂住的所緣境界,故名涅槃。

丙、對苦諦辨名,這有五名差別:一、「名無生,離續生故」;苦諦相,就是於彼彼處有情類中,相繼而生,寂滅無為與彼相義相違反,離續生相,故名無生。二、「名起,永離此後漸生起故」;苦諦相在有情續生已後,自身六根眾分漸次圓滿,寂滅無為,與彼相義相違反,永離漸次生起相,故名起。三、「名無造,永離前際諸業煩惱勢力所引故」;苦諦相,有宿業煩惱的勢力所造,寂滅無為與彼相義相違反,永離前際諸業煩惱勢力,故名無造。四、「名無作,不作現在諸業煩惱所依處故」;現在苦諦,是能造作招感餘生有異熟果的諸業煩惱之所依止,寂滅無為,與彼相義相違反不作現在諸業煩惱的所依處,故名無作。五、「名不生,永離未來相續生故」;苦相是後有異熟相續生起,無有間斷,寂滅無為,永離未來相續生,故名不生。

以上所說滅諦名義差別,皆依《集論》和《雜集論》說,在《瑜伽師地論》八十三卷中,亦有詳細的解釋。

(四)滅諦四行相

滅諦亦有四種行相:一、滅相,就是為流轉生死因的煩惱,滅盡無餘,得離繫故名滅相。二、靜相,就是行苦所攝的不寂靜的五取蘊相,得離繫故名靜相。三、妙相,於諸煩惱苦,究竟離繫,自然樂淨以為自體,淨妙無喻,故名妙相。四、離相,出眾過患,常利益事,不復退轉,最極安穩,故名為離。《俱舍論》二十六卷解滅諦四相說:「諸蘊盡故滅,三火(貪瞋痴)息故靜,無眾患故妙,脫眾災故離。」為什麼於滅諦說四種行相呢?《瑜伽論》五十五說:「問:何故於滅論為四行觀?答:由四愛滅所顯故。」即滅相靜相由滅我愛所顯,第三妙相,由滅喜貪俱行愛(樂)和彼彼喜樂愛(淨)所顯,第四離相,由滅後有愛(常)所顯。

四、道諦

(一)道諦體相

道是能通義,即證得滅果的因,由道能通往涅槃城故。《俱舍論》卷二十五說:「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故道,與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故道。」有正道和助道,正道即諸無漏的智慧,助道即諸有漏無方便對治諸善品法。由此道故,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即為道體總相。

(二)道諦差別

甲、五相差別道

道諦差別,總有五種:(一)資糧道,(二)加行道,(三)見道,(四)修道,(五)究竟道。

(一)資糧道

資糧道,即諸異生,由具自他圓滿(論行中當說)為緣,發起希求解脫的善法欲,具足尸羅,守護根門,欲食知量,初夜後夜常勤修習止觀,正知而住等,(瑜伽二十一卷說有十種,在下文說行中當詳解釋)即資糧道的體性。復有所餘進習諸善,即聞思修所生三慧等。修習此故,得成見道位現觀、修道位解脫的所依器性(內身相續堪任性)。《瑜伽師地論》二十二卷說:「若自圓滿,若他圓滿,若善法欲,若戒律儀,若根律儀,若於食知量,若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若正知而住,若善友性,若聞正法,若思正法,若無障礙,若修惠捨,若沙門莊嚴,如是等法,是名世間及出世間諸離欲道趣向資糧。」具足尸羅等,都是資益希求解脫者成道的善法,如古時人行路有糧,能到所向處所,故名資糧,這資糧是順趣解脫的遠因,故亦名順解脫分。

(二)加行道

加行道,即已積集資糧道者,為證道故加功用行,而進修煖等四法,故名加行道。前面說的資糧道,也有加行的意義,可以安立加行的名稱。但這裡的加行卻非資糧,是已積集資糧者為得見道而安立名加行故。這加行有四位差別:(1)煖法位,由淨定心,依諦增上契經等法為所緣,生起明得三摩地般若及彼定慧相應等法,是為煖位。是道火的前相,如古時鑽木取火先有煖相,故名為煖。(2)頂法位,即於諸諦所緣中,智慧力增進,明相轉勝,得明增三摩地般若及彼定慧相應等法,是為頂位。由前定慧展轉增進居上位故,在有動的善根中最為殊勝,如上山至頂,故名為頂。(3)順諦忍法位,由各別內自所證,於諸諦所緣中,一分已入於無所取,一向忍解故,一分隨順於無能取,隨順通達故,三摩地般若及彼相應等法,是為忍位。深忍印解,故名為忍。(4)世第一法位,由各別內自所證,於諸諦中,得無間心三摩地般若,及彼定慧相應等法,從此無間,必起最初出世道,是世間最殊勝的第一善法,故名世第一法位。這煖等四善根位,是順趣真實決擇分(見道)故,亦名順決擇分。

(三)見道

見道,由世第一法無間,引起無所得三摩地般若及彼相應等法,是見道體性。由無分別智最初照見諸法真理,故名見道。由真智通真如故,亦名通達位。又見道差別,如《瑜伽》五十八卷說一心見道,如《瑜伽》五十五卷及《顯揚聖教論》十七卷說三心見道,《瑜伽》五十八卷復說九心見道,及《集論》等說十六心見道。但真見道位,無多心差別,故說多心見道差別,皆是假立,非真實爾。以出世位中,各別內證,絕諸戲論故。

(四)修道

修道,即從見道以上,所有世間道、出世間道、軟道、中道、上道、方便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皆名名修道。因為佛弟子們,已得見道,頓斷三者迷理煩惱,從此以上,為斷迷事煩惱,以勝方便數數修習世間道等,故名修道。這裡把世間道等的差別意義略述如下:

1)九道

一、世間道,即有漏道,就是世間的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靜慮即心體寂靜,能審慮所緣的意思。《瑜伽師地論》三十二卷說:「言靜慮者,於一所緣繫念寂靜正審思慮,故名靜慮。」空無邊處等,是無色界的四定,就所依的境,心無分別,攝心一境,離諸色礙,故名無色定。又因四定都有心住於空,所以又名四空定。

四空定的解釋,廣如《瑜伽師地論》三十三卷中,這裡簡單地解說如下:一空無邊處定,即修定的人,已得第四靜慮,厭患色質的障礙,心欲出離,即修觀智滅除色相,緣空入定,心與無邊際的虛空相應,是為空無邊處定。二識無邊處定,已得空無邊處定的行者,感覺心住虛空,仍有相對的空相存在,尚非靜妙,乃進而厭患虛空,泯除空相,轉心緣識,住識無邊相,名識無邊處定。三無所有處定,已得識無邊處的行者,感覺住識,仍有所依,乃厭患心識,捨識泯心,依無所有,寂然而住故,名無所有處定。四非想非非想處定,識無邊處即想,無所有處即非想,已得無所有處定的行者,厭患無所想如痴如暗,厭患有想處如病如箭,如癰如瘡;唯有非想非非想中,與上相違,寂靜美妙;即捨無所有處定,心與非有想非無想法相應入定,名非想非非想處定。在此定中,由想昧劣,無下地勝想,得非想名,有昧劣的想存在,故名非非想。外道得了此定,執為涅槃。前三無色處,約加行立名;第四非想,當體立號。

四靜慮和四無色定,有四種相應當分別:一雜染,二清白,三建立,四清淨。

1、雜染,由四無記根相應,定成雜染。四無記根即:愛、見、慢、無明,定地煩惱為定所伏,不發惡行,是有覆攝,故名無記。由此四惑,雜污其心,以諸染污靜慮定為門,令色無色界一切有覆無記的煩惱隨煩惱生長不絕,為能生起散煩惱的根本,說名為根。這是第六識中四種定煩惱,非是第七中相應的四惑。[1]「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集論,以下同。)即貪味淨定的輕安快樂。[2]「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即依止靜慮發起計度前際等六十二見。 [3]「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即依所證勝定,於下界生慢,計自地為勝等。[4]「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疑是疑煩惱,由無明增故而起疑,故由無明疑上靜慮。即希求解脫的人,由於未通達真實道理,對於自己所證的殊勝品法,常生疑惑,疑所證是解脫呀?不是解脫呀?(廣釋四無記根,如《瑜伽論》十二卷。)由於愛等四惑,染污其心,令色無色界本隨二惑相續流轉。

2、清白,即清淨的四靜慮和四無色定,由體性是善故,說名清白。雖然是有漏的世間禪定,因其遠離煩惱纏垢故,亦名為淨。

3、建立,建立有四種:一支分建立,二等至建立,三品類建立,四名想建立。於色界諸靜慮,具有四種建立。諸無色定,唯有三種,除支分建立,以無色定無支分故。

[1] 支分建立,初靜慮有五支: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繫心於一所緣境,名心一境性。第三靜慮有四支: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內等淨的體即捨、念、正知,由攝念欲心於內,具有捨故,得心平等性:又已遠離尋伺濁法,心得清淨;即於內門中,遠離沈浮尋伺,以念、正知、捨三平等令心品清淨,所以總立名為內等淨。第三靜慮有五支:一捨、二念、三正知、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未離喜貪,故不別顯捨念正知,第三靜慮已離喜貪,故別顯捨念正知的自相。第四靜慮有四支: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受,四心一境性。第四靜慮超過尋伺、喜、樂三地(初二三禪)一切擾動故,心得平等性,正直性,無動轉地安住,故具捨清淨。又第四定已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法故,心無忘失而明靜,故具念清淨。

在四種靜慮中,為什麼只建立這些支分呢?這裏引《雜集論》決擇分諦品文解答這一問題:「問:法有無量,何故唯立尋等為支?答: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對治、利益)所依自性支故,由此三種,支分滿足,不待餘故。初靜慮中,尋伺二種,是對治支;能斷欲界欲恚害等尋伺故。喜樂二種,是利益支;由尋伺支治所治已,得離生喜樂故。(離欲惡不善法而生起初禪喜樂。)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依止定力,尋等轉故。第二靜慮中,內等淨是對治支;由此能治尋伺故。喜樂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義如前說。第三靜慮中,捨、念、正知是對治支,由此三能治喜故。樂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義如前說。第四靜慮中,捨清淨,念清淨,是對治支;由此二能對治樂故。不苦不樂受,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諸無色中,不立支分,以奢摩他一味性故。」

[2] 等至建立,就是由七種作意才能獲得四種靜慮及四無色定。七作意是:一了相作意,即由定作意,見欲界中過患等,了達粗相,見初靜慮中,無有欲界粗相過患,寂靜妙,名為靜相,是名了相作意。二勝解作意,即從了相作意之後,超過聞思(了相作意為聞思所雜),唯用修行,於所緣的粗相靜相發起勝解,是名勝解作意,三遠離作意,由於勝解作意善修善習,善多修習為因緣,最初生起斷煩惱的道,與道俱行的作意,是名遠離作意。由這斷道俱行的作意,能斷欲界先所應斷的煩惱及能遠離煩惱品的粗重故。四攝樂作意,即從遠離作意以後,修觀行的人,能愛樂於斷,愛樂遠離,於諸斷中見勝功德,觸證少分遠離的喜樂,為了除去昏沈掉舉等,時時修習淨妙作意,以悅其心,是名攝樂作意。五觀察作意,修觀行的人,由樂斷樂修的正加行善品所資持故,令欲界所擊的煩惱不復現行,為了想考驗自己是否真正已斷欲界煩惱,復更作意觀察能生起煩惱的可愛淨相,若心生煩惱,即知未正解脫,為欲斷除煩惱故,正勤安住樂斷樂修,是名觀察作意。六方便究意作意,即從觀察作意之後,為令欲界一切煩惱,於繫時間得離繫故,倍勤精進地修習奢摩他與毗缽舍那,由是因緣,從欲界繫的煩惱中心得離繫,這是初靜慮最後的方便。故名方便究竟作意。《瑜伽》聲聞地名加行究竟作意。七方便究竟果作意,修觀行者,從方便究竟作意無間,證得根本最初靜慮俱行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聲聞地名加行究意果作意。這七種作意的詳細解說,可參看《瑜伽師地論》三十三卷,這裏不繁引了。如上所說為證入初靜慮,修習七種作意,如是應知乃至為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亦皆修習七種作意。

[3] 品類建立,就是修定的人,在修習的功行上有三品的差別,所以在生起異熟果時亦有三品差別,由因行品類不同,果位品類亦異。於初靜慮定,具有下中上三品熏修,生果時即生下中上三品異熟,如是其餘靜慮,都有三品熏修,和三品異熟的差別,如在欲界修下中上初靜慮,即生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廣如《瑜伽師地論》第四卷及《顯物聖教論》第二卷中所說。無色界中,沒有色貪,因此亦無安諸宮殿等處所,故不建立生果差別。然由三品熏修無色定故,彼異熟生時,有離下差別,即壽命任時滿不滿等,有劣勝差別,即染污不染污等。

[4] 名想建立,於四靜慮中三摩地的差別名字是無量無數的不可算數、不可思議,因為於初靜慮所攝定中,諸佛世尊及已得究竟的大威德菩薩摩訶薩所入的三摩地,一切聲聞及獨覺等尚不能了解其名稱,更不用說知其數量差別和證入了。如般若經及諸大乘經中,都以種種名稱顯示三摩地其數無量。如於初靜慮所攝定,有無量名想差別,於其餘靜慮無量所攝定也是這樣。如是所說差別,皆是依於靜慮波羅蜜多而說。

4、清淨,就是得根本定已,能引發勝品功德,無一切煩惱時,是名清淨。即初靜慮中邊際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邊際定,是名清淨的靜慮,清淨的無色定。邊顯無越義,際顯究竟。即已得的根本定其殊勝性至極究竟無可超越了。

二、出世間道,就是無漏道,即於修道中法智類智所攝的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及彼相應的三摩地,皆是出世間道。其所依定,或者是未至定所攝,或者是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所攝。非想非非想處,唯是世間,因為非想定由不明了想恆時現前,沒有猛利取所緣相的作用,不能作極明了現行的聖道之所依止,故非想地一向是世間所攝。所以世尊在經中說,只有有想的三摩缽底,才能如實照了通達無漏聖道。滅盡定亦是出世間攝,因為滅定是聖道後之所證得故。

三、軟道,就是下品道,顯其力量不夠充足,故名軟道。這軟道中又分三品:即軟軟品道、軟中品道、軟上品道、由此三品道,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上上、上中、上下三品煩惱。

四、中道,亦有中軟、中中、中上三品差別。由此三品道,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軟三品煩惱。

五、上道,亦有上軟,上中,上上三品差別。由此三品道,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軟上、軟中、軟軟三品煩惱。

對於軟中上品道,復各別分為軟等三類,建立九品,是為了顯示修道所斷的煩惱,是由漸次而斷故。又緣軟軟品道,能斷上上品煩惱,即身中極猛利粗重現行的煩惱,名上品煩惱。由於易可覺了,易可分別,猶如粗垢。微少對治,即能夠除遣,故說軟軟品道能斷上上品煩惱。下下品煩惱,即身中微隱現行的煩惱,難可覺了,難可分別,如微隱的塵垢,大力對治,才能除遣,故說上上品道,對治下下品煩惱。准此道理,當知所餘的能治道與所治煩惱皆是相翻建立,也是這樣的了。

六、加行道,即修道中,加功用行欣求斷道,名加行道。由於正修行此道能漸捨離各別的上品等煩惱,轉捨粗重一分,漸得轉依。是名修道中的加行道,這裏的加行道,通有漏無漏,通伏惑斷惑,得擇滅等。

七、無間道,即修道中更無隔越正能斷惑的道。由這無間道,能永斷上品等煩惱,令無所餘,轉粗重依,得無粗重。是名修道中的無間道。

八、解脫道,即證無為時,離縛自在。由這解脫道,能證煩惱永斷所得的解脫,是名修道中的解脫道。

九、勝進道,即證得解脫道後,更修所餘殊勝升進的道。觀行者為了斷除餘品煩惱而進修的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望於前品是殊勝的升進,故名升進道。又復棄捨斷煩惱的諸方便,但正思惟契經等法:或復於先所思所證法中,安住觀察;或復進修餘品勝定,諸如是等,亦名勝進道。又為引發神通等無量聖品功德;或彼神通等生已,現前安住,亦名勝進道。這裏順便說一下修道的修義。修的差別義,本來無量無邊,略說有其四種:一得修,二習修,三除去修,四對治修。得修,即於未生善法,修習令生。為得故修,名為得修,由此修力,得所未得諸善法故。習修,即於已生善法,修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習即是修,名為習修。由此修力,數習已得諸善法故。除去修,即於已生惡不善法,修令永斷。為除去故修,名為除去修。由此修力,除去現行位諸不善故。欲界煩惱,能墮惡趣,故名為惡,能障善故,名為不善。對治修,即於未生惡不善法,修令不生。修習對治,名對治修。對治未來諸不善法,令成不生故。又由具有四種對治故,名為對治修:一厭壞對治,即於有漏諸行,見多過患,觀察如病如痛等,由此厭患五取蘊。二斷對治,由加行道及無間道,能斷諸煩惱故。三持對治,即解脫道能任持所得無為功德。四遠分對治,即解脫道後的諸道,能令先所斷煩惱轉遠離故。這四種對治差別,是前對治修的差別義。

2)十一道

1、略說十一道

又道差別,有十一種:一觀察道、二勤功用道、三修治定道、四現觀方便道、五親近現觀道、六現觀道、七清靜出離道、八依根差別道、九淨修三學道、十發諸功德道、十一遍攝諸道道。這裏是依於菩提分法等的差別而建立十一種,如其次第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四種正行,四種法跡,奢摩他,毗缽舍那,三無漏根。

十一道怎樣配屬菩提分法等的意義昵?《雜集論》中說得很清楚,這裏抄錄如下:「觀察事道者,謂四念住,由此最初以不淨等行,觀察一切身受心法事故。勤功用道者,謂四正斷,由遍觀察一切事已,為斷諸障,發勤精進故。修治定道障者,謂四神足,如是淨除一切障已,復由欲勤心觀門,修三摩地令成調順堪任性故。現觀方便道者,謂信等五根,如是修治三摩地已,為欲證得無漏聖道,勤修增上緣煖頂方便故。親近現觀道者,謂信等五力,如是已得增上緣者,為欲無間通達諦理,修習摧伏不信等障,忍等第一法近方便故。現觀道者,謂七覺支,由此最初內證覺真理故。清淨出離道者,謂聖八支道。由從此後,為令修道取斷煩惱永得清淨,修出離道故。由此道理,菩提分法,如是次第。依根差別道者,謂四正行,由依近分根本等地差別,及利鈍根差別故。苦正行者,依止未至及無色定,如其次第止觀劣故。樂正行者,依止根本靜慮雙道轉故。一(苦樂)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淨修三學道者,謂四法跡,由此淨修增上戒等三學故。無貪,無恚,能淨修治增上戒學,終不於貪欲瞋恚門,毀犯所學處故。正念,能淨修治增上心學,由不忘所緣,持心令定故。正定,能淨修治增上慧學,由心得定,能證如實智故。發諸功德道者,謂奢摩他毗缽舍那,由此能成辦一切功德故。攝諸道道者,謂三無漏根,由此能攝初、中、究竟一切道故。未知欲知根,攝方便道及見道。已知根,攝修道。俱知根,攝究竟道。」

2、五門立菩提分法

一切菩提分法無差別地皆由五門而得建立:一所緣,二自體,三助伴,四修習,五修果。這裡分別解說如下:

[1]四念住

由慧令念住身等四境,故名四念住。Ⅰ所緣,即身、受、心、法。這就是於四事起緣,即緣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體事、我染淨事。為什麼四念住唯以身等為所緣境呢?因為顛倒眾生多分計執我依止有根身,受用苦樂等,取了境為相,於相上由貪等染污,由信等清淨。為令觀行者,最初正觀察真實事相,所以建立身等四事為所緣境。Ⅱ自體,即慧及念,由於身等隨觀的慧與念俱起,故用慧念為體。Ⅲ助伴,即念慧相應的心心所等。Ⅳ修習,即於內身等修循身等觀。就是於內色、外色、內外色,以分別影像身,與本質身,平等循觀。如是於受、心、法亦修循受等觀總起來說,即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廣如《集論》卷六與《雜集論》決擇分諦品及《瑜伽師地論》二十八卷所說。Ⅴ修果,由於內身等修循身等觀,如其次第能斷除四種顛倒,趣入四諦,身等離繫,是名修果。斷四顛倒,即由修四念住隨其次第,能斷除淨、樂、常、我四種顛倒。於身修不淨故,斷除淨倒。於了知諸受皆是苦故,斷除樂倒。通達諸識依根緣境,念念變異故,斷除常倒。觀察染淨,唯有諸法,無作用的主宰故,斷除我倒。又修四念住,如其次第,趣入四諦,亦是修果。由身念住,趣入苦諦;所有色身,皆是行苦相粗重所顯故。由受念住,趣入集諦:以樂等諸受,是和合受(於壞苦性位起和合受)等所依處故。由心念住,趣入滅諦;觀離我之識當來無所有,恐懼我斷滅,於涅槃所生的恐怖永遠離掉故。由法念住,趣入道諦;為斷所治法,為修能治法故。又修四念住,如其次第,能證得身受心法離繫果:由修習念住,漸漸地能遠離身等粗重故。

[2]四正斷

四正斷,又名四正勤,由精進力能斷自所除的懈怠障礙法,故名四正斷。Ⅰ所緣,即已生、末生、所治、能治法。初正斷已生所治的惡不善法為境。第二正斷,緣未生所治的惡不善法為境。第三正斷,緣未生能治的善法為境。第四正斷,緣已生能治的善法為境。Ⅱ自體,正斷的自體就是精進。Ⅲ助伴,即彼相應的心心所等。Ⅳ修習,《集論》說:「修習者,如契經說: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此中諸句,顯修正勤,及所依止。所依止者,謂欲。正勤者,謂策勵等。」這就是說以欲為依而發起策勵等正勤。據《雜集論述記》說,前三句在聞思位,後二句在修位。生欲,即於已生的惡不善法,生起樂斷欲,於未生的惡不善法,起遮令不現行欲;於未生和已生的善法,皆生起證得欲。策勵就是於已生的惡不善法不忍受勵力趣斷,於未生的惡不善法不忘住正念令不現行;於未生的善法以正方便策勵生起,於已生的善法以正方便攝持不失。發起正勤,就是於已生和未生的惡不善法,一心精進,修正方便,令生令長。策心持心,就是於已生和未生的惡不善法而修觀慧的時候,若心昏沉沒,當策練其心令舉,除遣昏沉等煩惱的染污。若心掉舉,當制持其心令下,除遣掉舉諸過,令修慧得生。Ⅴ修果,由修正斷,能盡棄捨一切所治法,於能治法,能得能生。即初二正斷,能盡捨一切所治的惡法;第三正斷,得能對治的未生善法;第四正斷,增長能對治的已生善法。

[3]四神足

四神足,即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神即神通,神是妙用莫測,通是無礙自在,神通有不可推測的微妙作用,一切如意自在,所以名神通,實即智慧的作用。足是基礎義,即欲等勝定是發生神通妙用的因,是神通的基礎,所以名神足。四神足的所緣境,即緣由已經成辦圓滿的殊勝定力,而發起的種種神變功德事。它的自體,即殊勝的三摩地。助件,即欲、勤、心、觀,及彼相應的心心所等。欲三摩地,即由猛利樂欲增上力起正便而成就的心一境性。勤三摩地,即由恆常精進,無時暫間的增上力而成就的一境性。心三摩地,即由於前生數修定力,令彼種子功能增長,今時由種子功能,令心專注於內法的增上力,任運於三摩地隨順而轉,由此速證心一境性。觀三摩地,即由聽聞他人教法,依智慧內自簡擇觀察的增上力而成就的心一境性。修習,即數數修習八種斷行。八斷行就是:欲、精進、信、安、正念、正知、思、捨。《辯中邊論辯修對治品》說欲等八法,能治懈怠、忘聖言,及昏沉掉舉、不作行、作行五種過失,故名八斷行。即為滅除懈怠,修欲、勤、信、安四種斷行。為斷除後四種過失,如其次第修習念、正知、思、捨四種斷行。這八種斷行。略攝為四類:一加行,二攝受,三繼屬,四對治。加行攝欲、精進、信三種。欲為精進的所依,由對於三摩地樂欲,才肯精進修習故。信為欲因,由想求得三摩地的樂欲,是依於信受有三摩地可得和能得故。攝受就是輕安,由於輕安攝益身心故。繼屬就是正念、正知,由正念不忘失所緣,能安心於一境故。由有正知,於有放逸生,則能如實了知故。對治攝思和捨,由思能策舉心,捨能制持心。由策心持心兩種力量,於修習止觀品中已生沉掉能遠離故。即由思對治昏沈,捨對治掉舉。《瑜伽師地論》二十九卷解八斷行中說:「七者思,謂心造作,於斷未斷正觀察時造作其心,發起能順止觀二品身業語業。八者捨,謂引過去、未來、現在隨順諸惡不善法中,心無染污,心平等性。」修果,總說有三:一由已善修治三摩地故,於隨已所樂欲證得和所欲通達的法,即能隨心通達變現。二證得堪能,具自作用,即遠離已生未生的不善法,修集已生未生的善法,故《集論》說:「於別別處所法中證得堪能。」由證堪能心有自在作用,如已所願的樂欲而能成辦種種神通等事。三能引發種種殊勝功德。

[4]五根

信、勤、念、定、慧五法,名五根。根是增上義,由這五法能出生一切善法,為一切善法生起的根本,故總名為根。五根的所攝境,就是四聖諦。由此五根是修起現觀的加行所攝而作此行相故。五根的自體即:信、精進、念、定、慧。助伴,即彼相應的心心所等。修習是:信根,於諸諦生起忍可行的修習。精進根,於諸諦生起忍可已後,為覺悟諸諦,發起精進的修習。念根,是於諸諦發精進已,起不忘失行的修習。定根,是於諸諦既繫念已,起心一境性行的修習。慧根,是於諸諦既得定已,起簡擇行的修習。修果是:能速發諦現觀;因為由於修習五根的增上力,不久即能生起見道故。又能修治煖法和頂法,引發忍法和世第一法。即於現在此身入順擇分位—加行道。

[5]五力

五力,即前五根法,所緣境和自體、助伴、修習,皆與根相似,但果有差別,即由於清淨的信等五法力量增盛,能損減不信等所對治障,不可屈伏,能破他惡法,能修治忍法和世第一法,轉立名力。即於天、魔不能轉,業、煩惱不能屈,故名為力。如《雜集論》說:「如說果者,謂能損減不信等障故,勝過於前,雖與五根所緣境界自體等相似,然不可屈伏,義有差別故,別立力分(菩提分)。」

[6]七覺支

七覺支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行捨覺支。覺即是智慧,支是分類,分類不同而有十種,故名七覺支。七覺支的所緣境,即四諦如實性。如實性就是清淨所攝的勝義真實性。覺支自體是,念、擇法、精進、喜、安、定、行捨。念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是自體支,是覺的自相,慧以簡擇為性故。精進是出離支,由精進努力,能達到所欲到的處所故。喜是利益支,由喜適悅勢力,令身心調暢故。安、定、行捨是不染污支,如其次第,由輕安故不染污,以輕安能除粗重過失故。由依定故不染污,依止於定得到轉依故。捨是不染污體,由捨永除貪憂不染污位為自性故。如《集論》說:「安定捨是不染污支,由此不染污故,依此不染污故,體是不染污故。」覺支助伴,即彼相應的心心所等。覺支修習,如《集論》說:「修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行捨覺支亦爾。如是四句,次第顯示緣四諦境修習覺支。」如以念緣苦體法為惱苦(苦諦)時,於苦境界,必求遠離,即名「依止遠離」修念。若以念緣可愛相苦集法認為是苦集(集諦)時,於此可愛相境界,必求遠離,即名「依止離欲」修念。若以念緣苦滅為苦滅(滅諦)時,於此苦滅境界,必求作證,即名「依止寂滅」修念。若以念緣趣入苦滅行(道諦),知由行勢力棄捨苦故,於此趣苦滅行境界,必求修習,即名「迴向棄捨」修念。迴是迴轉,而不隨順生死流,向是趣向,即趣向於能滅苦集的道,棄捨煩惱業苦。覺支修果,即見道所斷煩惱永盡斷滅,因為七覺支是見道的自體故。大乘說七覺支在見道位,如《瑜伽師地論》二十九卷說:「彼於爾時,最初獲得七覺支故名初有學,見聖諦跡,已永斷滅,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唯餘修道所斷煩惱。」

[7]八聖道支

八聖道即正見等八法。得無漏智慧,契證真理,名之為聖。運載游履,稱之為道。正見等八法,是聖人所游行的跡路,所以名為聖道。八聖道的所緣境,即是見道後的四聖諦如實性,由於見道以後所緣的境界,即以先前見道時所見諸諦如實性為體故。道支自體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見是分別支,如先前見道所證起真實簡擇故。正思惟是誨示他支,如(相似相稱義)其所證,而方便善巧地安立名言以教誨開示他人故。正語、正業、正命是令他信支,如其次第能令他人對於已證真理者決定信有正見、正戒、正命清淨性故。即由發正語,隨自所證真實義,善能問答論議決擇,聽聞的人,由此了知證理者有見清淨。由於正業,往來進止,正行具足,能令見聞的人,了知證理者有戒清淨。由正命故(即遠離五種邪命的如法生活。五種邪命是:一為利養故,詐現奇特。二為利養故,數自說功德,三為利養故,占相吉凶為人說法。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稱得供養,以動人心。邪緣活命,名為邪命),如法乞求佛所聽許的衣缽資具,見聞的人,由此了證理者有命清淨。正精進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斷一切煩惱結故。正念是淨隨煩惱障支,由有正念,不忘失正止、正舉、正捨相,永不容受掉舉等隨煩惱故。正定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具正定,能引發神通等無量殊勝功德故。道支助件,即彼相應的心心所等。道支修習,與七覺支修習相同,即「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習正見,乃至修習正定。道支修果,即分別、誨示他、令他信、煩惱淨、隨煩惱障淨、最勝功德淨。

以上依《集論》五門建立三十七菩提分法竟,詳細的解說,可參看《瑜伽師地論》二十八卷和二十九卷。

3、四正行

四正行是依根差別道:一苦遲通行,二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遲速是約能修道人的鈍利根以辨差別。通是修行義,行即智、見,為盡諸漏所修智見,故名正行。《俱舍論》二十五卷說:「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趣涅槃故。」《集論》說:「初謂鈍根(遲)未得根本靜慮(苦)。第二謂利根(速)未得根本靜慮(苦)。第三謂鈍根(遲)已得根本靜慮(樂)。第四謂利根(速)已得根本靜慮(樂)。」這就是說,苦正行者,依於未至定、中間定,或無色地三定修無漏道名苦通行,以所依的定無喜樂等支作功德,未至定奢摩他微劣,無色地毗缽舍那微劣,止觀不等,轉進艱辛,故名苦通行,但有利鈍二根差別,鈍根者名苦遲通行,利根者名苦速通行。樂正行者,即已得根本靜慮的行者,依於四根本定起無漏道,以所依定是止觀平等的雙運轉道,具現法樂住,故名樂通行者,由於利鈍二根差別,鈍根的人,名樂遲通行,利根的人,名樂速通行。如《顯揚聖教論》卷二說:「一苦遲謂鈍根者已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苦見苦行。四樂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

4、四法跡

四法跡是淨修三學道,即無貪、無瞋、正念、正定,此四法是戒定慧三增上學的所依因,故名為跡,無貪無瞋,為戒學的所依因,能令增上戒學清淨:不因貪欲瞋恚而毀犯學處故。正念是定學的所依因,能令增上心學清淨;由於所緣無所忘失,持心令定故。正定是慧學的所依因,能令增上慧學清淨:由定心者,能證如實智故。

5、奢摩他毗缽舍那

奢摩他毗缽舍那是發諸功德道,由這止觀能夠成辦一切功德故。

奢摩他有九種住心差別:一於內攝心令住(瑜伽三十卷名內住),即攝斂其心,不向外攀緣,令住於內所攝境,離內散亂,最初繫心,故名令住。二等住,由內住最初繫縛粗動心已,未能令心於所攝境,相等續住,今即以清淨方便挫令微細,令心於所緣境相續繫念,故名等住。三安住,由方便力雖然能夠令心於所緣相內住等住,但有時會失掉正念,於外境馳流散亂,即以正知還復攝錄,安置於內所緣境,故名安住。四近住,安住之後,為令其心,於外不散,數數作意,內住其心,親近於內所緣境,不遠住於外,故名近住。五調順,由清淨方便,雖然內心能勉強內住,乃至近住,但心未調柔,於強盛的色聲香味觸相,及貪瞋痴男女等相,乃會生起散亂,故於散亂之因的色等相,起過患想,由此增上力,調伏其心,令不流散,故名調順。六寂靜,這是進一步調制內心,即在修定中有種種欲患害等諸惡尋思,貪欲蓋等諸隨煩惱,令心擾動,今即取彼諸法,深見過患,由這想增上力,於諸尋思及隨煩惱,止息其心,令不流散,故名寂靜。七最極寂靜,在寂靜住中,有時失念,尋思等率爾現行,即隨所生起的諸惡尋思,及隨煩惱,能不忍受,讓它相續,即便制伏斷除,令不更起,故名最極寂靜。八專注一趣,即於最極寂靜住中,由精進加行,無間無缺地相續安住於勝三摩地,故名專注一趣。九平等攝持(瑜伽名等持)由數修數習善修習故,得無行用任運道轉,由是因緣,不由加行,不由功用,心三摩地,任運相續,離亂散轉,故名平等攝持。

毗缽舍那總的差別有四種:一簡擇諸法,二最極簡擇,三普遍尋思,四周審觀察。簡擇諸法,即緣諸法盡所有性的觀行;盡所有性,即蘊處界的事邊際相。最極簡擇,即緣諸法如所有性的觀行;如所有性,即四聖諦、十六行相、真如、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無願、無相。普遍尋思,即由有分別作意,隨尋思行慧思量推察所聞所受持的法相。周審觀察,即委細推求,就是以隨伺察行慧審細觀察所聞所受持的法相。如是四種觀行,為欲對粗相結故,依淨行所緣境界而修;為欲制伏諸顛倒故,依善巧所緣境界而修;令無倒心善安住故,依淨惑所緣境而修。如《瑜伽師地論》第三十卷說:「於諸法中,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是名四種毗缽舍那。云何名為能正思擇?謂於淨行所緣境界,或於善巧所緣境界,或於緣所緣境界,能正思盡所有性。云何名為最極思擇?謂即於彼所緣境界,最極思如所有性。云何名為周遍尋思?謂即於彼所緣境界,由慧俱行有分別作意,取彼相狀周遍尋思。云何名為周遍伺察:謂即於彼所緣境界,審諦推求周遍伺察。」淨行所緣有五種:一不淨所緣境,對治多貪行。二慈悲所緣境,對治多瞋行。三緣起性所緣境,對治多痴行。四界差別所緣境,對治驕慢行。五入出息念所緣境,對治尋思行。由觀這五種所緣,可以對治貪等粗重相結。善巧所緣亦有五種:一蘊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令於諸法遠離無因生,不平等因生,是緣起善巧觀。於諸法了知因果相稱攝受生,是處非處善巧觀。由這五種善巧觀,能對治諸顛倒妄執。淨惑所緣,即依世間道觀下地粗性,上地靜性,能制伏煩惱不起現行:觀真如及四聖諦,能永淨煩惱:是名淨惑所緣。

又奢摩他毗缽舍那建立四種道:[1] 一類行者,已得奢摩他未得毗缽舍那,這就是已得世間定的行者,由於未得簡擇諸法的慧,乃依奢摩他進修聖教所有性和如所說簡擇諸法盡所有性的毗缽舍那道。 [2]一類行者,已得毗缽舍那未得奢摩他,這是已得聖教聞思二慧,或修慧中的勝解作意,乃至方便究竟作意位。而未證得三摩地。這類行者,即依聞思慧而進修奢摩他道。[3]一類行者,未得奢摩他亦未得毗缽舍那,這一類行者,必須由聽聞正法,如理作意,宴坐住心,專心制伏昏沉掉舉,雙修二道。[4]一類行者,已得奢摩他和毗缽舍那,這一類行者,則能止觀二道和合平等雙轉,

6、三無漏根

三無漏根:即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這三根是遍攝諸道道。三無漏根,是二十二根(二十二根義可參閱《瑜伽師地論》五十七卷)中的最後三根。體即意根、樂根、喜根、捨根及信、勤、念、定、慧九根。《雜集論》雖說在加行道時,有於解脫希求欲證愁戚所攝的憂根,但憂根體性唯是有漏,非三無漏正根的體,故多不說。依意等九根,於見修無學三道中作增上,如其次第建立三無漏根。[1]未知欲知根,即於加行道及於見道十五心剎那中,於未見諦作見增上,即欲知先所未知的真實諦理而修習轉,故名未知欲知根。《成唯識論》則分為三位,如該論卷七說:「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一根本位,謂在見道(前十五心時),除後剎那(第十六心),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位,謂煖、頂、忍、世第一法,近能引發根本位(見道)故。三資糧位,謂從為得諦現觀故,發起決定勝善法欲,乃至未得順決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能遠資生根本位(見道)故。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樂、捨為此根性。加行等位(資糧位、七地以前未離欲者,小乘初二果末離欲者),於後勝法,求證愁戚,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2]已知根,即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以上,乃至金剛喻定,一切有學道中所有諸根,於斷障作增上,即數數修習見道中已知的境,無所未知可當知故,名已知根。[3]具知根,即於無學道中作現法樂住增上的所有諸根,即阿羅漢等所有的信等九根,無學身中,所應學無故,應知的已知,具有其知,故名具知根。

(五)究竟道

究竟道就是無學道,《集》卷六說:「依金剛喻定,一切粗重,永已息故;一切繫得,永已斷故;永證一切離繫得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等……如是等法,名究竟道。」金剛喻定,即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能壞一切障,極其堅猛,故喻如金剛。粗重,在《集論》裏說有二十四種,總起來說,就是一切有漏種子習氣和一切有漏不安穩性。繫得,就是一切的有漏法。離繫得,就是涅槃。無間轉依,即已證得無學道的三種所依:一心轉依,即已得無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煩惱故,名為轉依,就是真如轉依義。二道轉依,就是從前的世間道,在現觀時轉成出世,說名有學,若永除一切所治,永離三界貪欲時,此道自體究竟圓滿,名為轉依。三粗重轉依,即阿賴耶識中,一切煩惱隨眠永遠離故,名為轉依。盡智,即由因盡所得智,名為盡智;就是於無學位中,由永斷集,令無有餘所得的智,故名盡智。或緣盡為境,名為盡智;就是緣招感苦果的集因盡為境,故名盡智。無生智,即由果斷所得智;就是由有當來一切苦果畢竟不生法性故而得此智。名無生智。或緣果不生為境,名無生智,即緣苦諦無生為境,名無生智。十無學法,即無學身中的無學正見、無學正思惟、無學正語、無學正業、無學正命、無學正精進、無學正念、無學正定、無學正解脫、無學正智。無學正見,即阿羅漢於苦思惟苦,於集思惟集,於滅思惟滅,於道思惟道,無漏作意相應,簡擇法,最簡擇等是名無學正見。正思惟等,准此例知。詳細的解釋,可以參閱《集異門論》第二十卷。無學正解脫,即無學身心上離一切煩惱粗重的調柔堪忍法。無學正智,即阿羅漢的盡智及無生智。又十無學法,當知依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說。無學正語、正業、正命,是無學戒蘊攝。無學正念、正定,是無學定蘊攝。無學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是無學慧蘊攝。無學正解脫,是無學解脫蘊攝。無學正智,是無學解脫知見蘊攝。

(三)道諦四行相

道諦有四種行相:即道相、如相、行相、出相,這四相如其次第即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所攝。(一)道相,即由這聖道是聖者們證得涅槃真義游履的跡路,所以名道。(二)如相,即一切煩惱皆由不如理作意所起,這道諦是如理作意所起,由此如理的道諦,能正對治不如理的諸煩惱,所以名如。(三)行相,由行善能成辦淨心,令不顛倒,即成辦(造作義)名行:以心不覺悟真實,是由於無常等法,生起常等的顛倒妄執,此道行善能修治這顛倒心,令其遠離顛倒而覺悟真實,故名為行。(四)出相,即由此聖道,能趣出離的究竟涅槃,永離煩惱業苦,故名為出。

為甚麼於道諦作四行相觀昵?由作此四觀,能證得常、樂、淨、我四種愛之永滅故。如《瑜伽師地論》五十五卷說:「問:何故於道諦為四行觀?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五、總分別十六行相

前面所說的四諦十六行相觀,皆通世間與出世間,其差別點有三:(一)世間行相,於所知境,不善悟入。出世間行相善巧悟入。(二)世間行相有障礙,出世間行相無障礙。(三)世間行相有分別,出世間行相無分別。就是於諸諦中的無常苦等十六種所緣境界,起世間智行相作觀察的時候,不能善巧地通達真如實性,故不善悟入。由於不能通達真如實性,即不能斷除煩惱,故世間行相為煩惱所隨逐,是有障礙。世間行相依名言門生起無常苦等戲論,故是有分別。出世間智行相現前的時候,現證無常等義,斷除煩惱,遠離障礙,但不依名言戲論門,見此是無常等義。故出世間行相於所緣境界,善巧悟入,無障礙性,無有分別。

六、四諦的因果次第

上來已將四諦的義理,概略地介紹完了,這裏說一說它的因果次第。四諦中的前二諦,是世間因果,也就是雜染因果,流轉因果,集諦是因,若諦是果。後二諦是出世間因果,也就是清淨因果,還滅因果;道諦是因,滅諦是果。這四諦的世出世間因果次第,為什麼都是先說果法後說因法呢?這是因為在觀理修行的時候,必須首先了知一切有漏果報皆苦,其次求知招致此苦的原因;了知滅苦,心須滅因,所以先說苦諦,後說集諦。滅道二諦也是這樣,了解究竟寂滅的解脫為樂,因而生起要求證滅的仰慕之心,由此而尋求解脫方法的正道,所以先說滅諦,後說道諦。故四諦的因果次第,不是依於法相生起的因果次第而建立,乃是依於觀理修行的因果次第而說的。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章 教理 第一節 佛法僧三寶 第2頁:第一章 教理 第二節 五位百法
第3頁:第一章 教理 第三節 蘊處界三科 第4頁:第一章 教理 第四節 四諦
第5頁:第一章 教理 第五節 十二有支 第6頁:第一章 教理 第六節 三法印與一實相印
第7頁:第二章 人天行果 第一節 行 第8頁:第二章 人天行果 第二節 果
第9頁:第三章 聲聞行果 第一節 行 第10頁:第三章 聲聞行果 第二節 果
第11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一節 菩薩乘的發心和誓願 第12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二節 行位
第13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三節 修斷 第14頁:第四章 菩薩行果 第四節 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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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6-9 23:56:20
無法看到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