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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楞嚴義燈(楞嚴經題要釋) 斌宗法師著

楞嚴義燈(楞嚴經題要釋) 斌宗法師著

三、正解經題

[日期:2010-08-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斌宗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三、正解經題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此二十字為一經之題目。題有別、有通,上大佛頂等十九字為別題,別是各別,別於他部,為本經的專有名詞。經一字為通題,通者,同也。凡佛說者部部皆稱為經故。今先講別題,當分做五段來講:一、大佛頂。二、如來密因。三、修證了義。四、諸菩薩萬行。五、首楞嚴。先講大佛頂三字。當約事、約理、約心、約譬喻四種解釋。先約事:

「大佛頂」,大是讚歎詞,讚歎有二:一、事讚。二、理讚。大為能讚,佛頂為所讚。所謂大矣哉!佛之無見頂相,真是勝妙極了。此為事讚,就事實而讚歎者。理讚即讚此楞嚴勝妙法門,所謂大矣!楞嚴法門之微妙,猶如佛頂之尊極也。

「佛」即釋迦牟尼佛。梵語佛陀,略稱佛,譯為覺,乃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故稱為佛。

「頂」,即肉髻相上的無見頂肉髻相,是佛三十二相之一,在青螺紺髮正中,周圍紅色,狀如春山吐日,頂極不可見,謂之無見頂,乃八十種隨形好之一,謂之無見頂好。何謂無見頂?即『華嚴經』上所謂:「佛初誕生時,倫毘尼園的林神,捧持諦觀不見其頂」。又『金剛密跡經』云:「佛成道後,遊波羅奈國,東方應持菩薩來禮佛時,瞻仰世尊,欲窮佛相,往至上方,歷恆沙界,終不見佛頂......」。『觀佛三昧經』也說:「佛頂肉髻,生萬億光,光光相次,乃至上方無量世界,諸天世人,十地菩薩亦不能見」。據此,則佛頂之勝妙實在不可思議!約事講完,次約理釋:

「大佛頂」三千當體即是三德祕藏。三德就是:法身德、般若德、解脫德。法身是常住週遍德,般若是圓明覺照德,解脫是自在無礙德。「大」即法身德,以法身周遍故;「佛」即般若德,以般若覺照故;「頂」即解脫德(證到佛果,方能究竟解脫),佛德超絕故。又每字亦即圓具三德。大字具三德者:「大」梵語稱為摩訶,譯為大多勝(略稱為大),「大」即法身,能統一切法故;「多」即般若,智境普照故;「勝」即解脫,超出一切故。佛字具三德者,佛乃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覺即般若德;覺他即解脫德;覺滿即法身德。頂字具三德者,頂有最尊、放光、不可見的三義。最尊就是法身德;不可見是般若德;放光現化是解脫德。

又「大」者,讚三德也。法身體大,般若相大,解脫用大。「佛」者昭三德也。法身本覺,般若始覺,解脫究竟覺。「頂」者表三德也。法身無法更上,般若不可以相見,解脫放光現化,本經第七卷云:「無見頂上放光如來宣說神咒」。二約理講完,次約心:

「大」即廣大普遍義。亦可說是包含容受義。真心周遍法界(廣大),心包太虛,量周沙界(包含)。若詳細說:吾人現前的一念心性,實無分際,亦無方隅,亦無前後,亦無時劫,所謂豎窮三際,橫遍十方;統攝一切有為無為諸法,實當體絕待不可思議,故名為大。本經云:「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佛」即覺也。吾人現前一念心性,常自靈靈覺覺,未嘗昏昧,故名為佛。本經云:「其形雖寐,聞性不昏,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這就是顯示心性不昧的特色。

「頂」最尊義,俗語謂頂好、頂上,就是最尊的含意。吾人現前一念的靈明心體,乃具足常樂我淨之四德,永離生死煩惱等苦,且歷劫常存,萬古不變,你想世間還有一法能比它尊貴?又一念心性統攝十界諸法,此為體大,豎窮橫遍是為相大,俱恆沙功德名為用大。善觀心者,能向此一念心中識取家珍,善讀經者能向此三字中識取自心,則無上寶王不求自得。三約心釋竟,次約喻:

以佛頂之尊勝,喻楞嚴之微妙。所謂:「大矣哉!楞嚴法門之勝妙不可思議;正如佛頂之無上尊勝也。」佛頂尊勝的其義無量,約而言之,有二特點:

一、「最勝無上」,以喻此法之最勝,依之修習,可以直趨無上菩提,絕非其他的一切法門可能比其上者。

二、「最妙無見」,以喻此法絕妙無為,微妙難見,唯佛方能徹底證悟,非凡外權小所能明了(證悟),因此故取佛頂來做比喻。然佛頂雖可作喻,但不如直指法體,較為親切。

復次當知,此經的宗要在破妄顯真,開示如來藏之妙真如性,故大佛頂亦可取喻妙真如性也。所謂大矣哉!如來藏妙真如性不可思議也。靈妙無為,不可以有相喻,不可以無相喻,乃至不可以非有相非無相作喻。若言其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若言其無,靈靈覺覺,應用周全,正如佛之「無見頂」「最勝無見」(今不談尊勝,但明無見),即不可以有相見,不可以無相見,乃至不可以非有相非無相見,若說有相,何以應持菩薩恆沙而不見?若說無相,何以大眾皆得仰觀頂光化佛?本經初卷云:「爾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盡光明,光中出生千葉寶蓮有化如來,坐寶花中」。

玆再約「最勝無上」,「最妙無見」二義以合喻之:如來藏妙真如性,也就是真心的異名。此心乃為諸佛之母,諸佛依之而成佛故。離了它——真心,則無所證,亦無所謂成佛了。故謂「最勝」。世出世間無有一法能比其上者——「無上」。真心之體,不生不滅,平等周遍,世田世間一切諸法,無不依之而建立,非一切法而能現一切法,非一切相而不離一切相,這就是最妙最勝。而無形無相,不可以心知,不可以識了,又不是肉眼、天眼、慧眼、法眼所能見者,這就是「無見」的極致。因真心之體,難以言詮,故以佛頂的無見義喻之。

總之,這部『佛頂首楞嚴經』,乃不可思議的微妙法門,為如來之密因,修證之了義,具足菩薩所修的萬行,依之修習,可以頓超生死,究竟成佛。本經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因為勝妙之法,難以言詮,所以舉佛頂二字來做比喻。

要而言之,大佛頂三字為能讚能表,大字是能讚;密因了義,萬行首楞嚴為所讚。佛頂二字為能表,密因下四句為所表。所謂大矣哉!這部『楞嚴經』真廣大極了,到底大是指的什麼?正讚密因為大因,究竟成佛故;了義為大義,開圓解故;萬行為大行,修圓行故;楞嚴為大定,超諸三昧故;有了以上種種的勝大,故名此經為大經。首標大字以讚之者,意欲令受持此經的人,當依大教而解大理,稱大理而起大行,滿大行而證大果,故以大字讚歎之。

其次佛頂二字為能表,密因下四法為所表。佛頂是微妙義,謂微妙!這部楞嚴法門,究竟是什麼微妙?正表密因為妙因,「因心」、「果覺」二不別故;了義為妙義,一門深入,六根清淨故;萬行為妙行,稱真如理,圓滿中道故;楞嚴為妙定,自性本具,不假修成故,有以上的種種微妙,所以當稱此法為妙法。以佛頂表者意欲受持此法的人,當依耳很圓通之一門妙教,悟如來藏妙真如性之妙理,從妙理而起妙行,修滿妙行而證妙果(佛之妙覺極果),故以佛頂表之。

總之,此大佛頂,若據實義:即指菩薩涅槃,原清淨體之如來藏妙真如性,此性為十方如來成佛之密因,故連下一句則謂大佛頂如來密因。當知大佛頂三字,諸經或視為實相,或視為佛性,或認為真如等,其實皆是一心也。在迷為「如來密因」,在悟為「修證了義」。在因為「菩薩萬行」,在果為「首楞嚴」王。故一經要妙不出此宗,十界樞紐無踰玆體,所以將它列為首句是很有意義的。以上大佛頂三字講完,其次如來密因。

如來密因,如來是佛之德號,十種通稱之第一號。如稱釋迦如來,藥師如來,彌陀如來......。

佛為何稱為如來?這是表示佛德妙用的一種稱呼。現在略為說明:「如」是自在不變,「來」是來去隨緣的含意。佛是三覺圓滿萬德具,徹證法身常住不變之體(如),但為普度眾生,同證無上菩提的起見,因而隨緣示現於九法界(來),所謂不變隨緣,雖「隨緣」示現九界——來,但終能自在「不變」——如,所謂隨緣不變。要之,不變隨緣,隨緣不變,所以稱他為如來!這正揀別凡夫的來而不如。凡夫隨業「來」三界生死,常被塵境轉變的不能自在,這是來而隱如(依境隨緣),但性不變。二乘是如而不來,因二乘人雖證涅槃寂滅之理(如),但屬獨善其身,不肯「來」三界度生,這是如而不來(但能不燮),不能隨緣。菩薩雖上能分證法身不變之體,下能隨緣度生,但其自證之智慧未滿(如十四夜月),化他之福德未足,雖有如有來,但尚未能圓融中道(即如即來、即來即如)這是如不能即來,來不能即如。換句說:就是不能徹底不變,徹底隨緣(此約權教菩薩而言,若觀音、地藏一類,實教菩薩就不在此例)。唯佛才能究竟不變,得大自在(如),徹底隨緣,應化無窮(來),故稱如來。又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又後佛的出世「如」同先佛之再「來」,以佛佛同道故,此即倣同先佛號。又有三身如來:法身——常住不變;報身——功德圓滿;應化身——隨類應化。法身為本有,報身是修成,應化身是起用。今指三如來中之報應二身。

「密因」,先說明因字,然後解釋密字。「因」就是原因,也就是要素,即指成佛之要素——因。因如種子,由因剋果,如依種子的收獲——結果。然什麼是成佛之因(佛因即如來因)?不生不滅之真心,就是成佛之因(如來因)。若無佛因——真心——焉成佛果?所謂依不生不滅之真心為本修因,而證到不生不滅之佛果。因為依了真心而成佛,所以稱它為如來因。又因是出生義,能出生佛果,故曰如來因。然而怎樣又稱為密因?密有「秘密」和「微密」的兩種意義。先明秘密:

秘密,即不顯露,當知一切眾生,皆具有一個不生不滅的真心,它是具足無量功德智慧,但被三惑煩惱之蒙蔽所以不能發見(真心);不知應用(功德智慧),所謂秘而不知,密而不顯,因此故稱為密因。雖然如是,但於二千餘年前就被釋迦世尊發見了。所以世尊在菩提樹下成道時,曾三嘆:「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因被顛倒、妄想、執著不能證得」就是這個道理。還有一種解釋:所謂秘密者,以其這不生不滅之真心,為一切眾生所不知,唯諸佛如來能知能見,正如世人有一密事,其餘不知,唯自己知之。現在所說的秘密其理同樣。不生不滅的真心為諸佛所獨證獨知,故稱它為如來密因。又此真心,為十方「如來」得成佛果之因,但為一切眾生所不見不知,雖具而不知,不過密具而已。所謂密具成佛之因,故曰如來密因。

其次「微密」就是微妙不思議。因為諸佛都依它——真心而成,則諸佛便是真心所生者。此心能生諸佛,實在太微妙了!亦即指此大佛頂法為修成佛果之正因,此法微妙不可思議,故曰密因。又微對粗言,如修五戒十善,此為粗因,修四諦十二因緣法,此為劣因,就是菩薩修六度亦非微妙,唯此大佛頂法是究竟成佛之法,這才算為微妙。

總之,密因就是正因佛性,也是指不生不滅之真心,此心究竟得成佛,故名如來因。以其在迷不知,故又稱為密因。當知眾生雖具此因,若不「修」習,怎能「證」得?故其次須明修證:

「修證」,修是修習,證是證得。實踐體驗叫做修,於中所獲結果謂之證。又依理起行曰修,由因得果曰證。諸佛的所修,即修此如來密因,依此得不生不滅真心為本修因。所證者亦不外證此如來密因。當知修有「漸修」、「圓修」;證有「分證」、「滿證」。玆約四教明之:先明修,次明證。

藏教依生滅四諦修析空觀,是為漸修。通教依無生四諦修體空觀,別教依無量四諦,修次第三觀,亦為漸修。唯圓教依無作四諦,修一心三觀,此為圓修,今指圓修。以大佛頂法俱足三德祕藏,包含一切諸法故。

「證」有漸證、圓證,亦名分證、滿證。如藏教依生滅四諦修析空觀,斷見思惑,見真諦理,得一切智,證偏空涅槃,此為分證(一部分之證);通教依無生四諦,修體空觀,斷見思惑,更侵習氣,見真諦理,得一切智,證偏真涅槃,此亦為分證;別教依無量四諦,修次第三觀,斷塵沙惑,兼斷十二品無明,見俗諦理,得道種智,證但中涅槃,此亦為分證;唯圓教依無作四諦,修一心三觀,完斷無明惑,徹見中諦理,得一切種智,證中道實相涅槃,此為圓修圓證。今指圓修圓證(依此大佛頂法,得證究竟圓滿菩提故)。本經云:「有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了義」了者,盡也,沒有其餘的意思。「義」是義理,深有旨趣謂之義,合言之,謂了無餘義,也就得究竟義。意謂這部『大佛頂首楞嚴經』是一種成佛究竟的法門。了義是對不了義說,若依五戒十善而「修」,獲到人天果報(證),此屬世間有為的修證,未見真理,三惑煩惱全在,既非出世,怎能稱為了義?其實凡夫業識泛泛,全無知覺,是談不上修證二字,況了義呢?如依四諦十二因緣而「修」之「證」到偏空有涅槃,但只見真諦理,唯斷見思惑,尚有塵沙無明未斷,只了分段生死,尚有變易生死未了,雖屬出世的修證,終非了義。菩薩雖能夠廣修六度萬行,但尚未圓滿覺道,只是分證法身,得但中涅槃,因此他的修證,亦未究竟,就是等覺菩薩,還是前程有路,未至圓極,亦不能稱為了義。唯佛的障盡惑空,得三覺圓、萬德俱,大事已畢,更無餘事,才能稱得上修證了義。今此楞嚴勝妙法門,為成佛之真因,依之而修而證,得究竟圓滿菩提,故曰修證了義。若詳細的說,了有二義:一、明了,謂明白了知人人本具不生不滅之真心(理即心);明了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二、完了,謂能依此密因而修而證,則無上菩提究竟完了(如能從聞思修,去反聞自性,即能入三摩地自然獲到了義了證)。

「諸菩薩」,諸者不一之詞,是眾多的意思。玆約「橫」「豎」「修證」三義說明:約豎言即指三世,約橫言(空間)即指十方,所謂十方三世諸菩薩。約修證,即通常所說的四十一位(或五十五位)。若本經則明六十聖位,正文中自有說明。

「菩薩」,完全應稱「菩提薩埵」,我國好略,單稱菩薩。梵語菩提薩埵,翻成中國語叫做覺有情(舊譯眾生,新譯有情),含有:情愛、情識、情見等意思。總之,凡有知覺性—有精神活動者,都可稱他為有情(指人暨一切動物)。玆單就人類來說:覺有情就是覺悟的人。當約三義來說明:一、菩薩不是一般在迷的有情,是一位已經覺悟了的有情(此處覺字是指菩薩有覺,有情是指菩薩自己),故曰覺有情,此約自利言。二、菩薩不但自己覺悟就算了事,尚能將自己所覺之道去「覺」化一切在迷的「有情」,使之同歸覺道,故曰覺有情(此處覺字指覺他,有情指一切眾生),此約利他言。三、菩薩是上求佛道之「覺」,下化「有情」之迷(此處覺字指佛道,有情仍指一切眾生),此約自他兼利。以外還有一種說法:菩薩能分證如來的覺道,就是位至等覺,尚還有一品「生相無明」未斷,雖覺而尚有微細的情見,故曰覺有情。

總之,菩薩是悲智並運,自他兼利。以智故能夠上求佛道(自覺—自利);以悲故,能夠下化有情(覺他—利他)。前者是智慧的追求,理性的證悟,是智,屬於理,為自利;後者是福德的培植,表行的修持,是悲屬於事,為利他。

由此觀之,則知上求下化,是為做菩薩唯一的根本條件。同時要知道菩薩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我人如果有了上求佛道的精神;下化有情的志行,具足慈悲智慧,能夠自利利他,即就是菩薩。

「萬行」,萬是此方的總數,乃表示眾多的意思,非局指十千成萬之數也。「行」是修行、行門,萬行即無量行。如三十七道品、四弘誓願、四無量心、六度、四攝,以及諸三昧、諸陀羅尼等皆為萬行所攝。菩薩所修的行門雖有無量,約而言之,不出十度:

1、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

2、持戒:攝律儀戒,就是諸惡莫作;攝善法戒,即眾善奉行;饒益有情戒,乃是大乘行者的專為利益眾生。

3、忍辱:生忍—亦名耐怨害忍;法忍—亦名安受苦忍;無生法忍—亦名諦察法忍(一、事忍—逆境,二、觀忍—觀察四大假合,三、慈忍—慈悲憐愍)。

4、精進:止惡精進,行善精進,利生精進。

5、禪定:世間禪(四禪八定);出世間禪(觀煉熏修,「觀」—九想,八背捨。「煉」—九次第。「熏」—獅子奮迅三昧。「修」—超越三昧);出世間上上禪(九種大禪:一、自性禪。二、一切禪。三、難禪。四、一切門禪。五、善人禪。六、一切行禪。七、除煩禪。八、此世他世樂禪。九、清淨淨禪。)。

6、智慧:一切智(了達一切皆空),亦名生空智;道種智(了達度眾生一切法門之智),亦名法空智;一切種智(了達總相別相,化道斷惑一切種之智),亦名俱空智。

7、方便:施惠方便,愛語方便,同事方便。

8、願:四宏誓願,略則:一、欣求菩提願(上求),二、深入經藏願(自利),三、利樂有情願(下化)。

9、力:一、聞法力。二、思擇力。三、修習力。能於所聞善法,徹底信受為聞法力。思惟揀擇一切的善法為思擇力。依所擇善法去勤修學習,加功用行,為修習力。

10、智:一、受用法樂智,有智故能受用一切佛法(自利)。二、成熟有情智,有智故能利益眾生(利他)。三、進取菩提智,有智故能進取菩提(上求)。當知十度中,第六與第十同是智度,究竟是同還是異?第六度般若是根本智(先天得),第十度是後得智(後修得來)。學者須注意。

總之,「布施」—即犧牲自己,利益他人。「持戒」—即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忍辱」—即慈悲為懷,寬恕待人。「精進」—即選擇善法,努力進修。「禪定」—即統一心力,降伏妄想煩惱。「智慧」—即明白真理,認識事實。「方便」—即用善巧方法,便利教化眾生。「願」—即發菩提心,上求下化。「力」—於所修善法,堅持不失。「智」—即明白一切的事理因果。

上面所說十度,要而言之,不出慧行、行行二種;般若一度為慧行,餘者為行行。慧行為正行,行行為助行。又有顯行、密行,經中清淨律儀為顯行,壇儀心咒為密行。至於「十信」是全根力而植佛種;「十住」是生佛家而成佛子;「十行」是廣六度而行佛事;「十迴向」是迴佛事而向佛心;「十地」是證真如而親見法身;「等覺」是鄰佛位而破生相,此為萬行之總綱。

「首楞嚴」,是大定的總名,為佛所得三昧之一,即全經之正脈,乃三種禪定(妙奢摩他,妙三摩提,妙禪那)之總相。又妙奢摩他、妙三摩提、妙禪那是首楞嚴的別相。乃合三定的別名而成一大定之總名。當知,首楞嚴乃令知如來成佛本定;奢摩他,令悟妙三本具圓定;說三摩提,令依圓定一門深入;說禪那,令住圓定而歷位修證。要之,奢摩他屬本具,三摩提屬開解,禪那屬修證。玆舉一喻:「首楞嚴大定如月之本體,奢摩他如月之形相,三摩提如月之光明,禪那如月之照輝」。

又「首楞嚴」是梵語,譯為一切事究竟堅固。如本經中所謂:「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等諸法,皆本之如來藏妙真如性,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此性萬古常存,歷劫不變,究竟堅固,故云一切事究竟堅固,堅固即不生不滅不變動的意思。此一切事究竟堅固,正與法華之「究竟諸法實相」之義相同。亦有譯為健相三昧,即就是究竟諸法實相之義。又楞嚴大定亦可稱為圓定、妙定也。何謂圓定?不但獨取自心不動,且能統賅萬法,悉皆本來不動,為一定體。所謂日月經天而不動,江河競注而不流,故稱為圓定,否則何以為一切事究竟堅固?本經云:「常住妙明,不動周圓」。根據上面所說:凡不兼萬有,獨制一心者,皆非圓定。

何謂妙定?以其性本的自具,而天然不動,不假修成,就是在迷時,其體亦安然不動,故稱為妙定。否則何以能為徹法底源的無動無壞。所以經中飛先親驗,雙離動靜。根據上面所說,凡別取工夫者,皆非妙定也。合此圓妙二義,故為首楞嚴王三昧也。從啟發知解起行,直至歷位成佛。從始至終,中間永無諸委曲之相,亦無出退;乃不同於常途之定的有入住出,如入之則有,出之則無,故在定,雖縱經多劫,必以靜而礙動,出定略涉須叟,必以動而礙靜,皆非圓妙也。具了圓妙二義,故以大定稱之,越出一切諸定故。

扼要的說:本經自第一卷顯見起至四卷半止,乃圓彰藏性之文,極明一切事究竟堅固之理。「會四科即明性常住,融七大即明性周遍,即所謂徹法底源無動無壞」。又前自請定,後至結名,為正說。經中前半全談藏性,以修證藏性,始終不出一定耳。所謂開圓解,乃依究竟堅固之理,而修究竟堅固之行,得證究竟堅固之果。

若將上文一起來說:則謂菩薩從最初發菩提心起直至位登等覺,悉皆依此楞嚴頂法為因,以之廣修六度萬行,得究竟成佛,始終不能離此。則此楞嚴一法,誠為諸菩薩萬行之根本。換句話說:菩薩所修萬行,行行皆不離此為本修因。所謂:「截瓊枝寸寸是寶,折旃檀片片皆香」,故曰詣菩薩萬行首楞嚴。若再以十一字來說,則謂這大佛頂首楞嚴的微妙法門,乃為十方如來成佛的一大正因,是依修證究竟的,同時也是一切菩薩廣修萬行的根本,所謂三世諸佛皆由斯門而成就,十方諸菩薩皆依此法門而修行,故曰:「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

要而言之,上來所說:「如來密因」,即是本具的正因理心佛性;「修證了義」,是開顯的了因慧心佛性;「菩薩萬行」,是助修的緣因善心佛性,「首楞嚴」,就是所修之妙行。「大佛頂」就是所證妙果。

又「大佛頂」三字為統明總相法體,「如來密因」下為詳示別相妙用。有果人和因人兩種妙用(如來是果人,菩薩是因人),「密因」為果人之妙用,「萬行首楞嚴」為因人之妙用。

復次當知,本經第一卷至第四卷之三卷半文,即是說明「密因」的道理,是佛答阿難所請的三名中之妙奢摩他。從第四卷至七卷之二卷半文,即是說明「了義」的道理,是佛答阿難請問三名中之妙三摩提。第七卷至八卷之半卷文中,即是說明「萬行」之文,是佛答阿難所請三名中的妙禪那之問。於是則此二十字之經題,已攝盡全卷的經文內容,故特取為經題。

總之,本經大要是由本具的自性開解如來密因,而實行了義之修,得證了義之證,為明心見性的徹底之談,為十方如來的究竟成佛,及一切菩薩修習萬行唯一的勝妙法門。(以上別題講完)其次通題。

經(佛所說的教法):此是通題。梵語修多羅,或云修姤路,或云素咀纜,譯為契經。我國好略,故但稱經。所言契經者,就是契理契機。謂上契諸佛之心理(一切言教皆從佛之大悲心宣說出來的),下契眾生之機宜(一切言教無非應眾生的機宜而說的)。契理則稱為正道,乃無邪倒錯謬,契機則巧被三根,而能令人信解受持。若但契理不契機,則同世典俗訓;若但契機不契理,就像漁歌樵曲。惟佛所說的一切經典,都具有契理契機的雙妙,故以契稱之!同時也是一種揀別與其他世典的不同。以上乃就通途而言。若約各經,如『彌陀經』則謂上契釋迦、彌陀悲願度生之理,下契眾生信願念佛求生之機。若單就本經,則為上契世尊詳示破妄顯真之理;下契眾生欲求明心見性之機。

古人解釋經的意義很多,玆約貫、攝、常、法四義釋之:「貫」—謂貫串佛所說的一切教義令不散失,如以線貫珠一樣(佛的言教,若無結集成經,怎能流傳千古不失)。「攝」謂攝持所應度的眾生令不墮落,如慈母攝提小孩一樣(佛所說法,無非要救度眾生使不墮落)。佛所說一切真理,能夠保持到現在,皆貫串之力,同時能夠普度一切眾生,皆攝持之力也。「常」則歷諸萬世而不易。「法」則推諸四海而皆準。換言之,萬古不變其言,謂之常(佛的言教至真至止,最能覺世覺人,故能萬古不變其言)。天下同遵其道,謂之法(佛的言教至善至美,極為契機契理,故能令天下同遵)。正因其契理故,所以能流傳萬世;正因其契機故,所以能垂範天下。因為佛教的理論極圓滿而廣博,故能不限時代—時不分古今(二千餘年來極為一般學者所崇尚,此即萬世不易之表示),不限地域—地不分西東(差不多全世界皆有佛數了,此即天下同遵之表示)。以上乃約「貫攝常法」四義說明經的意思,這是約一切經的通途而說。若約各部:如『彌陀經』,則貫徹古今,皆依念佛一門,普度眾生謂之貫;三根普被,攝持一切眾生謂之攝;一往生則永不退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謂之常;念一句佛,能究竟成佛為最好方法謂之法。若單就本經:「貫」則如來藏妙真如性為生佛同源,凡聖一體;「攝」則真心俱足一切功德智慧;「常」則真心不生不滅;「法」則真心為成佛之正因。

按『雜阿毘曇心論』亦有五義的解釋:一、出生義(出生一切功德故)。二、湧泉義(無盡妙理如泉源滾滾)。三、顯示義(闡顯一切義理故)。四、繩墨義(辨別邪正曲直故)。五、結鬘義(義理連貫不散亂故)。

又經者徑也,若約通途則謂修行成佛作祖所應經由之路徑。若約各經,如『彌陀經』,則謂念佛求生由娑婆而往西方之路徑。單就本經,則謂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之捷徑。

以上二十字之經題,共有七對:

一、能所:能謂能詮,所謂所詮,能詮即經之一字,所詮即上之十九字。

二、總別:總謂總相,指大佛頂三字,別謂別相,即如來等十六字。

三、體用:體謂法體,即大佛頂首楞嚴,用謂妙用,即修證了義及萬行。

四、事理:事謂事相,理是理性;佛頂,密因首楞嚴為理;修證了義萬行為事。

五、因果:因謂因位,果即果位,諸菩薩為因位,如來謂果位。

六、人法:人有因人、果人,法有修法、性法;菩薩為因人,如來為果人,大佛頂為性法,首楞嚴為修法。

七、法喻:法有多種,密因為理性,了義為教法,萬行為行法,首楞嚴為修法。喻是譬喻佛頂之「尊勝」「不可見」「現化」,以喻此經之勝妙無為不可思議為旨趣。

楞嚴經題完(義燈竟) 

【書籍目錄】
第1頁:序說 第2頁:初、略明五重
第3頁:二、會知五名 第4頁:三、正解經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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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7-6 18:03:09
考證是專業的學問,有興趣可以參考《考證概論》一書,用科學的方法破疑古謬說。譬如以上所說誰的眼光不會錯失,都是主觀看法,無法成為客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