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七、釋經文—正宗分明般若之用

[日期:2010-08-2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文珠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三)正宗分明般若之用

1. 請示經名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以上一大段經文,是正宗分說般若之道。現在第二大段,是正宗分明般若之用。

當佛引喻校量持經福勝完畢之時,須菩提因 聞佛說:經在即三寶在,皆應恭敬供養;然諸供養中,法供養為最,故發心弘揚此經。但不知此經是何名字?又應該如何奉持?因為經名,是全經的總剛,能攝全經 要義;欲想明白經中所說的道理,必須理解經題的含義,非問不可。故特別請問:「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2. 佛說經題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密。

佛出示本經總題,是名「金剛般若波羅 密」。義如前釋,金剛是喻,般若是法。金剛有能斷之力,般若有破惑之功;今以金剛之堅、明、利,譬喻般若之體、相、用三大。般若之體,是實相般若;實相無 相,不可破壞,喻金剛之堅固不壞。般若之相,是文字般若;雙遮雙照,遮照同時;猶如金剛之明淨,能破諸闇蔽。般若之用,是觀照般若;能空四相,破二執,斷 三惑,顯三空,證三德,猶如金剛之銳利,能壞一切,一切不能壞。菩薩若能由文字般若的啟示,起觀照般若,因觀照般若的理解,而受持、而深入、而契證實相般 若;就可以遠離生死此岸,到達涅槃彼岸。是以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密」。

佛在大般若經中,每會皆是只說般若,唯獨 此第九會,加上金剛二字,目的是顯示此會所說,最為精要;同時顯示般若的功用,猶如金剛之堅、明、利,不止能令人破執斷惑,還可以令人證入實相理體。雖 然,實相般若,離言語相,離心緣相,不可以言宣;但佛為隨順世俗諦的因緣,假借語言文字,強立「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密」,并囑咐須菩提應當如法受持。

3.勸當受持

(1)受持法勝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

佛為甚麼告訴須菩提:「以是名字,汝當奉持」呢?因為:「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這種般若法門,非常殊勝,果能奉持,終必成就佛果三德。

「佛說般若波羅密」,是文字般若。依理成 事,事能顯理,屬於俗諦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觀照般若,照見諸法相妄性真,能透視諸法的假形象,深入諸法空性的本體,屬於真諦理。「是名般若波羅 密」,是實相般若,性德圓融,周遍含攝,是顯事理相即,性相一如;空有不二,真俗圓融的中道第一義諦理。

持經的菩薩,若因聞「佛說般若波羅密」, 由文字般若的啟發,知道實相般若的理體,雖然不變,但有隨緣的作用;故隨眾生不同的因緣,而有四聖六凡等虛妄的事相。但此等事相,皆是因緣生法,緣生無 性,即有即空,不應心生執著;而能離四相,空我執,即得我空智,見真諦理,證解脫德。

持經的菩薩,若因聞「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而能運用觀照般若,深達諸法空性,知道實相理體,雖隨緣幻生宇宙萬有諸法,但其體不變。諸法無不相妄性真,即相即性,就可以因相見性,空法執,得法空智,照俗諦理,證般若德。

持經的菩薩,若因聞佛說「是名般若波羅密」,能夠通達實相般若,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空有相即,真俗圓融,就可以空非法執,得俱空智,見中道理,證法身德。

如是因文字般若而知,而信;由觀照般若而見,而解,而受持,終於證得實相般若的理體,成就佛果三德,正是佛說本經的宗旨,亦是金剛般若之功用。凡是發大心的菩薩摩訶薩,皆應當如是受持,才是真正的受持「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離言說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依世俗諦,佛雖然說:「以是名字,汝當奉 持。」但在真諦理言,實無般若之法可說。是以佛問須菩提:「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既證真空理,深知般若無說無示的妙旨,故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 說。」因為佛說法,只是文字般若;若能聞法起行,斷惑證真,就是觀照般若;深達實相,契證真如,就是實相般若。實相般若,無形無相,不可說,不可示。雖然 佛隨緣說法,但無言說相,如起信論言:「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是名真如。」受持是經的人,若見佛有法可說,便是著相,非受持般若。當知佛說法,實 無法可說,亦無法可受持。如是知,如是見,才是真正受持「金剛般若波羅密。」

(3)離境界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三千大千世界,是佛教化眾生的國土,亦是佛說法之處。不但佛所說之法,是無說無示;就是佛所教化的國土,亦幻妄不真。因為眾生共業所感的依報,大如世界,小至微塵,皆是因緣或離或合所幻現的假名假相,不應該執為實有。

佛問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深知塵界聚散無常,由眾多微塵聚合的世界,固然無自性;即此能聚成世界的微塵,亦無實性可得,不過隨世俗因緣,可以說微塵眾多,故答言:「甚多,世尊!」

在楞嚴經說:微塵可以分析成鄰虛塵,若再 分析鄰虛塵,就變成虛空無所有了。俱舍論亦將微塵一再分析,至極微塵時,已非肉眼能見,但天眼可見;若再分析至鄰虛塵,則天眼也不能見,唯有慧眼能見了。 可知微塵原無實體,只由眾多的鄰虛塵集合而成,隨順世間俗諦理,佛說:「諸微塵」;若依真諦理,則「如來說非微塵」。若微塵、若世界,無不相妄性真,相不 離性。佛依此性相不二,真俗圓融的中道理,故說:「是名微麈」。

微塵如此,世界亦然。由眾多微塵和合因 緣,積聚而成的世界,當然亦無實體可得。在世界的形相方面,佛「說世界」;若就諸法空性言:「如來說世界,非世界」,世界緣聚非有,緣散非空,唯一中道妙 理。故佛說:「是名世界」。然則,受持此經的人,應當知道,不但佛說法,是無法可說;即使是佛所教化的國土,亦不可得。只是因緣會合時,大若世界,小如微 塵,徒具假名相而已,不應執著,為境所轉。果能如是離境界相而修,就是真修;無住而持,是名真持。

(4)不著身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世界、微塵是依報,佛的身相是正報。諸佛 教化眾生,何止無法可說,無化土可得,就是佛的正報身相,亦不可得。三十二相是佛修道因緣,所得的果報體,是為教化眾生而示現。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 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須菩提明白法身清淨無為,無證無得,不可以名言,不可以相見;三十二相,只是釋尊為度眾生因緣而示現的應身,是有為法,豈可以從 有為法之相,而見無為法之性?雖然說:「幻化空身即法身,無明實性即佛性。」但此只是據性言,非就相論。今佛以相問,當然是不可能從有相的應身如來,見到 無相的法身如來。故須菩提答:「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

為甚麼?因為「如來說三十二相」,是幻有、假有、非真有,「即是非相」;但佛為度眾生,不妨示現三十二相。此三十二相,雖然不是「非相」的法身如來,卻是依「非相」的法身理體所起的妙用,以其用不離體,體不離用,體用相即,故佛說:「是名三十二相」。

「如來說三十二相」是顯有;「即是非相」是顯空;「是名三十二相」,是顯空有不二,空有同時的中道第一義空,亦即是般若畢竟空。能夠如是信解,如是受持,如是為人演說,就是真正的奉持金剛般若。

自從佛出示經名至此,共有以下三義:

一顯般若之體:般若之體,即是諸法實性,亦是佛所證的法身理體。此理體是絕對待,謝是非,無言無說的;佛之所以方便演說,目的是令人依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證此實相般若。因此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

受持經者,不應於佛所說的語言文字中求般 若,不應於佛所化境中求般若,不應於佛應化身中求般若。若知佛說般若無說無示,則是真般若;若知佛所化境即相非相,則法法無非般若;若知佛的應身,諸相非 相,即能證入實相般若。能如是信解,如是離相無住,纔是真正受持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二顯般若之用:般若之體是真空,般若之用 是妙有;真空之體不礙妙有之用,妙有之用亦不礙真空之體。故佛為度眾生,從體起用,示現身相,成就國土,說法利生。三十二相是正報,大千世界是依報,若依 若正,無非是從體起用,所幻現的假相。從假相言,「佛說般若波羅密」;從真性理體說:「即非般若波羅密」。從相不離性,即相即性說:「是名般若波羅密」。

以其相妄,故不應該執著;以其性真,故應該信解受持。受持此經的人,能知性不壞相,就要生心度眾生,廣修六度萬行;能知相不離性,則雖生心度眾生,廣修六度,而心不住著。如是從體起用,無住而生心;攝用歸體,雖生心而無所住,才是真正的受持金剛般若波羅密。

三顯第一義空:「佛說般若波羅密」是妙有,即不空如來藏;「即非般若波羅密」是真空,即空如來藏;「是名般若波羅密」,是真空而妙有,妙有而真空,即空不空如來藏。

依不空如來藏,建立一切法;故佛說微塵, 說世界,說三十二相。世界是眾生共業所感,是世間因果;三十二相是佛歷劫修行的果報,是出世間因果。此即是楞嚴經所說:「以是俱即,世出世故」。依空如來 藏,泯一切法;故如來說非微塵,非世界,非三十二相。即楞嚴經所說:「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知不空如來藏,則不昧因果,能去惡修善, 自度度人,便是大悲;知空如來藏,相妄性真,不住不著,便是大智。以智扶悲,不捨眾生;以悲顯智,離相無住。如是悲智雙運,空有不二,即是空不空如來藏。 如楞嚴經說;「如來藏妙明元心,離即離非,是即是非。」能知空、不空、空不空三如來藏的道理,無住生心,生心無住,稱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才是金 剛般若波羅密第一義空,才是真正的受持。

(5)身施較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佛曾經以恒河沙數之多的恒河,如是眾多恒 河沙的大千世界七寶布施為喻,顯持經功德。但外財布施,雖多非勝。故今佛復「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為喻,以顯持經功德。身命布施,屬於內財。若然有人以恒 河沙如是眾多的身命布施,其福雖多,而且殊勝,但妄心不除,四相未空,仍然是生死因,非涅槃本;如果受持此經為人演說者,能夠離相無住,自當斷煩惱,了生 死,證菩提,其福何止超越內外財布施?簡直不可思議。如六祖慧能禪師說:「多劫捨身,不了空義,妄心不除,仍是眾生;一念持經,我人頓盡,妄想一除,言下 成佛。」是以佛說:「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4. 解義讚歎

(1)讚法甚深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爾時,指佛引用洹河沙數身命布施,較量持 經福多完畢之時。自從須菩提向佛提出,菩薩發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的問題之後,佛即詳細開示般若之道,應該離相度生,無住布施,同時展示般若 無住之法:無證無說,聲聞得果無得,菩薩修因無法,以顯般若真空,破眾生執有。再進而說明般若之用,三諦圓融,能出生佛道功德,經在即佛在。而勸導須菩 提,如法受持;并引喻較量,顯示持經功德,遠勝於眾多內外財布施,以明般若真空不空,除眾生空見。須菩提聞之,深深體會本經所顯的畢竟空義,圓融無礙;且 由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深達實相妙理,故言:「深解義趣」。今日所解的義趣,是昔所未聞,昔所未解,感佛恩德,情不自禁,涕淚悲泣,讚歎希有。不但讚佛 希有,讚法希有,同時深深慶幸自己,得聞希有之法。

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以,」可見古人求道心切。從前有一老人,問他多少歲?答:四歲。問他的人,以為他在開玩笑,他卻非常認真的說:過去末聞佛法,只貪圖物質享受,醉生夢死,浪費生命;自從得聞佛法,止惡行善,改往修來,己經四年,因此,我的年齡僅得四歲。

須菩提早已證得小乘四果,獨具慧眼,解空 第一,所以說:「我從昔來所得慧眼」。在般若會上,曾奉佛命,轉教菩薩;可知其聞法之多,解義之深,唯獨「未曾得聞如是」詮中道妙理「之經」典。今在般若 第九會上,佛反覆說明,般若真空不空,詳細開示,三諦圓融的妙理,令須菩提聞所未聞,解所未解,證所未證,何止「深解義趣」,還進而破法執,證三空,可謂 佛道的生命,由現在開始;撫今思昔,不覺喜極而泣,讚歎希有。

本經開始時,須菩提讚歎希有,是讚佛生活在般若中;今讚歎希有,是讚佛善說般若。前讚,如見華屋外面,弘偉莊嚴;今讚,如登堂入室,親見種種寶藏。

(2)讚人希有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此讚人希有,「若復有人」是以己況他, 「得聞是經」是聞慧,「信心清淨」是思慧。「則生實相」是修慧。實相本無生滅,因眾生執我執法,心不清淨,故實相隱,煩惱現:今聞佛說般若,離四相,除二 執,心得清淨,再無煩惱執著,障蔽心智,實相自然顯現。故說:「信心清淨,則生實相。」

第一希有,指佛果無上菩提,世所希有;功德,指佛果智圓理極,萬德具備。因聞此經,離相無住,妄想除,實相生,斷無明,證法身,三德具備,佛性顯現,故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3)實相希有

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實相,若就字義說,該是有實質、有形相的 事物;然據理論,則實字是說諸法真實不虛的本性;相字是指一切事物的形相。意思是說:此真實不虛的本性,雖非一切事物的形相,卻能幻現出一切有形相的事 物,而一切有形相的事物,無不以此真實不虛的本性為自性,因此名為實相。故經言:「是實相者」,即是指諸法真實不虛的本性。

世間一切事物,雖然各有其不同的相狀,不 同的體質,但同是因緣生法,原無實性,當體即空。即此空性,就是諸法真實之性。此真實之性,不變隨緣故,非相而現相;隨緣不變故,現相而非相。非相而現 相,是即空即有;現相而非相,是即有即空。即有即空,故說:「是實相者,即是非相。」即空即有,「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聞是經生淨信的人,能見諸相非相,就不取 相,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所以說:「是實相者,即是非相。」若能離相度生,無住修行,因圓果滿,即可證此性具洹沙功德的實相理體,「是故如來說名實 相」。實相非相,是破有,是名實相,是除空,空有雙遣,空有齊彰,就是本經所顯的第一義空。

(4)慶己勸後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此慶己勸人,慶今勸後。須菩提己證四果, 解空第一,且生逢佛世,親聞佛說是經,深解義趣,自當「信解受持」依教奉行,結果得證實相般若,「不足為難」。但佛滅度後,「若當來世後五百歲」,是末法 時代,去佛遙遠,眾生根鈍,我執堅固,邪說熾盛,聞說是經能信解受持,實在不容易。果然「其有眾生,得聞是經」,又能「信解受持」,悟理起行,當知「是人 則為第一希有」!

何以未法時代,「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 人則為第一希有」呢?因為「此人」信心清淨,般若智生;依般若空慧,洞悉諸法皆緣生無性,不生執著,「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又知「我相即是非 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既離凡夫我等四相之有,亦離二乘非我等四相之空,乃至遠離菩薩的亦有相亦無相,及非有相非無相;而不取於相,不取 法相,不取非法相,得三空智,見實相理。至此,不但離其所離之相,亦離其能離之心,心境交融,能所一如,便入畢竟空,證同於佛,所以說:「離一切諸相,則 名諸佛。」

(5)釋尊印證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須菩提不但讚歎此經所說般若,甚深微妙;還讚歎信解受持是經的人,希有難得,所說甚合佛意,故「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初如是,是印證須菩提所解義趣,能契合般若妙旨。次如是,是印證須菩提所知,正是佛所說:佛所說,正是須菩提所知,見解正確,所說不謬。

驚是驚疑,怖是恐怖,畏是畏懼。三界人天,未空四相,初聞般若無我等四相,故驚疑不安。二乘聖人雖空四相,但法執未除,聞非無我等四相,不禁恐怖。權乘菩薩住於法空,未解空亦復空,聞「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遂生畏懼。

天親論云:「驚謂懼此經非正道行故,怖謂 不能斷疑故,畏謂由於驚怖不肯修行故。」大般若經亦言:「薄福異生,聲聞獨覺,若聞般若波羅密多,恐懼捨離。般若波羅密多,聞名尚難,況能修學?」今於末 法時代,竟然有人聞是經,能信解受持,離相無住,的確是希有難得。故佛在印正須菩提讚法讚人,所說正確之後,即繼續說:末法時代,聞經信解,離相受持的 人,當然是希有,即使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驁,不怖、不畏,當知是人,」亦「甚為希有!」己經能難可貴,何況更能信解受持呢!

(6)持希有法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密,即非第一波羅密,是名第一波羅密。須菩提,忍辱波羅密,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是名忍辱波羅密。

何以故以下,是解釋何以得聞是經,不驁不怖不畏的人,甚為希有?因為是人聞:「如來說第一波羅密,即非第一波羅密,是名第一波羅密。」如是希有之法,不驚而能信,不怖而能解,不畏而能受持,當然是「甚為希有」難得。

何謂第一波羅密?有人認為是指布施,因為布施是六度之首,并且布施可以治貪。佛在說第一波羅密之後,繼而說忍辱波羅密,正顯示般若功能,不但可以治痴,還可以對治貪瞋;所以佛說第一波羅密,是指布施。

但亦有人認為,般若是六度的眼睛,為前五度之師,若無般若,施等五度的果報,僅是有漏之因,將報得人天小果;必須以般若空慧,領導前施等五度,無住布施,離相修行,始可以度生死海,登涅槃岸。

大般若經說:「若離般若波羅密多,布施等 五度,不得名為波羅密。」又言:「布施等六波羅密,互相攝持,能到彼岸。然般若波羅密多,具大勢力,方便善巧,能速圓滿所修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 波羅密多。非住前五,能辦是事,故般若波羅密多,於前五為最、為勝、為高、為妙、為微妙、為上、無上、無等、無等等。由是因緣,獨讚般若,超勝餘五波羅密 多。」據此,則如來說第一波羅密,應該是指般若波羅密。

筆者認為,菩薩修學般若法門,若在能觀之 智言,如來說第一波羅密,該是指般若波羅密;若約所觀之境,則如來說第一波羅密,該是指布施波羅密,而且概括忍辱等波羅密。因為般若是慧行,屬於大智;施 等前五度,是福行,屬於大悲。菩薩修行以智扶悲,故能離相無住;以悲助智,故能無住生心。如是無住生心,生心無住,福慧雙修,悲智雙運,離一切相,修一切 善,正是大般若經所說:「布施等六波羅密,互相攝持,能到彼岸。」的意義。所以如來說第一波羅密,可以說是指布施度,亦可以說是般若度。

如來說第一波羅密,是借用語言文字的假名 來表達般若正智,但凡是由語言文字可宣說的,都是屬於因緣所生法,非即是諸法的空性。所以「如來說第一波羅密,即非第一波羅密。」持經的人,如果知道因緣 生法,相妄性真,不應該執著而已,非無假名假相,亦非無真實之性,而能會相歸性,故佛說「是名第一波羅密。」

依俗諦理,如來說第一波羅密,是真空不空,性不違相;依真諦理,佛說即非第一波羅密,是妙有非有,相不離性。依據空有相即,性相一如,真俗圓融的中道理,佛說:是名第一波羅密。

得聞是經的人,知妙有非有,就應該離相無 住;知真空不空,則應該信解受持。既不執相迷性而著於有,亦不執性違相而落於空。如是空有俱不著,二邊皆遠離,乃至此三諦圓融的中道,亦無取捨之心,一切 無住無著,才是般若的真義。今聞經之人,對於本經所說般若無住之法,竟然能夠信解,受持不疑;聞經不驚、思義不怖、修行不畏,當然是甚為希有。

般若慧行如此,其他布施、忍辱等福行亦 然。聞經者若能知佛說忍辱波羅密,只是隨順俗諦理,緣生諸法而說;諸法緣生無性,當體即空,所以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不應該執著於有。但緣生諸法,無不相 妄性真,亦不應該執著於空。不著有,故能離相無住;不執空,故能離相修善。既不執相迷性,亦不執性違相,而能會相歸性,那就是佛所說的:是名忍辱波羅密, 亦即是般若無住之法。聞經的人,果能離相無住,修一切善,當得成就諸波羅密,速證佛道。

(7)佛引己證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佛引用自己因中修行,能夠離相無住,故能成就忍辱波羅密,速證佛果菩提的事實,以證明般若無住希有之法的妙用,而勸受持經者,應該離相無住。若然心有所住,即生煩惱,煩惱不除,怎可以成就忍辱波羅密呢?

忍,是能忍之心,辱,是外來之境,有生 忍,法忍,無生法忍三種。能夠忍受眾生種種橫加毀辱,不生瞋恨,不思報復,是生忍。若能忍受自然界的災害,以及人為的禍患;又不見有能忍所忍,不見有能辱 所辱,是法忍。如果忍無忍相,法無法相,能所雙亡,三輪體空,一心清淨,契證無生理,即是無生法忍。

佛依生忍,說「忍辱波羅密」,依法忍,說 「非忍辱波羅密」,依無生法忍說「是名忍辱波羅密」。因為忍辱之法,亦是由因緣生,無有自性,當體即空,不應執著,故「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若能在般若 真智扶導之下,不見有能忍所忍,離相無住,深入法性,即可以成就忍辱波羅密,故佛說「是名忍辱波羅密。」

歌利王,譯極惡,殘忍成性,有一次帶宮女 入山中打獵,倦極入睡,宮女各自遊戲。當時山洞中,有位年青的修行人,被宮女發現,修行人即為宮女說法。王醒尋至,責問是何人?答:是忍辱仙人。王即用刀 割仙人的耳、鼻、及斷其手足,時仙人已離我等四相,神色不變,心亦不瞋。但護法神忿怒,雨沙礫石,惡王恐怖,跪地懺悔,仙人言:「我心無瞋,猶如無貪。」 王言:「云何得知無瞋」?仙人立誓:「若真無瞋,當令我身,平復如故。」當時忍辱仙人,即今釋尊,惡王是憍陳如前身。(故事出自涅槃經。)

佛對須菩提說:「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 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釋尊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時,內心已經離相無住,萬念俱寂,我見不生,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亦不起,故 能安然忍受,惡王無理加害,不生瞋恨。否則,釋尊「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正因為當時釋尊,心離四相,不見有能 忍所忍,瞋心不起,故得身相復原。可知離相無住的功德,實在不可思議。

釋尊往昔行菩薩道時,不止能夠忍受歌利王割截身體,而且「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都「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以其能夠離相無住,故得成就忍辱波羅密,速證菩提。因此,以下勸諸菩薩修行,應當離相無住。

5.結顯無住

(1)發心離相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此總結無住功德的殊勝。「是故」是結前起 後。佛於前文,既己詳細說明般若離相無住之法,聞經的菩薩,自當解理起行,降心除執,「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一切相雖多,不出六塵,既 離相發心,就「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但為教化眾生,不妨於諸法空性中,生起布施心,持戒心,忍辱心,乃至生起慈悲喜捨等心。此 等心雖然於無住法中,隨緣而生,但不執著;雖不執著,卻能隨緣而生。所以說:「應生無所住心。」否則,「若心有住」就不能安住於菩提心中,「則為非」如佛 所教而「住」。

(2)布施無住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承是「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 住。」的緣故,所以「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色為六塵之首,佛言不應住色布施,即概括不應住六塵布施。又色代表相,不住色布施,即是無相布施,不於 住有;但「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是無住生心,不住於空。為甚麼菩薩要離相發心,無住布施,空有俱不著,二邊皆遠離呢?

因為「如來說一切諸相」,「一切眾生」, 都是因緣生法,幻有不真,原無實性,其性「即是非相」「即非眾生」的諸法空性。在般若真空不空方面:「如來說一切諸相」,「又說一切眾生」,是即空即有; 不應執性違相而墮於空。但若在緣起性空方面:相與眾生,皆幻妄不真,徒有假名假相,所以如來說:「即是非相」,「即非眾生」,是即有即空;不應執相迷性而 著於有。

持經的菩薩,若知即有即空,則能離相無 住;知即空即有,則應生無所住心。維摩經說:「雖行於空;而植眾德本。雖行無相;而度諸眾生。雖無作而示現受身;雖行無起,而起一切善行。」又說:「若菩 薩不著於相,亦不著於無相,是為不二法門。」此不二法門,就是本經所說:無住生心,生心無住之法。菩薩果能以離相無住的般若正智為因心,修學布施等諸波羅 密,自然可以離相見性,證入寂照不二,空有同時的實相理,得佛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準此可知無住的功德,實在不可思議。

6.勸信佛語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無住功德,是佛親證之理,真實之說。佛恐末法眾生,智淺障深,懷疑不信,故特別告訴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以誡疑勸信。

因為凡佛所說,皆是根據自己親證實相般若 理的真智而說,所以是「真語」。佛親證諸法實相理,故凡有所說,皆是「實語」。釋尊如是說,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無不如是說,是「如語」。凡佛所說,皆如理 如量而說,非故意杜撰,欺騙眾生,是不誑語。佛雖說三乘五乘諸法,目的皆為一佛乘,所謂:「言有千差,理無二致」,是不異語。

「如來所得法」,是指諸佛共證的無上菩提 法。此法生佛體同,聖凡無二,眾生迷故執此法為實有,二乘悟知此法性空而執空,菩薩雖知此法無實無虛,但未能有無俱遣,而證中道;唯佛親證此法,本自不 生,故知無實;今亦不滅,故知無虛。知無實故,雖證菩提,但於法實無可得,是妙有非有;知無虛故,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是真空不空。以其妙有非有,故如來 說:諸相非相,世界非世界,眾生非眾生;以其真空不空,故佛說:是名諸相,是名世界,是名眾生。令人於離相無住的同時,又能發心布施,廣修六度,利益眾 生。所謂:「無住生心,生心無住。」這就是本經所顯畢竟空的真義。

7.喻顯無住

(1)著相之失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

佛再引用譬喻,顯示般若無住的功德。法, 指世出世間,一切有為法與無為法。如佛所教而住的菩薩,不應該執著世間無常、苦、空、無我等有為諸法;即使是修因證果的出世間無為法,亦不應該執著。「若 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就是缺乏般若智光,不知諸法幻有不真,著我昧空,為物所轉,處處障礙,「如人入闇,則無所見;」

虛空,譬喻真如自性。法,譬喻真如性德所 具諸法。暗喻煩惱。佛的意思是說:虛空周遍十方,而且一切色法,充滿其中,但處於暗室的人,又缺乏日光明照,雖然身在空中,而不見空,雖面對諸色,而不見 色。譬喻真如性空,周遍法界,本具無量性德,一切諸法盡攝其中。由於菩薩心住於法,被無明暗蔽,無般若智光,未悟真如性空之理,雖處身於真如界內,而不自 覺,更不能見真如自性本具的性德;如人入暗,一無所見。

(2)無住之得

若菩薩心不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日與日光,譬喻智慧。日能破暗,喻智慧可 斷惑;目能見空見色,喻智慧能見實相理,知性具無量功德。佛說:「若然菩薩心不住於法而行布施」,則般若智光顯現,得法眼圓明,便可以破除無明暗蔽,親見 諸法實相理,真空不空,便可以遊於慧日之下,洞悉真如,性具無邊功德;「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佛以此譬喻,顯示般若無住之功德,以勸導持經菩 薩,應該離相發菩提心,生無所住之心,修無所住之行。

8.自持功德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前說為他人演說的功德殊勝,今佛再說自持 功德。自己受持,已能成就無量無邊功德,何況進而為他人演說?當來之世,指末法時代,善男子善女人,總括四眾佛弟子。末法時代,魔強法弱,鬥爭堅固,此時 若然有人能受持讀誦此金剛經,對本經所說第一義空的道理,不驚,不怖,不畏。由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親證實相般若;則其智慧之深,功德之大,唯佛智能悉 知,唯佛眼能悉見。

佛證一切種智,無法不知,謂之悉知。佛五 眼圓明,無法不照,謂之悉見。因為凡是能於此經,信解受持,離相發心,無住布施,福慧雙修,自利兼他的人,必能於十方世界,分身無量,善巧方便,轉法輪, 度眾生,「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是以本經,又名功德經。

據說:中國宋朝范文正公,是一位信佛虔誠 的大官。毋亡二十一日,夢見母親哭訴:因生前作業,被泰山府君拘捕,日夜受苦,希望他念功德經超度。又說:功德經即是金剛經。文正公即請僧人誦經七日,第 六晚,又見亡母來言:因你至誠念經懺悔,感動觀音菩薩來誦了半卷經,我已經業障消除,得生天界。次日,文正公禮謝眾僧時問:昨天是誰誦半卷經?旁有人言: 「昨天大眾在誦經時,我倚立看到第十六分,大人忽來拈香,我回廚房去。」文正公立即跪地叩首,和尚言:莫…莫…,忽騰空而去。文正公即在騰空之處,建立莫 莫禪堂,以謝菩薩救母之恩。

又從前有一苦行僧,日誦金剛經六十卷,數 十年如一日,從不間斷。他有一位知名度甚高的師兄,時常出外講經說法,廣度眾生。十幾年後,回到祖庭,很關心的問師弟,在寺中除了執役服勞之外,還用甚麼 功?師弟說:「唯有誦念金剛經。」師兄怪責他,為甚麼不出外參學,多多研習經教。之後,就匆匆與師弟告別。

師弟說:我們闊別多年,就讓我誦卷金剛 經,祝福師兄吧!隨即坐地誦經。當開始念經題時,空中天樂飄飄,遠近皆聞;誦至「一時佛在舍衛國」時,異香滿室;再念到「爾時須菩提,即從座起,」忽然天 雨曼陀羅花…,令師兄自愧不如。古人說:「能說一丈,不如能行一尺。」故知誦經,勝在解義,解義勝在起行,我們若能由信而解、而行、一心受持經中所詮的真 義,當然可以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9.較顯福勝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佛說:持經之人,成就無量無邊功德,此功德究竟有多少?今佛用恒河沙身命布施作比較,以顯持經功德多而且勝。

中國古時,將一晝夜二十四小時,分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等十二時。印度則分為六時。上午六至十時,為上日分;中午十至二時,是中日分;下午二至六時,是後日分。晚十時前,是初夜分;十至二時,是中夜分;二至六時,為後夜分。

前文曾舉身命布施,但只是以一恒河沙數為限;今佛再假設有人,於每日三時中,皆以恒河沙數等身命布施,而且不止是一日、一月、一年、百年、千年,而是積無量百千萬億劫之長時間,可知其所施身命之多,實在無法統計;但其所得之福,仍然不及持經功德殊勝。

劫是梵語,譯名時分。佛經記載,劫有大 劫,中劫,小劫之分。人道眾生,壽命極短時,只有十歲。屆時的人類,極其凶惡,也非常痛苦;由於共同惡業所感,養生之物十分缺乏。能夠生存的人類不多,南 贍部洲,人數不過一萬。因苦極思善,人壽漸增,約經壹百年,始增一歲。人壽增至二十歲時,己過千年,眾生眼見善有善報,故從善者日增。如是每過百年,人壽 增一歲,增至人壽八萬四千歲。此時的人福報大,享受如意,快樂無比。由於眾人耽戀五欲,善心漸減;人壽又開始每過百年減一歲,最後減至人壽十歲,如是一增 一減,謂之一小劫。積二十小劫為一中劫;積成、住、壞、空四個中劫,為一大劫。

經文言劫,是指大劫。佛言:有人於無量百 千萬億劫中,一日三時,皆以恒河沙數之多身命布施,其時間之長,施命之多,行願之堅,得福之大,豈可算數計量?但「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 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不逆,是隨順。佛意是:若果有人聞此經典之後,能生信心,隨順般若無住行,不疑不謗,其所得福,已經勝於在無量百千 萬億劫中,一日三時,皆以恒河沙等生命布施的人。何況更能依經解義,依義修行?既自己書寫受持以自利,復為他人解說以利他,則其福德,更不可思議。

10.能持所持

(1)所持經勝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何以聞經信解受持讀誦,為人演說的功德,遠勝於無量百千萬億劫,以恒河沙數的生命布施呢?佛言:「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不可思議,是指法身佛;佛證法身理體,其性空寂,離名絕相,言語道斷,非凡夫心可思、口可議。

不可稱,指報身佛,無量相好莊嚴,非言語可稱讚,非文字可形容。

不可量,指應身佛,隨緣赴感,變化莫測,非凡情聖智,可能揣測度量。

無邊功德,指佛所證中道妙理,不但遠離空有二邊;同時遠離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二邊,一超直入如來地,圓證三身,萬德莊嚴,謂之無邊功德。

又佛之法身周遍法界,法界無邊,故言無 邊。佛的報身,相好無量,無量即無邊。佛的應身,隨類示現,妙應無方,無方即無邊。總顯本經所詮般若真空妙娌,能圓斷圓證,成就如來三身,以利益無量眾 生;令一切眾生,聞經受持,皆共成佛道。所以說:「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大乘是菩薩乘;最上乘是一佛乘。發菩提心,上求下化,是發大乘者;發心紹隆佛種,續佛慧命,是發最上乘者。大乘,是在菩薩修因言,最上乘,是在菩薩證果 說。大乘教義,有圓有別,有頓有漸;最上乘,唯詮圓頓妙法。故最上乘,并不同於三乘教法中的大乘。

本經開始時,佛說般若之道,勸菩薩離相無 住,隨人信解受持,是屬於大乘漸教,即是「如來為發大乘者說」。次明般若之用,由觀照般若的功能,深達實相般若之理體;令人不取於相,不取法相,不取非法 相;圓修三觀,圓顯三空,圓斷三惑,圓證三身。是屬於大乘圓教,即是:「為發最上乘者說。」

(2)能持人勝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檐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前顯經勝,今明人勝。本經功德,既然不可 思議,是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則聞經之人,必然是大乘、上乘根機,能夠荷擔如來家業的法王子。否則,若然是法執未亡之二乘,或是我相未空的 凡夫,絕對不可能信解受持此經,何況更為人演說?今有大乘、上乘之機,可以紹隆佛種的人,能自己信解受持,讀誦此經;更能廣為他人演說此經,則「如來悉知 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前文說:「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 德。」今言:「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文既倒置,義亦不同。前文言:「是經」,今言:「是人」,可知前文是約果德,今約修因。前文是由 佛證三身,具三德,從體起用而說是經;今則由聞經生信,自持教他,離相無住,得與性德相應;而成就報、化二身的正因。

前言:「不可思議」,是法身如來,屬體 大,即法身德;「不可稱」,是報身如來,屬相大,即般若德;「不可量」,是應身如來,屬用大,即解脫德。佛證體起用,遍法界,盡未來,說法利生;由文字般 若,令諸眾生,無住生心,觀照實相,共登彼岸,同證菩提。是以本經功德,不僅無邊,亦復無量。

今則先言「不可量」的應身,次言「不可 稱」的報身。意思是說:菩薩修因,如果欲想分身無量,度脫眾生,現塵現剎,不相為礙;自當發四弘誓願,上求下化,始可成就,不可量的應身。如果欲想成就福 慧莊嚴,相好無邊,不可稱的報身,就要生無所住心;不住於法,而修六度萬行。如是不著相;不壞相。不執有;不偏空。稱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方可與 具備體、相、用三大的性德相應,方可以成就圓滿報身之正因。

前文說:無邊功德,是顯佛果菩提,離四 句,絕八非;今言無有邊,是說菩薩修因,仍未證絕對待,離能所之性德,必須以無治有,以無住離相的功德,求證離四句,絕八非的菩提。故言:「無有邊,不可 議思功德,」合言之,便是「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亦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亦是「正念真如」。菩薩發願度眾生,是大悲心;無住生心,是深心;正 念真如,是直心。三心并發,就是「信心不逆」,就是成佛的正因。此人功德,足可以負荷承擔如來的家業,繼承佛志,紹隆佛種,不久即登如來寶座,掌法王權, 行法王令。所以說:「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以下,是反顯。佛意是:如果不是發 大乘心,或發最上乘心的人,一定愛樂執著小乘法。(二乘所證只是我空,未得法空,屬於化城,未到寶所,并非究竟,故名小法。)愛樂小法的二乘聖人,我執雖 空,法執未除,貪著涅槃輕安寂靜,見有能證所證,仍有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四見未空,如何能信解受持般若真空妙理,進而為人演說呢?此正顯示,非 不可思議的人,不可能受持不可思議之法,不可能作不可思議之事,更不可能成就不可思議的功德。所以佛說:「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 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3)應修供養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在在處處」,是指時間與空間;「一切世 間」,是指有情世間;天、人、阿修羅,是三善道眾生。佛於有情世間中,但舉三善道眾生,實是概括三界、六道、四生、九有、天龍八部中,所有信佛、聞法、具 有善根的眾生。供養,包括事供養與法供養,海龍王經法供養品說:「菩薩有四事供養如來:一不捨道心,植諸德本;二心立大慈,合集無上;三建大精進,嚴淨佛 土;四深入妙法,心得法忍。」今言:「以諸華香,而散其處。」是但舉事供養,實則包括法供養。

塔,是供養佛應身舍利之處。佛的意思是: 無論是何時何處,若有此經的地方,「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等於是佛的塔廟所在,一切世間,六道眾生,凡是佛弟子,皆應該恭敬供養,作禮圍繞。為甚麼?因 為「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是以「在在處處,若有此經」,即有佛的法身舍利,不但「皆應恭敬,作禮圍繞,」還要如供養安奉佛應身舍利的塔廟一樣,「以諸 華香,而散其處。」

中國明朝,有一頭陀僧名懷林,初在蘇州承 天寺出家,但不守清規,飲酒食肉,胡作非為。有一天,正在室外乘涼,忽然看見兩個鬼卒走來,用鎖鍊套上他的頸部,要將他拘捕。懷林看見鬼卒手中令牌,有十 多個人名,自己的名字也在其中,立即向鬼卒求情,希望暫緩七天,等待其餘的人都被拘捕了,再來捕他。次日,他將此事告訴寺僧,并買冥錢焚燒給鬼卒,及安排 後事。寺中有一僧人說:「真如寺有位道行高深的禪師,可往求助。」他真的去向禪師求救。禪師說:「本寺佛塔傾斜,須錢修理,你若發心化緣修建,我當教你拒 鬼之法。」懷林為了求生,也就發願修塔。禪師即將手中念珠交給他,并囑他在七天之內,不要離開禪房,夜裡也不可睡覺,日夜不間斷的一心誦念金剛經。誦至 「當知此處,則為是塔。」兩句經文時,要特別注意,細心體會,就足可以自救了。

七天之後,兩個鬼卒跑到禪師處說:「有個 註定要死的頭陀僧,逃來此地,不知現在何處,請求指示方向。」禪師說:「他現在我房中,你們去捉他吧!」鬼卒推門而入,急急退出說:「房中有一座寶塔,光 明照耀,令我們眼睛睜不開。」師說:「他在修上乘法,又發願修建佛塔,天龍鬼神對他,亦無可奈何。你們回去對冥王說:懷林僧由某禪師暫留修塔,功德冥陽兩 利,你們不會有罪的。」懷林此次大難不死,加以七日夜專心誦念金剛經,善根增長,罪業盡消,不敢再蹉跎歲月,立即自制鐵鍊,鎖住自己頸項,出外化緣,如是 寒暑無間,風雨不改,將所化得的金錢,全部交給禪師修塔,經過二十多年的歲月,終於完成修塔功德。

11.滅罪生福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舉本經無住妙用,能滅罪生福的功德,以 釋人疑。因為前文佛說:「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又言;「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 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然則,凡是受持讀誦此經,或為人演說此經者,都應該福報無量,受人尊重,恭敬供 養。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甚或有人,反而被人輕賤,原因何在?佛說:此皆因「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得消滅,」

關於罪業報應的事,通於三世,又有定業與不定業之分。經言:「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是指定業不可轉。至於不定業,若能至誠懺悔,止惡向善,持戒修福,罪業就可以消滅。

又業力受報,可分為現業現報,現業來生報,現業後世報三種。又有重罪輕受,輕罪重受,人中罪地獄受,地獄罪人中受,種種不同;必須審察其犯罪動機,以及助緣如何而定。

釋尊成道後,尚要受九種業報。一、孫陀利女,惡言瞋罵;二、旃遮女,譏嫌清淨;三、提婆達多,推石灌象;四、木樁傷足;五、釋族被滅,頭痛三日;六、食馬麥三月;七、背脊疼痛;八、苦行六年;九、空缽而還。可知業報難逃,有如是因,必招如是果;即使修行至佛,亦要受報。

今說持經之人,由於先世罪業深重,應墮地獄,因持經功德,僅受人輕賤之報,先世罪業,即可消滅;此即是轉後報現受,轉重報輕受,轉惡道報人中受。受報既畢,罪業已銷,加以誦經解義,離四相,破二執,無住生心,自利兼他的福德因緣,將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中國唐朝,法藏法師,發心建造佛殿僧舍, 富麗莊嚴。一日,忽然暴卒,見一七寶所成的精舍,內有梵僧對他說:汝造伽藍,不無功德,可惜於三寶物,有互用之罪…,法藏請教梵僧,如何脫罪?僧教其受持 讀誦及書寫金剛經。後無病延年,享壽一百一十歲。可知誦經,的確有滅罪生福的功德。

又明度法師,亦是中國唐朝人,以誦金剛經 為常課,而且慈心愛護動物。有鴿子在他屋簷築巢,生有二小鴿。師每日用粥喂小鴿,并咒願說:「乘我經力,速得超生。」一日,二小鴿忽然墮地而死,師在後園 葬之。是夜,夢見兩小兒來向他禮謝說:「蒙師飼養及咒願,今已轉生人道,投生在距寺東十里的張家。」由是可知持經功德,確實可以滅罪生福。

12.較量功德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阿僧祗,譯為無央數。華嚴經言:「阿僧 祗、阿僧祗,為一阿僧祗轉,阿僧祗轉、阿僧祗轉,為一無量。」今以無量之數以計阿僧祗劫,顯其時間之長。那由他,譯為一萬萬,將一萬萬之數,加以八百四千 萬億倍,是明其數之多,實非人間數學所能統計,亦非譬喻所能顯示,唯佛與佛的智慧乃能知之。

供養,概括飲食、衣服、臥具、醫藥四事供 養,以及法供養。釋尊因中修行,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在未值遇燃燈佛之前,已經值遇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數諸佛,而且於眾多諸佛處,「悉皆供養承事,無 空過者。」此明釋尊修行時間之長,遇佛之多,供養之大,但其所得功德,仍然不及受持讀誦此經功德百分之一,千萬億分亦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是佛引自己因中修行功德,與持經比較,目的在於顯示持經的功德最勝。

13.結歎難思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較量持經功德。佛曾兩次舉恒沙數外 財布施,及雙舉無數恒河沙數眾多內財布施,較量持經功德,又再舉自己億劫修因之功德比較,以顯此經無住功德的殊勝,亦不過是略說而已。若然詳細具足的說, 猶恐怕末法時代,根鈍智淺,業障深重的人聞之,心生迷惑,痴狂,悶亂,狐疑不信。若因不信而謗法,必墮地獄,不可不慎。

由於此經,離相無住所顯的畢竟空,義理幽深微妙,非凡智可思,非語言可議,故說:「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凡依此經不可思議之理修行者,必能圓伏煩惱,圓證三身,萬德莊嚴。故言:「果報亦不可思議。」

自最初須菩提問: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 心?佛即為廣說般若真空的中道妙理,應離相發菩提心,無住修六度萬行。接著重重顯示般若的妙用,能破執除惑,滅罪生福,成就佛道功德。直至現在總結本經功 德,要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般若法門,已經講完。以下須菩提再請,佛再答,是顯般若之體。

【書籍目錄】
第1頁:一、前言 第2頁:二、述要
第3頁:三、釋經題 第4頁:四、釋譯題
第5頁:五、釋經文—序分 第6頁:六、釋經文—正宗分說般若之道
第7頁:七、釋經文—正宗分明般若之用 第8頁:八、釋經文—正宗分顯般若之體
第9頁:九、釋經文—總結經義 第10頁:十、釋經文—流通分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