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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智諭法師主講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智諭法師主講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日期:2010-08-2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智諭法師主講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爾 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 波羅蜜。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 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 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法性空寂,乃第一義諦。於第一義中,無有分別。 於第一義中,無生無滅,無修無證,無成不成。要欲奉持,必以世諦。換句話說,實相般若是不可修不可證,不可奉行的。要想起觀行般若,必須借文字般若。而文 字般若與觀行般若,皆世諦攝。以如是故,所以須菩提問佛,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

金剛般若波羅蜜,其含義已如前解。以是假名相,汝當奉持。以此文字般若,便於汝起觀行般若也。但是汝起觀行般若時,須是會入法性,心無所住不取於相。因為名相是假,不可執以為實故。汝當如是奉持也。

故接著便說,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因為法性空寂,無形無相,不可說故。所可說者,皆是假名,而無實義。故曰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因為法不可說,故須菩提答言,如來無所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再呼須菩提,以事喻明。三千大千世界,是眾多微塵所聚成的。故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甚多。然如是之多,只是假相,而無實義。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

一切法不可說,只是假名相而無實義。故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正如所謂的疼,不是疼法,只是假名而已。以同樣的理由,則「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亦就不難了解了。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微塵非微塵,是名微塵;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皆說明諸相是假,不可取著為實。今言佛之三十二相,亦復是假,非如來法身也。故須菩提答言,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法身。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皆是假相,故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最後復以假相,與法性比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不如有人於此經中受持最少一部份,為他人說,其福甚多。何以故?因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皆假相法也。

【書籍目錄】
第1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2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3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4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5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6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7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8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9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0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1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2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3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4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15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16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17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18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19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0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1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2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3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4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25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26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27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28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29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0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1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2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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