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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經百家集註大成

金剛經百家集註大成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日期:2010-08-2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佚名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陳雄曰】深解義趣者。須菩提心悟真空無相義趣也。涕淚悲泣者。傷我值遇之晚。不獲早覺悟也。

【顏丙曰】深解者。大徹大悟也。

【李文會曰】須菩提聞說是經。了悟人法二空。即得中道之理。歎其希有。感極涕零也。

【傅大士頌曰】聞經深解義。心中喜且悲。昔除煩惱障。今能離所知。遍計於先了。圓成證此時。宿乘無礙慧。方便勸人持。

【李文會曰】未嘗得聞者。昔得慧眼。於有見空。今聞是經。於空亦遣。是了中道。將欲起教以示未來也。

【川禪師云】好笑當面諱了。頌曰。自小來來慣遠方。幾回衡嶽渡瀟湘。一朝踏著家鄉路。始覺途中日月長。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李文會曰】信心清淨者。信本來心。無法可得。不起妄念。心常空寂。湛然清淨。

【傅大士云】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境亡心自滅。心滅境無侵。經中稱實相。語妙理能深。證知唯有佛。小聖詎能任。

【陳雄曰】性中具如來法身。夫是之謂生實相。圓覺經曰。一切實相。性清淨故。悟理而至於證實相。吾如夫成就法身功德。莫能出乎其右者。謂之第一希有。信乎經以福兼德言者屢矣。而此獨言功德不及福者。是功成果滿之時。則其福為不足道。所以壇經有功德在法身中。非在於福之句。

【顏丙曰】即生實相者。即是悟自性也。

【李文會曰】即生實相者。豁然了悟萬法。由此淨心建立。是名實相。成就第一希有功德者。迷即佛是眾生。悟即眾生是佛。佛佛道齊。無法等比。

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顏丙曰】佛云實相無相。所謂是實相者。即是非相。如太虛空。無一形相。若悟實相。不可執著實相。當如大士云。彼岸更求離。但說假名。實相本無可得。

【李文會曰】即是非相者。實相無相。故言為非。不是無實相如龜毛兔角。只說龜無毛。兔無角。不說無龜毛兔角。只說實相無相。不說無實相也。

【達摩曰】若解實相。即見非相。若了非相。其色亦然。當於色中不生色體。於非相中不礙有也。正猶水中鹽味。色裏膠青。決定是有。不見其形。此之謂也。

【傅大士云】 眾生與壽者。蘊上立虛名。如龜毛不實。似兔角無形。

【川禪師云】山河大地。甚處得來。頌曰。遠觀山有色。近聽水無聲。春去花猶在。人來鳥不驚。頭頭皆顯露。物物體元平。如何言不會。只為太分明。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

【王日休曰】信解者。謂信其義而曉解也。受持者。謂能受其義而持守之也。

【陳雄曰】無狐疑心曰信。曉了意義曰解。欽承不忽曰受。佩服不厭曰持。

【李文會曰】但止了悟人法二空。心無取捨。常令空寂。是名信解受持。如來慈悲方便。化導迷人。迷即佛是眾生。悟即眾生是佛。若能了悟。萬事皆空。以藥對病。以悟對迷。以善對惡。以靜對動。以慧對愚。種種修行。只是對治。莫作諸惡。勉力為善。依此修行。縱橫自在。又且何難。

【傅大士頌曰】空生聞妙理。如蓬植在麻。凡流信此法。同火出蓮花。恐人生斷見。大聖預開遮。如能離諸相。定入法王家。

【川禪師曰】若不得後語。前話也難圓。頌曰。難難。難如平地上青天。易易。易似和衣一覺睡。行船盡在把稍人。誰道波濤從地起。

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

【李文會曰】若人心常空寂。湛然清淨。不著諸相。悟住無所住心。了得無所得法。是為第一希有。

【川禪師云】行住坐臥。著衣喫飯。更有什麼事。頌曰。冰不熱。火不寒。土不濕。水不乾。金剛腳踏地。旛竿頭指天。若人信得及。北斗面南看。

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李文會曰】即是非相者。前言無相。即是 滅色以明空義。復言非相。即是了悟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本來不生。故名實相。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者。此謂悟實相者。更無等比。當知是人不著二邊。不處中道。 一切無住。即名為佛。又云離相清淨。解悟三空。契合實相。究竟涅槃。三空之義。初即人空。次即法空。後即空空。三世如來同證此理。故名為佛。

【傅大士云】空生聞妙理。如蓬植在麻。凡流信此法。同火出蓮花。恐人生斷見。大聖預開遮。如能離諸相。定入法王家。

【川禪師云】心不負人。面無慚色。頌曰。舊竹新生□。新花長舊枝。雨催行客到。風送片帆歸。竹蜜不妨流水過。山高豈礙白雲飛。(善靜禪師云。竹蜜不妨流水過。山高那阻野雲飛。)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李文會曰】如是如是者。佛以須菩提所解空義。善契如來之法意也。

【陳雄曰】華嚴經云。離諸和合相。是名無上覺。佛以覺言。外覺離一切有相。內覺離一切空相。於相而離相。於空而離空。得夫真空無相之妙。所以名其為佛。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肇法師曰】得大乘。聞慧解。一往聞經。身無懼相。故名不驚。得大乘。思慧解。深信不疑。故名不怖。得大乘。修慧解。順教修行。終不有謗。故名不畏。

【陳雄曰】不驚則無疑心。不怖則無懼心。不畏則無退心。

【李文會曰】不驚不怖不畏者。心若空寂。湛然清淨。等於虛空。有何驚怖。甚為希有者。諸上根器。得聞是經。諦聽受持。永不退轉。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傅大士頌曰】如能發心者。應當了二邊。涅槃無有相。菩提離所緣。(子榮曰。如修行初發心菩薩行。願求大乘正知見人。悟達上乘。先了有無二邊之執。方證涅槃無相之理。故離所緣之心境也。)無乘及乘者。人法兩俱捐。欲達真如理。應當識本源。

【川禪師云】祗是自家底。頌曰。毛吞巨海水。芥子納須彌。碧漢一輪滿。清光六合輝。踏得故鄉田地穩。更無南北與東西。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疏鈔云】何以故者。顯因中最勝。明標第 一波羅蜜者有十種。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禪定。六智慧。七慈。八悲。九方便。十不退。今言第一波羅蜜者。即布施波羅蜜。何故獨言布施為第 一。曰。布施者。通攝萬行。直至菩提。尚行法施。因布施資生眾善。言非者。恐有能所之名。先拂去假名。行無住相施。故曰是名第一波羅蜜。

【李文會曰】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若悟非相。即達彼岸。實無二相。故名第一。非第一波羅蜜者。了悟人法俱空。即無生死可度。亦無彼岸可到。何處更有第一。故云非第一也。是名第一波羅蜜者。悟一切法。即知諸法皆是假名。

【法華經云】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於斯了悟。能入見性之門。是名第一波羅蜜也。故知假名。如將黃葉作金。止小兒啼。二乘之人聞說假名。將謂是實。執著修行。欲離生死。不知即無生死可離。

【傅大士頌曰】波羅稱彼岸。於中十種 名。(華嚴六十六卷。善財童子見寶髻長者言願為我說諸菩薩道。答言。檀波羅蜜。尸波羅蜜。忍辱波羅蜜。精進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方便波羅蜜。願 波羅蜜。力波羅蜜。智波羅蜜。又合論九十六卷云。如是一百一十八大總持門。不出十波羅蜜中行。)高卑緣妄識。次第為迷情。燄裏尋求水。空中覓響聲。真如何 得失。今始號圓成。(子榮曰。真如之理。上至諸佛。下至含生。本自具足。流轉六道。亦未曾失。縱悟成佛。亦未曾得。今始號圓成者。言下頓覺即佛。)

【川禪師云】八字打開。兩手分付。頌曰。是名第一波羅蜜。萬別千差從此出。鬼面神頭對面來。此時莫道不相識。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

【疏鈔云】忍辱波羅蜜者。即十波羅蜜中第三是也。

【王日休曰】佛呼須菩提而謂能忍辱。方不 起瞋心以昏亂真性。乃能到諸佛菩薩之彼岸。故云忍辱波羅蜜也。佛雖有時自稱如來。自稱佛。然亦有時稱我。其稱我則特謂我身爾。若稱如來與佛。則謂己與諸佛 如來皆然也。盡此一經皆如是。此佛謂我與諸佛說忍辱波羅蜜。真性中亦豈有此忍辱哉。故亦非真實。但為虛名而已。故云是名忍辱波羅蜜。

【李文會曰】忍辱波羅蜜者。若有能忍之心。即是見有身相。不達我人眾生壽者諸非相也。

【大易禪師舉火問僧云】會麼。僧云不會。師云。起則遍周沙界。滅則了無所得。

【龐居士問馬祖云】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祖云。迴光自照看。待你一口吸盡西江水。然後向你道。

【圜悟禪師曰】參得此語透者。目前萬法平 沉。無始妄想蕩盡。又云大空無外。大象無形。盡世界撮來如粟米粒。總虛空似掌中珠。可以拽新羅國與波斯國鬥額。直得東勝神洲箭。射西瞿耶尼中垛。所以道髑 髏當千世界。鼻孔摩出家風。若是未出陰界。尚涉見知聞。恁麼說話。一似鴨聽雷鳴。隔靴抓癢。直饒脫卻根塵。去卻機境。尚餘一線路在。且二途不涉。一句作麼 生道。還委悉麼。佛殿谆前石獅子。大洋海內鐵崑崙。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者。了悟人法二空。即無忍辱之相。是達我人眾生壽者非相。故云非忍辱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肇法師曰】歌利王。即如來因緣中事也。爾時菩薩得無我解。故所以能忍也。

【六祖曰】歌利王是梵語。此言無道極惡君也。世者。生也。如來因中。五百生修行忍辱波羅蜜。以得四相不生。

【李文會曰】如我昔為歌利王截割身體者。如來設教。方便門多。若作教相言之。只是依文設教。為歌利王割截身體。節節支解。曾無一念瞋恨之心。

【肇法師曰】五蘊身非有。四大本來空。將 頭臨白刃。一似斬春風。若以諸大宗師言之。即是先說有為權教。後顯無為實理。若表法言之。歌者。即是慧之別名。利者。刃也。非謂世間之刀。王者。心也。是 用慧刀割截無明煩惱之身體也。應生瞋恨者。謂色身與法身即不同也。當知割截之時。即不見有身相。亦不見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何處更有瞋恨也。

【華嚴經云】譬如虛空。於十方中求不可得。然非無虛空。菩薩之心。亦復如是。

【川禪師云】智不責愚。頌曰。如刀斷水。似水吹光。明來暗去。那事無妨。歌利王。歌利王。誰知遠煙浪。別有好商量。

【李文會曰】忍辱仙人者。如來五百世中。修忍辱波羅蜜行。欲令一切眾生。成就忍辱波羅蜜法。不著諸相。見一切人迷悟賢愚貧富貴賤。平等恭敬。不生輕慢。以至惡罵捶打。皆悉能忍。反生歡喜。不生瞋恨之心。

【圜悟禪師曰】大凡為善知識。應當慈悲柔 和善順接物。以平等無諍自處。彼以惡聲色來加我。非理相干。訕謗毀辱。但退步自照。於己無嫌。一切勿與較量。亦不瞋恨。只與直下坐斷。如初不聞見。久之魔 孽自消耳。若與之較。即惡聲相反。豈有了期。又不表顯自己力量。與常流何以異。切在力行之。自然無思不服。且夫見性之人。聞人毀謗。如飲甘露。心自清涼。 不生煩惱。則能成就定慧之力。不被六盜竊家寶。功德法財。遂從此增長也。

【傅大士頌曰】暴虐唯無道。時稱歌利王。 逢君出遊獵。仙人橫被傷。(子榮曰。逢君出遊獵。仙人橫被傷者。謂如來因地修行。證初地菩薩。修忍辱仙行。在山中宴坐。遇歌利王出遊獵。王乃憩息。睡醒不 見左右彩女。遂親入山。尋見眾妃宮女。圍繞禮拜仙人。王乃大怒。問曰。云何恣情觀我女色。仙人曰。於諸女色。實無貪著。王曰。云何見色不貪。仙人曰。持 戒。王曰。何名持戒。仙人曰。忍辱即是持戒。王乃持刀割仙人身。問曰。還可痛否。仙人曰。實不痛。王即節節支解。問曰。還可痛否。仙人曰。實不痛。其時輔 相大臣諫曰。彼之大士。逢斯患苦。顏色忻然。無所搖動。奈何大王如斯刑害。王乃止。爾時王者即憍陳如。是時仙人者。即釋迦如來也。)頻經五百世。前後極時 長。承仙忍辱力。今乃證真常。

【川禪師云】目前無法。從教柳綠花紅。耳畔無聞。一任鶯啼燕語。頌曰。四大元無我。五蘊悉皆空。廓落虛無理。乾坤萬古同。妙峰嶷嶷常如故。誰管顛號刮地風。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陳雄曰】夫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而菩薩受如來無相教法者也。欲成佛道。必發菩提無上道心。蓋菩提無上道心。即清淨無相心也。菩薩應當離一切相以發是心。然後可以成佛。

【李文會曰】應離一切相者。心常空寂。不生起滅。湛然清淨是離一切相也。

【川禪師云】是。即此用。離此用。(百丈參馬祖。祖見師來。取禪床角頭拂子J起。師云。即此用。離此用。祖掛拂子於舊處。)頌曰。得之於心。應之於手。雪月風花。天長地久。朝朝雞向五更啼。春來處處山花秀。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晁太傅曰】自定純修之法。但於一切時 中。隨其辦及。止習無住之住足矣。(又下文曰。金剛經云。應生無所住心是也。又僧肇五論有云。聖人之心。住無所住。內解註云。安住無為。名之為住。住無方 所。故名無住。又六祖壇經云。我此法門。無住為本。又司馬子微坐忘論翼云。不依一物而心常住。又云出世之法。以無著為本。華嚴云。一切境界。不生染著淨身 口意。住無礙行。滅一切障。世間受生。皆由著我。若離此著。則無生處。涅槃經云。凡夫著色。乃至著識。以著識故。則生貪染心。故為色縛。乃至為識之所繫 縛。以繫縛故。則不能免生老病死憂悲大苦。一切煩惱。葛著同。)

【王日休曰】應。當也。不應住色生心者。 謂不當住著於凡有形色而生心也。若受廣大居宇。美好器用之類是也。不應住聲香味觸法心者。謂不當住著於聲音馨香滋味。及所觸而生心也。若愛聲樂謳唱。愛龍 檀腦麝。愛飲食異味。愛嬌嬈婦女。皆是住著於聲香味觸而生心也。不應住法生心者。謂佛法本為因眾生根器而設化。若住著之。則是泥於法而無由見真性。故不當 住著於此而生心也。應生無所住心者。謂凡有住著處。皆不得起心念也。若心有住即為非住者。謂心若有所住著。則其住葛之非也。蓋當使一念寂然。如虛空然。則 可以見真性矣。此與第十分大略同。然此再言之者。乃詳言之也。亦恐弟子有聽之不審者。亦恐有續來聽者。所以再言之。凡此經中重迭言者。義皆如此。

【李文會曰】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者。心住六塵。即著諸相。取捨憎愛。無有休期。應生無所住心者。心無所住。隨處解脫。內外根塵。悉皆銷殞。若一切無心。即無所住也。

【趙州云】我見千百億箇。盡是覓作佛漢子。於中覓箇無心底。難得。

【僧若訥曰】心本無形。因塵有相。塵滅心滅。真心湛然。

【察禪師心印頌曰】問君心印作何顏。心印何人敢授傳。歷劫坦然無異色。呼為心印早虛言。須知體似虛空性。意似火爐火裏蓮。莫謂無心云是道。無心猶隔一重關。

【圜悟禪師云】在家菩薩修出家行。如火中 生蓮。蓋名位權勢意氣。卒難調伏。而況火宅煩擾煎熬。百端千緒。除非自己直下明悟。本性妙圓。到大寂大定休歇之場。方能放下。廓爾平常。徹證無心。觀一切 法。如夢幻泡。空豁豁地。隨時應節。消遣將去。隨自己力量。轉化未悟。同入無為無事法性海中。則出來南閻浮提打一遭。必不為折本也。

【黃蘗禪師云】供養十方諸佛。不如供養一 箇無心道人。何故為無心也。無心者。如如之體。內如木石。不動不搖。外如虛空。不塞不礙。是名佛也。又云大恆沙者。佛說是沙。諸佛菩薩。釋梵諸天。步履而 過。沙亦不喜。牛羊蟲螘。踐踏而行。沙亦不怒。珍寶馨香。沙亦不貪。糞溺臭穢。沙亦不惡。此即無心之心。離一切相。眾生諸佛。更無差別。但能無心。即便是 究竟也。若心有住即為非住者。真如之心。本無所住。若不住諸法相。即與道相應也。若住於法。即違正教。既違正教。即為非住也。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謝靈運曰】不住色。無財物也。

【陳雄曰】菩薩心。何心也。無所住之心也。菩薩六根清淨。生無所住心。豈應布施以求其諸欲之滿意哉。然眾苦所本。眼根不淨為先。佛故斷之曰。不應住色而為之布施也。

【李文會曰】不應住色布施者。菩薩不見有身相可捨。於諸宅舍道路。逢見一切愚癡貧賤之人。毀罵捶打。須索財物。若能隨順其意。令生歡喜。不生阻隔瞋恨之心。即是布施之義。若祗分辨是非。顧惜物寶。阻逆其意。令生瞋恨。即不名布施也。

【黃蘗禪師云】凡夫不肯空心。恐落於空。 不知自心本空。愚人除事不除心。智者除心不除事。菩薩心如虛空。一切俱捨。所作福德。皆不貪著。然捨有三等。內外身心一切俱捨。猶如虛空無所貪著。然後隨 力應物。能所皆忘。是為大捨。若一為行道布德。一邊旋捨。無希望心。是為中捨。若廣修眾善。有所希望。聞法知空。遂乃不著。是為小捨。大捨如火燭在前。更 無迷悟。中捨如火燭在傍。或明或暗。小捨如火燭在後。不見坑井也。

【傅大士頌曰】菩薩懷深智。何時不帶悲。 投身憂虎餓。(金光明經云。如來因地。為薩埵王子時。一虎生七子。經七日無食。將欲死。時王子見。遂捨身以飼此虎也。)割肉恐鷹饑。(殑伽經云。如來因地 時。在山中修忍辱仙。時梵王帝釋遂化身。一化為鷹。一化為鴿。來試仙人。鷹趨其鴿。鴿投仙人。仙人遂以衣藏其鴿。鷹切就仙人覓其鴿。仙人遂將自身肉割一片 以代鴿還鷹。殑其矜切)精勤三大劫。曾無一念疲。如能同此行。皆得作天師。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六祖曰】菩薩不為求望自身五欲快樂。而行布施。但為內破慳心。外利益一切眾生。而行布施。

【陳雄曰】七寶雖滿大千界等須彌山。亦有時而盡。布施以此。焉得人人而給諸菩薩也。無諸欲之求。無能施之心。亦無所施之物。凡可以利益一切眾生者。無不為已。則含靈抱識。均被其澤。布施之心。但應如是。華嚴經云。不為自身求快樂。但為救護諸眾生。

【李文會曰】應如是布施者。儉于自己。奢于他人。是名利益一切眾生。若人心口相應。行解一般。是名利益於自己也。所學佛法。自然廣大。雖具見聞覺知。萬境不能染著。即是解脫了悟之人。豈無利益。

【傅大士云】所作依他性。修成功德林。終無趣寂意。惟有濟群心。行悲悲廣大。用智智能深。利他兼自利。小聖詎能任。

【川禪師云】有佛處不得住。無佛處急走過。三十年後。莫言不道。頌曰。朝遊南嶽。暮往天台。追之不及。忽然自來。獨行獨坐無拘繫。得寬懷處且寬懷。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六祖曰】如來說我人等相。畢竟可破壞。非真實體也。一切眾生盡是假名。若離妄心。即無眾生可得。故言即非眾生。

【陳雄曰】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人皆 謂如來無所說。豈說一切虛妄之相哉。殊不知如來有所謂真說。而其所說者。乃真空無相之相。繼之以即是非相者此耳。涅槃經云。見佛性者。不名眾生。不見佛性 者。是名眾生。如來說一切諸相者。憫之也。苟能悟真空無相之理。則見自性佛。繼之以即非眾生者此耳。

【顏丙曰】本性虛明。實無可得。豈更有一切諸相。一切眾生之類。

【李文會曰】謂能秉持律儀。修行善法。而用布施。饒益眾生。不住諸相。諸相本空。故云即是非相。夫眾生者。五陰和合。假名眾生。

【川禪師云】別有長處。不妨拈出。頌曰。不是眾生不是相。春暖黃鶯啼柳上。說盡山河海月情。依前不會空惆悵。休惆悵。萬里無雲天一樣。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謝靈運曰】真。不偽。實。無虛。如。必當理。不誑。則非妄語。不異。則始終恆一。聖言不謬。故宜修行也。

【陳雄曰】是語真實。無妄無虛。是語如如。契真如理。非欺誑之語。非怪異之語。所以破眾生狐疑之心故也。

【顏丙曰】真而非假。謂之真語。實而不虛。謂之實語。如如不動。謂之如語。至於不誑語者。佛不誑惑於人。不異語者。佛語不為怪異。此五語者。欲人生信心。不必生疑心。

【李文會曰】迷即種種皆妄。故不真不實不 如有誑有異也。悟即一切真。一切實。一切如。不誑不異也。又曰真語者。一切含生。皆有佛性也。實語者。一切法空。本無所有也。如語者。一切萬法。本來不動 也。不誑語者。聞如是法。皆得解脫也。不異語者。一切萬法。本自空寂。將何為異也。

【傅大士云】眾生與蘊界。名別體非殊。了知心是幻。迷情見有餘。真言言不妄。實語語非虛。始終無變異。性相本來如。

【川禪師云】知恩者少。負恩者多。頌曰。兩箇五百是一貫。阿爺元是丈夫漢。分明對面向渠言。爭奈好心無好報。真語者。實語者。呵呵呵。诞诞诞。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六祖曰】無實者。以法體空寂。無相可得。然中有恆沙性德。用之不匱。故言無虛。

【王日休曰】此法但為眾生而設。非真性中所有。故非為真實也。然不可不藉此以悟明真性。又非徒然者。故非為虛妄也。

【陳雄曰】法即以心傳心。何法不因心之所立。如來以無所得心。而得夫真空無相之法。此法即此心。真體常存。一以為實耶。然實而若虛。莫知其所以為實。妙用無妨以為虛耶。然虛而若實。莫知其所以為虛。實而無實。虛而無虛。其亦真空之妙歟。

【李文會曰】此法無實者。心體空寂。無相可得也。無虛者。內有河沙功德。用而不竭也。欲言其實。無形可觀。無相可得。欲言其虛。見能作用。是故不可言有。不可言無。有而不有。無而不無。言辭不及。其惟聖人乎。若不離相修行。無由達此法也。

【傅大士云】證空便為實。執我乃成虛。非空亦非有。唯有復誰無。對病因施藥。無病藥還祛。須依二空理。穎脫入無餘。

【川禪師云】水中鹽味。色裏膠青。頌曰。硬似鐵。軟如酥。看時有。覓還無。雖然步步常相守。要且無人識得渠。咦。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王日休曰】布施。謂法施。乃教化眾生也。若菩薩住於法而行布施。即是教化眾生。著於法無由而見真性。故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不著於法以教化眾生。則眾生由此開悟而見真性。故如人有目。又得日光明以照之。乃見種種形色也。

【僧若訥曰】無相布施。心不住法。則見真如。如人有目。日光明照。了一切境。

【陳雄曰】菩薩云者。修行人通稱也。設若 菩薩心與法俱勝。故有所住。而行其希求布施。此則無明暗障。貪愛自蔽。不悟真空無相妙理者也。如人處闇室之中昏昏冥冥。而一無所見矣。設若菩薩心與法俱 泯。故無所住。而行其無希求布施。此則豁金剛眼。然般若燈。圓悟如來無上知見者也。如有目者。處於皎日之中。黑白自分。而毫髮無隱矣。一註本不顯。名曰。 有所著。則為無明所障。不悟真如妙理。猶昏昏而不能使人昭昭。無所著。則洞達無礙。圓悟如來無上知見。自覺已圓。又能覺他。

【李文會曰】如人入暗即無所見者。眾生之 心。本自無住。無住之心。即見諸法實相。名為菩薩。二乘之人。心住於法。不見諸法實相。背菩提路。何異凡夫。如人背明而入暗室。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 種色者。二乘之人。不見色而住色。譬如不見坑井而墜坑井。菩薩見色而不住色。譬如見坑井不墜坑井。一切諸法但有假名。二乘之人。為無慧眼。不辨真假。菩薩 即有慧眼。見種種色。悉皆無相故。

【達摩云】不見色。即是見色耳。

【逍遙翁云】所見有是。有不是。此世間妄眼。無是。無不是。此世間之真眼。所知有可有不可。此世間妄心。無可無不可。此出世之真心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陳雄曰】當來世者。如來滅後。像法末法 之世也。此經者。戴真空無相法之經也。此經當此世。非種善根者。難可得值。設若能受持讀誦。不獨為口耳之學。抑亦究心學之妙。茲其所以為能也。能爾。則如 來豈庸釋於我。必以無上知見而昭鑒之。則無量無邊功德。舉皆成就矣。非特利於一身。且將普施於群生。非特利於一時。且將遍及於千萬億劫。所謂無量無邊功德 者此也。

【顏丙曰】如來所得見性之法。不屬有無二 境。所以道無實無虛。若菩薩心著於法布施。是為著相。既曰著相。則無智慧。故如人入闇室中。全無所見。若心不著法布施。是人洞達明了。不受人瞞。故如人本 有眼目。加以日光明照。見種種形色。曉然無隱。若當來之世。有善男善女。能於此經受持讀誦。直下頓悟謂之受。行不暫捨謂之持。即為自性如來。以者。用也。 能用佛之智慧。所謂智慧者。見性通徹。又非外道聰明也。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見性功德。

【李文會曰】當來之世者。即是如來滅後。 後五百歲中濁惡之時也。即為如來以佛智慧者。若人心常精進。讀誦此經。即覺慧性漸開。應當了悟實相。人法二空。不被一切善惡凡聖諸境惑亂。即同如來智慧性 也。悉知悉見是人成就功德者。三世諸佛無不知見了悟之人。故能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傅大士頌曰】證空便為實。執我乃成虛。(子榮曰。修行人悟得真空之理。乃達實相。如執有我人之見。便為妄想成虛也。)非空亦非有。誰有復誰無。(子榮曰。空有俱忘。更何可執也。)對病應施藥。無病藥還祛。須依(一作觀)二空理。穎脫入無餘。

【川禪師曰】因地而倒。因地而起。起向你道甚麼。頌曰。世間萬事不如常。又不驚人又久長。如常恰似秋風至。無意涼人人自涼。

【書籍目錄】
第1頁:看經警文 第2頁:旃陀羅引
第3頁:御製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集註序 第4頁:重刊金剛經集註序
第5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第6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7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8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9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10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11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12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13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4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5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6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7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8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9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20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21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22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23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4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5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6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7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8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9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30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31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32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33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4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5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6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7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第38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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