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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太虛大師主講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 太虛大師主講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日期:2010-08-2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太虛大師主講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明經勝。天人阿修羅等,即八部眾。(一)天 眾,即欲界之六天,色界之四禪,無色界之四空也。(二)龍眾,為水屬之王。(三)夜叉,飛行空中之鬼神。(四)乾闥婆,華言香陰,陰者五陰之色身,唯嗅香 而長養故名。(五)阿修羅,華言非天,其福報雖類天而非天德,故名非天。(六)迦樓羅,華言金翅鳥,攝龍為食。(七)緊那羅,華言非人,似人而頭上有角, 故名非人。(八)摩侯羅伽,華言大蟒神,地龍也。

 

塔,具云塔婆,華言方墳,佛舍利所在處。廟,佛 形像所在處。第一希有之法,即金剛般若。尊重弟子,如文殊、舍利子等上首弟子。此經為十方三世諸佛之所自出,欲尊重佛,當尊重此經,故隨處說是經,或說是 經中四句偈等,則此處即為一切世間天人及八部眾,皆如佛舍利及佛形像所在處之塔廟,而供養恭敬;若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者,此人亦為一切世間天人八部眾供 養恭敬無疑。當知此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即是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是成就第一無上金剛般若之法,即是名為諸佛。若此經任在何處,即為佛在處,即為佛與 佛上首之弟子在處也。故此經勝,而持此經之人亦勝也。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3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4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5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6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7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8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9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10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1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2頁:無為福德勝分第十一
第13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4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5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16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17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18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19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20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1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2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3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4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5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26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27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28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29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30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1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2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3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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