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福德因緣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世界寶施,前曾說過,現就已說者發明緣生 之義,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是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故知因緣生法,即空即假,不但所生法,即空即假,因緣亦復即空即假也。故應不著相, 而行布施,如前經言,應無所住而行布施也;因緣即假即空,故雖行布施,而應不著相;亦如前經言,布施不住於相也,因緣生法,故雖當體是空,而緣會則生,布 施,因也;福德、果也;因果不亡,布施能不著相,豈但有漏福德多,而無漏福德亦多矣。故當機答以:如是,世尊!
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也。本經前云:不住相布施,福德不可思量,今云,得福甚多,甚多者,亦正不可思量也。
二、明緣會則生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上講已明福德是緣生法矣,既知布施福德, 由緣會方生,豈得有實,有實,便非緣生矣。若非緣生,福德便無得之之路,以一切法,從無無端而得者也。故曰: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 以者、因也,無者、無實也,正以福德是緣生法,即空即假而無實之故,一切眾生,能行布施,深植因緣,則因緣聚會,福德便生矣。若執福德有實,是不知其為緣 生法矣,不知為緣生法,便不知在因上注重,若不修布施之因,何來福德之果乎!故曰: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殊不知正因福德當體即空而無實,以福德 無故,乃是即空即假之因緣生法,故欲得果者,但修其因,若勤行布施,則福德自至矣。故如來說得福德多也。又上來所說,經中大旨已明,然猶未說徹也;何以 故?從上只說了得不得之關係,多不多仍未明也,當知佛說緣生,重在令人徹了一切法即空即假,以通達無我,而融相會性耳。此層道理,須先說清源委,方易明 了,須知法法莫非因緣所生,故福德是緣生,布施亦是緣生,然則福德之因緣為布施,布施之因緣為何耶?當知布施之因緣,發心是也;發心小則布施小,福德亦 小,發心大則布施大,福德亦大;然則發心云何為大耶?不住相是已,心有所住,則有所束,無住、則無拘束,無範圍如虛空,故大也;故要布施不住相,必先於福 德不住相,若注意於福德,是以福德為有實也,便住相矣;既於福德住相而行布施,是為福德行布施也。則布施亦住於相矣。世尊之說此科,是將前來所說不住相布 施之言,更加徹底發揮,無異對住相布施者,揭穿其病根所在,蓋布施之所以住相,無非為貪求福德耳。文中如來說三字,甚要,謂依如義而說也,蓋謂若於緣生之 理,未能徹了,但知以布施因緣,能得福德,遂貪求福德以行布施,則大違佛意矣。殊不知佛說緣生,是令體會緣生之法,即空即假,而於諸法不執,銷歸一如之性 耳。若以福德為實有,勢必貪求福德以行布施,而住於相矣,既住於相,則是向外馳求而違性矣,則以布施因緣故,不無福德,而以住相因緣故,其所得者,無非有 漏俗福,縱得生天,終是苦因,故依如義不說得福德多也。若其徹底明了緣生道理,觀一切法,即空即假,即假即空,并無福德之念,但為利益眾生,修離相之三 檀,則是福慧雙修,悲智具足,必得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所謂無上菩提之果矣。依如義說,得福德多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