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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禪門 聖嚴法師著

禪門 聖嚴法師著

淨化人生的責任、權利、義務

[日期:2010-07-21]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諸位女士、諸位先生,大家好!
  
  我把今晚的講題「人生的責任、權利、義務」加上兩個字,成為「淨化人生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般人都希望把責任和義務推給別人,權利則歸於自己。尤其當今社會,不論東方或西方,大家都從各個角度求取更多的權利。不過,權利從何而來?如果只想爭取權利而不先盡義務及責任,這個權利是空的,是不道德的;即使爭取到了,那也是倒果為因,苦在後頭。
  
  一、主題的意義
  
  (一)「人生」是什麼
  
  就是從父母得到生命之後的生活與生存。所以生活與生存,便是人生的基本權利。但是既生而為人,就有一份做人的責任和義務。因此能有盡責任盡義務的權利,乃是人性的光輝。若把責任和義務當作是每一個人做人的權利,則追求權利就不是壞事了,關鍵在於所追求的權利是否適當,是否恰到好處而定。每個人在世界上都有基本的人權,但人之所以為人,也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不是有權利就沒有責任。這一點我們必須要瞭解。
  
  (二)「淨化」的意思又是什麼呢
  
  「淨」是清淨,是非染污、不犯罪的意思。如果一個人的生命過程充滿了染污、犯罪的行為及觀念,就是不清淨。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是凡夫,每個人都會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在發現自己未盡責任的時候,都會用這句話來搪塞。又為自己找藉口:「我也是個普通人嘛!怎麼會沒有過失呢?」其實,許多過失是可以防禦的,可以減少到最低限度的。
  
  簡單地說,人的生命現象就是人生,這個現象又可分為人的生存現象,人的生活現象和人的身心現象。在人的生命過程裡,有生理的成長過程,也有心理的心路歷程。有人少年老成,小小年紀就懂得蠻多;有人活到六十歲還不懂事,稱之為老天真。最近我看到一個年約十二歲的小孩子,懂的事情很多,心理和觀念的成長已經像成年人。他不跟小孩一起玩,我問他:「你是小孩,怎麼跟大人在一起?」他說:「跟那些小孩子在一起很無聊。」這表示這個小孩的生理年齡雖然只有十二、三歲,他心理年齡卻是成年人了。另外,我也看過年近六十的人,他的言談、動作都像小孩,我問他:「你的年齡跟我差不多,怎麼會這樣?」他答得很有道理:「我沒有結婚,從來沒有孩子,我就像沒長大一樣。」
  
  曾有一位醫生告訴我說,他有一個小姨子,從小嬌生慣養什麼家事也不會做。當她要結婚的時候,大家都替她擔心,到婆家之後連飯都不會煮,連針都不會拿,怎麼過日子啊?嘿!真奇怪,她結婚一年多之後,就什麼都會做了。醫生遂下個結論──人應該結婚,不結婚永遠不會成人。由此可見,人的成長,是要靠生活歷練的。很多人天真地認為懂得很多知識,就是成長,事實上,不經過實際生活的經驗,是不容易成長的。
  
  (三)什麼是人生的「價值」
  
  生命的過程和生命的展現就是人生的價值;前者是時間的長流,後者是空間的舞臺,我們究竟留下了什麼?價值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今天在我們中華文化復興總會主辦,由中華佛學研究所承辦的「佛教與中國文化」的國際會議中,主席黃石城先生講了一句話:「佛教在中國有很多的貢獻,但在歷史上,佛教也有負面的影響。」有位記者於散會後跟我反應,認為主席那句話有待商榷。我說:「你不必為佛教打抱不平,我都承認。說佛教完完全全對中國文化沒有負面影響,可能嗎?」同樣地,人在一生之中,究竟是正面的價值多?還是負面的價值多?究竟對社會、對人類,是奉獻的多呢?還是享受的多?人在空間的活動之中也會產生正負兩面的價值。有的人只能在家庭中產生一些影響,有些人則能夠在一個社區或是整個社會產生影響,有的人可以影響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有的人甚至可以影響全世界。每一個人在生存的過程之中,有的專門放光,讓人家來沾光,有的人是專門吸光沾光的。放光的人是不是吃了虧?沾光的人是不是佔了便宜?諸位想一想,究竟是那一種人佔了便宜?許多人認為沾光的人佔了便宜,而放光的人是吃了虧;若從正面的價值觀察,施予者遠過於受惠者。
  
  (四)什麼是人生的「意義」
  
  人生的意義有兩點:一是負責任,二是盡責任。三天前,有一位在政府擔任過高職務的大人物,到農禪寺聽我講經。聽完經之後,他好像頗有領會,因此跟我談了很多話。言談之間他表示,退休之後沒有事做了,他這一生的輝煌時代已經過去了,奉獻的時間已經結束了,身體也不很好。他告訴我:「法師,我覺得人生在世的確如佛所說的,像一場夢,是空的。我身體又不好,真想早一點死,因為再活下去,已沒有意義了。」
  
  請問諸位:贊不贊成他的想法?這是不是佛教的看法?
  
  我當時告訴他:「唉!你這是愚蠢哪!你尚不懂佛法,所以又未懂得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人的出生,有兩項目的,即負責任和盡責任。負責任是對自己這一生的行為要負責任,乃至也要對無量過去生的行為負責任。也就是說,要面對應該接受的果報,要償還應該償還的債務。否則便是不負責任。」
  
  他問:「我已經這麼老了,還要負什麼責任?」
  
  我說:「你身體的老、病、寂寞,就是受報,你不但沒有權利自殺,而且有責任要好好地維持生命,並運用生命到最後一刻;一面受苦報,一面多念佛。你不要等死,也不要怕死;如果怕死、求死,是不負責任,等死則是不盡責任。一定要面對現實的人生,它怎麼來,我們就怎麼接受,在未死之前,正好可以用宗教信仰改善現在,準備未來。到人生的最後,儘管只剩下幾天、幾分鐘,也要好好地看待它、享用它。不要為自己造成遺憾,不要使別人覺得遺憾。否則你就是不負責任,也是不盡責任。」
  
  他聽了之後很高興地說:「那我要活下去了。」
  
  我問他:「準備活多久?」
  
  他說:「多活一天好一天。」
  
  我說:「對了!我們不能說,非得要活多久,也沒有權利說,不想活得太久。」
  
  (五)什麼是人生的「責任」
  
  責任是本分事,你是什麼身分的人,就應該做什麼身分的事;你是站的什麼立場、擁有什麼地位,就得盡你該盡的責任。
  
  很多人說:「我是沒有地位的小人物、普通人,所以人微言輕。」這可能是事實,但不一定是事實。特別處身於今日這個民主的社會,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基本的人權;正如佛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相對地,基本權利是從基本責任產生。
  
  既然我們有生存及生活的權利,就應該有生活的責任。在道德、倫理的規範上,由於某種行為的結果,我們應該面對這個結果所帶來的反應。比如:我們做錯了事,被人家批評、指責,也可能被法律制裁,就應該負起這個責任。法律上有個名詞是「對債務履行之擔保」,意思是債權人有權利聲請法院對債務人強制執行,迫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的責任。
  
  以上是從道德、倫理、法律的觀點來看責任。一般人所知道的責任多半是法律上的,至於道德上、倫理上以及本分上的責任,大概很少人想到。
  
  (六)什麼是人生的「權利」
  
  「權利」是權益和財利。比如:許多人用爭權奪利的方法,使自己成為權貴,獲取勢利。因為有權就有勢,有勢就有利。
  
  很多人只看到權利的好處,所以一味想追求;甚至在表面上說,只要為大眾付出,是要給社會服務,是要向國家奉獻,而他們的目的卻是為了爭權奪利。
  
  人人在法律上都有可享的權利,例如:公民有投票權,有要求被保護的權利,有居住的權利,以及現在很多人在強調人民有知道政府的權利,也有個人隱私的權利。
  
  「義務」,是指為社會大眾奉獻出自己的心力、體力、時間、錢財等而不接受報酬,比如:義務工作者稱為義工,義務興學的稱為義校。
  
  在法律上,義務的意思,與權利是相對的概念,例如:要享公民的權利,就要履行公民的義務。
  
  二、人生目的探討
  
  (一)人生是為負責盡責而生存
  
  對於現在所面臨的遭遇,好的,有權利不接受,壞的,無權利不接受。這是對於過去行為的負責任;若想逃避現實的苦難,便是不負責任。從佛法的觀點,這是「因果律」。因果是大家都能認同,但也有一些地方是讓人無法接受的,比如:大家都能認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因果觀念,但是種瓜不一定得瓜,種豆不一定得豆,這卻使人頗為不平。此外,在人的一生之中,可以經驗到,有些人未種瓜卻得到了瓜,未種豆卻得到了豆,這也使人不服氣。
  
  如果以佛法的觀點來看,人有過去世,還有過去世的過去世,有無量的過去世,就能夠解釋如上的因果現象了。有人問我:「法師,過去世是什麼,你能不能讓我看一看?我如果看到了就相信,不能給我看看,我就無法相信。」
  
  我只能講,如果讓你看到了,你會覺得這是魔術或催眠術,你也不會相信的。相信的人不必看到也會相信,從道理上推論就會理解。因此,如能接受了三世因果的信念,便不會覺得厚此薄彼的不公平。
  
  對於現在的遭遇,壞的可以藉努力及智慧來改善,好的可以用努力及智慧更求進步,這是「因緣」的觀念。個人的勤惰及智愚,可以彌補及成長,可以衰退及銷損,但也得有外在因緣的配合與否。
  
  最近有位將軍來看我,他有一肚子的不服氣,本來他已內定要升級的,結果陰錯陽差,升級的不是他。上階的缺位很有限,錯過這次機會,以後便輪不到他了,因為牽涉到軍中的體制和資歷,一個年次有一個年次的升級倫理。他儘管嘴上說升不升沒有關係,別人升了,他還是為對方歡喜,同時也高興他可以早些退休了,但我還是看得出來。
  
  我對他說:「你心裡不平衡也是真的。」
  
  他說:「當然了,我依然耿耿於懷,為什麼升級輪不到我?」
  
  如果我們在命運的改造方面加以努力的話,或許還是有希望的,我們對於前途縱然不要抱著太大的期待心,但仍要盡心盡力去做我們所能做的事。往往是塞翁失馬,有所失者也有所得。沒有新位子坐,原位子也可以坐呀!我問這位將軍接下來要做什麼,他說大概很快要辦退役了,我說:「很好哇!退役之後,前程無可限量。」我不是開玩笑,他如果盡心盡力地工作,怎會沒有前途?前途也不一定是名位和權勢。
  
  (二)人生是為發揮權利而生存
  
  一般人只知向外爭取權利,但是天賦的權利是有限的,他人給我們的權利也不多,如果一味向他人、向社會爭取權利,便是一樁矛盾。我們要求這麼多權利,而這些權利又從那裡來呢?所以我強調,至少要跟自己付出的相等,才是公平可靠的權利。
  
  權利也不只是向外爭取這樣那樣。例如:
  
  人人有拒絕誘惑的權利:這是很多人都沒有想到過的,尤其是對於作為一位佛教徒的人,作為一個修行者而言,要多瞭解自己,要能掌控自己,要履行拒絕誘惑的權利,這是很重要的。財、色、名、利等都是一個一個誘人的陷阱,這些東西如果來得很突然,接著來的,多半是禍不是福。
  
  人人有婉謝回報的權利:比如我今天來此做一場演講,待會兒主人會給我演講費。假如我拒絕或者捐出來,一定是可以的。
  
  人人有忍苦耐勞的權利:自己心甘情願地為子女或晚輩,為社會大眾,以及為眾生的幸福而忍苦耐勞。
  
  菩薩可以難忍能忍,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這是大修行者的權利。
  
  類似的許多權利,隨時隨地都可以享受,諸位聽眾也可以學習。就因為享受這些權利的人太少了,我們的環境才會混亂,如果享受這些權利的人增加了,我們的社會就會祥和安定,如意自在。
  
  應分得的權利,沒有人會批評;巧取和豪奪的不當利益,將來則要付出重大的代價。
  
  應分的權利,有的也可以讓賢,那是一種功德,功德做得越多,在功德庫存的信用和保障就越大。從凡夫以至成佛,在菩薩道的路上慢慢往前走,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修功積德,圓滿之時,即是成佛。如果付出一點努力,馬上希望回收,做一點功德,立即求取回報,功德的庫存永遠不會增長。所以功德最好多做,回報最好少收,這個權利我們是有的。
  
  (三)人是為了盡其義務而生存
  
  我們既有權利享用此一寶貴的生命,就有義務保護此一生命的存在。生命的存在也就是我們的權利,若不好好地享用這個生命的事實,就是放棄了我們對生命所擁有的權利。
  
  我們必須愛惜自己的生命,人的生命只有短短數十年,但是很多人都不願相信。例如:我今年已經六十五歲,明明已是來日無多,今天下午在國際會議的大會中,天主教的羅光總主教還說聖嚴法師很年輕,比起他已八十二歲,我是年輕。可是,已過花甲的老人,究竟還能會活多久,就很難講了。所以不論年齡大小,遲早都會死亡。享用這個生命,是權利;不用這個生命,是浪費。
  
  不論什麼人,只要活著,都是有用的,不要以為只有年輕力壯或身體健康的才有用,其實只要你是人,你就有用。有一次我去醫院看一位病重的老太太,她很沮喪地說:「我已經沒有用了,應該早點死了。」她的女兒卻在旁邊說了一句話:「媽,你不能死啊!」老太太說:「我活著除了連累你們,還有什麼用呢?」女兒說:「你活著,我們還有媽媽,這就是有用。」
  
  老太*又對我說:「師父這麼忙,還來看我這個沒用的病人。」我說:「千萬別這麼以為,其實如果沒有像你老太太這樣的需要關懷,我的慈悲,就沒有對象了,所以對我來說,你也非常有用。」
  
  由此可見,施者與受者,都是有用的人。能夠為人服務,當然是盡其義務,縱然是接受他人的服務,而能讓服務者感到安慰、感到成就,也算是盡其義務。
  
  不論是施者或受者,只要是恰到好處地盡了義務,便會得到至少有三種利益:1.得到別人的尊敬;2.得到內心的安慰;3.得到無形的功德。
  
  三、如何淨化人生
  
  (一)以智慧來淨化人生
  
  以智慧觀察,因能生果,是必定的關係,雖然我剛才講過,種瓜不一定得瓜,種豆不一定得豆,但是要想吃瓜,還得有人種瓜,如果大家都不種瓜,大家也就不要想有瓜可吃了。所以,因能生果,果從因生,我們現在所遭遇的一切,不論是好、壞、順、逆、多、少,都是由過去的因而得到目前這些果。因果是平衡的;當我們得到任何結果的時候,必然要相信是跟隨著過去的因而來;當我們正在努力耕耘的時候,卻不必擔心自己的心血白白地犧牲了;努力雖不一定有理想的結果,而理想的結果,應該是從努力獲得。有這種觀念,就是一分智慧,就會不起煩惱。
  
  以智慧觀察,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因緣生、因緣滅,由因緣生滅的生善滅惡,而知不生不滅,則無煩惱。這幾句話很不容易懂,懂得它的道理之後,所有的佛法就全都懂了。
  
  「此生故彼生」是說,因為有這個現象,所以帶動另一個現象;因為這個現象產生,所以另外一個現象也會跟著產生。由於時間的過程和空間的移動,都有相互連帶的關係,不可能有任何一樣事物是孤立孤起的,而是時間、空間、有因有緣,彼此影響而生,彼此影響而滅。由於種種因緣互動的原因,就有前後、左右、上下的關係,遂使現象產生變化。有變化,便叫作無常。一般人只知道「無常」是損壞、消失、死亡等消極面的現象,這絕對是錯誤的觀念。正確的無常思想,可以產生努力、改進、再生等積極面的效果,例如:當你受到苦難時,相信苦難是無常的,因緣改觀,便是否極泰來。在最黑的黑夜裡時,相信旭日東昇的曙光已經不遠了。有人正在得意的鋒頭上,覺得威風凜凜,不可一世;若能相信無常的道理,處在顛峯狀態,也會小心謹慎。所以,只要服膺無常的觀照,任何時刻都不致於絕望,也不致輕易地得意忘形。
  
  正因為無常的意思是改變,人的命運,能好能壞,人品的變化,也能好能壞,所以我們法鼓山要提倡「提昇人的品質,建設人間淨土」的運動。我們的人格從小到大,我們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及社會環境的熏陶下,不斷地轉變,就是無常。因此,「無常」的原理,兼具消極與積極;可以說就是落空、就是無奈,也可以說就是成長、就是革新;一方面固然是逝者如斯,另一面也是生生不已,若往積極面看,無常實在太有意思了。「因緣生,因緣滅」,正是一切現象的常規,也正是無常的原理。
  
  若能體驗到因緣生滅的自然法則,便是有智慧的人,智者就能不受暫時的成敗得失而起情緒的衝擊,那便是淨化的人生,也就是平安愉快的人生。
  
  (二)以慈悲來淨化人生
  
  以慈悲來看一切眾生,每一眾生都有求生存發展、求安全保障的權利,所以中國古代的聖賢主張,當為天下人謀公利。佛教則主張,修行菩薩道的佛教徒,當以無私無求的心態,平等普濟一切眾生。因為身為佛教徒,就已受到了佛法的恩惠,就當學佛的心行、言行和身行,以菩薩道的修行為成佛的過程,故當以慈悲協助眾生。苦難的眾生,有尋求佛菩薩給予救助的權利,佛教徒則以協助他離苦得樂為本分的權利。
  
  以慈悲來看世間的現象,眾生都有求生存活下去的權利。凡是為了求生存而產生的種種行為,都是值得諒解的,也可以說那是他們的基本權利。例如:老虎吃人,是老虎的基本權利,因為老虎只知道在饑餓的時候要食物充飢,老虎是肉食性動物,但牠們不知人類和野獸有什麼分別。人類明知老虎也會吃人而不預防,便是愚蠢。例如:今年春天,美國紐約動物園中的一隻印度大白虎,吃了一名管理員。依人類的法令,很可能是殺人者死,這隻老虎若在不文明的地區,可能會被處死,而美國終究是一個講求權利平等的國家,人有人權,虎有虎權,不知者不罪,老虎並不知道人是不可以吃的,因此這隻老虎還可以平安無事。我常說老虎吃人是平常心,人吃老虎是煩惱分別心;過去的人是因恐懼心、瞋恨心殺虎吃虎,現在的人則是因貪欲心、虛榮心殺虎吃虎。
  
  依世間法律的規定,人犯了罪,一定要繩之於法,甚至要判死刑。然而,站在佛法的立場看,人人都有成佛的可能,基本上並沒有誰是絕對的壞人,甚至要說,人人都是好人,只是有人偶爾失足做了壞事。人做壞事,損害到他人,是不幸的事,可是人做壞事,必然有其內在的身心和外在的環境,種種因緣促成的。因此,對犯罪的人要同情、諒解。重要的是防止犯罪的措施,不是犯罪之後的懲罰。他們的確沒有權利犯罪,但我們當以慈悲心來改善他們和諒解他們。
  
  (三)以智慧和慈悲來淨化人生
  
  1.以智慧和慈悲來看人間社會,人人都會尊重各人的權利,不會互相奪取彼此的權利。
  
  遇到父親,尊重父權;遇到母親,尊重母權;面對子女,尊重子女權;面對妻子,尊重妻權;面對丈夫,尊重夫權;面對老師、長官、老闆,都應該尊重他們的權利;面對學生、員工,也要尊重他們的權利。彼此尊重對方的權利,這是既智慧又慈悲的態度。肯定每個人都有他們的權利,這是慈悲。不去計較別人的責任和義務,心中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煩惱;我們尊重別人的權利而不計較他們的責任,這是智慧。協助他人也都知道如何盡責負責、尊重他人,便是給他人智慧,教他人慈悲。若能人人如此,不僅能夠淨化人生,也能淨化社會。
  
  2.以智慧與慈悲來看人間社會,人人都當各盡自己的責任及義務。
  
  從生命的過程而言,你每活一天,乃至一分一秒一剎那,都要盡到應盡能盡的責任,應盡能盡的義務。為什麼?因為生命本身也是一個責任,如果在這一分鐘之中不負責不盡責任,就是放棄了自己的權利。從人生的立場而言,對我們每一種身分和每一個名分,都要盡到應盡能盡的責任,都要盡到應盡能盡的義務。
  
  人生的責任和義務,是為償債及還願。不想還債,就成了賴債欠債的無賴;不想還願,就成了食言輕諾的無信人。還債和還願這兩個觀念,非常重要。一般人來這個世界,是為了還債,這就是因果的觀念。不過,應該更進一步、更積極,不要想到自己是來還債的,也不要想人家是來還我的債的。應該要學菩薩心懷,是來人間實踐往昔所發的弘誓悲願的。比如:現在有很多人來支持我們法鼓山和參與各種社會福利工作,他們不是還債,他們是做的還願的修行,有的是過去生中早已發了一個慈悲的心願,有的是現在發了慈悲的心願,希望對社會有奉獻、對眾生有利益,這是救苦救難菩薩的行願。所以,凡是遇到對我們付出幫助的人,都應該感謝他,視他為來還願的菩薩;千萬不能視自己為債權人,而對方是債務人,那是倒果為因,沒有良心。相反地,我們自己不論遇到順境協助的人或遇逆境受損害時,也不要老是認為是他來還債或我來還債,如果想成是來還願,心裡會覺得愉快的多。因為還債的心情是很痛苦的事,還願的心情則是很愉快的事。
  
  今晚這場演講,到此結束,謝謝諸位聽講,祝福大家晚安。(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四日講於華視視聽中心)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虛與實
第3頁:慈悲與智慧 第4頁:自私與無我
第5頁:自我與無我 第6頁:理性與感性
第7頁:人生觀的層次 第8頁:安心之道
第9頁:清明心的重要 第10頁:心靈環保
第11頁:話夢人生 第12頁:生命與死亡、學問與生活
第13頁:照顧自己,關懷他人 第14頁:談生涯規畫─立足點與方向感
第15頁:淨化人生的責任、權利、義務 第16頁:二十一世紀的佛教徒
第17頁:讀經與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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