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佛教國家,人眾無禮敬三寶的觀念
由於非佛教國家,一般大眾往往對僧眾不知禮敬,更有甚者,誤以為出家眾乃不事生產之消極份子。幸而近年僧眾素質提昇,佛弟子亦加強「不說僧過、不毀謗三寶」之觀念,使社會大眾不敬三寶之風漸有改善。
就在家居士而言,對任何僧寶,不論其有修無修,皆應恭敬。蓋佛制袈裟,本當禮敬。不應以聖人標準衡量其言行,畢竟人非聖賢,能發心出家,殊屬不易。不論其有修與否,皆不可毀謗,亦不可聽是聽非,對三寶失去信心。尤不應自恃才高,對法師倨傲不恭。凡佛弟子當如是思惟:能禮敬三寶,乃無上福報。但求守護自心清淨本性,不看僧過,蓋此與生死了不相干。
※政府應負輔助、督導之責
本地政府美其名為宗教自由,實則可謂任其自生自滅。政府應有督導、輔助之責,讓法師不致因籌建道場,而無法安心修行、辦道。
※立法問題與產權爭論
寺廟登記以信徒大會、管理委員會為最高機構,實則道場係由法師辛苦化緣,篳路藍縷(43)所建,然權利則在信徒大會、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掌有聘任住持之權,致使法師一生辛苦建寺,卻無法安住,反被握有管理寺廟大權之在家眾驅逐出外,而流離失所。諸如此等情事,猶如家常便飯,時有所聞。
某些道場之大權,則落入財團法人或委員會之手,由在家眾發單金予出家眾,寺廟原為法師所建,今則反受雇於在家眾,此等情況至為嚴重。再者,法師辛苦所建之道場,因產權未轉移至僧團,無常一到,寺產遂為子孫所奪,此乃化緣十方所得,理應歸屬常住,如今卻隸屬其俗家子孫,果報之大,甚可怖畏。因此,寺廟之立法與產權問題,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實應正視。在此忠告籌建道場諸法師:產權問題因牽涉複雜,對於相關問題,宜事前洽詢法律專家,或交由專業人員處理,俾日後不致發生爭論。
※服裝問題
佛世時代,出家眾為三衣一缽。現今北傳袈裟則始於馬祖建叢林,百丈定清規之際,至於海青,亦由祖師所制定。由於佛教服裝無法完全統一,欲購置僧服亦十分容易,時有不肖之徒,偽裝出家眾在街上化緣。供養三寶本為好事一樁,今則因服裝問題,難辨真假,令佛弟子不堪其擾。究應如何解決,正有待大眾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