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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五戒講義 宏泰法師整理

五戒講義 宏泰法師整理

己、進受五戒律儀之資格

[日期:2010-08-15]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宏泰法師整理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己、進受五戒律儀之資格

進受律儀,必須揀擇根器,不同三歸之遍通五道(天、人、地獄、餓鬼、畜生)。

   ┌於三界中,唯欲界有,非色無色界。

五戒法┼唯人趣有,非餘五類。

   ├於人趣中,唯三洲(東勝神洲、西牛貨洲、南瞻部洲)有,除北俱盧洲。

   └復除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僧輪)罪人、賊住(未

    受具足戒。盜聽大僧作羯磨)及污比丘尼者,故於受戒前,應具問遮難。

      ┌汝不盜現前僧物否?

      ├於六親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淨行否?

《善生經》云┤

      ├父母師長有病棄去否?

      └殺發菩提心眾生否?

必此等遮難俱無?方可與戒。若有遮難,則雖受不得。以為惡業所污,亦障聖道,不聽出家。《多論》云:「有先犯五戒八戒及十戒、具足戒而犯重者,更受不得。」

壹、受戒三根要具

《業疏》云:「至如根緣,耳舌意三,助道勝也。由耳聽法;意緣邪正;有疑通決,非舌不明。必具此三,定為戒本。」

【書籍目錄】
第1頁:序文 第2頁:甲、五戒三皈大意
第3頁:乙、解釋戒義 第4頁:丙、出體
第5頁:丁、受五戒的功益 第6頁:戊、歸戒之分合與授戒之具缺
第7頁:己、進受五戒律儀之資格 第8頁:庚、受五戒法
第9頁:辛、五戒名義 第10頁:壬、受持五戒之功德果報
第11頁:癸、受五戒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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