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學佛知津 聖嚴法師著

學佛知津 聖嚴法師著

建寺做什麼

[日期:2010-07-19] 來源:法鼓全集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十四、建寺做什麼
  
  佛陀創教,雖不主張以苦行來求解脫之道,一味的苦行,終亦無從求得解脫之道。但是,佛陀鼓勵弟子們的頭陀行,並亦讚歎弟子們的頭陀行,也是無可否認的事實。其實,佛陀是既不主張苦行,更不主張生活得富裕的。所以佛陀成道後的最初數年,沒有住處,在何處坐下說法,何處便是道場,乃至連茅棚都沒有的,印度的氣候,印度的熱帶樹林,使人能在樹下居住而不以為苦。故在弟子們求度出家時,比丘有四依止:1糞掃衣;2常乞食;3樹下住;4陳棄藥。人不能離了衣食住藥而活命,但以最低的要求來達到活命的目的,所以規定依此四事,稱為四聖種。比丘尼的形體太弱,所以不許樹下住,而只有三依止。
  
  由於樹下住的規定之中,可以見出佛教生活的基本精神。然到後來,僧團中的人數多了,分子也複雜了,尤其是釋迦族的許多貴族子弟出了家,就有些人過不慣經常在樹下露宿的生活了。第一所房子,是闡陀比丘造的,但被佛陀命令阿難尊者搗毀了。可是,終究未能堅持下去,因為有人病了,所以佛陀准許比丘可以造房。有的自己作,有的則由信施作。不過有規定,那就是長不過佛的十磔手,廣不過佛的七磔手(佛的每骘手約為二尺)。並且還要求得僧團的審察通過。
  
  至於規模宏大的寺院,是從竹林精舍及祗園精舍開始,此後的大寺院,也就陸續地建起來了,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都是有名的督建大寺院的營事比丘。
  
  於是,也有造寺的建築規定了,例如根本說一切有部雜事卷十中說:「如佛所說,造苾芻寺,僧房應作五層,佛殿應作七層,門樓七層;若造尼寺,房應三層,佛殿五層,門樓五層。」
  
  不但建築大寺院,並且許可在寺中的壁上作畫。雜事卷十七中說:「佛許給孤獨長者於寺中壁上畫。並示於門兩額作執杖藥叉,次傍一面作大神通變,又於一面作五趣生死之輪,簷下作本生事,佛殿門傍作持庑藥叉,講堂處畫老宿?芻說法,食堂畫持餅藥叉,庫房門傍畫持寶藥叉,安水堂處畫龍持水瓶著妙瓔珞,浴室火堂畫多少地獄變,瞻病堂畫如來像躬自看病,大小行處畫死屍形容可畏,若於房內,應畫白骨骷髏。」這是寺院有壁畫的最初記載。
  
  因此,在比丘四依止中,樹下住的規定之下,又有開緣了:比丘應在樹下住,若有莊嚴宏偉的寺院可住者,也可受住,不算違犯。
  
  有了建寺的風氣之後,又為僧團中帶來了一項糾紛:僧制是以戒獵的先後而序長幼的,一些戒長而又不願營建寺捨的比丘,便找機會,見到戒小的比丘建好寺捨,便去佔居,弄得一些下座比丘辛苦不堪,而竟無寺可住。於是佛陀制定,營事比丘有住寺的優先權。在五分律卷二十六中有這樣的記載:「佛言:應量其工夫多少,極多聽至十二年住。應白二羯磨與之……若治房工夫,極少三分之一,聽從僧求隨意住。」也就是說:對於營建寺捨的負責比丘,寺院建成後,仍不屬己,仍須向僧團中求索,大眾通過後,最多不得優先住過十二年。
  
  這與中國比丘負責建寺之後,即以開山祖師自居,且有權終身支配乃至左右以至後代者,便不能同日而語了。佛制僧產公有卻多變質了。至於一般俗人建寺而後成為董事長或管理人者,更是佛法之所不容的事。建寺的目的,不外兩種:第一是為安眾修持,第二是為弘法度眾。
  
  所以,寺院的是否壯麗雄偉,可以說明此一地區精神生活的高下。大家重視宗教精神的道德生活,宗教的寺院必定建築得富麗堂皇,否則便可說明那是一個道德墮落的社會。至於寺院,雖有很多人在募款建築,但皆小家子氣,故有人說,大陸最小的寺院,也比台灣最大的寺院大。這雖不是絕對的事實,但也並未誇張了多少,原因是沒有人才。古來高僧避處山林,雖不廣事募化,仍能感得龍天擁護,信施源源不絕而來。由於道風的感召,一天天地人眾多了起來,人多了必須加建房舍,於是寺院的規模也就日漸宏大起來。只要發心成就人眾,便自然有飯吃,自然有房舍居住。故於高僧駐錫之地,每每皆是從荒山平地中興起偉大的建築物來,他們雖然人眾事多,仍有修持學習的機會。所以越化越多,也越化越大。
  
  在今日,發心建寺者,未必皆為安眾與化眾著想,特別是一些出家不到一年半載,不知佛法為何物的人,他們募化建寺,只憑一股熱心而已。
  
  當然,佛教的寺院能夠日益多起來,總是好的,最低限度,寺裡供的有佛菩薩聖像,能讓人家禮拜生信,總是好的。不過,寺院的建築,總也不能與其本來而應有的作用完全脫節。如果寺院建好之後,既不安眾修持,也不化眾弘法,那就無異是多餘的浪費了。可歎的,現在的建寺者,多半是為安他自己而非安眾,住眾而使之修持或指導修持者,那就更加少了。至於弘法度眾,除了以經懺應赴,也多無法可弘。
  
  因此在今日談建寺,建寺者的精神是可佩的,在其目標或宗旨上,則應該要提高一層。也就是說:除了安己也要安眾,除了自修也要化眾。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原始佛教
第3頁:佛教的倫理觀 第4頁:怎樣做一個居士?
第5頁:怎樣修持解脫道 第6頁:為什麼要做佛事?
第7頁:神通的境界與功用 第8頁:神鬼的種類
第9頁:佛陀的生滅年月 第10頁:僧人的姓名源流
第11頁:佛教的道場名稱 第12頁:正法律中的僧尼衣制及其上下座次
第13頁:今後佛教的女眾問題 第14頁:化緣怎麼講
第15頁:建寺做什麼 第16頁:「大師」考名
第17頁:「舍利」考原 第18頁:「龍象」考物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