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指
壬午年七月二十八日
2002年9月5日
有一位尼姑,來學院已經一年多時間,十分本分老實。今天,見她少了一根手指,問她緣故,方知是燃指供佛的結果。
她告訴我:「我的家鄉在海邊,受父輩的影響,我常常與人一起捕魚撈蝦。海中有的魚類幾乎與人一般大小,我也毫不忌諱。不論大魚小蝦,從不軟手,因而造作了很多惡業。出家以後,想起往昔所造的種種惡業,心裡十分後悔,不知如何償還。
三年前,當我在《楞嚴經》中看到以自身供佛的功德後,彷彿在黑暗中找到了一線光明。我毫不遲疑地發願:我要在三聖寺佛像前,以燃指供佛。
我先用線緊緊地纏住手指,讓它血脈不通,血液自干,纏指的滋味苦不堪言,但為了能供佛,我咬緊牙關挺了過來。第四天,當我拆開捆線,用刀子切開手指時,疼痛的感覺已然消失,只看見裡面黑糊糊的、已經凝固的血液。我在手指上塗上油,點燃了手指……,當燃到中途時,別人都因害怕而竭力勸阻,我不得已只好暫時停止。第二天,我才偷偷地燒完了整個手指。
寺院的方丈認為我精神有問題,想將我趕出寺院。我告訴方丈,不是我精神有問題,而是自己業障太重,不知如何懺悔清淨,才燃指供佛,以除罪障,方丈才勉強同意我留下來。
後來我在其他寺院待了一段時間,最終來到了學院。」
聽了她的講述,令我想起近代詩僧八指頭陀,在阿育王寺佛舍利前燃指供佛後,曾寫的《自笑詩》:「割肉燒燈供佛勞,可知身是水中泡,只今十指唯余八,似學天龍吃兩刀。」從字裡行間,可見其視肉身為泡影的無畏氣概。對此,我一直十分佩服。今天看見身邊的道友能有此行為,怎能讓我不讚歎、隨喜?
有的人認為,密宗是不許損害五蘊的,燃指供佛不是自殘身體嗎?其實,在了知身體本來清淨的前提下,為了懺悔業障而燃指供佛,與密宗的見解並不相違。不損害五蘊是指不能侮辱自身,燃指供佛是消除貪心的一種修行方式。某些經典中對損害身體予以遮止,是因為考慮到凡夫地眾生在感受痛苦後,容易生起後悔之心,從而毀壞善根的緣故,其實二者並不矛盾。那些對身體的每一部分,包括頭髮、指甲都執著無比的人,難道就是守持密乘戒最好的弟子嗎?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