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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護國息災法語 印光大師撰

第七日 說大妄語罪與佛之大孝及致知格物老實念佛等

[日期:2010-08-0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印光大師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七日 說大妄語罪與佛之大孝及致知格物老實念佛等】

法會今日圓滿‧七日之期‧瞬息已去。但法會雖已滿‧護國息災之任‧吾人皆當盡此報身以為之。非至盡人吃素念佛‧往生西方‧不能謂為究竟之圓滿也。

現世學佛之人‧多有自謂我已開悟‧我是菩薩‧我已得神通‧以致貽誤多人者。一旦閻老見喚‧臨命終時‧求生不得‧痛苦而死‧難免入阿鼻地獄。此種好高騖勝‧自欺欺人之惡派‧切弗染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至戒至戒。

殺盜婬等‧固為重罪‧但猶人皆知其所為不善‧不至人盡為之‧故其罪尚少。若不自量‧犯大妄語‧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引諸無知之輩‧各相效尤‧壞亂佛法‧疑誤眾生‧則其罪之重‧不可形容。修行之人‧必須韜光隱德‧披露罪過。倘事虛張聲勢‧假裝場面‧縱有修行‧亦已被此虛驕之心喪失大半。故佛特以妄語列為根本戒者‧即以防護其虛偽之心‧庶可真修實證也。是以修行之人‧不可向他人誇說自己功夫。如因不甚明瞭‧求善知識開示印證‧自可據實直陳‧但不可自矜而過說‧亦不必自謙而少說‧要按真實情況而說‧方是真佛弟子‧方能日有進益也。

六祖惠能禪師云‧「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是知世間一切事物‧均為佛法。吾人舉心動念‧都要瞭瞭明明‧不可為妄念所迷。即如世間極惡至壞之人‧以至孩提之童‧如有人言其不善則怒‧言其善即喜。其怒不善而喜善‧即其本覺之真心發現也。所可惜者‧不知自返而擴充其善‧仍復日為不善‧ 致成好名無實‧而入于小人之域。假使彼能自返曰‧我既喜善‧當力行善事‧力戒惡事。則近之可希賢希聖‧大之且可了生脫死‧成佛覺道矣。其所重‧在能自覺‧ 覺則不至隨迷情而去‧終至于永覺不迷。若不自覺‧則日欲人稱善‧而日縱行諸惡‧豈不大可哀哉。故此喜人稱己為善之念‧可證眾生皆有佛性。而其順性悖性之行為‧則一在自勉自棄‧一在善惡知識之開導引誘也。

現世之災難頻生‧半由人多不務實際‧徒事虛名‧好名而惡實‧違背自己本心之所致。若能回光返照‧發揮原有佛性‧不自欺欺人‧明禮義‧知廉恥‧則根本既立‧無復悖理亂德之行‧而災患自息矣。

學佛之人‧最要各盡其分。能盡其分‧即可有廉有恥。如父慈子孝‧兄愛弟敬‧皆當努力行之。大學所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上明字‧即是克己復禮之修省。下明德二字‧即是意誠‧心正‧身修‧家齊之懿德。欲明此盡人皆能之明德‧非從誠意克己不可。進之‧方可言「在親民‧在止于至善。」此之親民‧即是人我一體‧ 視人如己‧各盡其分之意。止于至善‧即是動靜以禮‧不欺暗室‧自行化他‧悉依天理人情‧不偏不倚之中道。能如是‧為聖為賢‧可得而幾矣。

且佛法之教人‧在于對治人之煩惱習氣‧故有戒定慧三學‧以為根本。蓋以戒束身‧則悖德乖禮之事不敢作‧無益有損之語不敢出。由戒生定‧則心中紛擾妄亂之雜念漸息‧糊塗惛憒之妄為自止。因定發慧‧則正智開發‧煩惑消滅。進行經世‧出世‧諸善法‧無一不合乎中道矣。

戒定慧三‧皆是修德‧皆由正智親見之心體‧是即明德。此之明德‧在中庸則為誠。誠‧即淳真無妄‧明德‧即離念靈知。誠與明德‧皆屬性德。由有克己修省之修持‧性德方彰。故須注重首一明字‧則明德自能徹見‧而永明矣。

佛法與世法‧本來非兩樣。或有以佛辭親割愛‧謂為不孝者。此乃局于現世‧未知過去未來之淺見也。佛之孝親‧通乎三世。故梵網經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實皆是我父母‧其殺而食者‧乃無異于殺食父母。佛之于一切眾生‧皆能愍念而度脫之 ‧其為孝也大矣。何況更度親永免輪迴‧尤非世間任何孝子‧所能及哉。且世間之孝‧親在則服勞奉養‧親歿則但于生歿之辰‧設食祭奠‧以盡為子之心。設或父母罪重‧已墮異類‧又誰能知其所殺以祀之生物中‧決無本我父母在其中乎。昧三世無盡之理‧而以數十年之小孝責佛‧其所知所見之淺小‧亦可笑矣。故佛之教人戒殺‧放生‧吃素‧念佛者‧其孝慈實可謂無盡也。

或又謂‧豬羊魚蝦之類‧本天生以資養人者‧食之又何罪。此蓋因未身歷其境而妄說。若親嘗其苦‧即望救不暇‧尚何暇置辯。勸戒錄類編載‧福建蒲城令某君‧久戒殺生。其妻則殘忍好肉‧生辰之先‧買許多生物‧將欲殺以宴客。趙曰‧汝欲祝壽‧令彼就死‧于心安乎。妻曰‧此皆迂詞。若依佛法‧男女不同宿‧不殺生命‧數十年後‧不將舉世皆畜生乎。趙知無法可勸‧聽之。至夜‧其妻忽夢入廚房‧見殺豬‧則己即變成豬‧殺死還知痛‧拔毛破腹‧抽腸裂肢‧更痛不可忍。及殺雞鴨等 ‧亦皆見己成所殺之物。痛極而醒‧心跳肉顫。從此發心‧盡放所買之生‧而吃長素。此人宿世有大善根‧故能感佛慈加被‧令彼親受其苦‧以止惡業。否則將生生世世‧供人宰食‧以償債矣。世之殺生食肉者‧茍亦能設身處地而作己想‧則何難立地回頭。至言天生豬羊等物‧本以養人‧則試問‧天之生人‧亦所以養虎狼蚊蚤等物乎。不值一笑矣。又有一類人說‧我之食牛羊雞鴨等肉‧為欲度脫彼等也。此說不但顯教無‧即密宗亦無之。若果有濟顛僧之神通‧亦未為不可。否則邪說誤人 ‧自取罪過‧極無廉恥之輩‧乃敢作是說耳。夫彼既能以殺為度‧則最尊者父母‧最愛者妻子‧何不先殺其父母妻子食之‧以度之乎。其荒誕可不復言矣。南梁時‧ 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泄。該山年有例會‧屆時眾皆大嚼大喝‧殺生無數。道香屢勸不聽。是年‧乃于山門外掘一大坑‧謂眾曰‧汝等既得飽食 ‧亦分我一杯羹‧何如。眾應之‧于是道香亦大醉飽‧令人扶至坑前大吐。所食之物‧飛者飛去‧走者走去‧魚蝦水族‧吐滿一坑。眾皆驚服‧遂永戒殺生。道香旋因聞誌公之語‧當即化去。

須知世之沈潛不露者‧一旦顯示神通‧每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煩惱。否則須如濟公之裝癡詐顛‧令人莫測其妙‧乃可耳。

學佛者‧務要去人我之見‧己立立人‧自利利他‧然後方可言入道。即如大學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此所謂物‧即是與天理人情不合之物欲。既有私欲‧即知見偏邪‧不能再得其正。

例如愛妻愛子者‧其妻子雖壞‧彼亦不知‧因溺愛之私欲‧錮蔽其本具之良知‧致成此偏邪不正之惡知。若能將溺愛之私‧格除淨盡‧則妻與子之是非‧即直下徹見矣。故知格物一事‧最宜痛講‧切弗誤以窮盡天下事物之理為格物。格除自心私欲之物‧乃是明明德之根本。窮盡天下事物之理‧乃旁枝末節之事。以旁枝末節為要本‧宜乎天下之亂‧無可救藥也。佛法之去貪瞋癡‧亦即格物。修戒定慧‧亦即致知。貪瞋癡之物‧蘊著於心‧亦若戴有色眼鏡‧以視諸物‧必不能見其本色。物欲之禍害‧可不畏哉。

念佛之人‧亦弗自仗聰明智慧‧須皆拋於東洋大海之外。不然‧每為所誤‧自貽伊戚‧蓋以其知見雜而不一之故。反不如一班愚夫愚婦之念佛‧正心誠意而受益甚大。故念佛一法‧最好學鄉愚‧老實行持為要。俗言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可不懼也。

如雲南保山縣歸依弟子‧鄭伯純之妻‧長齋念佛多年。其長子慧洪‧于前二年死‧鄭妻以愛子故‧服毒‧了無苦相‧端坐念佛而逝。且死後面色光潤‧驚動一方。伯純以老儒提倡‧信者尚少‧由其妻子之死‧而信者竟十居八九。夫端坐念佛而逝‧雖無病而死‧尚甚不易。況因服毒而死‧能現此相‧若非已得三昧‧毒不能毒‧能有此乎。但服毒自殺‧為佛法所禁‧切弗效尤‧亦不可輕試‧聽講者宜戒之。

宋楊傑‧字次公‧號無為子‧參天衣義懷禪師‧大悟。後丁母憂‧閱大藏‧深知淨土法門之殊勝‧而自行化他。臨終說偈曰‧「生亦無可戀‧死亦無可捨。太虛空中‧ 之乎者也。將錯就錯‧西方極樂。」楊公大悟後‧歸心淨土‧極力提倡。至其臨終‧謂生死‧于真性中‧猶如空華‧以尚未能證真性‧故不得不求生西方以證之。將錯就錯者‧若既徹證真性‧則不必再生西方‧求生‧尚是一錯。但未證‧則不可不求生西方‧故曰將錯就錯‧西方極樂。蓮池大師往生集‧于楊公傳後‧讚曰‧吾願天下聰明才士‧皆能成就此一錯也。此可謂真大聰明‧而不被聰明所誤者。

若宋之蘇東坡‧雖為五祖戒禪師後身‧常攜阿彌陀佛像一軸以自隨。曰‧此吾生西方之公據也。及其臨終‧徑山惟琳長老‧勸以弗忘西方。坡曰‧西方自有‧但此處著不得力耳。門人錢世雄曰‧此是先生平生踐履‧固宜著力。坡曰‧著力即差‧語絕而逝。此即是聰明自誤之鐵證‧望諸位各避免之。

淨土法門‧契理契機‧用力少而成功易‧如風帆揚于順水‧因仗佛力之故。其他各宗‧用力多而成功難‧如蟻子上于高山‧全憑自力之故。等覺菩薩‧欲求圓滿佛果‧ 尚需求生西方。何況我等凡夫‧業根深重‧倘不致力于此‧是捨易而求難‧可惑之甚矣。且今世殺人之具‧日新月異‧若飛機‧大砲‧毒氣‧死光等‧山河不能阻‧ 堅物不克禦‧我等血肉之軀‧何能當此。而人生朝露‧無常一到‧萬事皆休。是以欲求離苦得樂者‧當及時努力念佛‧求佛加被‧臨終往生。一登彼土‧永不退轉‧ 花開見佛‧得證無生。方不辜負得聞此法而信受之也。惟願大眾精進行持‧是所至盼。

【書籍目錄】
第1頁:自敘 第2頁:印光法師開示錄敘
第3頁:第一日 說念佛吃素為護國息災根本 第4頁:第二日 說因果報應及家庭教育
第5頁:第三日 申述因果原理并證以事實 第6頁:第四日 說成佛大因果并略釋四料簡要義
第7頁:第五日 略釋天台宗六即義兼說吃素放生 第8頁:第六日 以真俗二諦破除執見並述近時靈感
第9頁:第七日 說大妄語罪與佛之大孝及致知格物老實念佛等 第10頁:第八日 法會既圓說三歸五戒十善及做人念佛各要義
第11頁: 第12頁:附印老法師由上海回至靈巖開示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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