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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萬善先資集 周安士著述

萬善先資集 周安士著述

萬善先資集卷四:謹微錄

[日期:2010-07-31] 來源:轉載  作者:清朝‧懷西居士周安士著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萬善先資集卷四 

謹微錄 

禁約部

累世行慈修德,今朝偶爾邀榮。仁民愛物本相通,莫負當前光寵。但謂禁屠便是,其中詭弊無窮。從來衙役慣欺公,明者多遭戲弄。

○居官者,恭遇朝廷聖誕(*皇帝生日),及千秋令節,與夫國忌之辰,皆當先期禁屠。

○禁宰耕牛,原係奉旨之事,凡屬王臣,不得視為習套,故初下車時(*新上任做官),鄉城盡合曉諭。

○屠牛禁其本戶,不如禁其四鄰,四鄰畏罪,本戶自然息刃。

○皮骨角筋,濟軍需者,什止一二,民間用者,什居八九,需用既多,必至盜殺,故凡皮貨、角貨、骨貨,可用竹木代者,諭各鋪代之。

○順平之世,士民不宜多蓄弓箭,宜令所屬地方,不得私造、私買。

○司閽義犬,及水族微細眾生,如鱔、蛙、龜、螄等類,可以禁止者,亦當在禁約之列。

○緝獲吏役,宜擇賢而能者,更番密訪,捕得違禁之物,即罰其金賞之。

○漁舟無賴,所以不能杜絕者,止因水澤之區,有河稅若干耳。若能奏除河稅,發一切漁人,開墾附近荒田,則田中之利,數倍於河,不惟永杜傷生,兼能饒裕國課(*賦稅),一舉兩得。

○好生者,操司牧(*官吏)之任,凡本屬沿江、帶郭之處,俱當設放生河,勒石以垂後。

○每年冬月,宜示本屬鄉民,不許無故竭澤,若已為放生河者,須不時嚴察。

○水潦既降,村民往往張籪捕魚,不知籪簾在河,水流為之迂緩。若張籪者多,則水退漸遲,縱有泄瀉,一時不能奔赴,田禾大受其殃。故夏秋之交,宜日日稽查,見輒拔取。

○深山曠野,多有奸宄潛伏,彼便於帶軍器者,不過以獵為名耳。苟能禁之,則護生也,而實弭盜矣。

○牽犬縱鷹之輩,皆係遊手遊食之人,當諭其務本營生,再犯而後治罪。

○禁屠善事,不厭其頻,即遇小小水旱,及父母誕辰,亦當為之。

○水陸神祗,君子宜敬而遠之,不應拈香祭禱,動人殺生之想。倘有連名具呈,欲興崇血食祠廟者,斷斷不可准。

○諸神誕日,輒有市井小民,成群作會,廣殺牲牷(*純色的牛),以隆禱祭。祭畢,皆醉酒飽肉,共扛神像,招搖於市,致使老幼男女,紛至遝來,甚可痛恨。所貴嚴行禁止,勿使惡習成風。

○師巫之流,並星卜之士,往往妄言禍福,判人禱祀,而小民偏信之甚篤,彼所判斷,不敢不從,有病者未及痊安,無病者已先凍餒,比比皆是。好生者,宜以法網懲之。

○忠孝廉節男女,建立祠堂,固足獎勵風俗,但祠堂一設,即有春秋二祭,殺生無盡,豈愛人以德之意乎?好生者,宜載之簡編,不必列之祠廟。

○健訟之家,擊鮮烹飪無虛日,訟少則殺業亦少,故好生者,不宜輕准呈狀。

○好生者,謝事之日,一應護生之法,皆當勤勤懇懇,以囑後來官長。

家政部

濁世慈祥門第,天宮福祉加臨。曾聞一善敵災星,何況恩施多命?祖父堅持殺戒,子孫方有觀型。莫將細物視為輕,試就芻蕘(*指草野之人)一聽。

○好生者居家,當以仁道化其門內,使家中長幼尊卑,自然無殺念為第一。

○每遇誕辰、忌辰,宜設定例,買物放之。

○ 世德之家,苟欲化其同族,莫若於族譜上,立一公約,凡族中貧而謀食者,不得為屠沽、販肉,酒保、廚夫,網魚、射獵等一切殺生之人。又復不得造罾網、籪簾、魚槍、釣鉺,蟹簏(*竹箱)、屠刀、漆膠、弓箭、獸籠、火炮,傷害一切眾生者,倘或犯此,憑族長於家廟中,公同合族,治以不孝之罪。

○家中奴僕,有以傷生為業者,諭其速改,如或不從,即行遣逐。

○村民敢於張籪,往往依附大家。大家利其所獻,縱彼造孽。好生者,慎勿貪此。

○近海沙鎮,田主收租,每畝例取雞鴨若干,當諭佃戶,易他物品。

○雞、犬、鷹、貓、金魚、蟋蟀等,傷生之物,宜勿畜。

○米粒未出於穀,經年不改氣味,夏秋隨碓隨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蟲,故與其積米,不如積穀。

○米內諸蟲,多死於簸量淘煮,宜於兩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鋪於器,俟其竄去,然後淘淨。其有存者,須投一廢器之內。

○米中又有一種極細之蟲,如粉如疥者,千萬億數,此因濕柴近米而生,故最燥之薪,方可蓋米。倉底所鋪礱糠(*礱:磨物),亦復如是。

○蓋米之薪,宜另置一處,即為次年蓋米之用,不惟薪內之蟲,不遭烈火,且能使米色淨白。

○近米之處,不可積薪,緣米中細命甚多,近薪則諸蟲皆入故。

○貯麥最易出蛾,須於烈日中暴過三、四日,方可入廒。入廒後切忌見風。若麥,不須廒積,宜和礦灰少許,藏於燥器。

○麥內若出小蛾,須挑動令去,然後淘淨。倘麥少蛾多,置廢器中,任之可也。

○木柴宜積乾燥之處,其下方少濕蟲,又須每日暴過一次,然後供爨。若熄滅薪火,不可用有蟲之水,亦不可在有蟲之地。

○夏月祀灶焚阡(*阡:墓道,墳墓),享先燒紙,修齋化庫,皆傷蟲蟻。宜擇堅潔之地,掃淨一二次,速速燃火於上,則蟲蟻不及赴於火所。

○合醬若用梅花水,則味甘而不甚出蟲,倘或有之,宜另置一敗醬之器,挑出諸蟲,皆入其內。醋中若有,亦用其法。(梅花水,即雨水節中所降時雨也。又收貯臘雪,以造醬醋,則不生蟲。蔣賓嵎先生訂)。

○夏間麵粉糕餅,及一切山珍海錯,宜不時暴於烈日之下。

○夏日藥材內,亦出細蟲,炮製者慎之。

○剃下短髮,切不可投於河,恐入螺螄、蜆蛤殼內,即時刺死故。

○奴婢性惡灶蟻,見之必遭毒手。若臨晚滿貯鍋水,則群蟻無由達灶。

○僮仆婢媵,暑夜每有燃火燒帳內之蚊,因而失火者,宜痛懲之。

○浴湯盥水,有熱氣者,不當即傾於地,因夏月遍地有蟲故。

○洗滌醃臘之物,及所棄鹽鹵,須以淡水解之,然後可傾於地。

慶賀部

○人類欣逢吉事,眾生對泣哀鳴。微軀定是享嘉賓,一夜千翻凜凜。誰料業緣會遇,怨家次第相尋。披毛戴角口無聲,俯首牽來就刃。

○好生者,位居通顯,遇當道吉慶事,可以他物代稱觴者,代之。

○遠處紳官來訪,宜以字畫、古玩,及種種善書投贈,必難已於設席,勿害生命。

○官府往來,所具敬儀,不宜將活物備用。

○父母壽誕,親友斂貲稱賀,宜將眾分,作一善事,仍列眾友芳名。

○祝壽一事,原係末世澆風(*澆風:浮薄的社會風氣)。古者年逾甲子,猶不稱賀,況三四旬乎?苟不能違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後一慶可也。

○親友或將應試,或將赴任,或將服賈,不無餞別之義,能以厚贐代宴(*贐:贈送的路費或錢財),彼此得福。

○遇親友吉事,在於得已,不必奔走稱賀,若吉事屬己,亦勿遍揚於外。

○士人應鄉會試,多有親朋斂金,禱於文昌關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卻之。

○家中遇種種吉事,不得已設酌,宜定於幾簋,若適當朔望之辰,概用精潔蔬果。

○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於持齋親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維風俗。

○遠地親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賀,勿多隨僮仆、輿人、舟子。

○親友特設相招,當於幾日前,先向彼使說明,或託言齋期,或託言止食三簋,或託言特殺不食,亦免無量殺業。

○赴宴他家,若為我廣殺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

○親友如遇疾病,好生者,不必作醵(*湊錢喝酒)斂分,殺生媚神。倘有他友斂分於吾,宜曉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懼之以鬼神不享非禮,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為第一。

○富貴之家納妾,其往來無恥之徒,漸有設酌稱賀者,此風慎不可長。

婚嫁部

兩姓因緣乍合,百年偕老茲辰。重重瑞氣藹門庭,鼎鑊烹炰(*同「炮」)侈盛。堪歎雄雌物類,亦同夫婦恩情。只緣宿世少慈心,今日雙雙填命。

○子弟未完姻時,勿輕往外家。

○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設優觴,致男女混雜,為害非細。獨不念婚姻吉禮,於發軔之初,竟作一場戲,何不祥如是,戒之哉!

○娶婦之家,每具牲醴,禱祭五聖等神(*五聖,即五通,又叫五顯靈公、五郎神,鬼神名,明清時江南多祭祀),禱獻既畢,然後成婚宴客。作俑者只因五聖有採秀之說,故藉禱祭希免。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絕之。

○成婚宴客,禮所難已。但風俗漸澆,故賓筵漸盛,有志維持風化者,宜一以儉約為歸。

○親迎,三朝、彌月、歸寧等日,在於得已,不必燕客。

○親戚故舊,非大不得已,切勿濫招。

○婚妁庖人輩,至男家,則侈陳女家之盛;至女家,又侈陳男家之盛。交煽兩家,盛其筵宴,慎勿惑於其說。

○司禮、司樂、司庖輩,宜儉其食,而豐其賜。

喪祭部

笑語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擊鮮薦俎望魂歸,增卻重泉孽累。孰若申嚴佛事,虔修五戒三歸。亡親未度子心虧,此語當銘五內。

○父母沒後,即宜不入閨房,並絕葷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齋,誦經念佛。至於設祭,止用蔬果。

○縉紳治喪,必有貴客祭奠,所殺牲牷無算,宜先書「葷祭不領」四字,粘於門首,來者堅意拒之。

○古人居喪,小祥之後(*小祥:父母死後一周年的祭禮),始食菜、果,期年內,尚不茹蔬食稻,豈得饜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勞之恩,宜持長齋三載。

○節日忌日,當虔修福事,或誦經施食,或裝塑聖像,或買物放生,須量力行之,慎勿殺生設祭。

○父母雖沒,若遇誕期,亦宜修諸善事,以資冥福。

○營建墳墓,其執役諸工,宜厚其犒賞,不可為彼殺生。

○祭掃遠祖之墓,但宜用紙帛,不可創祭獻之議。蓋天子七廟,親盡猶遷,庶人遠祖,因禱祭而殺物命,所謂黷於祭祀矣。又況墓祭之說,古禮所無,今總隨俗,何必薦牲,孝子愛親以德,諒不如是。

營造部

大則城池宮觀,小而茅舍竹籬,搬磚運瓦並挑泥,禍及昆蟲螻蟻。切莫殺生犒匠,休將蟄穴拋離。愚人聞此轉生疑,智者須培心地。

○修理宮室台觀,及民間一切興作,宜擇冬間百蟲消滅之時。

○橋梁、寺院,苟非有關於三寶,有益於民生者,不宜興造修葺。

○凡有興作,例多酌獻土神,宜用蔬果。

○開浚河渠,例應戽乾積水,宜於未竭澤之前,預加禁約,不許鄰近染指。

○河泥之內,多伏螄、蚌、蜆蛤,泥一出水,諸命皆枯。故修築河岸,宜別處取土,如勢所不能,隨見隨放。

○修築墳墓,宜於穴前埋一大方石,為焚化紙帛之地。因日後遍地皆有乾茅,置火其內,瞬息燎原耳。近民房殯棺者,尤宜慎之。

○竹簰(*筏子)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螄粘伏,須拂拭之,而後起水。

○毀拆牆垣,及斫砍古樹,見有蛇、蠍、蜈蚣等物,宜諭司役縱去。

○拆卸舊屋,棟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蟲於內,不宜輒作薪用,竹籬枯者亦然。

○水化石灰,須擇無蟲之地,宜用長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蟲故。

○發泥砌壁,泥內蟲多者,不可用,視地堅潔處,穿下二尺,則無蟲矣。若近井灶泥溝,尤不可用。

○庭中四面,宜多設陰溝,方不積水,水不積,則蟲不生。

○磚瓦木石,偶近卑濕之處,輒叢微細昆蟲,宜巧作方便以護之。

○作灶之時,其底用七分礦灰,三分沙泥,搗和平鋪於地,則灶上永遠無蟻。

○舊灶之內,必產灶蟻,修理時,宜將舊灶先拆一夜,俟諸蟲遁去,然後興工。

○簷下盛水竹絡,中間曲處,每多積水,夏時經宿即生蟲,宜用直竹,低昂釘之。

○近水之地,在於得已,不宜設廁,恐河內細蟲,日斃於糞穢故。

○供給匠役,腥酒固不可減,但魚、肉等類,宜多買醃者備用。

器用部

吾視閻浮器皿,炎天盡伏昆蟲。朔風一起轉成空,不待嚴寒冰凍。但是含靈尚在,貪生畏死皆同。莫言救護了無功,大小一般知痛。

○庭中缸甏、酒壇,若無所用,宜倒覆於地,則不至積水生蟲。

○灶間多蟻,由於葷腥氣味所致,宜令司庖者多方致潔,乃杜殺生之漸。

○杯盤、鍋盞,曾貯油膩葷腥者,不宜置之低處。

○釀酒之時,酒工例用沸水泡壇,其中若先積蟲水,宜傾之入河。有小蜘蛛者,撈出。

○蚊性嗜酒,往往溺死,故暑月酒壺、酒壇,必須密蓋。

○熱爐沸罐,不可置有蟲之地,茂草之中。

○沸水點茶,須以銅盆木桶等物,盛於壺底,然後沃以沸湯。

○夏間冷炭之上,皆有細蟲,宜先期暴之,而後入火。

○壇中汲水之碗,宜用潔白者。

○雨水新入甏,納以熾炭,不生水蛭。若已經出蟲,宜用細密綢絹,蒙於小籃外,輕輕先置水中,汲籃中之水,其蟲不至誤入茶罐。

○壇水若臭,不堪煮茶,河溪又遠,不便輸運,宜用絹籃,汲去籃中之水,則有蟲者漸少,不難挈之入河。否則,竟置一廢壇中,任其化蚊。

○廢壇所積水蛭,宜以瓦蓋之,並勿置簷水下,恐有暴雨沖出故。

○錫罐磁瓶,若先貯小菜食物,氣味未絕者,暑天必有細蟲,不可即沃以沸水。

○案頭花壿、水盂,夏間若過兩日,水中即生細蟲,不可傾之於地。

○燈盞之中,夏間多有飛蟲撲入,宜置一小木架,丹漆朱其四圍,以極輕之紗蒙之,罩於燈外,否則,燈盞上,用一薄銅蓋。

○造竹木器皿,須先用川椒、硫黃汁煮之,不蛀。

○新筆用青布裹之,不蛀。

○貂狐裘帽,懸有風之處,不著楊花,不近米麥,不蛀。

○氈衣用生芋擦之,不蛀。

○竹器木器,若浸河中洗濯,宜先拂去其細蟲,然後入水。浸時,又不可經宿。

○溺器洗滌後,不得滿貯河水於中。

樹藝部

灼灼名花遍地,紛紛豔卉盈庭。想來儘是殺生因,時值三秋尤甚。一遇紅英爛熳,輒思置酒招賓。貪夫對此且欣欣,物類於斯喪命。

○灌溉田禾,用河泥者居其半,傷生最多。有他物可代者,代之。

○近海之地,蟛蜞最多,彼處每舂殺田中,用以肥稻,苟力能禁,禁之可也。

○植竹者每以河泥壅地,取其蕃竹,不知河泥之力,遜於濕灰,以灰能鬆土,而泥多生蛀耳。

○竹筍新發,掘時亦宜小心,以春日之土,遍處有蟲故。遷移花卉,亦然。

○桃、梅、榆、柳,多出蛓毛蟲,若清明日夜半時,以稻草縛之,其蟲遂少。

○桂樹上束芝麻梗,不蛀。

○修去樹上繁枝,宜春冬,不宜夏秋。以夏秋花木葉上,背後皆伏細蟲。葉生則蟲亦生,葉死則蟲亦死故。

○樹有鳥來巢,苟枝低難以防護,勿使其成。已成,宜加意衛之。

○缸中所植蓮花,泥內最多細蟲,勿枯竭其水,勿狼藉其泥。

○薔薇花開後,其葉多生青蟲,宜勿植。

○菊花枝上,多生齷蟲,觸之,其膏如血,宜絕此玩。若蔬果上有,採時留之。

○溝中淤泥,若將灌溉花卉,及堆擁萹豆、瓜、椒之根,秋間多生齷蟲。

○灌溉花木,不宜用有蟲之水。

○園圃若近池沼,從池內取水灌溉,須先用水杓攪動一番。

○栽花之家,每漬雞毛、腐豆之水,逾時用以灌溉。不知其中蟲蠟甚多,一近花根,每能引誘群蟻,非惟傷生,又令花枝不茂。宜用小籃一隻,將紗絹蒙於外,汲水時埋於水中,則水自然向內灌注,而一蟲不入,用過,當即時掛起。

○所積雨水,最多水蛭,若欲灌諸花木,亦宜用絹籃法。烹茶同此。

○名花豔卉,最開賞玩之端,與其植之外庭,無寧植之內室。

衛生部

穀氣足以資神,肉味不宜多食。萬病原來從口入,此理貪夫不識。但顧舌根三寸,不念身軀七尺。真是堪憐不堪惜,累及妻孥哭泣。

○衛生者(*衛生:養生),不宜食牛肉,能發舊病故,虐後食之不起故。又不宜與韭薤、白酒、栗子同食,物性相反故。

○犬肉能中毒發疽。懷胎者食之,生子無聲。又不宜與羊腸、大小蒜同食。

○孕婦食羊肝者,子多厄,不可與豬及椒同食。又羊肚不可與酸梅、小豆同食。羊肉不可與魚膾、乳酪同食。

○瘧疾後食豬肉,能發舊病。同牛肉、芫荽食之,令人腸胃消爛。同蕎麥、麵味食之,令人鬚眉盡脫。

○嗜獐鹿者,多消瘦,膽小易驚。又鹿脂不可與梅李同食。鹿肉不可與鮠魚及蝦同食。

○兔肉能弱陽,孕婦食之,生子缺唇。同雞食之,成泄屙。同姜食之,成霍亂。同芥菜食之,發舊病。

○鵝肉及卵,能成痼疾。又家鴨與鱉,野鴨與胡桃、雲耳、豆豉,皆不可同食。

○雞發風疾,不宜與葫、芥、柰同食。

○雉能生瘡、發痔,有血疾痼疾者,尤宜慎之。又不可與鯽魚、鮕魚、麻菰、胡桃同食。

○雞肉同糯米,孕婦食之,子生寸白蟲;雞子同乾鯉食,子多患瘡。田雞同鮮肉食,子多喑啞。又嬰兒多食鴨卵者,脛骨漸軟,多食蝦者,腳屈難行。

○孕婦食雀腦者,生子雀目;和酒食之,子患多淫;和豆醬食之,子多雀斑,又不可與李子同食。

○鱉性多毒,間有赤蛇所化,孕婦食之,生子項短頭縮,又不可與雞肉、雞子、莧菜同食。

○孕婦食蟹者,子多橫生;鰻魚鱒鱔者,子多難產;鴨卵與桑椹同食者,子多倒生。

○河豚係大毒之物,宜永戒不食。

○多食鰣魚者,易染瘟疫;多食鱭魚者,發痰火、瘡疥;多食蝦者,發瘡動風;多食鱔魚、黃頰魚者,發病動氣。皆水族味之無益者也。

○鯉魚不可與犬同食,鯉魚子不可與豬肝同食,青魚不可與葵菜、大蒜同食,石首魚不可與蕎麥麵同食,鱸魚不可與乳酪同食,鯽魚不可與豬肝、雞雉、芥、沙糖同食,皆水族性之相反者也。

方便部

天上人間勝事,勤修方便為先。今年錯過待明年,可惜光陰荏苒。日裏云為動靜,宜思裕後光前。護生之術本無邊,惟在隨機自勉。

○長途所乘驢馬,鄉村所馭耕牛,宜節省其勞,察其寒暖饑渴。

○魚蝦躍於水面,每動愚夫結網之思,好生者見之,宜私自驅之入水,如脫眷屬難,勿令人知。有人捕鳥,亦復如是。

○秋間田畝既涸,其中深潭,猶有餘水,聚集小魚蝦無算,見此涸轍之鱗(*涸轍:比喻窮困的處境),或出貲喚人,或隨力自救,皆可積德。若出門預持一小杓,更善。

 

○河岸有撈起螺螄,宜投之中流。

○暑天雨後,庭中倘有積水,宜即時掃去。

○夏月泥溝內,細蟲蝟聚(*蝟聚:像刺蝟毛一樣聚集,比喻眾多),一經烈日,真有屈伸無路之慘,宜障之。

○夏間若曬有蟲之物,宜於太陽初出時,即置庭中,待日光漸漸逼熱,諸蟲方可逃竄。若棄腐敗之物,當投日光不至之所。

○暑月夜飲,燭火之上,多有撲死飛蛾,宜於午後開筵,傍晚徹席(*徹:同「撤」)。

○宴會之後,地上所遺殘羹剩骨,每能引誘群蟻,故案桌下,宜先置一廢爐受之。不然,或於賓將退時,作速掃開,切勿經宿。

 

○夏間食物果品,其子與殼有甘味者,勿棄於地。

○暑天醃製魚肉,其鹽不可減少。若風蹄臘品,須以火酒製之。

○拾化字紙,宜理去其中細蟲。

○行路見聚蟻於道,宜指示人知。若以食物濟其餓,須擇無礙之所。

○庭中所結蜘網,宜不時撈去。

○真實好生者,見他人帳內飽血蚊虻,往往私自揮去。

○近體衣服,宜不時入水浣濯(*浣濯:洗滌),乃免生蝨之患。又法:用白果肉搗爛,生入麵漿內,漿著衣裏。又法:收煙葉置席下。

○暑天勿遺大便於乾地。

○好生之士,己雖不傷物命,然身沒之後,不能必子孫之必從。故年高向善者,宜預立遺囑一通,戒其斷殺行慈,永絕葷祭。

言語部

禽獸臨刑片刻,哀號最屬堪憐。霜刀沸水在其前,一語無由置辯。想是宿生在世,口中不發嘉言。君今目擊此奇冤,啟齒須存方便。

○好生者,侍食於主,勿言某味食之有益,某味食之無益,使其主營心於口腹。

○戒殺之人,不應言某處河渠宜浚,某處淫祠宜修(*淫祠:濫設的祠廟),某處神明宜獻,某處官府宜交,某處田園宜改,廣開種種殺業。

○明理之士,勿言某人好生,應長壽而反夭亡;某人好殺,應夭亡而反長壽。某人茹葷而色力康強;某人茹蔬,而形容憔悴。

○父母眷屬疾病,宜延名醫療治,兼勸以專心念佛,勿創問卜求神之議。

○遇病患之人,宜以正理諭之,勿言某家因禱而生,某家不禱而死。

○療治諸般雜證,有害於生靈者,勿傳其方,栽花種樹之法,亦宜然。

○傷生為業之人,縱家道頗豐,但當勸其改業,不應稱其營生之善。

○見人放生,宜讚歎以成其美。切勿發阻撓之言,退其善念。

○親友前,勿言我嗜某物。

○烹飪之節,其職司之膳宰,不應言某物當若何調劑(*指烹飪方法),某物當若何調劑。

○見聞富家盛饌,勿出欣羡之語。

○途中見水陸異類,但當發救濟之心,勿量其輕重美惡,價值貴賤。

○好生者,不應向人言,某處河中有魚,某物林中有鳥,某處市中有某物。

○高樓廢廟之上,見有雀巢生卵,宜方便庇護,勿向兒童言某木上有蟬、蝶、蜻蜓等物,亦如之。

○遇蜈蚣、蜥蜴、蜂、蠆、螈、蛇等物,不當向人言在某處。遇惡蟻者,勿言聚蟻之所。

○毒魚毒鼠之藥,其法慎不可告人,見之即須滅其跡,謗佛之書尤甚。

○好生之士,不應勸人畜養雞、鴨、羊、豕、鷹、貓、獵犬等傷生之物。

勸戒部

蘧恥獨為君子,舜思善與人同。發心度世貴含宏,在在期於感動,若藉一身一口,徒然舌敝耳聾。迭相化導易為功,可與言時休縱。

○好生者,居近君之位,宜以仁慈之理,啟沃君心,勸君修文偃武,薄賦輕徭,更詔天下各府州縣,皆建放生之所,勒石題銘,永垂不朽。

○親友赴任,宜勸其方按臨時,即禁屠戮犬、牛,若其地有長河大澤,可為放生池者,勸民勒石以垂永遠。

○血食神廟,禱祀者所畢集,宜將生死有命之理,鬼神墮落之原,殺業終償之故,或引佛言,或述因果,勒一碑文於此。

○城門廟寺,及眾人屬目之所,皆當以戒殺因果粘出。

○親友誕期,宜乘間勸之放生,且使永為定例。

○求子求名之士,所求既切,宜以戒殺勸之。

○遠適他所,至親友家,不妨先致戒殺文一首。

○人窮反本,理勢固然,故有病之人,宜極口勸其戒殺。

○至星卜之家,宜勸其勿判人禱祀。

○遇造傷害物命之器者,宜勸其改業。

神咒語

密語流傳東夏,堪稱乳酪、醍醐(*作乳酪時,上一重凝的為酥,酥上加油的為醍醐)。阿伽妙劑療沈屙,煩惱林中甘露。加持一言半偈,猶能拔濟三途,貲財不費救生多,慎勿忘於跬步。

○早起,未舉足時,先誦行步不傷蟲蟻咒七遍,然後投足於地,則無誤傷之患。咒曰:「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回護,若於足下誤傷時,願汝即時生淨土。唵地利日(音支)利娑婆訶。」

○好生者,稱寶勝如來名號,書護生陀羅尼沈於河井,諸蟲皆生善趣。咒曰:「唵縛悉波羅摩尼莎訶。」

○種播五穀,須以穀子一升,加持神咒二十一遍,雜種子中種之,自然不被蟲食,無螽蝗之患。咒曰:「多擲他,娑羅跋題,那□婆題。」

○好生者,志欲持齋,勢所不能,食肉時,宜先默持神咒三遍。咒曰:「多絰他,阿捺摩阿捺摩,阿視婆多阿視婆多,那舍那舍,陀呵陀呵,婆弗婆弗,柯慓多弭,莎呵。」

○見人網魚、捕鳥,屠割異類,當發大慈心,默念佛、菩薩名號,或持大悲、往生、準提神咒,最有利益。咒繁不錄。

強恕部

一指投於沸湯,遍體皆如刀割。從來殺報難逃脫,萬劫紛紛酬答。片念殺機微動,勇猛回頭止遏。力行善事如饑渴,漸與仁慈符合。

○好生者,欲斷殺業,先靜念異眾類生,當子母相聚之時,彼此依依不捨,與人類子母恩情難割之狀,初無少異。如是一想,則慈心發矣。

○靜觀異類眾生,飲食不繼,處處求食,困苦萬狀,當念吾等,或遇饑荒,初無少異。如是一想,則慈心發矣。

○靜觀異類眾生,當被執之時,或驚走,或哀鳴,甚至登屋逾垣,投隙遁野,與吾人類忽遭王難,恐怖驚惶,初無少異。如是一想,則慈心發矣。

○靜觀異類眾生,當臨刑之際,或五臟已刳,而雙眸猶視;或咽喉初斷,而兩足猶伸;與吾人類遇病將死,現各種絕命之態,初無少異。如是一想,則慈心發矣。

○靜觀異類眾生,當宰割之後,殺一羊,則眾羊落膽;捕一鳥,則群鳥驚飛,與吾人類當劫掠屠城之際,或見父母血肉淋漓,或見妻孥節節支解,初無少異。如是一想,則慈心發矣。

懺悔部

堪駭娑婆濁世,凡夫顛倒昏迷。惡緣日熾善緣微,愁殺眼光落地。今世因循不悔,他生欲懺無期。怨仇迭報不差移,曾見誰人逃避?

○好生者,遇兵戈擾攘之日,見屍骸遍野,當念此是屠戮罪報所致,我等宿世今生,必造此業,將來亦當爾爾。念已,即行懺悔。

○遇饑饉之世,人類相食,當念此是暴殄天物,饑餓眾生所致,我等既犯此業,將來亦當爾爾。念已,即行懺悔。

○見人遇火焚、水溺,骨肉分離,當念此是填穴、覆巢、水漂、湯燖所致,我等將來或亦爾爾。念已,即行懺悔。

○見年少婦女,忽遭產難,子母夭亡,當念此是破卵傷胎所致,吾等宿業因緣,或當爾爾。念已,即行懺悔。

○見病者萬苦纏身,膿血被體,當念此是鞭撻眾生所致,吾等業報忽來,他年或當爾爾。念已,即行懺悔。

○見重囚身陷牢獄,經年枷鎖,當念是籠繫眾生所致,吾等若曾犯此,報至定當爾爾。念已,即行懺悔。

○見人遇虎啖蛇傷,懸梁服鴆,當念此是刀杖毒藥,枉害眾生所致,我等他日保不爾爾。念已,即行懺悔。

發心部

杳杳十方國土,無非性量包涵。眾生未度我之愆,手握乾坤八面。要與人天大眾,多生多劫周旋,發心二字廣無邊,佛佛於中顯現。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處於母胎,受大苦惱,母被殺時,子亦墮斃。當作宿生眷屬想,發廣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皆蓮花化生,不受胞胎種種苦楚。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戴角披毛,背負天日,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皆具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威德巍巍,光照無邊國土。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幽閉牢籠,不得自由,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有大威力,飛行自在,遍遊十方而無所畏。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坐臥糞穢,甘之如飴,糟糠水草而外,餘無所食,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皆以禪悅為食,諸天妙膳,隨意充滿,自然生於七寶樓閣之內,萬福莊嚴不可具說。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相食相誅,常懷恐怖,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各各和悅,各各愛敬,乃至夢中不生嫌隙。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負重賓士,償他宿債,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多生重罪,盡得消除。債主怨家,同於眷屬。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有聲無語,就死之際,但能哀鳴,不能控告,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皆得智慧辯才,善能分別世出世間之道。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在鋒刃之下,此也啼喚哀哀,彼也血聲咯咯,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凡受刀兵之苦者,盡行度脫,得無量壽,耳中不聞生死之名。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子母拋離,雄雌分散,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母子處處團圓,夫婦人人偕老,了悟恩愛猶如桎梏。

○發心菩薩,見諸異類,鼎鑊煎熬,供人口腹,當發大誓願,願我早成佛道,使十方一切眾生,四大調適,無諸痛苦,永不樂世間血肉之味,究竟成佛。

萬善先資集卷四終

《萬善先資》集,吾先曾祖懷西公之所述也。(蕙)幼時閱先曾祖著書目錄,勸善集中,有《萬善先資》、《欲海回狂》二種。版本久失,印本亦無存,求之不得見者,三十餘年矣。甲寅冬,得《欲海回狂》集,若獲珍璧。程子南村,見而重梓之,以廣其傳。猶以未得《萬善先資》,為戚戚也。乙丑春,夏子墨、林鑒堂昆仲,以是書見遺,如親佛面。念先人之手澤,於焉盡得之,其忻慰何如也!夫戒殺雖為大雄氏之教,然與吾儒不忍之心,無異源也。是集勸戒昭然,辨惑謹微。更極詳至,苟能充之,直與天地之大德,有同體焉。苟能人人充之,即與古來鳥獸魚鱉咸若之化,有同用焉。即不然,誠以是書朝夕觀省之,而惻隱之心,有不怦怦欲動者乎?是亦存仁之一助矣。雖然,尤願閱是書者,一返觀焉。憫物類之貪生畏死,而人情之好惡趨避,更可知已。吾既不忍一物之傷生,而與吾同類者,忍使之不得其所乎?利濟蒼生之願,不以窮達而或殊也,是又在乎善會是書者。今年秋,同志見之,欣然集金,以付剞劂氏,三閱月而刊成。是足見諸君子之好善,而先曾祖亦含笑於西方淨土也。 嘉慶十三年戊辰,嘉平月既望,曾孫蕙田,百拜謹跋。

戒殺放生文序(附)

蓮池上人,少通六藝,文成而紙貴洛城。長練三車,忍證而宗超蔥嶺。勇披毗黎之鎧,瑩握摩尼之珠。當經禪暇,愍切迷流,於尸羅中,特申殺戒。蓋以血氣之屬,莫不有知;蜎蠕之倫,無非同與。充吾惡死之心,豈宜戕物;體帝好生之德,用導昏衢。夫惻隱之心,人所同具;刲燖之慘,世所易明。綢繆種族,古今之致常然;蹢躅喪群,禽鳥之情何異。乃蚊蚋噆(*叮)膚而生煩,砧刀加物而靡恤。刳彼膏膋,充茲口腹,反之於心,予仁安在?推之於報,怨對奚辭?既隨強弱而遞相吞食,遂緣償負而長歷輪回。於是如來然(*同「燃」)慧炬於重幽,拯群苦於八難,令斷殺因,不纏惡果。當茲末法,久昧微言,而禪師滌五欲之泥,釋三有之綱,於音聲海,鼓智願船,濟彼胥溺,臻於一真,猗歟旨哉!法無分於頓漸,入皆不二;道靡間於聖凡,信為第一。苟能循師不殺之戒,而諦觀吾起殺之因,為生於靈知之心,為發於膚骨之體,心本慈悲,何因殘害?體無覺識,寧具貪瞋?心忘則聲臭有所不知,是嗜味者不由於體;體寂則愛憎無以自起,是好殺者不由於心;二既無有,中何從來?故知身心本淨,習惑妄纏。得本淨之妙,則此戒不由於外鑠;解妄纏之蔽,則大悲莫遏於中心。入三摩提,成等正覺,由於是矣。余少聞子輿遠庖之訓,已深愛物之慈。茲覽禪師戒殺之篇,益重護生之念。遂命兒摹刻,廣世持流云。賜進士出身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知制誥國史典志總裁官海虞嚴訥撰。

【書籍目錄】
第1頁:萬善先資集序 第2頁:萬善先資集卷一:因果勸(上)
第3頁:萬善先資集卷二:因果勸(下) 第4頁:萬善先資集卷三:辨惑篇
第5頁:萬善先資集卷四:謹微錄 第6頁:戒殺放生文(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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