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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阿彌陀經要解》略註 智隨法師著

《阿彌陀經要解》略註 智隨法師著

序二

[日期:2012-08-14]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智隨法師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序 二

        蓮宗九祖,蕅益大師,作《要解》疏釋《彌陀經》,自其問世以來,淨業行人率皆奉為依准,近代印光大師讚為自有此經以來之第一註,其地位影響可知。

        《要解》一部的宗旨是什麼?《要解》是寫給哪些人看的書,要達到什麼目的?亦即「要解」二字,「要」在何處?「解」為何人?大師在正釋之前,開章即做了說 明:《要解》之宗要,即是「信願專持名號」,此即淨宗根本義。《要解》是寫給「初機淺識」,也就是初涉佛法,初學淨土,智慧短淺的人所看的書,以令他們易 生信願,專持名號,同生極樂。

        但翻開《要解》,其說實相、說心性、說理體、說四土、說事理一心等處,亦復不少,這些很難說皆是為「初機淺識」;又乍見之,與「信願專持名號」也似嫌稍 遠;更何況有人見此、迷此,以心性、實相為高妙,反而不知《要解》一部易行宗要,不能老實專稱佛名,甚違大師初心。何不專依淨宗獨立教相體系,意義更為明 顯?這是因為我國之淨土宗,大約經唐武宗會昌法難,及周世宗毀佛事件以來,承緒曇鸞、道綽法脈,而大成淨宗獨家教判體系之善導和尚《觀經疏》等淨宗根本教 典便已失傳,致使後來大德即使疏釋淨宗經典,也因失去本宗教判依據,故不得不借用或天臺、或華嚴等通途教相;今《要解》亦不得不然。不過大師之意,乃是借 通途教相顯淨土超勝,挽通途教門入淨土別益;這是必須注目的。為便讀者理解,略作四點分析:

一、善依通途教說,巧妙挽入淨土。

        如「實相」、「心性」,乃佛法大本,諸宗共談,大師亦談之。然他宗所談,意在令行人薦取自心,證悟實相;大師所談,意在令吾等信願念佛,求生西方。所談似同,談意迥別。
        於玄義「辨體」一章,先通言:「大乘經皆以實相為體」,語似無奇;接下來辨三重實相之義,意最幽玄。

        第一重:從「吾人現前」至「強名實相」,明眾生位實相,亦即性具實相。是即諸宗教門,極力令人悟取者。然以我等,雖有性具之德,而無修顯之功,則非但不能乘此超升,反而乘此造業沉淪,可不哀哉!

        第二重:從「實相之體」至「名應化身」,明諸佛位實相,即是證滿實相。三身圓證,萬德俱顯,聖中之極,故名為佛。然於我 等下凡眾生,諸佛境界,遙隔懸遠,何可企及?是以無量無邊諸佛,雖皆盡已成佛,番番出世,種種教化,而我等至今仍自虛然流浪;業深罪重,於一體無障實相法 中,自成隔障,譬如朽木頑石,不蒙潤化,復成哀哉!

        第三重:從「寂照不二」至「之所印也」,明彌陀位實相。大師以四不二、二無、六作、七能所、二印詳釋之,是即舉法界體所作之「南無阿彌陀佛」名號。以有此「南無阿彌陀佛」故,諸佛讚之,大悲方為窮滿;吾人依之,性體方得全彰。可慶倖哉!

        此彌陀名號,亦可稱「究竟實相」,以雖諸佛證顯實相,必入此位方能究竟滿足度生大悲故。亦可稱    「作他實相」,以舉體作自復作他故。亦可稱「利他實相」,以正施罪凡「不可思議功德之利」故。亦可稱「授生實相」,以「光壽名號,本眾生心而建立」,「以 此果覺全體授予濁惡眾生」故,是即「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大誓成就也。亦可稱「能破實相」,以「一聲阿彌陀佛,圓轉五濁」故。亦可稱「能滿實相」,以 「信願持名,全攝佛功德成自功德,善根福德同佛」故。亦可稱「能度實相」,以一聲阿彌陀佛,能於「五必不能度中,橫超度越」故。亦可稱「能護實相」,以稱 彌陀名號,即為諸佛所護故。亦可稱「能印實相」,以「能令信願持名者,念念成就如佛功德」、「必皆一生成佛」故。亦可稱「急救實相」,以五逆十惡,臨終地 獄相現,一聲十聲稱名,當即往生極樂故。亦可稱「來迎實相」,以「彌陀聖眾現前,即是本性明顯;往生彼土,即是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故。亦可稱「所讚實 相」,以六字名號普為六方諸佛所稱讚故。當知窮劫讚之,不能盡也!

        要之,淨土宗義,全以彌陀修德實相(名號果覺全體),而顯眾生性德實相(授予濁惡眾生),全不談眾生自修自證,此是大師所以談實相也。

        大師辨體,正在此重;一部《要解》,此為本源。五乘眾生,盡歸於此,言:「上上根不能逾其閫,下下根亦能臻其域」;諸大菩薩,亦必歸此,言:「菩薩萬行之 司南」;一切法門,盡歸於此,言:「華嚴奧藏,法華秘髓」、「圓收圓超一切法門」、「教海所不能收」;十方國土,盡歸於此,言:「十方佛土,無此名相,無 此階位,無此法門」、「剎網所不能例」;十方諸佛,亦歸於此,言:「諸佛釋迦,皆以阿彌為自」。而況凡夫,誰不歸哉!

        三重實相,貫徹無礙;入名號位,以為極歸。彌陀因中,乘眾生性,超發悲願:「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今已成佛, 自證自居名號之位,獨稱佛中之王,光中極尊;普令諸佛讚其名號,普令眾生聞名往生。諸佛以讚名號功德故,入名號位,滿足大悲。眾生以聞諸佛所讚,信願持名 故,入名號位,究竟解脫。六字之中,眾生、彌陀、釋迦、諸佛,平等平等,一味一味。嗚呼,誰之功哉!誰之恩哉!其猶有不老實稱名者,亦復何言!

        又大師時代,積弊時久,有人謬解「唯心淨土,自性彌陀」,以念佛求生西方為心外求法,阻礙念佛;為破邪顯正,建立淨宗,《要解》亦多涉心性,大義有三: 一、心性廣大,含十方界,念佛求生,並非心外求法。二、十方國土,皆吾自心,然娑婆乃自心穢,理當厭離;極樂乃自心淨,理當欣求。三、心無外故,十萬億 土,不出吾心,更仗佛力接引,最易往生,正當速求。由上「非外」、「厭欣」、「易往」三義,不僅所有謬見煙消雲散,正爾引人熾燃求生,真可謂慈悲善巧,智 辯無礙。

        可知大師談實相為顯名號,談心性為勸往生,此正所謂:「以實相理,念佛求生」;念佛求生,即實相理也。即雖不解實相,不知心性,但能老實稱名,悉符實相之理;若以為持名念佛外,別有實相心性可證可悟者,全背往生之道。

二、借用通途名相,賦以淨土別義。

        如大師借用天臺四土說相,亦以凡夫往生之極樂為「凡聖同居土」。但一般所判凡聖同居土很低,而大師依《彌陀經》判極樂同居:「橫具四土」、「剎網所不能 例」、「一切俱非,一切俱是」;凡往生者「以持名善根福德同佛故,圓淨四土、圓受諸樂、圓見三身、圓證三不退,人民皆一生成佛」。一切俱非,說明極樂並非 常途所說同居等;一切俱是,說明極樂只是順常途說為同居等。這實際上消融了通途四土名相差別,有融四土為一土之意,如經言:「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可知大 師所說之「凡聖同居」,不僅不是最低,反而顯其特勝,如大師言:「極樂最勝,不在上三土,而在同居。」其意亦可深思矣!

三、比對通途教相,顯明淨土超異。

        大師雖說四土,而結歎言:「唯極樂同居,一切俱非,一切俱是。十方佛土無此名相,無此階位,無此法門。」「此皆教網所不能收,剎網所不能例。」而推其因, 言:「非心性之極致,持名之奇勳,彌陀之大願,何以有此!」又歸極為彌陀願力稱名,言:「信佛力,方能深信名號功德;信持名,方能信吾人心性本不可思 議」。正由心性雖不可思議,若無彌陀本願名號,徒然曠劫輪轉。這實際上是說通途教門,不足說明極樂淨宗;極樂淨宗之超勝,必須從彌陀願力才能得到合理的解 釋。淨土一宗獨超諸宗,持名一法獨超萬法,極樂淨土獨超十方,彌陀大願獨超諸佛之義,躍然而出。可說已經突破通途教相之限礙,直探淨宗之源,幾將近於善導 和尚所判:「極樂乃彌陀別願所成之報佛報土」。亦可知大師不滿足於通途諸宗教判,故於此等通途教相名言,也只是能借者借之,不能借者不借之。惜乎大師不曾 見善導和尚依彌陀本願所立之淨宗特別教判,所謂:「本願稱名,凡夫入報」,故亦只點到為止,未能更作進一步深釋,致使我等眼迷之輩,若不藉善導和尚教判照 明,難窺大師真意。

四、隨他方便,說通途教義為誘引;隨自本意,顯淨宗別旨為結歸。

        如經文「一心不亂」,隨他意釋為:事理一心,不為見思、二邊所亂;隨自意釋為:信願一心,不為觀想、參究等亂。「心不顛倒」,隨他意釋為:行人事理一心, 不起三有二見顛倒;隨自意釋為:彌陀現前慰導,故得無倒,自在往生。「聖迎往生」,隨他意釋為:隨事理一心,感變化受用佛身來迎,往生次第四土;隨自意釋 為:持名念念即佛,無餘無欠,其所感佛、所生土,往往勝進,亦不一概。

        因淨土一法,唯是諸佛境界,若不暫隨他意,善加調誘,未熟之機,乍聞真義,未免駭怪,因駭怪而不敢信受,因不信而背棄大道,長淪苦海;恰如窮子,駭父逃 逝。大師層層善誘,及至經尾,釋言:「一聲阿彌陀佛,即釋迦本師,於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此果覺,全體授予濁惡眾生,乃諸佛所行境 界,非九界自力所能信解也。信願持名一行,不涉施為,圓轉五濁,唯信乃入,非思議所行境界。」末後一錘定音,自意全體呈露。此中更談何事持、理持?談何事 一心、理一心?談何四土也哉!

        上來所說,若初學人,缺乏指導,難免有所不明;雖讀《要解》,難得《要解》真髓;雖尊大師,或誤大師本意;乃至錯認門路,不得歸家,真太可惜。

        今吾友智隨法師,深入淨宗,愍傷時眾,為《要解》更作《略註》,凡普通易惑之處一一為之釐清,而淨土特別宗旨處處為之詳明;法門要旨一目了然,蕅祖悲心全體呈露,誠可為修學《要解》之最佳指導。

        其《略註》大要有以下四特色:一、詳略得當。二、論證精確。三、引導有方。四、通入善導。

       一、詳略得當。凡於通途教理處皆略,乃至不著一字;凡於信願持名處皆詳,乃至不惜千言。大師著作《要解》原因之一,即因前人旁附通途教理,「文富義繁,邊涯莫測」,致使「初機淺識,信願難階」,今《略註》專致力於令行人易行易信,不涉玄妙,可謂順法門特色,應時人根機,深符蕅祖原意。

        二、論證精確。先就《要解》當段原文釋明要義,使除疑惑,信願專稱;不止如此,更引前後之文,以貫通《要解》一部之義, 使除疑惑,信願專稱;又不止此,更引大師別部相關之著,以明大師一貫思想,使除疑惑,信願專稱;又不止此,更引諸餘淨宗祖師著述,以明祖祖同心,毫無二 致,使除疑惑,信願專稱;又不止此,更證以彌陀化身善導和尚著述,及淨土三經等,使除疑惑,信願專稱。重重慈悲,淋漓盡致;立論精確,不可動移。

        三、引導有方。以《要解》思路為線索,引經論祖釋為明證,並一一加諸按語,釋顯要義;循循善誘,層層展開,由淺入深,由 表及裏,由通義到別義,極彰佛力易行,導歸本願專稱,所謂:「無藉劬勞修證,但持名號,徑登不退」。此最後之結歸,與開章「信願專持佛名」,正爾前後貫 徹,首尾呼應。又由悲心深重故,往往一義,前後互說,再再點示,誠欲令人隨時易悟佛心,隨處易入信願;讀者固當善觀,庶不致以普通文章平論而或嫌其繁累 也。

        四、通入善導。拋開通途教理框架,直接以善導和尚所楷定之「本願稱名,凡夫入報」淨土宗骨、淨土宗眼,堅實之,照明之; 更見《要解》立論之不可動移,盡顯《要解》含蘊之無盡寶藏。揭淨宗不共之秘義,示法門特勝之緣由,所謂:「阿彌本願勝故」!使淨宗義理從通途教相中迥然脫 露,亦見蕅祖剖心瀝血之苦心的在於斯。此是《略註》根本特色,亦顯隨師超人見識,固非依文解義、撥弄名相者所可比擬。

        一部《要解》,若不依善導和尚教判為眼,悉不免朦朧。譬如山有美景,或迷於幽谷,或障以繁枝,或遮以雲霧,則美景皆不能見。今《要解》得《略註》,坦途悉 通,枝葉悉除,雲霧悉消,奧義盡現;如臨最高之頂,群峰盡收眼底,勝境一覽無餘,其心境、意致,自非迷於溝壑者所能比。於此而後知:《要解》所以為古今第 一註,善導所以稱彌陀佛化身,吾人所以能稱名必得生也。

        善導和尚出於隋唐佛法盛世,以彌陀化身之資格,為淨土宗之開祖,立於彌陀本願,直顯淨宗本源。其開示宗義,乃極樂純音,了無雜韻;建立法門,於法界獨步,楷定古今。所謂:

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
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
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回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回心皆往。
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句句作法界經緯,字字放無量光明。聲之所及,聾者復聰;光之所至,盲者得眼。起死回生,轉凡成聖;敞極樂道,閉地獄門。大矣哉,本地之弘誓!至矣哉,垂跡之金言!誰不喜哉,誰不歸哉!

        蕅益大師降生明清佛法衰際,淨土宗義久已被諸宗教義所混沒,又不見善導和尚之釋,獨立欲排諸宗之混融,欲立淨宗之基柱,欲破積久之時弊,欲遣行人之疑惑, 是豈易哉!非具超人之器量、悲智,何克此任?由今大師悲心深遠,神智超邁,往往玄通善導楷定教旨;《要解》縱橫自在,與奪無礙,於千年借通途教相顯淨土別 意諸著疏中,可謂登峰造極之作。誠希有難得哉!

        今《略註》於大師玄通善導和尚處一一指示,使見祖祖悲心無二,古聖光照後賢,誠可謂大有功於《要解》,亦大有功於時人;知其必獲二祖相視會心,極樂光中, 同予加持!唯願讀者,以《略註》為階,得《要解》真義,順佛本願,一向專稱,直超極樂,頓證無生。亦願來賢,承聲接響,推波助瀾;復淨宗獨立本旨,慰大師 悲心苦志;大暢如來本懷,廣度苦惱群萌。

 釋淨宗    謹序
佛曆二五四七年(二○○三)二月十八日
【書籍目錄】
第1頁:序一 第2頁:序二
第3頁:八不道人的歸宿 - 蕅益大師簡介 第4頁:【壹】五重玄義
第5頁:【貳】正釋經文 第6頁:後跋(蕅益大師跋)
第7頁:附錄:念佛往生實例 第8頁:後記
第9頁:再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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