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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因果律訓

因果律訓

三、大逆不道,子媳受慘報

[日期:2012-04-15] 來源:轉載  作者:中華道德學會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三、大逆不道,子媳受慘報

  李元帥降 喜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八、一

  詩:世人不信前後因 忤逆雙親斷後人

  婦心甜口腹藏劍 弄夫惹火禍招生

  鯤島聖堂林立,杏儒柳筆揮文勸世,行善志誠。上蒼恩賜處處著書,藉請神仙佛述案證,為參書內容,所謂有據也。

  而今世人受虛榮蒙敝不醒,不知應善而行,修身養性,真心學道。與人禮讓,比上比下,自得知人。今世來生為善,三寶為貴,莫學忘恩不仁,不孝父親。

  事在本壇鳳邑縣內,案發生三十年前,一位姓鄧名心良,娶妻張氏金紅,生育二男一女,長子清行,次子清在,女曰春梅,兄妹和氣,鄧佬夫婦為兩子娶妻,長媳淑美,次媳蘭香,一家生活幸福,繼而春梅也出嫁,鄧家每人各勤勞事業,家有財富,無其他牽掛。

  俗云: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日張氏患了重病,求醫不治身亡,心良十分心煩,心望子媳能誠待,過了一生就心滿意足。

  但世事不如人所知之單純也,清行兄弟自母親逝世後,常與妯娌吵鬧,變成一家不睦,致父親心良知悉,思料是為家財產業始不睦。

  因此心良將為兩子分居,各自耕作,以免煩心,業產都分配後,則對兩子商量,我老人自己不煮飯,每人輪流讓我吃一個月,子媳都同意讓鄧老心良受奉待之快樂。

  但因鄧老身體日趨衰弱,而精神記憶力亦漸不靈,故而引起兩媳失去慇懃奉待,且三餐亦無油甜奉敬,鄧老受奉待,每餐已難食飽滿。

  有一日,不是長子清行供奉之月日,鄧老不知何故到長子家中,隨便拿碗盛飯就吃,都說好食,實在真好吃。

  此時被長子清行看見,即追問父親,你為何到我家吃飯,今日未輪到我,你為人太不公平,連罵不止。

  鄧老聽得大怒之際,將菜湯魚肉推落地,長子一看怒氣沖天,即將父親推倒在地,此時淑美出來一看更怒火沖天,隨即幫助丈夫,欺打翁公。

  鄧老被打難受,疼痛萬分,實苦慘矣!心良全身疼痛難當,雙腳跪地,哀求子媳不要再打,饒我一命。

  俗云:最毒婦人心,淑美氣怒曰:今日若無將你老頭兒打死難消我之恨。再取一根木棍走到心良後面,雙手持棍大力向頭打下,心良哀聲倒地,頭破血流滿地,一命歸陰,清行夫妻見其父氣絕,惹了大禍,緊慌收拾細軟,準備逃亡,途經鳳山西門時,因精神狂亂超速撞電柱,清行夫妻受重傷,經送醫不治身亡。

  警方連絡其弟清在代收埋,清行夫妻結束陽律,魂往冥府第一殿見秦廣王跪下說,小魂清行夫妻是枉死,求大王寬赦放回陽世。

  秦廣王怒曰:前幾時有一位鄧心良,控訴他被子媳活活打死,你這逆子毒婦,命差官扣押,命文武判升堂,命差官押來心良。

  秦廣王問曰:你聲聲句句要控訴子媳,說你在陽世,不知何故被子媳活活打死。「我不願,真不願,請大王為我作主。」奉王命,鄧老魂暫退一邊侯審。

  命二位罪魂押進案前跪下,二位罪魂,在陽世家住何處,及姓名供來,若有虛言,定不饒赦,魂說:大王我生前居鳳山,父親鄧心良,咱是鄧家大子媳,並無對不起老人,對一般人,事事安份守己並無亂說,請大王再查明此事。

  秦廣王已知鄧老為一碗飯被打死,但因辦案應程序而審問。秦廣王審問清行夫妻兩罪魂曰:膽大罪魂句句強辯,敢說在世孝敬父親,又要求回陽再享天倫之樂。

  此時秦廣王又問魂清行,汝聲聲說,在世遵父命,若句句有實,隨傳鄧老魂到案前,與汝夫妻對質,清行夫妻兩魂聽說要對質之時,大驚失色,但為要解開自己身罪,將堅持應對。

  秦廣王問:鄧老魂在汝身邊兩魂汝可認識乎,鄧魂說我已認出來,此男是我不肖之犬子清行,這女魂是我大媳婦淑美,兩人合打我致死無錯。

  秦廣王問兩罪魂:在汝身邊者汝可知是誰?清行夫妻答:此人我不認識,他亂指我是他之子媳,我實在不識他。

  秦廣王曰:豈有此理,豈有不承認生我育我之人,簡直是畜牲。清行夫妻兩魂仍然不認親。

  秦廣王怒曰:汝兩小魂,視本座是何人!豈能如此囂張,命差役押出重打五十大板,兩魂受罰後,仍然不認。

  秦廣王命差役再押出重打一百大板,尚未押出之時,兩魂受重罰五十大板後,腳已軟難以站立,即同聲啟口哀求大王寬赦,免於再打,事情來龍去脈我說之。

  在案前人,確確實實是我父親無訛,父母在我陽世之時,已將財產均分阮兄弟,父母按期分食伙頭,有一天,非輪我侍伙食期,因我聽愛妻之稟報,父親在廚房偷食飯菜,我一時衝動不查,不分青紅皂白,即時持棍打父親。

  在我夫妻倆聯手毒打下,失手致父親於氣絕,是非常不該,對犯上之錯,實罪該萬死,當初之刻,如我腦筋稍為動思,何以父親今日突然至此用餐,加以追究原因,現刻就無此大錯了。

  我之弟及弟媳亦有錯,不該侍養父母食剩餘菜飯,及菜之粗淡無味,使父親用餐難飽,食無甘味,何況當日因事無暇為父親備餐,也應通知我以便代予準備。

  大王聽後,責曰:汝夫妻兩魂親殺父之罪難赦,不得將原因遷移別人,汝為何歸陰說來。

  當時只想能得逃亡,即趁機兩人同騎機車往鳳山進入高雄市而逃,我所記憶有計程車越過我面前時,我心急可能衝進路邊電線桿,自己哀叫一聲,就不知人事,今被押在閻王前審問,事過情形已招出,請大王寬賜我兩人罪可否! 秦廣王聽犯魂說後,命主簿官將兩人所犯何罪,內容宣示,主簿官根據鳳山及左營城隍所集據呈到,與犯魂所招情形確實。

  犯魂清行所犯者,無實心孝敬父親,奉敬父親雖然未輪到月份,但為人子亦應慷慨安慰,使父親能吃得飽,此無做到,反打父親致死,不去投案,藉機逃生,此為不孝忘恩之大罪,應判重刑,取出心肝予銅蛇鐵犬食入腹,空身入冤鬼地獄受苦,永無法再轉生。

  而女魂淑美為人媳,無盡婦道敬養翁公,反助夫與父衝突,又助夫害死翁公,三從四德盡棄,不守婦道,此一論罪極刑,判汝入火坑小地獄十年後,再轉入血池,自身割肉送虎食為三餐,經十年後看情形有悔過之意旨者,再轉身陽世,受男人侮辱而不能結合婚姻,內心痛苦走進娼院為妓女,受娼母束縛,日日所賺金錢被男人誘盡,則單身空囊束手無處可依靠,後為求乞渡生至終。

  因淑美生前在鄧家附有惡性,對鄰人不和,今受陰律重判,若再來生必受前生所說之苦慘也,此則可赦前生罪孽也。

  今勸世人,為人子媳應盡人倫,敬孝雙親公婆,理所當然,莫學清行夫婦一失足而成千古恨,而鄧老在陽世好善濟貧甚多,為人忠直,壽命未盡,不幸家庭變故,被子媳害死,暫留枉死城幾年後,再轉生陽世為富貴家之子弟,子孫滿堂。

  以上余今述案,參入善書傳世,凡民閱悉,有善不可厭,惡不可從,善道盡為之,德可服人,不可不信,陰陽律法定不饒,後會有期。

  (一)今世做今世報應------如種蕃茄一個月就能收成了。

  (二)今世做經過幾世以後才報應------如種蘋果、葡萄要經過幾年 以後才會有收成。

  古人道:「善惡終有、天道本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朋友們!記得「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話吧?」一切惡事就是芝麻小的壞事也不可以做,因為一個小小的癌細胞,可能就攖去的寶貴的生命,帶給你極端地痛苦了呀!

  朋友啊!當你認識因果之定律,更覺醒到上天二十四小時對任何人都是公平!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一、棄親不養罪彌天
第3頁:二、不孝之報 第4頁:三、大逆不道,子媳受慘報
第5頁:四、誰說養兒防老,多積善德最好 第6頁:五、惡媳現世報
第7頁:六、胎兒何辜,大娘心好狠 第8頁:七、殺害無辜蛇魂討報
第9頁:八、最毒婦人一後母 第10頁:九、犬靈討報
第11頁:十、嬰靈討報 第12頁:十一、小雞小鴨復仇記
第13頁:十二、陰毒奸夫泯滅天良 第14頁:十三、狠毒後母之慘報
第15頁:十四、昧心貪財致人死,精神異常遭果報 第16頁:十五、亂丟垃圾也丟出個因果來
第17頁:十六、監守自盜 ----- 賊奴才 第18頁:十七、情深「義」重-----沈君郎
第19頁:十八、薄情寡義,重富輕貧之下場 第20頁:十九、只見眼前利忘卻身後義
第21頁:二十、前生為盜今生受報 第22頁:二十一、見義不為無勇無仁也
第23頁:二十二、為產竟斷手足情 第24頁:二十三、先靈之懲罰
第25頁:二十四、邪淫亂倫‧罪無可逭 第26頁:二十五、莫逞花心,糟糠豈可棄乎?
第27頁:二十六、喜新厭舊無情郎 第28頁:二十七、萬惡皆是淫出頭
第29頁:二十八、亂倫慘報 第30頁:二十九、宋帝王審案記
第31頁:三十、姦殺女童罪難饒 第32頁:三十一、奪妻占產冤難消
第33頁:三十二、放黃色錄音帶之罪過 第34頁:三十三、誘拐師娘,邪淫亂倫
第35頁:三十四、淫徒孽子罪無邊 第36頁:三十五、逞一時之歡,遺留無限哀愁
第37頁:三十六、要命的口業 ~文子~ 第38頁:三十七、借屍還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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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2-4-22 18:24:35
第38頁:三十七、借屍還魂記故事還沒有完, 請各大德可繼續在這網頁觀看 http://www.wretch.cc/blog/doctorcool13/577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