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尊重並體會到對方是一個獨立人格
人的出生是由於父母的結婚,父母的結婚就是建設佛化家庭的基礎。一個家庭縱然沒有兒女,也要有夫婦兩人的共同生活,如果沒有夫婦倆共同的生活,就不成其為家庭。
人類的社會是依靠人與人的結合,互相支援關懷,彼此呼應照顧,共同合作努力,才能成為一個和諧安詳的社會;而其中的成員,就是以男性與女性相結合的家庭,為組成一個社會共同體的基本單元。如果在一個社會體的結構中,男女之間沒有夫婦的分際,也沒有家庭的倫理,一定會制造出許多的亂源。所以世間不論任何的宗教和哲學,乃至於現代的社會學都主張要有正當的夫婦關系。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既能維系人類社會的和諧,也可促成人類子孫的綿延。
男女的結合是人生的大事。結婚的儀式是證明一對男女已經成熟,必須負起作為一個成年人的責任,也是建立另一代人倫關系的開始。從兩個單獨的個人而成為一對夫婦,他們彼此之間必須共同遵守信諾、責任、義務。所以一個人在結婚之前和結婚之後,對於人生的體驗和責任的承擔,是完全不同的。
由於結婚的行為,成為風俗和習慣之後,男女結婚,舉行婚禮,便形同演戲。目的只是在向親友宣告,或者是為了取得法律上的認可;在忙碌、鋪張、應酬、花錢的過程之中,不但自己花錢,也讓親友花錢之外,並不能為一對新人在觀念和心理上產生神聖、莊嚴和負起責任的教育功能。因此,凡是有兒女結婚,父母都很勞累,也讓親友破費,造成一種浪費的禮俗。而在結婚之後也不能促使這對新人,產生互愛互敬、白頭偕老的共識,這是非常可惜和遺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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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後的男女居士,必須要對婚姻關系的維護負起責任;要尊重並體會到對方是另外的一個獨立人格,不要以自己的興趣、個性、尺寸來要求對方;無論在任何情境之下,不可懷疑、批評、指責對方;發現沖突和矛盾,暫時不要處理,等待雙方心平氣和時,再解釋、溝通,以取得對方的信任和諒解。同時,在任何時候,你又是配偶的一部分,所以沒有權利單獨處理家庭中共同的財產、物品、生活方式,尤其對於管教子女等的問題,必須取得配偶的同意;若出遠門或已出遠門,必須讓自己的另一半知道你往何處,你在何處,是否平安、健康;要隨時而適當的關心對方的身心狀態和生活情況。
婚後至少要負起關懷三個家庭的責任和義務:第一,是夫婦兩人自己的家庭;第二,是公婆的家庭;第三,是嶽父母的家庭。不能因為自己娶妻或嫁人,就忽略了年長的父母及原來的老家。同時也要關懷自己的兄弟姊妹親屬的家庭,和他們的婚喪喜慶,否則會讓年老的父母不安,也讓親戚朋友批評。不要期待父母親友的援助,卻要時時刻刻想到父母親友是否需要關懷。最忌諱的是讓父母說:“娶了媳婦,丟了兒子。”也不要讓嶽父母說:“嫁出去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如果是那樣的話,就變成忘恩負義的大不孝。
一旦生孩子,不論是男、是女,都應該感到歡喜,悉心扶養,教育成人。夫妻不是冤家,子女不是討債鬼,他們來幫助你成熟,來促成你履行父母的義務,所以是你的小菩薩,要對子女付出耐心和慈悲心,要因材施教,給予適當的關懷和照顧。不可將子女當成自己的財產來支配,更不可將子女視為自己的替身來指望。尤其不可有養兒防老,期求反哺及回饋的心。雖然應當教導兒女知道孝心,可是站在做父母的立場,則但盡責任,不存企圖,那是最健康的心態。
——聖嚴法師《佛化婚姻與佛化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