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什么
“生”,普通說的生存,是對滅亡而言。生是生起,本來沒有而現在新生,叫做生;生起了繼續存在,名為存。滅是毀滅,毀滅到最後的空無名亡。但生命之生,非生存滅亡之生,而是平常所說生活的生。生活與死相對,也就是平常所說的生死的生;生與死對,活的名生;所謂生命,就是活的生。普通叫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名生活,比如衣食住等;衣食等資養人的生活,所以叫做生活,是後來附加上去的,而真正的生活,是對“死”而言的,這才是此處所講的生。
“命”,平常有命令、命運等的意義。此中所講的命,是佛典上所說的命根、壽命。普通所講的生命,不限動物,亦可通於一切植物。佛學上講的命根、壽命,則單屬於動物的有情;有情,雖不限於我們所能見到的動物,以種類而言,實是動物的一類。普通所講的生命,連植物也包括在內,一草一木都有死活,當其生活時都有繼續不斷的生命。命,可以說是一條一條的,如打死一牛或一馬,就說害了一條生命,而此一條命,也正指“一個生活的繼續”而言。在這一草一木,也都有生活的繼續,所以也各有生命,且是個別一條一條的;此一枝草的命,非彼一枝草的命,牛馬草木等這樣一條一條的生命,就是通常生命的意義。有生命的東西,要是給它斷掉了,就是死的。如一枝枯草,一具死屍,一粒壞穀,都是沒有生命的。枯草雖是死的,但枯幹的形體,尚同土塊一樣存在。因此,科學中說各種存在的東西,還沒有滅亡到空無時,都是有的;死的——無生命的,和有生活相續的,這就是死活相對。死的無生命,活的有生命,亦即所謂生物與非生物;有生活繼續的名生物,無生活繼續的名非生物;土石磚瓦名非生物,草木禽獸名為生物。這都是從有生命和無生命上分別的。但佛學上不作如此分類,只作有情與無情的劃分,要是有情才有生命。所以從生命的狹義上講,有情眾生——一切動物——才有生命。有覺知情識才是充足的生命,花草樹木不能算是充足的生命。
——太虛法師:《太虛大師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