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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八

[日期:2011-02-2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玅境老和尚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戊二、示現化身事業 己一、化凡夫眾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

前邊分六段讚歎佛圓滿報身的功德。在《大智度論》說佛有二身:法身、化身。第一、有無量功德莊嚴的,就叫做法身;三身中的清淨法身也就包括在這裡;這實在也就是圓滿報身。第二、化身:化現一個身相,在凡夫世界度化眾生。

以下,是讚歎佛示現的化身事業。佛不只是在佛世界教化法身菩薩,也到生死流轉的世界,教化一切眾生。但是,來到凡夫世界的,就不是佛的法身,而是由法身化現一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身相──就是現個老比丘相的身體;這是化身佛。第一段是教化凡夫眾,教化我們這些有各式各樣煩惱、在這裡流轉生死,受種種苦的眾生。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佛問須菩提,佛來到三界,在欲界人間教化眾生這件事,你心裡怎麼想?你不要認為佛的心還動念:「我現在到欲界教化眾生來了!」不要這樣說,也不要作這樣的念頭。

「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原因是佛來到世間度化眾生的時候,在佛的清淨大光明的智慧裡,不見有真實的眾生可度。

凡是因緣所生法,都沒有決定性,就是可以轉變。譬如說這個人有貪心、瞋心、各式各樣的煩惱,是十足的生死凡夫,好像很難轉變。但是用佛法的智慧來看,不是決定的,就是可以轉變,有貪心可以轉變成無貪心,有瞋心可以轉變成無瞋心;就是因為貪心、瞋心不是決定的,都是自性空!都是不決定!在不決定這一方面就是自性空,在自性空中,凡夫不可得、眾生不可得。所以,佛的心裡是無眾生可度,但佛還是來到世間度眾生。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如果佛的內心也感覺到:這個眾生是我度的、我度化了這個眾生。那佛也就有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了。那還能名之為佛嗎?就是一般的凡夫境界了。

這以下再加以說明,前面說佛是沒有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的,但是佛說話的時候也是稱說:「我」過去做過鹿教化眾生、「我」過去做過忍辱仙人。「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佛告訴須菩提,你不要誤會,那只是假名字,名之為我,並不是執著有真實的我。佛是沒有我的執著,但是為眾生說法的時候,也會說「我」。

這事情在《涅槃經》上曾提到:佛和阿難尊者在水裡沐浴,遠遠來了一些外道,因為佛的身量高大,所以他們在很遠的地方就看見了,知道這是瞿曇(外道稱佛為瞿曇,這是佛在家時候的姓)。一看見佛在那裡沐浴,外道就說:「瞿曇這個人啊!非常好!相貌莊嚴、音聲也非常的美妙,各式各樣都令人歡喜;唯有一樣不好!」說:「什麼不好?」「他說無我,這件事不好、不吉祥。」這時候,佛天耳遙聞,就從河裡出來,對外道說:「不要這樣說!我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佛性者:我也!我一直說無我,也說有我。」

這話什麼意思呢?若這個人不高興無我,他就和佛法有距離,而不能相信佛法;佛為了度化這個人,也說有我,接引他相信佛法。所以,為引導計我論者相信佛法,也方便的說有我。是這樣子!有我是什麼呢?是方便施設接引他來到佛法,不是真實有我。「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不要誤會這真實有我。

在《楞伽經》上,大慧菩薩問佛:「世尊啊!你說在一切眾生的色受想行識裡,有個常住不變、為一切法作依止的如來藏。外道也是說在色受想行識裡有個我,是常住不壞的,為一切法作依止。佛說如來藏和外道說的我,說的一個面目,這怎麼回事情呢?」

佛說:「因為外道執著有我,我如果說無我,他們永久也不能相信佛教;為了接引他們,我就說有如來藏。假名為如來藏,實在還是無我、空、無相、不生不滅的。」

這樣說,如來藏這個名字,還是表示無我義,只是用「我」表示,來接引不高興無我的人。《楞伽經》是在南北朝劉宋的時代就到了中國;鳩摩羅什法師是東晉時代來到中國,他翻譯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要比《楞伽經》早,我們若仔細的讀《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也是無我論,也是不執著,不說有我的。

在《涅槃經》裡講: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佛性是常住不壞的。都是用這樣的教義來開導學習佛法的人,而沒有採取《楞伽經》無我如來藏義。

而近代佛教的印順老法師,在四川遇見法尊法師時,接觸了宗喀巴大師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宗喀巴大師就是採取《楞伽經》這一段的教義,弘揚無我如來藏。印順老法師這時候思想穩定了,也弘揚這樣的教義,和我們中國古代的大德不同了。

現在我們學習的《金剛經》,實在是無我論,一直說無我;「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這裡就可以引《楞伽經》這一段的意思來解釋。

「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而平常的人,就認為是有我。我們曾經說過:一般追求五欲的人,對於哲學的道理,也可能讀過,但是心裡不大注意。只有特別注意哲學的人,會接觸到「我」的這個問題;那麼這個認為有我的凡夫之人,應該說是在眾生世界中,特別有學問的人──那就是印度的外道。平常說外道,好像有一點不恭敬,實在不是這個意思;就是佛法之外的哲學家,也有一套哲學的理論,他們認為這個臭皮囊裡有一個我。如果說:身體裡有佛性。而解釋為:這個身體是臭皮囊,但是裡面有個不臭的,就是佛性。我們聽了很歡喜。

印度的外道,或者是得了四禪八定的外道,在禪定裡虛妄分別有我,這叫有我論。其餘的人,沒有認真學習這件事,只是關心色聲香味觸──我要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我買好的車、建築好的樓房,我住得舒服──只注意這件事;不管我、不我的這件事?但說話時,也是有我;這雖不十分明顯,實在也是執著有我。

「而凡夫之人」就是包括所有的凡夫,哲學家也好、不是哲學家也好,「以為有我」,總而言之:大家都執著有我。認為有一個真實的我,有什麼不對呢?若認為有我,貪瞋癡沒有辦法斷。因為有我,就要保護這個我:對我有利的,我就貪求;有傷害的,我就排斥,排斥就是瞋心來了啊!而有貪、瞋各式各樣的煩惱。我也容許很多人在活動,然而那是:你不侵犯我的利益,我容許你存在;如果你侵犯我,我就要消滅你。但是做得到做不到又是一回事,心裡面都是這樣子。反正,有我的人,貪瞋癡是不能斷的,也不容易同人合,表面上暫時的合是可以的。所以,眾生有我,有很多的過患、有很多的苦惱;而佛用無我來對治,使令人與人能夠合,使令人心情快樂,能斷煩惱、能得聖道。所以說「無我」有很多的功德而沒有過失。

前面說「凡夫之人以為有我」,什麼叫做凡夫呢?「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凡夫就是平常的人、有煩惱的人,貪的因緣來就貪、瞋的因緣來就瞋的這種人。這種人不能夠為他人著想,只顧自己,那麼佛就假立名字,名之為凡夫;只是假立名字,也不是決定的,不是真有一個實性的凡夫,還是可以轉變的。

我講個凡夫的故事。說到講故事這件事,我小時候讀書,當然老師講課就是聽著嘛,忽然有一天,老師講「楚霸王──力拔山兮氣蓋世!」哎呀!我聽了非常歡喜!出家後,聽老法師講課也是講故事,聽了也感覺到歡喜。等到有人請我講經,我忘了講故事有很多好處。後來忽然間想起來,應該講故事,而故事從哪來的?都是經論上佛菩薩講的,所以,這是佛菩薩講故事。

什麼意思要講故事?佛知道我們凡夫學習佛法很困難,因為佛法與人性是有一段距離的,要向上才能學習佛法,但是向上困難啊,那怎麼辦呢?佛就講個故事,使令心情好一點;譬如說做菜加點鹽,人就歡喜吃,完全沒有鹽,很淡,人家就不歡喜吃。所以佛是善巧方便的接引我們,我們也應該這樣學習;所以應該講故事,講故事是對的!

佛在世的時候,有一個人叫小軍(或優婆斯),他有個哥哥叫大軍。哥哥訂婚以後,到很遠的地方做生意,很久也沒回來;未婚妻年紀漸漸大了,哥哥的岳父就來向小軍講:「你哥哥出去做生意,多少年都不回來;現在我女兒年紀大了,我看就同你結婚好不好?」小軍說:「這不合道理!她是哥哥的太太,是我的嫂嫂,我怎麼可以和她結婚?不可以!不可以!」就拒絕了這件事。

過了多久,這位老先生又來同小軍講:「你不要這麼執著嘛!你哥哥在外邊已經很久,一直不回來,不知道有什麼意外?你就結婚有什麼關係呢?」「不可以!不可以!」還是拒絕。然後這老先生心想:「直接說無效,要想辦法,如此如此就可以有效。」

隔了多久,從遠方來個做生意的人,帶一封信給小軍;一看,信上說:「大軍已經死了!你們不必再掛念他了。」就說他哥哥死了的事情。他想:「哎呀!哥哥死了!」心裡很難過。過了多少天,這老先生又來了,說:「你哥哥死了!你和我女兒結婚不結婚?如果不結婚,我就把她許給別人。」這一說,小軍心就動了,於是乎勉強同意結婚。

結婚不久,他哥哥回來了!但是還沒有到家前,小軍心裡非常的恐怖,就跑了;但是這個女人已經懷孕了,結果家裡的這些親戚就給她墮胎,做這件事情。

哥哥回到家,知道這件事後,非常地憤怒!恨到什麼程度呢?就是出五百兩金,募人殺他弟弟。五百兩金是很大的財富,當然有人就同意:「好!我能做這件事!現在五百兩金就得拿出來。」大軍就先給他五百兩金。

小軍是住在舍衛國,跑到摩伽陀國王舍城(有說王舍城至舍衛國)出家,用功修行就得阿羅漢道了!從這故事上看,出家應該不是很久,就得阿羅漢道了。你看這事情真是太吉祥了!我們認為得聖道太難,但是在《阿含經》、在《大品般若經》上看,好像很容易。

這時候,他哥哥調查清楚,知道小軍在什麼地方,於是乎和應募的人,就要去殺他弟弟。到了那個地方,看準小軍在那兒靜坐;應募的人心裡想:「看這個人很好嘛!怎麼可以用箭殺他?不合道理,不應該殺!」再想:「若不殺他,五百兩金就得要還回去,這不可以,還是殺!」於是對準小軍比丘放箭,因為他坐在那裡不動,是很明顯的目標;結果射出的箭折回來把他哥哥射死了。就有這種事情!應募人就不再射箭,拿五百兩金就走了。

大軍臨死前心裡更加憤怒,因為瞋心很大,中毒死後,就做了毒蛇。小軍比丘這時在王舍城寒林附近的山洞裡住,蛇就隱藏在門軸下;門有時開、有時關,一出一入,就把蛇擠死了。死了以後,又變成更小的毒蛇,就附在洞上面,當小軍比丘在洞裡靜坐時,蛇就從上面落到小軍的頭上,這回小軍比丘就中毒了。

小軍比丘知道自己非死不可,就招呼住在離這洞不遠的舍利弗尊者:「請你趕快來!把我這個身體移出去,不要污染這個洞;這個洞不污染,別的同梵行者還可以在這裡修行。」

舍利弗尊者一進到洞裡,看到小軍比丘的面色是完全正常,看不出來是中毒的現象;舍利弗尊者就問:「我看你不像中毒,還是原來樣嘛。」小軍比丘說:「色是我我所不?受想行識是我我所不?」所以,阿羅漢修無我觀到這時候,雖然中毒了,四大被破壞,是很痛苦的境界,但是他能無著!心不動!樂也不著,苦也不著;不著(受)一切法,心住在第一義諦,所以還是正常的境界。舍利弗尊者把他抱到外面去,一鬆手,身體就化成糠似的,完全碎了。

我在想這件事:小軍比丘得阿羅漢也有神通的,他哥哥回來以後,因憤怒而計劃殺他,小軍比丘在禪定裡,完全明白;第一次小軍比丘在那兒靜坐,應募的人來射箭,這件事他應該也知道。但是用箭射的時候,他的心沒有貪瞋癡的這種反應,是無貪無瞋無癡的清淨心在那寂靜住,而且有無漏的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功德,怎麼可以殺他呢!有無漏聖道的力量、不可以殺他的;這箭不能射他,所以箭折回來把他哥哥射死了。後來他哥哥死了,做毒蛇又死了,再變成更小的毒蛇來傷害他,小軍比丘應該是完全明白的。小軍比丘怎麼意思呢?我認為他完全接受了!「好!我就接受你的傷害,來安慰安慰你!」所以,這個小毒蛇能傷害他。他若不接受,還是不能傷害他的。

還有一個小故事。有一位國王,他有個大夫人,後來又娶第二夫人;二夫人嫉妒這位大夫人。大夫人信佛,常常到佛邊聽法,已經得須陀洹果;有時候也受八關齋戒、也常常靜坐。二夫人常對國王說大夫人的壞話,初開始說,國王還不相信;因為他和大夫人做夫妻也很久了,知道她的性格;但二夫人常常說、常常說,王聽多了也就有點相信了。

這一天,大家在開一個娛樂的集會,小夫人趁這時候,請王叫她出來;大夫人這時正受持八關齋戒,所以不來。王憤怒了!就把她拖出來用箭射,箭一射出去,或者回來了、或者落到地,怎麼射也射不到她。因此,王受到感動,說:「我向來知道她的品德非常好,不像你說的那麼壞,現在用箭射不到,就表示這個意思!」所以,就把二夫人退回了。

現在說小軍比丘的境界,大阿羅漢是有聖德的,不是容易傷害他的!雖然他原來也是個生死凡夫,但是生死凡夫並不是真實是凡夫,所以出家了修行就可以得聖道!所以說「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凡夫不是真實的凡夫,若真實是凡夫,就不能得聖道了;所以他若來到佛法裡,就可以轉變,使令他有貪瞋癡變成無貪瞋癡,本來沒有智慧變成個有智慧的人。

【書籍目錄】
第1頁:一、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2頁:一、前輯.前言
第3頁:一、金剛經講記‧釋經題 第4頁:一、金剛經講記‧敘傳譯
第5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一 第6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二
第7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三 第8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四
第9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五 第10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六
第11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七 第12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八
第13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九 第14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十
第15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一 第16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二
第17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三 第18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四
第19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五 第20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六
第21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七 第22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八
第23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九 第24頁:三、前輯.正釋經文.二十
第25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一 第26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二
第27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三 第28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四
第29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五 第30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六
第31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七 第32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八
第33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九 第34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三十
第35頁:五、前輯.問答.一 第36頁:五、前輯.問答.二
第37頁:五、前輯.問答.三 第38頁:五、前輯.問答.四
第39頁:五、前輯.問答.五 第40頁:六、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41頁:六、後輯.前言 第42頁:六、解釋經題
第43頁:七、後輯.入正文.一 第44頁:七、後輯.入正文.二
第45頁:七、後輯.入正文.三 第46頁:七、後輯.入正文.四
第47頁:七、後輯.入正文.五 第48頁:七、後輯.入正文.六
第49頁:七、後輯.入正文.七 第50頁:七、後輯.入正文.八
第51頁:七、後輯.入正文.九 第52頁:七、後輯.入正文.十
第53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一 第54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二
第55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三 第56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四
第57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五 第58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六
第59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七 第60頁:九、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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