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二、正宗分五
乙一、應求解善受持二
丙一、難陀說法前關注
尊者難陀語諸比丘尼:「諸姊妹!汝等當問,我今當為汝等說法。汝等解者,當說言解;若不解者,當說不解。於我所說義,若當解者,當善受持;若不解者,汝當更問,當為汝說。」
以下難陀尊者為諸比丘尼開始說法。「姊妹」:是尊者對諸比丘尼的稱呼。你們對於修學聖道的法門若有所不知,應該問我。我現在奉佛及大眾僧之令,為汝等宣說聖道。你們若明了、聽懂我說話的內容,應該說「解」,「若不解者,當說不解」。
「於 我所說義,若當解者,當善受持」:前面說「法」,這裡說「義」。能詮釋義理的文句名「法」,以下是文句所詮顯的「義」。有能、所之別,但能、所不能分離。 尊者對比丘尼說:「我說的法義,你們心裡若能通達了,應當善巧的如理作意、修學止觀,不是聽過就算了。假設不能明白,應當提出請問,我當為你們解說其 義。」此段是難陀尊者說法之前,對諸比丘尼應求解及善受持的關注。
丙二、尼等歡喜並領納
諸比丘尼白尊者難陀言:「我等今日聞尊者教,令我等問,告我等言:『汝等若未解者,今悉當問;已解者當言解,未解者當言不解。於我所 說義,已解者當奉持;未解者,當復更問。』我等聞此,心大歡喜。未解義者,今日當問。」
諸 比丘尼答言:「尊者今天來教導我們,告訴我們,若有不明白的,應該請問,已經了解就說了解,不了解的就說不了解。對於所說的義理若已明白,就應該依教修 行、修止觀;若未明白,應該再請問。」「持」:簡而言之就是執持其心,合於法義。學習法義,攝持身口意,破除貪瞋癡及我、我所的執著,開大智慧,是名 「持」。前面是重述尊者難陀的教導,以下是諸比丘尼內心的歡喜。我等聞此關注之語,心裡生大歡喜;若不明白您所說的法義,會提出來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