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優婆塞戒經講錄 太虛大師著

優婆塞戒經講錄 太虛大師著

淨三歸品第二十

[日期:2011-01-31]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太虛大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淨三歸品第二十

淨三歸者,為清淨受持三歸法,在三歸前說施度者,以未受三歸時應為樂善好施之人,再次第受三歸、五戒。

丙二  戒度

丁一  淨三歸

戊一  善生問

善生言:『世尊!如佛先說:有來乞者,當先教令受三歸依,然後施者:何因緣故受三歸依?云何名為三歸依也』?

善生早為受三歸者,此問蓋為未受三歸眾生而發也。

戊二  如來答

己一  明三歸依義

『善男子!為破諸苦,斷除煩惱,受於無上寂滅之樂,以是因緣受三歸依。如汝所問云何三歸依者?善男子!謂佛法僧。佛者,能說壞煩惱因,得正解脫。法者,即是壞煩惱因,真實解脫。僧者,稟受破煩惱因,得正解脫。或有說言:若如是者,即是一歸。是義不然!何以故?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無分別者。如來出已,則有分別,是故應當別歸依佛。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無有受者,佛弟子眾能稟受故,是故應當別歸依僧。正道解脫,是名為法;無師獨覺,是名為佛;能如法受,是名為僧。若無三歸,云何說有四不壞信?得三歸者,或有具足,或不具足。云何具足?所謂歸佛、法、僧。不具足者,所謂如來歸依於法。善男子!得三歸者,無不具足,如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戒。善男子!如佛、緣覺、聲聞各異,是故三寶不得不異。云何為異?發心時異,莊嚴時異,得道時異,性分各異,是故為異。何因緣故說佛即法?能解是法,故名為佛;受分別說,故名為僧。若有說言:佛入僧數,是義不然!何以故?佛若入僧,則無三寶及三歸依、四不壞信。善男子!菩薩法異,佛、法亦異。菩薩二種:一者、後身,二者、修道。歸依後身,名歸依法,歸依修道,名歸依僧。觀有為法多諸罪過,獨處修行,得甘露味,故名為佛;一切無漏無為法界,故名為法;受持禁戒,讀誦解說十二部經,故名為僧。若有問言:如來滅已,歸依佛者,是何歸依?善男子!如是歸依,名為歸依過去諸佛無學之法。如我先教提謂長者:汝當歸依未來世僧;依過去佛,亦復如是。福田果報,有多少故,差別為三。若佛在世及涅槃後,供養果報,無有差別;受歸依者,亦復如是。如佛在世,為諸弟子立諸要制,佛雖過去,有犯之者亦獲罪報;歸過去佛,亦復如是。猶如如來臨涅槃時,一切人天為涅槃故,多設供養,爾時如來未入涅槃,猶故在世,懸受未來世供養事;歸過去佛,亦復如是。譬如有人父母在遠,是人或時瞋罵得罪,或時恭敬讚歎得福;歸過去佛,亦復如是。是故我說:我若在世及涅槃後所設供養,施者受福等無差別。』

苦、為三苦,八苦。苦之因為業,業之因為煩惱。佛、為能說解脫法者。法者、正為道諦、滅諦,僧、為修法得解脫者。或言但須一歸,意即歸依法而不必歸依佛、僧,正為此經佛之所呵。四不壞信、即信佛、法、僧、戒。修道菩薩,為初地以上至十地菩薩。後身菩薩,如前已釋。釋尊所說之法,現雖流行,而釋尊則已過去二千餘年,當亦為過去之佛。然依大乘佛法,則現在仍有十方諸佛。

 

己二  明三歸次第

『善男子!若男、若女,若能三說三歸依者,名優婆塞、名優婆夷。一切諸佛雖歸依法,法由佛說,故得顯現,是故先應歸依於佛。淨身、口、意,至心念佛,念已即離怖畏、苦惱,是故應當先歸依佛。智者深觀如來智慧解脫最勝,能說解脫及解脫因,能說無上寂靜之處,能竭生死苦惱大海,威儀庠序三業寂靜,是故應當先歸依佛。智者深觀生死之法,是大苦聚,無上正道能永斷之;生死之法,渴愛饑饉,無上甘露味能充足,生死之法,怖畏嶮難,無上正法能除斷之;生死錯謬,邪僻不正,無常見常,無我見我,無樂見樂,不淨見淨,無上正法悉能斷除;以是因緣,應歸依法。智者應觀外道徒眾,無慚無愧,非如法住,雖為道行,不知正路,雖求解脫,不得正要;雖得世俗微善之法,慳吝護惜,不能轉說,非善行性作善行想。佛僧寂靜,心多憐愍,少欲知足,如法而住,修於正道,得正解脫,得已復能轉為人說,是故應當次歸依僧。』

念佛名號,固為念佛,念佛之功德相好,亦為念佛。不知正要者,如求仙之人,以為可長生,然求得仙果,不過壽命較長,業報一盡,仍應死滅。正道、即八正道。

己三  明三歸依戒

『若能禮拜如是三寶,來迎去送,尊重讚歎,如法而住,信之不疑,是則名為供養三寶。若有人能歸三寶已,雖不受戒,斷一切惡,修一切善,雖復在家,如法而住,是亦得名為優婆塞。若有說言:先不歸依佛法僧寶,當知是人不得戒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如我先說:善來比丘!是竟未得歸依三寶,而其戒律悉得見足。或有說言:若不具受,則不得戒,八戒齋法,亦復如是。是義不然!何以故?若不具受不得戒者,求有優婆塞云何得戒?實是得戒,但不具足。八戒齋法若不具受,雖不名齋,可得名善。善男子!若能潔淨身、口、意業受優婆塞戒,是名五陰。云何五陰?不受邪見,不說邪見,信受正見,說於正見,修行正法,是名五陰。』

如法而住,即如三歸依法而住。依通常受戒義,須先歸三寶,但有善根已熟,經佛一呼比丘而即得須陀洹乃至阿羅漢果而具是戒律者。此種利根,當下即得道共戒,不必經三白羯磨。具受、即全受,如五戒須全受等。求有優婆塞,即求人天福報者,不必求佛戒之全部。八戒齋為佛戒,不過時間較短耳;如言:如佛畢竟不殺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殺生,八戒齋法不全受,則可謂受幾種善法,五戒亦可只受一二戒也。明身、口、意為五陰所成,則不受邪見。如執五陰中有神我常住,則為常見;又有以血肉之軀,一經死亡即永滅者,則為斷見。但五陰、三業若為善,則再得善趣五陰,為惡、則得惡趣五陰。

己四  明三歸得失

『受三歸已,造作癡業,受外道法,自在天語,以是因緣失於三歸。若人質直,心無慳貪,常修慚愧,少欲知足,是人不久得寂靜身。若有造作種種雜業,為受樂故修於善事,如市易法,其心不能憐愍眾生,如是之人,不得三歸。若人為護舍宅身命,祠祀諸神,是人不名失歸依法;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禮拜外道,是人則失三歸依法。若聞諸天有曾見佛功德勝己,禮拜供養,是人不失歸依之法。或時禮拜自在天王,應如禮拜世間諸王、長者、貴人、耆舊有德,如是之人,亦復不失歸依之法。』

此明若以佛法僧以外之天神為最高無上之權威者,則失三歸,否則不失。若於因緣和合無我之理,作業受報之事,不能明了,則謂之癡。有憐愍心,即與佛心相應,須有與佛相應之心,方得三歸。此明在家菩薩可禮拜耳,若出家人,則一概不應禮拜:自在天王及世間諸王、長者。

己五  明破邪崇正

雖復禮拜所說邪法,慎無受之。供養天時,當起慈心,為護身命、財物、國土、人民恐怖,所說邪見,何故不受?智者應觀外道所說:云一切物,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若是自在之所作者,我今何故修是善業?或說:投淵、赴火、自餓捨命,即得離苦,此即苦因,云何說言得遠離苦?一切眾生作善惡業,以是業緣自受果報。復有說言:一切萬物,時節、星宿、自在天作,如是邪說,我云何受現在造業,亦受過去所作業果?智者了了,知是業果;云何說言時節、星宿、自在作耶?若以時節、星宿因緣受苦樂者,天下多有同時、同宿,云何復有一人受苦,一人受樂,一人是男,一人是女?天、阿修羅有同時生,同宿生者,或有天勝阿修羅負,阿修羅勝諸天不如;復有諸王同時、同宿俱共治政,一人失國,一則保土。諸外道等亦復說言:若有惡年、惡宿現時,當教眾生令修善法以禳卻之;若是年、宿,何得修善而得除滅?以是因緣,智者云何受於外道邪錯之說?善男子!一切眾生,隨於業行,若修正見,受於安樂,修邪見者,受大苦惱。因修善業,得大自在,得自在已,眾生親近。復為宣說:善業因緣,善業因緣故得自在,一切眾生皆由修善業因緣故得受安樂,非年、宿也。善男子!阿闍世王、提婆達多,皆由造惡業因緣故墮於地獄,非因年、宿得是報也!鬱頭藍弗邪見因緣,未來當墮大地獄中。善男子!一切善法,欲為根本,是欲因緣,得三菩提及解脫果。入出家法,破本惡業及諸有業,能受持戒,親近諸佛,能一切捨施於乞者,能作定性壞惡果報,滅大惡罪,得決定聚,離於三障,善能修集壞煩惱道。是欲因緣,能受三歸,因三歸已即能受戒,既受戒已行見、修道,過於聲聞。若有畏於師子、虎、狼、惡獸等類,歸依於佛,尚得解脫,況發善心求出世者不得解脫?阿那邠坻教告家內在胎之子,悉受歸依,是胎中子實不成就。何以故?是法要當口自宣說;雖不成就,亦能護之。善男子!諸外道說:一切世間皆是自在天之所作;亦復說言:未來之世過百劫已,當有幻出,所言幻者,即是佛也。若自在天能作佛者,是佛云何能破歸依自在天義?若自在天不能作佛,云何說言一切皆是自在天作?外道復說:大梵天王、大自在天、毗紐天主、悉皆是一,復說生處各各別異。自在天者,名自在天,名常,名主,名有,名曰律陀,名曰尸婆,是一一名,各有異事,亦求解脫亦即解脫。是義不然!何以故?若自在天能生眾生,造作諸有,作善惡業及業果報,作貪、瞋、癡繫縛眾生;復言眾生得解脫時,悉入身中,是故解脫是無常法,是義不然! 何以故?若無常者,云何得名為解脫也?如婆羅門子還得壽命,是故不得名自在天。是三種天亦不得一,何以故?阿周那人毗紐大天為作解脫,以是義故亦不得一。若言解脫是無常者,當知即幻,非佛名幻。若能了了正見真我,是名解脫。復有說言:見微塵者,是名解脫;復有說言:見性異我異,是名解脫。是義不然!何以故?若能修道見四真諦,是人乃得見性見我。若人能受三歸依者,是人乃能真見四諦。是三歸依,乃是一切無量善法,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根本也。

破邪崇正,樂善好施,為在家人歸依三寶後之正行。禮拜諸天,若在家之政府官長,社會領袖,為息災、求雨等類,不以為最高無上拜之者,則無妨害。皈依佛教要義,即信佛法僧,信業果報。明業果報,則能明因緣生法皆無自性,平等真如之理,故真信佛法僧業果報者,則不求於外而求之於己。若多作善業,則可銷除宿罪或制伏之,能轉煩惱而不為煩惱轉,所謂我為法王,於法自在。三菩提:即三乘菩提。定性、依佛法有定信性。三障:即煩惱障、業障、報障。見修道:即見道、修道。阿闍世,譯為未生怨。提婆達多,譯為天授。佛世有一龍出家者,舍利弗等觀其無善根而不度,佛見其夙生被虎迫逼時,曾呼一聲歸依佛,因度出家,亦即證果。幻、即指魔,蓋外道指佛為魔也。大梵天、即色界第一天。大自在天、即色界第四天。毗紐天、即那羅延天之別名,力士天也。律陀、尸婆、譯義不明。阿周那、乃地名,此中譯意欠明,蓋言阿周那人須要毗紐天為作解脫。真我、即大涅槃經所說常樂我淨之我,即解脫後自在法身。數論執冥性與神我和合而成世界,若使不和合離而異,則得解脫。四真諦:則苦、集、滅、道。

己六  結在家難行

『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淨三歸依,是不為難;在家修淨,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書籍目錄】
第1頁:懸論 第2頁:集會品第一
第3頁:發菩提心品第二 第4頁:悲品第三
第5頁:解脫品第四 第6頁:三種菩提品第五
第7頁:修三十二相業品第六 第8頁:發願品第七
第9頁:名義菩薩品第八 第10頁:義菩薩心堅固品第九
第11頁:自利利他品第十 第12頁:自他莊嚴品第十一
第13頁:二莊嚴品第十二 第14頁:攝取品第十三
第15頁:受戒品第十四 第16頁:淨戒品第十五
第17頁:息惡品第十六 第18頁:供養三寶品第十七
第19頁:六波羅蜜品第十八 第20頁:雜品第十九
第21頁:淨三歸品第二十 第22頁:八戒齋品第二十一
第23頁:五戒品第二十二 第24頁:尸波羅密品第二十三
第25頁:業品第二十四 第26頁:羼提波羅蜜品第二十五
第27頁:毗梨耶波羅蜜品第二十六 第28頁:禪波羅蜜品第二十七
第29頁:般若波羅蜜品第二十八 第30頁:重示
推薦 打印 | 錄入:jaso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1)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2-26 11:07:57
可以購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