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誡多求供養
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於好於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飢渴。如蜂採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比丘亦爾,受人供養,取自除惱,無得多求,壞其善心;譬如智者,籌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過分,以竭其力。
你們諸位比丘,在接受各種飲食供養之時,要像是吃藥那樣,不可以求好而嫌壞,應當以平等心來接受,得到之後,僅是為了解決身體飢渴的問題;又要像蜜蜂
到花朵之中採蜜一樣,取得了所需,還不會損傷花的顏色和香味。比丘也應如此,當在受人供養之時,目的是為自己取得所需,同時還要使施主除去煩惱,所以不可
以多求而破壞、傷害了施主的善心。也像有智慧的人在使用牛來工作時那樣,一定會考慮到牛的體力強弱,再給牠適當的工作,不可以讓牠過度勞累。
世間任何事,過與不及都會發生問題,如能考慮到兩全其美,各取所需,互蒙其利,那才是最好的處事方式。做為一個出家的比丘,向施主乞食,應該是互動
的,施主量力而為,以歡喜心、恭敬心供養比丘,比丘要以滿心的祝福,為施主祈禱和說法,不能讓施主覺得他所供養的東西不好或太少,也不能讓施主覺得他所供
養的比丘,對他的飲食起貪著或厭惡之心,否則會使施主喪失對三寶的信心,等於斷人善根。所以在接受供養之時,不可予取予求、貪得無厭,目的是為了愛護施主
的供養心和長遠的善心;這裡用蜜蜂從花中採蜜做為比喻,是非常恰當的。如服藥佛說以修道者的立場來看,不論是哪一種資生的飲食或湯藥,都應該看做療病的藥
物,要以服藥治病的心態來接受飲食,就不會生起貪心和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