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戒為師
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你們諸位比丘,在我入滅之後,應當尊重、珍惜、恭敬波羅提木叉的戒,那就像黑暗中有光明,又像貧窮的人有財寶。要曉得,戒就等於是你們的大師,就像我還住在世間讓你們親近、請教、依止一樣。
不論是一個團體或一個社會,乃至一個國家,甚至全世界的人類,都必須要有他們共同的生活守則,以及必須共同遵守的倫理,才能使生活在這個環境中的每一個人,既能自己平安,也能讓別人平安,不但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否則就成了烏合之眾,人人自私自利,稱興而為,不但造成自己的痛苦,也使他人受害,失去了安全和安定的保障。所以無論任何團體,如果希望持久的話,就必須有一套共同的準則和倫理標準,讓大家遵守,使參與其中的人得以成長。
佛陀制戒的用心,即在於為弟子們立下規章制度,好讓大家能清淨、少欲無諍的過修行的生活,而達成解脫的目的。當他在即將入涅槃之前,又再次叮嚀大家,不要忘了遵守他所制定的戒律,如此,佛教團體才會繼續存在,弟子們也才能繼續得到佛法的利益。否則,人亡政息,樹倒猢孫散,世尊的悲願就落空了,這個世間將會非常悲慘,眾生也將非常可憐。比丘有三義:
(一)怖魔──出家受比丘戒後,不再造種種惡業而修梵行,必定離欲而出三界,所以魔王會恐懼少了一個可能成為他的子孫的人。
(二)乞士──有二義:1.向人間乞食,以養身命;2.向三寶乞法,以養慧命。
(三)破惡──破除種種不善惡業,而修種種善業。波羅提木叉通常譯作「別解脫戒」,其實只有「別解脫」的意思,並沒有「戒」的涵義,「戒」是另一個梵文「尸羅」的義譯。所謂「別解脫」是別別解脫的意思,又叫作處處解脫,即每持守一條戒,就已經種下一分解脫的因,就已經能從當下的煩惱獲得解脫;不持戒則為煩惱所縛,如果能夠時時留心、處處持戒,那就時時解脫、處處解脫。「波羅提木叉」包括僧俗大小七眾戒,比丘應於五夏之內專精於戒律的修學,明白其中的開、遮、持、犯,對五篇七聚要分明清楚,否則就稱為「啞羊僧」。大師在經律中所見的大師一詞,是指人天導師,亦即世尊釋迦牟尼佛。在大乘經論中,又稱佛為法王,而稱等覺菩薩為法王子。此處的大師,非常明確地是指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