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將自受用擴展到他受用?此則胥視眾生法緣而定。
蓋「眾生本來是佛」,只因懷寶迷邦,遂爾流落他鄉,若肯自尊自重,自解垢衣,則垢淨光現,豈有疑義?顧積業成障,亦如盲者不見日光,抑奈伊何?況佛陀尚不能改變提婆達多,吾儕有存願力以待有緣而已,「強迫中獎」殆不可能,堪太息耳。簡言之,吾人肉體乃完成人生使命之工具,機械慣性極強,苟不能改變其慣性,欲救殊無可能。試問幾人能不服從本能?誰肯徹底自我淨化?否則縱修行亦如竹籃提水,漏失無疑。
至修行扼要處,愚以為能罄其原無,則本有自然彰顯,斯即「還得本心」,實則亦無一法可得也。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