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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光明經空品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金光明經空品講義 文珠法師講述

六、講解經文—(二)正說空義

[日期:2010-12-3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文珠法師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正說空義

1)明我空

是身虛偽,猶如空聚。

是明無我。凡是有生命的眾生,皆各有身,同時堅執此身為自我。其實,父母所生的色身,只是由四大五蘊所組合的假形象,根本是虛偽無主的,而且是無常的、苦的、空的、不淨的、無我的,所以說:是身虛偽,猶如空聚。印度所謂聚落,譯為村莊,即是多戶人家,聚居之處。今言空聚,是說此村莊住戶,搬徙一空,再無人居住,而變成盜賊出沒的地方。

1.約六根明我空

六入村落,結賊所止;

一切自在,各不相知。

此約六入明我空。六入是指眼等六根,以能涉入外之六塵,故名六入。前五根是生理,屬於色法,意根是心理,屬於心法。生理與心理,互相結合而成的生命體,本無一個實我可得,故言空聚。六根能生六識,六識依六根而住,故名六入村落。六根涉入六塵,而生六識,由於六識的分別取捨,引生貪瞋痴慢疑等煩惱,能劫奪人的功德法財,猶如結賊於六入村落活動一樣,故說:結賊所止。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舌能知味,身能覺觸,意能知法,各住其境,各司其識,不能互用,故說:一切自在,各不相知。由於六根各住其境,各自為政,不能互用,根本沒有我的主宰,故知無我。

2.約十二處明我空

眼根受色,耳分別聲,

鼻嗅諸香,舌嚐於味,

所有身根,貪受諸觸,

意根分別,一切諸法;

六情諸根,各各自緣,

諸塵境界,不行他緣。

此三頌是約十二處明我空,即是六根緣於六塵。前五根是色法,後的意根是心法。色法有二:一是浮塵根,是有形相的感覺器官;二是淨色根,是無形相的感覺神經系統。心法屬於精神界,為人類知識之泉源,如是色心二法,互相交涉,組成人的生命體。

眼根只受色塵,耳根但緣於聲塵,鼻嗅於香塵,舌嚐於味塵,所有身根,但貪受諸觸塵,意根,只分別一切法塵;眼等五根取外境,意根取內境。如是六情諸根,緣於色香味觸等六塵,各自為政,只限於自己所對之境,不能互用,故言:各各自緣。

眼根不入聲塵,耳根亦不入色塵,其他鼻舌身意亦然,故說:不行他緣。但此只限於凡夫境界,若是諸佛菩薩,捨識用根,便可以六根互用,彼此互不為礙。今約凡夫的十二處,根局於塵,彼此不能互用,根本就沒有一個真實的我存在,故知我空。

3.約十八界明我空

心如幻化,馳騁六情,

而常妄想,分別諸法;

猶如世人,馳走空聚,

六賊所害,愚不知避。

以下約十八界明我空。十八界即是六根、六塵、六識,眾生因六根緣於六塵,而起六識,故六種識心,只是依六根而起分別之妄想,緣塵則生,離塵則滅,生滅無常,本無自體,故言幻化。識心依內之六根,終日奔馳於外之六塵,而起妄想分別,順境生貪,逆境生瞋,對於非順逆境而生痴,由於貪瞋痴心,取捨不己,猶如世間痴人,為逃避國法,而走至空無人住之處,殊不知此空無人住之處,卻是盜賊聚居之地,因此終被賊害。

世人,譬喻識心;空聚,譬喻六根;六賊,譬喻因六塵而起之煩惱。四大五蘊所組合的六根色身,原是空無自性的,但在眾生分上,常因色身的需要與享受,而引生貪瞋痴種種煩惱賊。時常馳走於六根空聚之識心,依根緣塵,常起妄想,分別諸法,而生貪瞋痴等煩惱,致使所有功德法財,被煩惱賊洗劫一空,故說:六賊所害。眾生被煩惱賊所害之原因,就是愚痴,不知六根空聚,原無實我,反而由識心妄想分別,執此空聚為自我,起惑作業,隨業流轉生死,故說被煩惱賊所害。

心常依止,六根境界,

各各自知,所伺之處,

隨行色聲,香味觸法。

妄想識心,內依根,故言六根,外緣塵,故言境界,合根塵識三成十八界。眾生由內之六根,攀緣於外之六塵,妄想分別,故產生眼等六種識心的作用。而六種識心,各各自知,自己所伺之處,例如:眼識知道自己,是在所伺眼根之處,而隨行於色塵境界;耳識知道自己,是在所伺耳根之處,而隨行於聲塵境界;其餘鼻舌身意等識亦然。是以眼識只能分別於色塵,耳識只能分別於聲塵,乃至意識只能分別於法塵,故六種識心,是隨六根而行於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界。

心處六情,如鳥投網,

其心在在,常處諸根,

隨逐諸塵,無有暫捨。

識心常處於六情諸根中,時出時入,時生時滅,喻鳥投入羅網。鳥如心識,網如六根;鳥投網中,雖然不能破網而出,但於網中,仍然飛上飛下,無時或停。眾生心識於六根,時而依眼根緣色,時而依耳根緣聲,時而依鼻根緣香,時而依舌根緣味,時而依身根緣觸,或時而依意根緣法,在在處處,常隨於六根,攀緣追逐於六塵,無有暫停,不能超越六根,依根作業,被業所牽,困居三界,時而上天堂,時而下地獄,既無自由,亦不能自主,故知十八界,亦無我可得。

4.約四大無主明我空

身空虛偽,不可長養;

無有諍訟,亦無正主。

從諸因緣,和合而有,

無有堅實,妄想故起。

業力機關,假作空聚。

此約四大色身,空無自主故無我。身空虛偽,是說四大六根,互相組成的身體,緣生無性,當體即空,虛偽不實。可惜眾生不知,每為保養色身,而殺生食肉;或為供給自己身體衣食住行的需要,不擇手段,損人利己,作諸惡業,互欠命債、錢債,被業債所牽,六道輪迴,昇沉不己。

學佛的人,不但要懺悔業障,讚佛供佛,修福修慧,還要知道四大苦空,五蘊無我。雖然說:借假修真,當保護身體,但應該寡欲知足,安貧樂道,切莫為此虛偽不實的身體,而貪、而瞋、而痴,而作殺盜婬妄等罪孽,因此,本經空品,特別說明:我空、法亦空。昔日無知,己作惡業,今應懺悔,懺悔之後,不可再造,因為是身空虛偽,不可長養故。

諍訟有二義:一是內在諍訟,眾生四大五蘊組成的身體,四大不調,五蘊不和,謂之諍訟,即是生理與心理不平衡。二是外來的諍訟:世人每為自己而貪,貪不得必爭,爭不得必然興訟。無論是內在的諍訟,或外在的興訟,必須要有實體,彼此相對,始可以發生諍訟的事;現在既然是四大五蘊所組成的身體,根本沒有一個實體的我存在,內既無我,外亦無人,爭甚麼呢?故說:無有諍訟。

佛說:眾生執著為自我的生命體,必需要有一個能夠主宰生命的主宰者,方名為正主。但事實上,此身虛偽,本無實體,不管是在六根的色身,或是在分別的識心中,都找不出一個正主。佛遺教經說:「此五根者,心為其主。」只是約眾生,最初投胎時,心識在諸根之前入胎而言。因識心一念憎愛而入胎,然後有五根;但此識心,卻不能主宰五根的色身。當色身四大不調而生病時,心識亦隨之感覺苦惱;當四大分散時,心識又要隨著色身所作的善惡業去投胎,故心識與色身,只是互為賓主而已。例如:人每因身病,而引起心病;反之,因心病,亦能引起身病。精神與物質,互相牽制,誰都作不了主,故言:心無正主。

阿毘曇達摩論說:人體中的地大,是具有色香味觸四種原素,但卻受水大控制,在生命中不能作主。然則,水大是否就能作主呢?不!水大雖由色味觸三種元素構成,但卻受制於火;水的溫度高,可以使水蒸發,水的溫度低,可以使水變成冰。或液體變成固體,或變成氣體,皆由火的關係,故水在人體中,亦作不了主。火既能控制水,是否可作主呢?不!火由色觸二原素構成,但卻被風大控制。例如:發生火災,火燒的範圍大小,要視當時的風勢如何而定,若然風勢猛烈,消防人員亦無法控制火勢。可知火被風控制不能作主。雖然,此由觸塵而成的風,不受其他控制,但卻聽命於心。風大在人的生命中,職司呼吸,呼吸粗細大小,皆由心來調攝,故風亦作不了主。然則心該是主人了?不!心雖然不是物質色香味觸等原素而成,但能造四大,及所造的五根,在身體中發生爭執,彼此不和時,心亦不能控制,反而受其影響,感覺不安或痛苦。故五根四大,反而控制心的活動,令心時悲時喜,或憂愁苦惱。既然在四大六根的身體中,求我的正主不可得,故佛說:無有諍訟,亦無正主。

從諸因緣,和合而有,是說眾生的生命體,只是從因緣和合而有。因為眾生由於過去無明煩惱,對境染愛集業為因,由現在父母的助緣,於是和合四大五蘊,而有此生命體。

此從諸因緣和合而有的生命,是扙因托緣而生,緣散則滅,生滅無常,原無實體,故說:無有堅實‧此不堅實的生命,是由無明妄想,造作種種有漏業,而招致的果報體,謂之妄想故起。

由於無明妄想引生的識心,是創造業力的機關,業力機關發動,故有眾生的生命活動,眾生的生命是隨著善惡業力而轉的。如古之木偶戲,雖然演出種種動作與表情,但全憑一機關的控制,一旦機關壞了,表演也就停止;眾生的生命亦然,業力機關停止了,生命也就結束,可知此生命是虛偽假有的空聚,并不真實故知我空。

5.約三有輪迴明我空

地水火風,合集成立;

隨時增減,共相殘害。

猶如四蛇,同處一篋;

四大蚖蛇,其性各異,

二上二下,諸方亦二。

如是蛇大,悉滅無餘,

地水二蛇,其性沉下,

風火二蛇,性輕上升。

心識二性,躁動不停,

隨業受報,人天諸趣,

隨所作業,而墮諸有。

眾生由地水火風四大集合而成立的生命,自出母胎,即隨著歲月增長;而壽命也隨著歲月的消逝而減少。例如:人由嬰兒而童年,而少年,壯年,老年,歲月是增加了,但壽命也減少了,謂之:隨時增減。

人生少壯之年,四大勢均力敵,故健康正常;及進入中年,四大發生變化,彼此互相增減,不調和時,發生種種疾病,令人痛苦;及至衰老之年,四大互相陵奪,故說:共相殘害。

此由地水火風四大,集合而成的色身,猶如四蛇,同處一篋。及人衰老之年,四大互相陵奪,則猶如四蛇,互相吞噬,直至四蛇力竭氣絕,人體四大,亦宣佈分散,生命立即消逝。

由於四大蚖蛇的性質,彼此互異,風火二大,性輕故上升;地水二大,性重故下沉。四大不但上下差異,而且在空間言:地西、水北、火南、風東。在時間言:風春、火夏、地秋、水冬。東南屬陽,故風火二性上升,西北屬陰,故地水下沉,謂之二上二下,諸方亦二。

如是猶如四條毒蛇,同處一篋的四大色身,地水之性下沉,風火之性上升,無論如何保養,最後終歸於滅亡,四大分散,一無所有,故說:如是蛇大,悉滅無餘。因此佛說:四大皆空,但非待四大分散,人死之後才空,即在四大最初組合時,亦應該知道,終歸於空。然則,人生於世,何必爭是、爭非、又爭強,為了四大組合終歸於空的生命,強奪巧取,佔為己有?當知唯一屬於自己而命終又能帶走的,不是生前擁有的權力與財富,而是一生所作的善惡業,所謂: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能不警惕?是以佛勸世人,當知四大皆空,五蘊無我,勿為了短暫的假我,造作惡業,輪迴生死。

心識,是人的精神主體。在集起方面說:是指第八阿賴耶識;在思量方面說:是指第七末那識;在分別方面說:是第六意識,名殊體同。今言心識,是總指人的八種識心,屬於精神活動。由於人心有善有惡,故說:心識二性。人的心識不是善,便是惡,或忽善忽惡,終日妄想紛紛,所謂:心猿意馬,故說:躁動不停。由於心識躁動不停,不斷造作或善或惡之業,故臨命終時,被善惡業力所牽引,或上天堂,或入地獄,或做再人、或做畜生。故說:隨業受報,人天諸趣。

業牽有二種不同:一是熟牽,例如:今生作善,應上天堂;但因宿世惡業成熟,故被成熟的惡業,牽到地獄去;等待惡業報盡,再來享受今生善業的福報。反之,今生作惡多端的人,本應接受惡報,但因宿生善業成熟,故被成熟的善業,牽往天堂,待善業報盡,再受今生所作惡業的苦果。故佛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聚會時,果報還自受。古人亦說: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由此可知,因果報應,是通於三世。

二是強牽:例如惡人,死當墮落三惡道,但命終之前,得遇善知識,而能悔過修善,供養三寶,或樂善好施,或專心念佛;由於善念之心,強而有力,亦可以壓伏惡業,被牽上天堂,或得生佛國。反之,一生念佛修行的人,臨命終時,若一念瞋心起,亦會將一生所修善業壓伏,而被此強而有力之瞋恨心,牽引墮落,所以人臨命終時,能夠提起正念,最為重要。眾生無論是隨善業受報而上升,或隨惡業受報而下墮,皆不能超越三界,而墮於諸有。諸有,略則指三界欲有、色有,無色有;廣則指三界二十五有。即是「四洲四惡趣,六欲并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及那含。」眾生由業所牽,墮落三界二十五有,生死轉迴,備受眾苦,不能自主,故知無我。

6.約人體不淨明我空

水火風種,散滅壞時,

大小不淨,盈流於外;

體生諸蟲,無可愛樂,

捐棄塚間,如朽敗木。

以下約不淨故知無我。水火風種,散滅壞時,是說人由四大種而成的色身,最後業謝命終,四大分離時,氣盡風去言散,煖盡火去言滅,水盡身斕言壞。人之生前,無不愛美;每天都花很多時間,來侍候這個臭皮囊,但人死後,立即醜態畢露。當人體變壞時,何止大小不淨,盈流於外,同時產生諸蟲,吃腐斕之肉,既無可愛樂,甚至令人恐怖,不敢停留家中,被送棄墳墓塚間,如朽敗之木。故此二頌,是說不淨觀中的死相。

此是佛教人修不淨觀。若以身為大,則四肢為小;若以足為大,則手為小;若以手為大,則手指為小。如是於人體中,由大至小,觀其不淨,以對治貪色之心。

佛教多貪眾生,修不淨觀;多瞋眾生,修慈悲觀;多痴眾生,修因緣觀;我執重眾生,修界外分別觀:業障重眾生,修念佛法門,謂之五停心。

今此二頌,是五停心中的第一種不淨觀。不淨有五種:一是種子不淨:是指過去所作業因,以及現在父精母血之緣,是親因的種子。二位處不淨:指在母胎中,所處之位置。三自相不淨:是指人體九孔常流。四自體不淨:人的身體,是由三十六種不淨之物質,組合而成。五終竟不淨:人壽終命盡,屍體膨脹,腐斕蟲噉,種種不淨,如是觀察人體中,無一淨相。

今經言:隨所作業,是種子不淨;散滅壞時,體生諸蟲,是終竟不淨;大小不淨,盈流於外,是自相不淨。學佛的人,能修五停心,對治貪等煩惱,然後可以入道;今此空品,分析人體不淨,目的是要令人了解四大皆空,原無實我。

7.總結空義

善女當知,諸法如是,

何處有人,及以眾生,

本性空寂,無明故有。

此是總結空義,勸修我空觀。初句是勸修,諸法如是,是指前面所說:六根、十二處、十八界,四大諸法,悉皆無我。善女是指菩提樹神,佛說:善女當知,是寄一以訓眾,當時佛說金光明經,特別是說此空品時,女菩提樹神是當機眾,故佛教她,應當觀察一切諸法,皆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何處有實在的人我以及眾生呢?

人與眾生,都是我的別名。眾生以四大假合的色身為我,與我相對的是他人,眾緣和合而生是眾生,眾生壽命或短或長是壽者,今言:何處有人,及與眾生?正是顯示我空、人亦空、眾生空、壽者亦空,即是金剛經所說: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本性,指諸法的實性,諸法實性,原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等事相,亦無空相;在眾生五蘊果報身體上,求人我相不可得,再在招引果報體的因行上,求人我相亦不可得。因為人的生命,是由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故無明是生死之因,眾生因「無明故有」生死。雖然,但此由無明而有之生死,皆是假籍因緣和合而有;至於無明本性,原是空寂,故由無明而有諸法,亦是假有、非真有。故說:本性空寂,無明故有。

2)明法空

1.四大色法空

如是諸大,一一不實,

本自不生,性無和合,

以是因緣,我說諸大,

從本不實,和合而有。

以上由是身虛偽,至無明故有,共二十首偈文,是佛以種種異妙方便,說明我空之理。今從如是諸大,至心行所造,共七首偈文,是佛用種種方便,顯示法空之理。如是諸大,一一不實,是就四大言:四大屬於色法,世間上凡有體質的色法,可分為二類:一是能造色,指能創造一切色法的基本原素,即是地水火風等四大元素。二是所造色,即是由四大配合種種因緣絛件,所產生種種不同的色法,即是眼等五根,以及五根所對的色聲香味觸等五塵境界。今經文但約能造色的四大,顯示諸法空理。能造色既然空無所有,則所造之色法,當然亦空無可得。

欲想明白四大皆空之理,首先要知道四大本身,并非有獨立的體性,而是每一大中,必然含有其他三大的成份。例如:地大中就具有水火風三大,乃至風大中,亦具有地水火三大。雖然,四大各有不同的特性,如水是濕性,火是煖性,地是堅性,風是動性,而且是隨時增減,互相殘害,但四大從來互不相離,因此,如是諸大,根本就沒有個別自體存在,所以說:一一不實。

例如地大,如果真有堅性獨立的自體,就不應該有地震動搖;亦不應該含有煖性,或被大水沖崩。但事實上,地是含有風故震動,含有火而溫煖,含有水故濕潤,證明地大,不離水火風,不能獨守其堅性,故地大不是真實的存在。

又水是濕性的液體,但因含有地大之堅性,故能結成冰;含有風的動性,故有波浪洶湧;含有火的煖性,故有溫度升降,是以證明水性,亦沒有獨立的實體。火是煖性,但火炎騰空,即是含有風大的動性;風是動性,但遇牆即止,是風大含有地大之性。四大既然不能堅守自性,顯示四大不真實,不真實即是空。

本自不生,性無和合,是說明四大之相,雖非真實,但四大之性,則本自不生,亦復不滅;雖然在種種因緣條件和合時,而有四大之相出現,但緣生無性,生即不生,謂之本自不生,性無和合。由於以上的種種因緣,故佛說:諸大從來不實,根本虛偽,不過在因緣和合時,眾生妄見有水、有火、有地、有風等四大之相出現而已,其實,四大并無生的實性,故佛說:諸大從本不實。眾生所以覺得有山有水,有火有風,只是因緣和合時而假有。例如:地大和合水火風,而有高山,水含有地火風而成巨海,故四大是在因緣和合時,而安立種種假名,其實,本來就是虛偽不實,無有自性,其性本空。

2.色心二法空

無明體相,本自不有,

妄想因緣,和合而有;

無所有故,假名無明,

是故我說:名曰無明,

行識名色,六入觸受,

愛取有生,老死愁惱。

不但色法空,色心二法亦空,亦即是從十二因緣的流轉門,說明色心二法皆空。無明是眾生心中煩惱,亦是生死根本;若能斷除無明,即可以解脫生死。但無明體性,本自不有,只因眾生一念妄動,由於妄想因緣,和合而有。此由妄想因緣,和合而有的無明,本是沒有真實的自性,若推究其性,即是諸法實性,故永嘉禪師說:「無明實性即法性,幻化空身即法身。」

法性是甚麼呢?法性即是諸法空性,既然無明實性即是諸法空性,所以說:「本自不有」。但因眾生一念妄動,轉本有智光,為能見分的能見相,轉本覺真空,為頑空的境界相,故由是妄想因緣,而有無明業相,以及能見所見的見相二分,而於本無所有中,假名無明;此即是起信論所說:「一念不覺生三細。」是故佛亦隨順世間說:「名曰無明。」作為十二因緣的第一支;其實,無明是無實體可得的。

行,是十二因緣中的第二支,指眾生心識的活動;眾生因迷失真心,一念妄動,由三細而六粗,妄想執著,取捨作業,成為招致果報的原因。作善業名為善行,作惡業名為惡行;善行則招致人天三善道之果報,惡行必感三惡道的苦果,謂之無明緣行。

識,指第八阿賴耶識。此識被業力所牽,挾持過去所作,或善或惡的業種子,投入母胎,所謂:去後來先作主翁,成為眾生生命的主體,故說:行緣識。無明,是過去的煩惱,屬於惑;行是過去的業因,屬於業;因過去惑業牽引識心去投胎,而有現在的生命體。生命體的苦樂,完全是由牽引識心投胎之業因,是善或惡而決定。眾生被業力牽引識心去投胎時,如迷似醉,失去阿賴耶識的本覺明淨,而妄生憎愛之心,即此一念分別之心名為識。

名色,是眾生的心識,被業所牽,投入母胎時,攬父母的精血而成的胎相。名是指眾生的心識,是五蘊中受想行識等心理;色指物質部份的胎兒。因為胎兒只有心之名,未有心理活動,所以不稱為心,只稱為名;胎兒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但稱為色,合稱名色,是第三支:識緣名色。

六入:是眼等六根。名色在母胎中,長成眼等六根,出胎後對外的六塵境界,有互相涉入的作用,名六入。因有名色而有六入,謂之名色緣六入。

觸:觸是接觸,嬰兒漸長,六根與外界六塵接觸,而產生冷暖澀滑的知覺,是六入緣觸。

受:受是領受。嬰兒長大成人,五官與外界事物接觸,感覺環境的美惡好醜,產生不同的反應情緒;情緒愉快是樂受,情緒不愉快,是苦受,無所謂愉快與不愉快,是不苦不樂受,亦即是捨受,是謂觸緣受。

愛:愛是貪愛。人的嗜好與欲望,隨著年齡而增長。特別是少壯之年,對財色名食睡等五欲塵境,心生貪戀執著,就是愛;愛,包括喜怒哀樂等各種不同的情緒。例如:面對所愛,即心生歡喜;奪我所愛,即心生瞋怒;喪失我所愛,則內心悲哀;盡情享受所愛,則感覺快樂;順我所愛,心必愛欲;違我所愛,心必厭惡。眾生時刻都在喜怒哀樂愛惡欲的圈子中打滾,消耗了寶貴的生命而不自覺,故古人說:「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這就是愛的煩惱。愛是因受而來,謂之受緣愛。

取:是一種佔有慾。人之愛欲既盛,則對於名利財富,貪求不已,諸般百計,欲據為己有;甚至不奪不饜,謂之愛緣取。

有:有是有因有果。由前際愛的追求,取的佔有,不覺造了很多或善或惡的業因。由於業力所牽,因果不亡,故有生死輪迴的果報,而招致後際的生,以及老死。由取之因,而有生死之果,是取緣有。

生:是生命,即是接受果報體的開始。眾生現在所造作的善惡業力,必然招致未來受生的果報體。但受果報時再造業,業再感果。所以生字,通因通果。若對前的愛取有言,則生是屬於未來受生之果;若對後的老死言,生是屬於未來感果之因。

老死:諸根衰頹是老,身壞命終是死。有生必有死,這是現象界必然的定律。眾生的生命亦然,人生匆匆數十寒暑,一期報盡,終歸於死。既有老死,憂愁苦惱,必然隨之俱來,故言:老死愁惱。

 

3)勸修空觀

眾苦行業,不可思議;

生死無際,輪迴不息。

本無有生,亦無和合,

不善思惟,心行所造。

初二句是說明宇宙人生的真相。眾苦,是指眾生果報體的生命中,所發生的三苦、八苦、無量諸苦。行業是因,眾苦是果;由於業力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眾生由於過去無明與行二支因,引生現在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支果。再由現在愛、取、有三支因,招致未來生、老死二支果。過去無明與現在之愛取是惑,過去之行與現在之有是業,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苦果。如是惑業苦三,前因今果,今因後果,果再造因,因再感果,前後相繼,因果不昧,遂演變成無窮無盡的生死洪流,輪迴六道,故說:生死無際,輪迴不息。

我們欲想截斷生死流,免輪迴苦,當修空觀。本無有生,是我空觀;亦無和合,是法觀空;不善思惟,心行所造,是假觀。現象界雖然有眾生流轉生死,但究其本性,根本就沒有生,何來有和合?人之受生,要由自己業因,與父母之緣和合,始有新的生命誕生。今究其本性,尚且不生,何來因緣和合之有?但現象界何以又有眾生生死輪迴不息呢?佛說:皆因眾生不善思惟,不知諸法性空,不覺一念妄動心生,遂產生無明業相,迷於事理,妄想執著,識心分別,取捨作業,故生死無際,輪迴不息。

若能善自思惟,內觀法性空寂,本來不生,即可證無生理;外觀諸法性空,不生執著取捨作業,業因既無,苦果不生,即可截斷生死洪流,超出輪迴,解脫生死。

生死無際,輪迴不息,是苦諦;不善思惟,心行所造,是集諦;修我法二空觀,是道諦;先悟知四大皆空,五蘊無我,進而觀諸法空性,本自不生,亦無和合,而證無生理,是滅諦。故前面所說:不但是說明:四大皆空,五蘊無我,同時說明世間的苦因苦果之苦集二諦,是起源於十二因緣的流轉門,同時介紹出世間樂因樂果,是道滅二諦。若能修我法二空觀,無明不起,則無明滅即行滅,行滅即識滅,識滅即名色滅,名色滅即六入滅,乃至老死皆滅,就可以扭轉十二因緣的流轉門,成為還滅門。

由修我法二空觀,不著相修行,無論是懺悔、是禮佛、是讚佛、是財施、是法施,皆能離相,如金剛經所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學佛人果能做到,無住生心,生心無住,如是不修而修,修而無修,最後業盡福圓,即可斷無明,了生死,成佛道,這就是佛說此空品之目的。

我們既然己經知道,人的生命是四大苦空,不淨,無我,而且是無常迅速,就應該急求出離生死,免再入輪迴受苦。因此古德教導後學,要常將生死掛心頭。又說: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待何時度此身?是以古人大都是為了解脫生死而出家,亦有很多出家人,修行到達生死自由的境界。相信大家都知道,有一個不怕死的和尚名金碧峰禪師。他的母親,樂善好施,一晚,夢見一個持缽的僧人,將一幅觀音像交給她說:「虔誠供養,當生智慧之男。」後來果然生一男孩,取名碧峰,生時白光照室,六歲就出家,而且聰敏善辯,後參如海禪師而開悟。元順皇帝,召他入京求雨,登壇祈禱,驟雨即至,帝封為國師,命主持海印寺,後辭職,隱居深山潛修。

明太祖朱元璋,統兵打天下,不知建都何處?親上山訪尋碧峰禪師,師端坐不理,元璋生氣,怒斥一聲,師亦叱他一聲,朱問:可曾見過殺人將軍?師答:可曾見過不怕死和尚?朱轉怒為喜,為之作禮,師即暗示,應建都於南京。

師壽盡時,閻王派小鬼來捉,小鬼找不到他,往問土地公公,土地公說:他己入定。問:如何可令他出定?答:他最喜愛吃飯時用的金缽,敲之必然出定。小鬼真的敲打金缽,他果然出定。當他出定時,小鬼立即套上鎖鍊,要捉他去見閻王。他知道上當,訛稱便急,要求小鬼放他入內小便。他入內寫了一首詩說:有人要拿金碧峰,猶如鎖鍊鎖虛空;虛空若能鎖得住,再來拿我金碧峰。然後入無相定,小鬼入內遍尋不獲,唯有持詩回復王命,閻王爺爺亦無可奈何。

又宋朝名將岳飛將軍,最崇敬的高僧是道悅禪師。後岳飛被奸相秦檜召回京,道經金山,師勸他出家,不要回京,但岳飛對國家忠心耿耿,明知回京不利,仍要前行。臨行,道悅禪師說:歲底不足,謹防天哭,奉下兩點,將人毒害。岳飛不明其意,直至被捉下獄,含冤遭害時始明白,但已經太遲了。

那年十二月小,只有二十九日,當天晚上,下大雨,岳飛聽到雨聲,知道災難臨頭,結果,不久被秦檜害死於風波亭。秦檜問劊子手,岳飛臨終說些甚麼?劊子手說:他悔不聽道悅禪師言;秦檜即派何立帶兵去捉道悅禪師。當何立要到江天寺前一日,師聚眾陞堂說:何立自南來,我往西方走;不是法力大,幾乎落他手。說完,立即坐化。當天,眾人皆不知是何意?次日,何立兵至,才恍然大悟。可知師法力無邊,說走就走,生死自由,奸相秦檜,也無可奈何。

當今末法時代,信佛求福的人多,學佛修行的人少,能夠了生脫死的人更少,皆因不知諸法苦、空、無我、不淨,不善思惟,造諸惡業之過;若能了解我空、法亦空,不生執著,不貪求,不取捨,善自思惟,心行不作惡業,就可以將十二因緣的流轉門,變為還滅門,而跳出六道輪迴,解脫生死的束縛。

在剛剛過去的一年中,我的姊姊,我的老師,我的朋友,以及我認識的人,相繼離開人間,竟然有六七位之多。死去的人,大都被讚頌,被公祭,被傳供,我懷疑他們是否知道,是否見到,吃到,是否可以往生佛國?抑或真的能夠自作主張,乘願再來?古人說:在生之時不孝敬,死後何勞哭鬼神。我有一種想法,以其死後,花那麼多錢去買花果素菜來公祭,不如在生時好好恭敬供養。中國宋朝,四川有位德普禪師,也有我這種想法。年幼時,一日,在路中遇見富樂山的靜禪師,即合掌作禮言:此吾師也。後被帶回山中作小沙彌,但一舉一動,皆老誠持重,不像小孩。十八歲求戒,即開席講唯識及起信論,後參黃龍禪師開悟。

有一日,對弟子們說:諸方尊宿死了,叢林必祭,我以為徒然虛設,因為人死後是吃不到的。我若是死,你們應當先祭我,從現在起你們可以辦祭了。大眾以為他是在開玩笑,也說:和尚於何時遷化?德普禪師卻十分認真的說:你們祭畢,我決定走。自此,便假戲真造,設置靈堂,師端生其中,弟子們致祭,上香、敬花、讀祭文、跪拜、傳供,普師一一接受,并且進食。出家弟子們祭畢,其他在家弟子,亦依次序排期公祭,上供。如是三個月後,所有僧俗弟子都公祭畢,師便對眾人說:我明天雪停便行。次日早上,雪忽然停止,德普禪師,也就焚香端坐而化。這種死法,何止死得灑脫自在,說走就走,而且死前,日日公祭,有讚有吃,多麼有趣?但這種境界,絕對不是我法未空的人所能為,更不是我法未空的人所肯為?

【書籍目錄】
第1頁:一、講經因緣 第2頁:二、本經緣起
第3頁:三、本經譯傳 第4頁:四、解釋經題
第5頁:五、講解經文—(一)略說對機 第6頁:六、講解經文—(二)正說空義
第7頁:七、講解經文—(三)引己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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