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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佛教常用唄器、器物、服裝簡述 祥雲法師著

佛教常用唄器、器物、服裝簡述 祥雲法師著

臥具

[日期:2010-12-21]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祥雲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臥具

「臥具」也是佛所制定的服具之一。釋氏要覽說:它的梵稱叫做「尼師壇」。根本毘奈耶說:它的梵稱叫做「尼師但那」。在有關的典籍裡,「義譯」有把它譯作「坐具」或「臥具」的,也有把它譯作「敷具」或「隨坐衣」的。也有簡稱做「具」的。五分律說:「為護身、護衣、護僧床褥故,蓄坐具」。

「具」的量度尺碼,律制中規定為:「長佛二傑手,廣(寬)一傑手半」。據禪林象器箋「服章門」的解釋說:「佛一傑手,長二尺四寸。此合長四尺八寸,廣三尺六寸」。若是遇到身量高大的人,也准許向四邊酌量放大裁製。

「具」的顏色,和袈裟同樣地須要染成壞色。所謂「壞色」,也就是「染污色」。「具」的質料,應該使用舊布或粗布。假如沒有舊布,不得不使用新的布料時,就得在布面上縫貼一塊舊布,用以破壞它的美觀。

「具」的縫製方法,是用兩重布料複疊一起,四邊加貼布條縫製而成。據日本的無著道忠大師(禪林象器箋編著者)說:四邊貼布,可能就是為了破壞它的美觀。

「具」的用途,究竟是做甚麼呢?唐代道宣律師認為:「具」是禮佛拜僧所用之具。義淨大師則說是:「具」乃坐臥所用,不宜敷地拜佛。—這兩位古德的說法,他們各有所據。

按照律制:「具」也是比丘們所必須隨身攜帶的用具。使用時應該自己展敷、自己收起,不應假手於人。攜帶時,摺疊安置左臂袈裟之下,或放入衣囊之中。至如禮儀上的「持具、展具、起具」的姿式,使用文字不易表白,最好有人來做「示範動作」。

道宣律師所撰戒壇圖經曾經說道:「尼師壇如塔之有基,比丘受戒,即身是五分法身之塔」。若從這裡體認,「具」還有一種神聖的意義呢!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一、唄器
第3頁: 第4頁:
第5頁:木魚 第6頁:鐺、鉿—鐃鈸
第7頁:鈴鐸 第8頁:金剛杵
第9頁: 第10頁:戒尺
第11頁:二、器物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香爐 第16頁:手爐
第17頁:香盤 第18頁:香花盤碟
第19頁:燈明 第20頁:燈籠
第21頁:燭台 第22頁:念珠
第23頁:「缽」與「鐼子」(鍵咨)、「缽支」(缽枝) 第24頁:錫杖
第25頁:拄杖 第26頁:戒刀
第27頁:濾水囊 第28頁:拂子
第29頁:如意 第30頁:齒木(楊枝)
第31頁:禪杖 第32頁:禪板
第33頁:禪趜 第34頁:禪鎮
第35頁:禪帶 第36頁:香板
第37頁:蒲團 第38頁:界尺
第39頁:三寶印 第40頁:印(印章)
第41頁:三、服裝 第42頁:臥具
第43頁:海青 第44頁:長衫、二衫、三衫
第45頁:羅漢褂 第46頁:短衫褲
第47頁:僧鞋 第48頁:僧襪
第49頁:精要十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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