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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來果禪師語錄(三)十界因果 來果禪師開示

來果禪師語錄(三)十界因果 來果禪師開示

二盜因者

[日期:2010-12-02] 來源:妙樹、慈忍等師兄提供、七葉佛教書舍錄入  作者:來果禪師開示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乃無始來。所行偷盜私取之業。蘊集識田。貪水滋潤。迄今受身。其偷念不時發現。或因自心思忖。有缺乏什物。而偷心動。即動偷念時。無量劫來。所行偷之影相。俱時發現於心中。故名盜因。 盜緣者。亦屬外緣。或見彼物。甚可悅心。而偷心起。或饑渴所逼。而偷心起。或無人處。取無人知。而偷心起。或聽行偷言詞。及看行偷書籍。而偷心起。此一一皆是助偷心之緣。 盜法者。即行盜之方法。或翻牆用梯。掘洞開鑿。或明強姦盜。及黑夜作貓。或將自鄙物。放彼物屏處。後詐惡強取。或順手隨帶。此一一乃行盜之法。 盜業者。正行盜時。所愛之物。盡行竊取。若被捉交還。所犯盜罪。可通懺悔。若取彼物。急行變賣。或自受用者。盜業已成。盜業亦三。自盜。教他盜。即口盜。見盜隨喜。即意盜。由身口意俱盜。故直入三途。若有逆盜。受阿鼻一大劫。此界壞時。轉寄他方世界。阿鼻地獄中。苦盡方出。
今用三觀。制止其心。則緣。法。業。自不復生。正起盜心。心即言所偷一切。皆是現在父母受用之物。亦是未來諸佛應用之物。我豈敢偷父母。盜諸佛之重物。正是犯上之罪。我豈為之。寧忍饑渴而死。化如灰塵。不犯此大罪。隨時研究此盜心。從何處發起。必須深探源底。窮徹極微。尋覓盜心。起處不可得。久之參究。自性發明。此業盜種子。不復再生矣。

【書籍目錄】
第1頁:十界因果淺錄 第2頁:大悲者
第3頁:二大願者 第4頁:三實行者
第5頁:二盜因者 第6頁:三淫因者
第7頁:四妄語因者 第8頁:五飲酒因者
第9頁:第一修地獄因 第10頁:第二修餓鬼因
第11頁:第三修畜生因 第12頁:第四修羅因者
第13頁:第五修人道者 第14頁:第六修天道因
第15頁:第七修聲聞因 第16頁:第八修緣覺因
第17頁:第九修菩薩因 第18頁:第十修佛道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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